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社会工作中的心理建设困境及其本土化发展

2022-12-27 22:27黑龙江大学孙田田
区域治理 2022年35期
关键词:社会公众社会工作者援助

黑龙江大学 孙田田

一、灾害社会工作中心理建设的现状及困境

当前社会背景下,受灾群众的各类心理困扰和灾后心理重建问题,逐渐受到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以及广大人民的重视,灾害后受灾群众及其家属的心理重建问题成为一个热点议题。近一段时间,各地灾害频繁发生,对群众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冲击。社会工作在介入群众的心理建设过程中面临着多种困境,包括受灾群众不良心理状态的多样化与复杂化、社会工作在心理建设方面的理论模式不够成熟、社会工作者对受灾群众提供的心理援助缺乏长效性、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心理建设投入力度较小等,这些困境抑制了受灾群众灾后重建的信心,阻碍着灾害社会工作的开展。

(一)受灾群众不良心理状态的多样化与复杂化

由于突如其来的灾害,人们会出现诸多自身无法及时有效处理的心理困扰,在这样的处境下,群众的心理状态也会失去平衡。面对灾害本身,人们最大的共同的心理特征是强烈的惊恐反应,体现在行为动作上则是慌乱迟钝[1]。灾害会引起明显的躯体痛苦和心理痛苦,并且这种痛苦是长期的,会持续影响受灾群众的生活状态。灾害发生后,许多受灾群众会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他们内心会时常浮现与灾害相关的情境或内容。当出现这样的闪回现象时,他们的躯体会表现出心悸、多汗、头痛、全身不适等状态,睡眠上会出现入睡困难、容易被吓醒以及噩梦较多等障碍,心理上会表现出抑郁症状,难以对重建生活产生兴趣,对未来生活没有思考和憧憬。

灾害不仅给人们的生理功能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也极大地冲击了人们的心理防御体系,进而使受灾群众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扰。身体机能遭破坏,肢体功能受限制,原本平静美好的生活状态被打破,受灾群众的内心充满了焦虑与不安。基于受到灾害打击的程度和受灾群众以及家庭情况的多样化与复杂化,受灾群众及其家属、亲戚和朋友等相关群体也会出现各类不良的心理状态。灾害不仅破坏了受灾群众的个人生活和他们的家庭生活,也破坏了整个灾区群众的社会功能与社会关系,影响着灾后重建的进程。

(二)社会工作在心理建设方面的理论模式不够成熟

我国的心理服务体系缺乏相对成熟的理论模式的支持,社会工作在介入为目标人群提供心理服务的过程中,没有成熟的理论模式的支持,极大地影响了服务效果,有时可能也会使案主陷入更深的困境,产生更多的困扰,无形中加重了案主的心理压力,增加了心理建设的难度。

(三)社会工作者对受灾群众提供的心理援助缺乏长效性

社会工作者在灾害中或灾害后对受灾群众提供心理援助时,往往关注紧急问题的解决,更加关注受灾群众在“此时此刻”的悲恸,致力于缓解受灾群众在当时的绝望处境,而没有注意到灾害给人们带来的心理创伤是具有辐射性的,会持续影响受灾群众未来的生活。而社会工作者仅仅停留在“此时此地”的心理援助缺乏长效性,很难真正帮助受灾群众走出灾害带来的心理创伤。在短暂的帮助之后结束服务,对于受灾群众来讲,是安全感的再一次丧失,这种“失去感”是双重的,很可能会对受灾群众的心灵造成二次伤害。

灾后心理干预工作对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它关系到灾后受灾群众能否提升抗逆力,有强大的心理调节能力以面对未来的生活。目前,我国心理干预机制的不完善、社会工作者缺乏系统培养与训练、相关专业知识匮乏等,都会影响灾后心理援助的长效性。

(四)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心理建设投入力度较小

政府在对受灾群众的心理援助方面,却存在许多短板,如缺乏整体预案和明确、统一的指挥系统,援助显得无序、可持续性有限等[2]。就现状而言,我国政府在灾害干预工作中依然有很多短板,包括政府与相关部门对心理援助的重视程度仍然有待提升,灾害心理救助经验也比较有限;在心理援助方面的法律体系也不完善,专业人员的心理干预工作与受灾群众的心理建设缺乏法律保障;在危机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的危机管理机制,容易引起社会公众的恐慌。这些短板的存在,使得受灾群众以及社会公众的心理危机得不到重视,心理需求得不到法律的保障,缺乏对危机的预防与解决能力。受灾群众需要的不仅仅是政府调动并给予他们维持基本生活的物资方面的援助,更重要的是政府能够调动一些专业的人力资源,给予他们强大而有力的心理援助,帮助他们做好心理建设,提升预防与解决危机的能力。

