中共喀什地委党校 努尔曼古力·阿布都热依木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解决农民问题就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最基本的问题。2021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阶段的任务已经完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为首要任务,乡村发展中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和优化措施,并且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以实现乡村振兴,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前进,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的目标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产业兴旺是核心,生态宜居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乡风文明是关键,治理有效是保障。只有建设完善科学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乡村的各项工作才能正常、顺利地开展,国家颁布的各项政策才能贯彻落实,最终实现乡村振兴。
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充分不平衡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表示人民对于目前的物质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于公共文明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需求也有所增长,为了满足人民各方面的需求,提高人民的满意度,加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势在必行,政府各级部门和各村村委积极开展相关建设工作,才能早日为人民提供更丰富的物质生活,而且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也有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避免资源的过度消耗,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我国对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高速度发展转为高质量发展,国家和人民都转变了经济发展观念,环保、绿色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和旧有的乡村生产与发展体系产生了冲突,旧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已经不适应新的时代背景和国家经济政策,构建新时代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已经成为时代的需要,只有建设符合新时代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我国乡村经济才能持续稳定地发展,才能解决乡村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实现乡村振兴。
乡村是国家系统中最基本的单元,也是最重要的单位,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乡村为各个行业提供了各种基础资源,乡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为各个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劳动力资源,解决乡村问题就等于解决了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基本问题。因此,国家想要长治久安,就必须解决农村问题,尤其是三农问题。
进入新时代,国家不断进行市场改革和城镇化建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环境,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同时,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发生了转变,民主法治意识增强,更多地关注和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希望更多地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管理,但是目前乡村社会治理体系还是“官管民”,这显然已经不适应居民要求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管理的新形势,而且“官管民”的乡村社会治理方式由于过多地限制了农民的自主性,不仅不利于乡村事务的顺利开展,也阻碍了农民为乡村经济振兴提供更多的意见建议,不利于乡村振兴的实现[1]。
乡村振兴不仅需要政府的有效支持,更需要全社会的有效配合,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集体组织、企业、村委和农民的自主性不断加强,提高了各个生产单位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也给国家管理和政策的施行带来了挑战,导致乡村社会治理零散碎片化和治理效果差等问题,相关政策的施行和贯彻落实难度加大,难以达到预计的效果,最终阻碍了乡村经济的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2]。
乡村文化是传统文化的“根”。乡村文化自古以来都是传统文化中保存最完整的地方,乡村文化由宗族观念、乡村习俗和村民约定俗成的规矩等构成,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村民在潜移默化中受西方自私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对乡村中传统朴实的文化理念造成冲突,这就给构建新型乡村社会治理体系造成一定的阻碍和压力,导致德治的基础薄弱[3]。
乡村在经济发展、生活便利度和交通出行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劣势,因此很难吸引优秀的人才从事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与执行工作,而且乡村本地人才流失非常严重,很多本地的大学生毕业之后都会选择去大城市工作,“逃离”落后的家乡。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人才的缺乏必然导致国家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而乡村的发展需要当地有经验的人才因地制宜地进行建设,人才的缺乏阻碍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完善和发展,加大了乡村振兴实现的难度[4]。
基层组织是乡村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国家相关政策的执行者,但是基层组织长期以来远离国家领导核心,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家逐渐放宽了乡镇和村委的自主权,但是乡镇和村委在扩大自主权的同时,对于新经济时代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新变化的情况认识不足,依然执行早期的相关管理办法,不利于扩大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体系路径[5]。
目前乡村自治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村委自治功能弱化和村民参与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组织法,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现实中,村委会主要承担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而且大多数时间主要是完成政府下达的各种指标,很少有时间切实关注村民的实际需要和解决村民面临的各种困难,导致村民对于村委的认可度不高,村委自治能力弱化,村委实际上成为乡镇府的下属执行机构。在传统的观念中,村干部就等于政府干部,村干部对于村中的大小事务都一手操办,村民很少参与村中事务的决策,加之村里的大多数人才都离开家乡外出工作,留在村中老人对于村里的事务的参与度更低,这给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增加了难度[6]。
