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慧雯,程周楠,郁宇晖,董 阳,张文迪,刘以然,田 甜,褚敏捷*
(1 南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江苏 226019;2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是普通人群的常见慢性病,研究表明,吸烟、饮酒、缺乏运动、不健康饮食等行为危险因素越多,慢性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越高[1-2]。美国成年人平均行为危险因素为1.68 个,我国57.0%居民至少有2 个行为危险因素[3],表明我国社会人群普遍存在较高的行为危险因素暴露水平,因此,控制行为危险因素对于降低慢性病的发生至关重要。监狱服刑人员作为特殊人群,入狱后生活方式相对较规律,减少了行为危险因素的暴露,特别是短期内饮食方式的有益改变可以控制油脂、嘌呤等摄入[4],从而改善糖脂代谢和嘌呤代谢[5]。李磊等[6]研究显示,服刑人员几乎不发生脂肪肝、胆囊炎、痛风、高血脂等与饮食密切相关的慢性疾病。然而,仅通过改善监狱短期内行为危险因素并不能控制所有慢性病,刘菲[7]发现西安市服刑人员高血压患病率为20.23%,糖尿病患病率为3.90%。同时,本课题组前期研究显示,江苏某监狱服刑人群高血压患病率为24.07%,高血糖患病率为6.81%[8-9],可见监狱服刑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负担依然较重,其健康状况需长期关注。
尽管服刑人员在监狱内无吸烟饮酒等常见危险因素的暴露,具有良好的生活方式,但仅以此来控制血压、血糖等指标的效果还不甚理想。有研究表明,吸烟者戒烟约10年后,患高血压或2 型糖尿病的风险才能降至不吸烟者水平[10-11],提示需要长期管控和监测服刑人员血压、血糖等指标。控制行为危险因素是改善服刑人员慢性病状况的重要举措,服刑时间的长短可能影响行为危险因素的控制效果。本研究探讨监狱特殊管理模式下服刑人员服刑时间对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慢性病的影响。
1.1 调查对象 选取江苏省某监狱服刑人员作为调查对象,开展健康体检,并进行慢性病流行病学问卷调查。共有2 096 例服刑人员知情同意参与本调查,完成各项指标检测。2 096 例服刑人员全部为男性,年龄18~83 岁,平均39.21±10.62 岁。按服刑时间分为服刑时间<3年组675 例,3~6年组883 例和>6年组538 例。服刑时间<3年组中位年龄38(30,46)岁,3~6年组中位年龄39(32,46)岁,>6年组中位年龄36(29,45)岁,服刑时间<3年组年龄与3~6年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3年组年龄与>6年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 组人员体质量指数(BMI)、入狱前饮酒和吸烟情况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服刑时间<3年组高血压患病率最高(28.44%),3~6年组次之(23.44%),>6年组最低(21.38%),3 组间高血压患病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9.04,P=0.011)。服刑时间<3年组高血脂患病率最高(34.52%),3~6年组次之(26.84%),>6年组最低(24.72%),3 组间高血脂患病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6.79,P<0.001)。服刑时间<3年组高血糖患病率(5.93%),3~6年组高血糖患病率(8.04%),>6年组高血糖患病率(5.20%),3 组间高血糖患病率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5.14,P=0.076)。
表1 某监狱2 096 例服刑人员基线资料 n(%)
1.2 方法 采用现场流行病学问卷调查和医学体检相结合的方法。问卷内容包括调查对象一般人口学特征(年龄、身高、体重等)和入狱前危险因素暴露(吸烟、饮酒等)。经统一培训的监狱医院医务人员与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询问并由专人进行编码,所有调查资料在复核无误后双轨录入计算机。由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应用统一校正后的血压计仪器测量血压,抽取调查对象清晨至少空腹8 小时静脉血,检测血糖(FPG)、总胆固醇(TC)和甘油三酯(TG)。收缩压(SBP)≥140 mmHg 和(或)舒张压(DBP)≥90 mmHg诊断为高血压[12],血清TC>5.20 mmol/L 或TG>1.70 mmol/L 诊断为高血脂,FPG≥6.1 mmol/L 定义为高血糖。