(五)社会公众对于受灾群众心理建设的关注不足

社会公众在通过微博、电视、公众号等途径了解到灾情后,第一时间想要捐献物资给灾区,缓解灾区的“燃眉之急”,在给予紧急物资援助之后,便逐渐降低对于受灾群众未来生活的关注。媒体报道也侧重于灾区物资援助的进展,缺乏关于灾区民众心理状态的内容。受灾群众的心理建设作为一个影响灾后重建的重要方面,却没有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而社会公众对于受灾群众心理建设的关注,是受灾群众战胜灾害、重拾信心的强大精神后盾。

二、社会工作者介入灾害中的心理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帮助受灾群众改善心理状态,提升抗逆力

社会工作者为专业的援助者,在灾害中或灾害后运用专业知识与技巧帮助受灾群众做好心理建设工作,可以帮助他们改善失衡的心理状态,处理不良的情绪困扰。在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下,受灾群众可以更有力地拨开心灵的雾霾,正确面对灾难带来的心理创伤,重拾对于未来生活的信心,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形成有效的心理防御机制。社会工作者专业而有效的心理援助,不仅可以帮助案主积极面对当下的困境,也给予了受灾群众强大的能量去抵御未来生活中的困境,大幅度降低当下灾害对于灾民未来生活的干扰。

(二)为社会工作者介入受灾群众的心理建设提供借鉴,提高社会工作的专业性

社会工作者介入灾害中灾民的心理建设工作,可以在实践中汲取更多经验,为完善社会工作介入案主的心理建设方面的理论模式提供借鉴,提高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与知名度,提升社会工作者在灾害中心理援助方面的知识素养与能力素养,使社会工作者在心理援助的实践中提高对专业的认可度,增强运用专业技巧的熟练性与灵活性,以应对受灾群众不同的心理困境,缓解受灾群众的心理压力,协助他们走出危机,承担起缓解困境的专业职责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职责。

(三)链接政府资源,提高政府对受灾群众心理困境的关注度

社会工作者在参与受灾群众心理建设的过程中,起到了链接受灾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因为社会工作者前往一线参与心理救援工作,更加能够清晰地了解到受灾群众的需求,将这些需求反馈给政府,可以使政府更加精准地为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援助。在这样一个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的纽带作用是必不可少的。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通过参与受灾群众的心理建设工作,也可以在实践中发现我们国家对于受灾群众心理建设方面的政策漏洞。通过这种自下而上的方式给予一些政策建议,推动社会工作者在为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建设方面相关政策的完善与发展,进而提高政府对受灾群众心理困境的关注度。

(四)凝聚社会力量,增强全社会战胜灾害的信心

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到灾区民众的心理建设过程中,通过各种途径链接社会资源,增加媒体对于灾区民众心理状态与情绪困扰等方面内容的报道,可以使社会公众更加关注受灾群众的心理,在灾区营造团结友爱的氛围。在灾害发生后,社会公众对于受灾群众的心理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我们国家“家国一体”精神的感召下,全社会的关注会给予受灾群众强大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振奋人心,鼓舞我们克服看似不可战胜的困难。

三、灾害社会工作中心理建设的本土化实践路径

目前,我国社会工作在心理健康服务方面的理论体系仍然很不完善,实践经验也相对较少。基于此,笔者认为我们可以通过完善理论体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链接媒体资源等策略来解决受灾群众的困境。

(一)关注基层灾民的心理建设,满足不同地域受灾群众的心理需求

心理服务在发达城市发展得较为成熟,而在乡镇这样的基层地区,心理服务的覆盖度却是少之又少。在灾难发生后,基层受灾群众的心理建设得不到有效援助。建立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可以在灾害发生时或灾害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帮助基层受灾群众做好心理建设工作,减轻他们由于灾害造成的心理重担。提高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的覆盖度,可以更好地调动社区资源,为受灾群众提供援助。社会工作者可以更好地运用社区照顾模式,实现正式服务系统和非正式照顾系统互补,有效地满足社区内有服务需求的群众,提升受灾群众的归属感,提高社区民众的凝聚力。