现阶段,乡镇和村委以及各级干部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责任不够清晰明确,各项工作的执行没有落实到人,责任也没有落实到人,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任务下达之后,只是笼统地执行,乡镇下达给村干部,村干部再去执行,执行的效果和结果没有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调整相关政策,而且有时下级部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还存在瞒报和虚报的情况,这些都不利于国家相关政策的执行,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影响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完善。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的特色,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中,应该强化党建的引领作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要在党的领导下有效开展,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才能少走弯路,早日实现乡村振兴,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7]。
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是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基层组织是直接对接和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人员,要不断加强基层干部对于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认识,并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提出符合本地发展的相关建议,对于国家下达的政策,应该积极响应和执行,并且在执行的过程中及时反馈政策执行的情况,以便上级及时进行调整,发挥基层联系群众和推进国家政策执行的作用[8]。
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实现乡村振兴,为乡村居民创造更丰富的物质条件、更加稳定的社会秩序以及良好的生态文明环境,因此乡村建设的重点和中心是人民的需要。体系建设之前应该多方面了解居民的实际需要和目前所面临的困难,基层干部应该根据居民的实际需要和困难有针对性地进行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解决面临的主要问题,发挥人民公仆的作用,为乡村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创业环境,最终实现乡村振兴。
人才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础,对于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同样重要。乡村应该尽量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积极引进优秀人才,积极与高校合作,培养定向学生,让更多本乡村的学生在完成学业之后能够回到家乡参与家乡建设。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给予进行乡村建设的人员更多的优惠福利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乡村振兴工作,高校大学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也应该不断培养学生的择业观,使其树立远大理想和为社会贡献的就业观,为乡村经济建设和发展输送人才,不仅有利于缓解大城市的就业压力,而且让大学生在参与乡村建设中找到实现人生价值的意义,明白人生的价值在于奋斗、在于奉献。
自治是乡村治理体系的根基,乡村治理不同于城市,乡村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根”之所在,宗族和特色风俗文化浓厚,影响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贯彻执行的力度,要充分利用各地各具特色的文化,推行自治,这样有利于减少相关政策执行的阻力。德治是指农村要实行民主制度,各项政策的执行要公正、公开,尤其是切实关乎村民自身利益的各项补助政策的执行更要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让各项工作的开展都能深入人心。法治是乡村治理体系的保障,乡村在进行治理体系建设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执行过程中,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保证各项活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执行。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应该将自治、德治和法治进行有机结合、互为补充,不断完善我国乡村治理体系,以促进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自然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在振兴乡村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农村的自然环境比较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恢复,不仅恢复的难度大,而且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乡村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因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最重要的标志,我国在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同时,必须把文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只有将文化建设和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相结合,才会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过程减轻阻力,增强对政策的认同度。文化建设还有利于增强乡村自信,增强乡村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而推动乡村文化的繁荣,为文化事业贡献更多的优秀成果。
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任何政策的执行都有赖于数据信息技术的支持,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必须引进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信息技术不仅能够解决村民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还能方便人们的生活,让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世界上其他地方发生的事情,拓宽人们的眼界,而且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不仅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也让乡村的农产品打破地域限制,为更多地人们所知晓,拓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而且消费者直接从农户手中购买农产品,减去中间商环节,消费者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农产品,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一个地区想要发展经济,必须有招商引资的能力,乡村、乡镇和村民应该各尽其力、做好配合。乡村应该尽量保护好当地的自然资源环境,当地政府应该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给予企业一些优惠政策,增强引资能力,当地村民不应该光靠村委和国家政策来致富,而是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创业,当地政府应该给予创业村民适当的资金支持,只有农民自己主动致富才能真正脱贫,脱贫之后才不会因为其他原因返贫,才能实现乡村振兴、实现农村现代化,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早日实现。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必须着眼于“立制管人”,细分职责,明确各级干部的责任,逐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完善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各级干部在下达任务时要责任到人、明确职责,充分发挥村干部的职能,村干部一般都是村里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人来担任,而且也是最了解村里各家各户情况的人,发挥好村干部的功能,政策的推行阻力将会减少,而且应该建立监督机制,及时核实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各级干部的工作是否做到位,建设一个责任明确、任务确定的政治环境。
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问题,因此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只有切实解决了农民在生活和发展中的问题,我国的经济和社会才能稳定健康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早日实现,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