1.3 统计学处理 应用Epidata 3.1 软件双轨录入计算机,SPSS 16.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以频数和率描述,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多个样本比较采用χ2分割法(校正后检验水准α’=0.0125),指标异常率随服刑时间的变化趋势采用趋势χ2检验。计量资料经Kolmogorov-Smirnov 正态性检验后,年龄、SBP、DBP、TC、TG、FPG 均呈偏态分布,以中位数M(四分位数P25,P75)表示,组间比较采用非参数KruskalWallis 检验,3 组间两两比较采用Nemenyi 法检验。多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 回归,以服刑时间作为自变量,以血压、血脂、血糖作为因变量,校正年龄、吸烟(入狱前)、饮酒(入狱前)等因素后分析服刑时间对血压、血脂、血糖的影响。以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不同服刑时间组各指标水平及异常率比较 不同服刑时间组之间DBP、TG、FPG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SBP、TC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对DBP 进一步分析发现,服刑时间>6年组DBP 中位水平为80.00(71.50,86.00)mmHg,与<3年组DBP 中位水平80.00(72.00,90.00)mmHg 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7)。对TG 进一步分析发现,服刑时间3~6年组TG 中位水平为0.98(0.71,1.43)mmol/L,>6年组TG 中位水平为0.93(0.65,1.35)mmol/L,与<3年组1.16(0.81,1.75)mmol/L 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1)。对FPG 进一步分析发现,服刑时间3~6年组FPG 中位水平为4.60(4.26,4.99)mmol/L,与<3年组4.51(4.19,4.95)mmol/L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7)。见表2。
表2 不同服刑时间组血压、血脂、血糖水平比较 [M(P25,P75)]
不同服刑时间组高血压患病率(χ2=9.04,P=0.011)、高血脂患病率(χ2=16.79,P<0.00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不同服刑时间组高血糖患病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5.14,P=0.076)。DBP(χ2=8.05,P趋势=0.005)、TG 异常率(χ2=25.62,P趋势<0.001)随服刑时间的延长呈下降趋势。服刑时间<3年组、3~6年组、>6年组DBP 异常率分别为27.41%、22.31%和20.63%,TG 异常率分别为26.81%、16.87%和15.61%。SBP、TC、FPG 异常率与服刑时间不呈线性趋势(P>0.05)。见表3。
表3 不同服刑时间组血压、血脂、血糖各指标异常率比较 n(%)
2.2 不同服刑时间组血压、血脂、血糖两两比较 服刑时间>6年组DBP≥90 mmHg 异常率20.63%,低于<3年组的27.4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6)(图1A)。服刑时间>6年组SBP 异常率与<3年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α’=0.0125)。服刑时间3~6年组TG >1.70 mmol/L 异常率16.87%,>6年组TG>1.70 mmol/L 异常率15.61%,两者低于<3年组的26.81%,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1)(图1B)。与服刑时间<3年组比较,服刑时间3~6年组和服刑时间>6年组的TC 异常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α’=0.0125);与服刑时间<3年组比较,服刑时间3~6年组和服刑时间>6年组的FPG 异常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α’=0.0125)。
图1 不同服刑时间DBP、TG 两两比较
