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掘教材价值内涵 突显教学价值特质
——统编版《道德与法治》使用研究

2022-12-27 17:33孟庆彪严胜河北省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教研室
教学月刊(中学版) 2022年31期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法治价值

孟庆彪 严胜|河北省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教研室

统编版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以下简称“统编教材”)是课程培育核心素养的载体,体现的是学生道德成长的国家要求。作为教师教学的重要工具和学生学习的基础性资源,教材始终以物态的形式存在,其蕴含的精神价值、思想价值和教育价值能在多大程度上被理解、认识,并得以挖掘、展现,主要取决于教师对其内容价值属性的认知程度及内容价值的开发能力。

通过对大量的常态课例进行调研,笔者发现,受学科知识本位观念的影响,部分教师对教材内容的价值属性认识不到位,价值开发的意识不强,教学中存在知识强化、价值虚化的倾向。在教学设计及实施过程中,教师过于看重和解析教材内容在学科知识逻辑中的地位、作用,关注教材内容知识点的提取和识记,而忽视对教材内容所承载价值的分析,导致教学主要围绕教材文本知识的习得进行,背离课程的性质、理念,影响了学科育人功能的实现。因此,从价值视角对统编教材文本进行分析,依据其具体呈现形式及教育功能,大致将之解构为不同形态,发掘不同形态内容所蕴含的价值内涵及教育意义,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核心素养培育策略,有利于摆脱学科知识本位思维的羁绊,实现价值性与知识性的统一,突显教学价值特质,将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可能性变成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现实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学科育人价值。

根据上述要求,笔者将统编教材正文文本分为概念解释、常识告知、事实陈述、道理讲析、观点阐述、理念表达、品行要求7种形态。这7种形态当然不能穷尽教材全部内容,它们本是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只是在理解分析教材、设计及实施教学时,才具有功能区分的意义。下面,笔者就各种形态的特点、功能及价值开发要旨分别进行论述。

一、概念解释类:在内涵理解中领会价值

统编教材涉及大量基本概念,如规则、责任、法治、平等、民主等,它们是教材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在正文中对这些基本概念进行了解释,界定了其内涵和外延,但由于其具有明显的知识形态特征,教学中容易忽视其价值属性及为价值服务的功能,将其作为知识点处理,这就会屏蔽其价值意义。

对概念解释类内容的教学,教师应根据其在价值教育中的功能,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领会、接受其承载的价值。

(1)对于为价值学习打基础、作铺垫的概念,教师要注意揭示概念与价值的关联,让学生认识掌握概念对形成价值的意义,如规则之于规则意识,集体之于集体观念等。

(2)对于直接为价值教育服务的概念,教师要追求概念学习与价值形成的融合,如对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这4个概念,就不应止步于理解含义,还要让学生明白其阐释是为了说明维护权利有程序,引导学生树立和增强程序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3)对于承载着价值教育的概念,教师要突显概念的价值性,让学生体会到概念所包涵的价值,如民事、行政、刑事等违法行为概念直接表达了违法的类型,教学重点应放在使学生从概念学习中体会法不可违、违法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增进自觉守法意识。

(4)对于本身就是价值表达且承载着正确价值观的概念,教师要引导学生透过概念的外壳领悟其价值的内核,如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诚信等概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就应结合教育主题,联系前后内容,追求概念所表达的价值观的内化。

二、常识告知类:在主题统领中发现价值

统编教材中有相当数量的道德、法律、国情等方面的知识,其中大部分属于学科基本常识,如生命成长的表现、法律及法治的基本知识等。由于这类内容知识特征明显,在教学中容易被当成单纯知识,用“知道‘是什么’”代替“理解‘为什么’”,这往往会隔断基本常识与价值的联系,影响价值教育目标的实现。