(二)完善社会工作在心理服务方面的理论体系,更好地指导实践

我国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在理论层面较为缺乏,应该鼓励专家学者在相关领域不断探索,完善社会工作在心理服务方面的理论体系[3],着力建立“务实化”的心理服务平台。各地市县区镇村要积极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加心理服务的覆盖面,缩小心理服务范围与质量的城乡差距。建立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使各类遭遇困境的人群众都能够获得有效的心理援助。积极推进心理服务的实践,可以在实践中汲取经验,为完善社会工作在心理服务方面的理论体系添砖加瓦。

(三)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增强对受灾群众心理服务的长效性

灾害的发生,特别是诸如地震、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对灾区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破坏是深远而持久的,灾后的重建更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灾后重建不仅包括道路、房屋、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重建,还涉及灾区居民的身心康复、生计发展、关系调适等方面的重建[4]。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的援助者在为受灾群众提供心理服务时,一定要为受灾群众营造一个有安全感的环境,避免迅速终结服务给受灾群众带来二次伤害,做好定期回访工作,关注受灾群众的长远发展。

社会工作者应提升自身的知识素养与能力素养,为受灾群众提供更有质量的服务。在灾害发生时,社会工作者可以采用危机介入模式,及时有效地帮助受灾群众摆脱当下的困境;在灾害发生后,可以采用理性情绪治疗模式,协助受灾群众改变不合理的信念,以理性的态度看待灾害;在受灾群众因灾害经历的“闪回”而长期处于悲伤状态时,社会工作者可以采用叙事疗法,帮助受灾群众重新建构生活的意义,增强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四)提供政策性建议,加大政府对受灾群众心理建设的支持力度

社会工作者为政府与群众、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政府与辖区单位等共建共享共治的桥梁纽带,能够更直接、更真实地了解受灾群众的心理需求。社会工作者将受灾群众的需求反映给政府,可以更有效地帮助受灾群众摆脱心理困境,缓解危机境遇。在为受灾群众提供心理服务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应发现政策中不完善的地方,并及时反馈给政府或相关部门。

政府在危机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是信息最主要的掌控者。政府应及时接受反馈信息,了解受灾群众的心理需求,增强对受灾群众心理援助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受灾群众信息的了解程度,增强受灾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作为危机管理的责任人,政府应时刻保持危机管理与信息传达的渠道畅通,定期向社会公众通报危机管理的进程,比如灾害的伤亡程度、救助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等。政府各个部门还应通过各类研究机构使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危机,避免造成过度恐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稳定社会公众的心理状态。

(五)链接媒体资源,提升社会公众对灾民心理状态的关注

媒体具有监测社会环境、协调社会关系、传递信息、引导群众价值观等功能,担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在灾害发生后,主流权威媒体的报道和观点对公众心理的影响力巨大。社会工作者要积极链接媒体资源,协助媒体发挥正确的引导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传递真实有效的信息,进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传达积极向上、团结友爱的思想,增强社会公众的凝聚力,增强受灾群众的抗逆力。

四、总结与反思

灾害的发生,对受灾群众造成的心理创伤是十分严重的,受灾群众的心理建设问题应该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应促进心理服务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关注人民群众的心理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政府也应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对受灾群众心理建设的支持力度,为基层民众提供良好的心理服务平台,满足各类人群的心理需求;媒体也应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公众反馈灾情信息,传递积极正向的价值观,增强民族凝聚力。社区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心理服务机构与社会工作站的覆盖率;家庭应营造安全温暖的氛围,关注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在介入受灾群众的心理建设过程中时,要注意提高服务的专业性与长效性,做好对受灾民众长期生活的回访工作,提升对受灾民众未来生活关注的持续性;公民个人也应学习一些必要的心理调节知识,参与一些心理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提升自身心理承受能力,完善自身心理防御机制。

我国目前在心理建设方面的理论体系仍然比较薄弱,实践经验也比较匮乏。在灾害发生后,受灾民众的心理建设问题仍得不到广泛关注与有效解决,专业人员的知识与能力素养仍有待提升,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少之又少,这些困境阻碍着灾害社会工作中的心理建设的发展。灾害过程中受灾民众的心理建设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形成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给予受灾民众强大的心理能量,我们一定能以更好的心理状态面对各种突如其来的灾害或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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