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2 月2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实现健康中国战略医防融合与防治结合目标的过程中,如何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统筹使用,是当前健康治理的重要议题之一。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及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生活质量,从观念上逐步转为预防疾病为重点。体检作为健康治理的重要内容,是疾病二级预防的重要措施,健康检查可以准确确定健康人群、低风险人群、高危人群和患病人群,并对各类人群进行及时精准的健康干预和管理。据了解,我国疾病的早期诊断率还不高,日本、韩国在胃癌的早期诊断率80%以上,我国在20%左右。定期体检能为人们提供健康预警,有病能够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据统计,若能对早期恶性肿瘤作正确判断,其5 年内生存率能达到80%~90%。而且,治未病比治大病更容易、成本也更低,降低医疗支出负担,从而减少慢性病带来的经济损失。
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对于慢性病预防性健康体检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现行的医保只能报销疾病治疗的费用,即报销病后支出,对于疾病治疗前的体检费用不能报销,自费体检拦住了部分低收入百姓。第六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抽样数据显示,15 岁以上人群的健康体检率仅为47.2%。能否参加健康体检的重要考虑因素是健康体检的价格。目前体检市场的体检费用相对偏高,健康体检隔离在医疗保险制度之外,限制了更多人群主动参加体检。据资料显示,我国90%的医疗资源集中于疾病的中晚期治疗阶段,高比例的中晚期病人构成了医保报销的主要部分。如果普及全民体检,将可以有效减少中晚期治疗的昂贵费用。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卫健部门管理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可以支付健康体检项目,但各省市只是根据各自财力,面对城乡居民有选择性地开展健康体检,存在体检项目少、覆盖人群窄、未能达到预期目的等问题。而医疗保障部门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又尚未将健康体检纳入支付范围。大部分人群只有在感觉身体不适时才会到医院进行体检,或检后不能根据自己的健康状况及时追加检查等。如果将健康体检费用纳入报销范畴,能够调动老百姓定期体检的积极性,且大多数疾病在医生的指导下初期就可得到有效治疗,也能够相应降低医疗费用的支出。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共中央决定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解决疫苗接种有关费用,说明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统筹使用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同时,健康体检纳入医保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劳动者的关爱。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从制度上、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上予以支持,探索统筹使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开展健康体检,推动医疗保障向健康保障转变。
二是建议分阶段、分步骤将健康体检纳入医保统筹。可以考虑先将必备健康体检项目(如,高血糖、高血压、高血脂、癌症等高发病)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再逐渐增加其他项目;或可优先考虑将退休职工、低保居民等特殊人群纳入报销范围,再逐步扩大至全体参保居民。同时因地制宜,健康体检费用可先由国家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的方式试行解决,待进一步评估后,再推行全额保障。
三是建议允许海南先行先试,再适时逐步铺开。海南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正在全力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具有改革基因和开放前沿优势,且已在全国率先实施医保基金省级统筹统收统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