“知识的本质是观念,是思想。具体的学科知识是反映具体学科思想的载体。”[1]要体现知识是观念和思想的本质,发挥知识在启智增慧、铸魂育人中的作用,教师就应将学科基本常识放在其所在的教育主题下去理解、把握,建立起二者的联系,引导学生发现教育主题对学科基本常识的引领作用,体会学科基本常识对教育主题的支撑作用,进而在价值视野下看基本常识,在基本常识中见价值,达成知识与价值相统一。

如教学统编教材八年级下册第六课《我国的国家机构》时,教师要将其放在“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教育主题下。这不仅能使学生在对国家机构性质、职权的了解中,体会到国家机构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的作用,进而增强国家认同,还能让他们经由对各国家机关行使职权要求的了解,加深对宪法核心价值追求的理解,体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法治要求,进而强化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

这样的教学就会赋予基本常识价值意义,让知识在价值注入中活起来,能实现基本常识向学科价值的转化。

三、事实陈述类:在事实评析中生发价值

陈述基本事实是统编教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呈现形态上,它表现为对客观、具体事实的列举和描述,属于事实性知识,如列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的辉煌成就、概述世界格局的变化与发展等。由于事实性知识理性色彩较淡,受学科知识逻辑思维惯性的影响,其价值教育的作用常常被忽视。

实际上,统编教材中事实陈述类内容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为价值表达服务的,“用事实说话”是其设置的基本依据。因此教学这类知识,教师不能停留于了解、知晓层面,而要结合具体的教育主题分析事实,让学生明确其要说明什么、能表明什么、可印证什么、从中可得出怎样的认识和结论等,让其有价值归属。

如教学统编教材九年级上册第一课第一框“坚持改革开放”,教师要联系“强国之路”这一主题,让学生理解这些史实和事实说明并印证了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从而增进学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四、道理讲析类:在事理融合中突显价值

初中道德与法治是一门讲道理的课,晓之以理是促进初中生道德成长的重要方式。道理讲析类的内容在统编教材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些道理中有生命成长规律的揭示,有做人做事的道德伦理,有对现实生活的启迪,有对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的正确认识。它们浸润着正确的思想观念、良好的道德品质要求,体现了个人道德成长的需要,反映了社会、国家对人的发展要求。教师如果仅采用单向告知的方式将这些道理灌输给学生,或者将道理当作让学生识记的条条框框,就会使道理成为失去价值内核的教条,不但起不到劝导、说服、教化的作用,而且容易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

讲道理,不只是让学生知晓,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从思想和情感上接受,进而内化成自己的思想认识。也就是说,教师要力求让学生不但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懂得道理得出的过程,明白道理为什么正确。这样,教学才能实现由晓理向导行的转化。

据事说理、事理融合是实现道理解析类内容教学目标的有效方式,即将道理融入鲜活的人物故事或生活事件等情境中,让学生在事理相融中明理、悟理,丰富生活经验,升华个人品格。

如统编教材八年级上册第三课《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讲析了“社会正常运行需要秩序”等道理,目的是通过析理让学生认识社会规则的价值,认同社会生活、社会秩序、社会规则三者密不可分,增强规则意识,并自觉遵守规则。教师可采用“走进社会生活讲规则”的思路,选取行人不闯红灯、遛狗不拴绳等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将道理融入其中,使事例渗透、体现道理,道理由事例印证、说明,加深学生对规则等的理解,使其自觉接受并形成敬畏、遵守规则的思想观念。

五、观点阐述类:在论证说明中认同价值

阐述观点,是统编教材内容的点睛之处,目的是传递正确的思想观念,实现对学生的价值引导。但教师容易忽视对观点所承载价值内涵的揭示,将观点当成理性的结论,不关注观点得出的思维过程,导致学生对观点不理解、不消化,不能入脑、入心。

观点阐述类的内容与道理讲析类的内容没有严格的界限,只是观点更为理性和抽象。对这类内容,学生更需要借助正确的思维方法,并通过独立思考,才能理解、接受、认同。因此,教师要重视厘清观点阐述的逻辑思路,明确支持观点的相关事实,必要时还可创设或选择事实情境,让学生探析观点与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并尝试论证。