2.3 服刑时间与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关联的Logistic 回归分析 校正年龄、吸烟(入狱前)、饮酒(入狱前)、血脂、血糖、BMI 后进行Logistic 回归分析,与服刑时间<3年组比较,3~6年组发生高血压的风险降低31%(OR=0.69,95%CI=0.54 ~0.88,P=0.003),>6年组发生高血压的风险降低32%(OR=0.68,95%CI=0.51~0.90,P=0.008),长服刑时间是高血压的保护因素。见表4。
校正年龄、吸烟(入狱前)、饮酒(入狱前)、血压、血糖、BMI 后进行Logistic 回归分析,与服刑时间<3年组比较,3~6年组发生高血脂的风险降低34%(OR=0.66,95%CI=0.53~0.84,P<0.001),>6年组发生高血脂的风险降低37%(OR=0.63,95%CI=0.48~0.82,P=0.001),长服刑时间是高血脂的保护因素。见表4。
校正年龄、吸烟(入狱前)、饮酒(入狱前)、血压、血脂、BMI 后进行Logistic 回归分析,3~6年组(OR=1.41,95%CI=0.93~2.14,P=0.106)及>6年组(OR=0.98,95%CI=0.59~1.64,P=0.949)发生高血糖的风险与<3年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见表4。
表4 服刑时间与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关联的Logistic 回归分析 n(%)
慢性病通常难以治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是全社会研究重点。服刑人员作为特殊人群,其健康问题也应重视。本研究发现,基于监狱内良好的健康管理,服刑人员的健康状况得到改善。与服刑时间<3年组相比,服刑时间3~6年组及>6年组高血压、高血脂患病率降低,且患病率呈逐渐下降趋势;同时,服刑时间长与高血压、高血脂的发病风险降低相关。服刑时间<3年组、3~6年组、>6年组高血压患病率分别为28.44%、23.44%、21.38%,高血脂患病率分别为34.52%、26.84%、24.72%。而2010年我国成年人高血压患病率为29.6%[13],2011年我国9 省市成年人血脂异常患病率为39.91%[14],均高于本研究中不同服刑时间人群患病率。本次调查结果还显示,不同服刑时间组高血压患病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长服刑时间人群高血压患病率低于短服刑时间人群,与刘芳等[15]对北京市服刑人员的调查结果一致。不同服刑时间组高血脂患病率的差异也具有统计学意义,长服刑时间人群高血脂患病率低于短服刑时间人群。这些结果可能与服刑人员在监狱内改变不良行为习惯有关[16]。研究表明,饮酒量多及吸烟频率高的人群高血压患病率较高[17-18]。张燕萍等[19]研究显示,运动干预后高血压患者平均收缩压降低10.71 mmHg、舒张压降低5.77 mmHg,运动降压效果明显。宿秀玲等[20]研究表明,偏素饮食、经常运动、戒烟、戒酒可以降低血脂水平。充分说明规律的生活方式是预防及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的基础[21-22]。监狱内特殊管理恰恰有助于服刑人员戒烟戒酒,实现规律的生活方式,服刑时间越长,规范行为的效果越好,更有助于改善高血压和高血脂等情况。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服刑时间长是高血压、高血脂的保护因素。与服刑时间<3年组相比,3~6年组患高血压风险降低了31%,>6年组患高血压风险降低了32%。与服刑时间<3年组相比,服刑时间3~6年组患高血脂风险降低了34%,>6年组患高血脂风险降低了37%。值得注意的是,服刑时间>6年组患高血压风险降低值与3~6年组接近,这可能与服刑时间长致使服刑人员心理压力增大有关[23]。王首道等[24]研究显示,我国服刑人员在“躯体化”“强迫症状”“抑郁”“焦虑”“敌对”“恐怖”“精神病性”等7 个方面心理症状处于较高水平,表明服刑人员抑郁、状态-特质焦虑情绪问题较常人更为严重[25]。
本此调查在血糖方面并未得出类似血压、血脂的结论,可能由于本研究对象以30~49 岁中青年服刑人员为主,高血糖患病率较低,使得调查结果无统计学意义。本研究仅以FPG 判断是否高血糖,未应用空腹血糖受损、糖耐量异常等诊断标准[26],因此服刑人员服刑时间与血糖的关系还有待后续探究。
综上所述,服刑时间长与服刑人员高血压、高血脂的发病风险降低有关,这与监狱特殊环境下服刑人员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做到生活规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今后的监狱监管中,对服刑人员加强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生活方式,调整心理状态,将更有利于改善服刑人员的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