如教学统编教材八年级下册第一课第二框第二目“规范权力运行”时,教师可要求学生以教材“探究与分享”板块中的“王某受贿被罚”案例作为论据,分别论证上述观点,进而理解国家机构权力运行的法治原则,认同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增强宪法意识。

六、理念表达类:在问题解决中内化价值

统编教材中有一部分内容是围绕某种理念的表达呈现的,如生命至上、总体国家安全观等。这些理念大都构成教育主题,统领相关内容,比道理、观点更为概括、抽象,也更为稳定。理念表达,旨在让学生理解、领悟、认同,但其在统编教材中的表述简短、凝练,如果对其特点和功能认识不到位,教学中就往往会将其简单地当成重要知识点来处理,用识记代替理解、领悟和内化。这样就会降低教学要求,难以实现培育核心素养的目标。

“所有的教育教学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情境之下进行的,离开了情境,就失去了育人的氛围。”[2]对于理念表达类内容的教学,教师需创设情境,如引入生活现象、人物故事等,然后基于情境,提出指向理念理解、运用的问题,让学生在解决问题中把握理念的内涵,体会理念的价值,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

如统编教材九年级上册第六课《建设美丽中国》表达了多种理念,教师可将河北省塞罕坝沙漠变绿洲的奇迹、浙江省安吉县余村的变迁、我国提出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节约粮食及垃圾分类等素材作为情境,依据情境提出分析、辨识、评判、说明、反思等类型的问题,将理念融入问题之中,让学生在思考、解答问题的过程中加深对理念的理解、认同,进而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念。

七、品行要求类:在生活践行中体认价值

统编教材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是对学生提出的品行要求,尤其是在人格健全、道德修养、法治教育等方面,直接在“知”的基础上提出“行”的要求,如自我调节和管理情绪、尊师敬长、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等。这类内容既承载国家育人标准,也引领学生的行为,是对学生道德成长的期盼,其落脚点是行为的改善。

知行合一是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基本价值追求。对品行要求类内容的教学,教师既要避免孤立地看待行为要求、不细究支配行为的价值要求,导致行为与价值脱节的弊端,又要避免将行为要求仅仅当作一种道德训导,要求学生记背,以知代行,导致知行脱节的弊端。因此在教学中,教师首先要解决的是让学生理解品行要求背后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只有思想认识提升了,学生才能增强行动的动力,提高践行的自觉性。其次,教师要引导学生由教材文本走向生活实践,使其置身于具体而真实的生活场景和活动之中,去亲身经历和体验,并在活动中体认价值、改善行为。

根据不同的行为要求,教师可采取不同的具有针对性的策略。

(1)引导学生回忆并再现生活经历,使其在对自己行为的反思、内省中改善行为。如让学生用绿色生活方式要求去对照自己的日常生活行为,评判正确或错误的行为表现,体认绿色发展理念、环保节约意识及担当社会责任等。

(2)设计贴近学生的活动,使其在活动中获得真实的情感体验,进而分辨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作出正确的选择。如设计“我给我的老师画像”“讲述我与老师的交往故事”等活动,让学生展示老师的教学风格和工作态度,表达对老师的感恩之情,并在活动中走近老师、了解老师,增进师生之情。

(3)布置实践类作业,让学生走进社会生活,在行动中接受教育。如可与交管部门合作,让学生参加交通秩序维护志愿行动,观察、认识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及遵守交通规则的意义,在行动中增强规则意识,培养奉献社会的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

“任何教学都是一种教育,都是价值教育,教学失去教育、失去价值教育都不是真正的教学。”[3]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键课程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更要突显学科的价值教育特质。这就要求教师从解析、理解教材内容形态与功用入手,准确把握教材对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价值,然后根据学生道德学习规律和教育主题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教学策略,将蕴含在教材内容中的思想教育、价值引领、行为引导的资源充分开发出来,使教学真正走进学生心灵,让价值浸润,让品质提升,让行为改善,将学科育人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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