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岚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科技与图文信息处,广西 柳州 545036)
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加速发展,企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看,现代学徒制不但是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的一种新举措,而且还是一种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新机制,更是一场关系着多方利益主体跨界融合的时代新趋势。现代学徒制的现代性重要表征正是来源于不同利益主体间构成的复杂社会场域。从2014年国家决定开展现代学徒制工作起,就提供了不同利益主体跨界融合的指导范式: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职业院校是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核心主体,是决定现代学徒制纵深发展的特定要素。然而,目前许多职业院校在推进现代学徒制进程中,遇到“学校热企业冷”、政策落实推进不畅、行业协会监管力度不强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成为现代学徒制发展的主要制肘和瓶颈。本文将现代学徒制各核心主体的身份定位为利益相关者,并着重分析各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利益诉求及利益冲突,阐述现代学徒制的实施现状;并运用经济学合作规律理论,借鉴马克思主义利益观思想,分析产生现代学徒制各利益相关者彼此间合作困境的原因;思考现代学徒制合作共赢建设路径,提出解决策略,探索现代学徒制利益相关者合作共赢的创新发展路径。
所谓利益相关者,在管理学上是指组织外部环境中受组织决策和行动影响的任何相关者。现代学徒制教育是涉及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等跨学科运用的多元主体参与的新型教育模式。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组织目标的实现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一致时,才能吸引其积极参与。在现代学徒制教育中,政府、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都是受现代学徒制政策决策和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利益本质上应是社会学名词。从广义上讲,利益是用来解决各种矛盾的。而现代学徒制的利益相关者就是为了解决现代学徒制运行中遇到的各种矛盾,他们彼此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在行动中综合平衡其宿根交错的利益关系是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
1.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文件精神,将现代学徒制放在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的大环境下进行审视,由于产业结构升级带动迫切需求高素质人才的现实问题日益凸显,从而促进职业教育领域改革。中央政府作为该政策的决策者和设计者,其利益的诉求是显而易见的: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实现人才技能匹配从而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地方政府作为政策的推行者和主导者,其利益的诉求是在履行政府职能时,兼顾区域经济与区域资源承载力,统筹区域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分工协作,实现区域经济总体效益最大化,提高地方政府综合竞争力。
2.行业协会
纵观欧美国家学徒制教育的发展历史,无论是德国的双元制教育、瑞士的学徒制,还是英国的现代学徒制、澳大利亚的新学徒制,行业协会在学徒制项目开发和管理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重要连接纽带的行业协会,是不隶属于政府管理机构的民间性组织,存在的职能是制定并执行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辅助行业内的企业更好地发展,确保行业内技能传承和行业发展。行业协会虽然是一个非盈利部门,作为政策实施协助者,在现代学徒制运行过程中充当监督员,公正地评估校企合作培养的现代学徒的质量,在国家、企业、职业院校各方利益诉求中起到关键性的连接作用。
3.企业
现代学徒制体现出“双主体培养,双元管理”的重要特点。企业作为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主体之一,是政策实施者,其利益的诉求表现在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现代学徒制中,企业是人才储备的需求者,其核心利益是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由校企共同主导制定规范化的企业课程标准、考核方式等人才培养模式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提高劳动力水平和针对性,降低企业人力资源培训成本,从而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4.职业院校
职业院校是现代学徒制政策的另一实施者。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特别是“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提出,社会对与现代产业结构相匹配的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这是市场对职业院校提出的新诉求。在此背景下,职业院校的核心利益主要体现在通过推行现代学徒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办学活力,提升办学品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中国的现代学徒制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利益相关者合作共赢的过程,但在我国现代学徒制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各核心利益相关者不同利益诉求的复杂性,使得各核心利益相关者陷入利益冲突的困境,国家希望所达到的高质量人才供给的目标姗姗来迟,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与企业、职业院校的利益冲突
政府在现代学徒制政策执行中具有双重角色,一方面是政策的主导者,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者的职责;另一方面是政策的利益主体,享有政策推行带来的红利,是地方利益的维护者。《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在推进现代学徒制进程中,既要给学生一定标准的补助,又要对参与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经费保障及一定的税费减免。这对地方财政而言,虽兴师动众,却是劳而无功。在“无利”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在推进现代学徒制实施进程中,往往是选择性执行或是象征性执行[1]。由于缺乏具体的政策制度激励实施细则,地方政府对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鼓励政策往往停留在指导性策略层面上,企业无法获得政府兑现的激励,体会不到参与现代学徒制建设的好处,对现代学徒制的推行采取冷眼旁观的态度,积极性不高。职业院校遭遇政府、企业的冷遇。从传统的育人模式切换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由于缺少政府、企业的凝心聚力,依靠职业院校自身的能力推进现代学徒制实施,显得力不从心,往往是增加了职业院校的管理成本,结果却收效甚微。
2.行业协会与政府、企业及职业院校的利益冲突
行业协会桥接现代学徒制各利益相关方,促成各方对话沟通,充分彰显了行业协会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但是,从目前我国现代学徒制的改革建设情况来看,其发挥的作用微不足道。行业协会作为一种非营利的民间社会团体,需要自筹经费进行管理,满足协会成员共同需要,促使群体的利益得到尊重和维护。由于缺乏政府或企业的经费资助,行业协会在我国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较难达到欧美国家的标准和水平[2]。
3.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利益冲突
一方面,由于政策对学徒的毕业去向没有明确硬性捆绑规定,企业在推行现代学徒制建设进程中,存在投资风险。主要表现为受过现代学徒制系统培养的学生,在就业时,主动跳槽或被其他公司挖走。但凡有学生选择离开企业,企业对学生的培育就功亏一篑。相反,那些没有提供培育却录用了受过现代学徒制系统培养过的学生的企业,有机会无偿享用现代学徒制的教育果实,这种现象在经济学中被称喻为“偷猎外部性”。毫无疑问,为他人“做嫁衣”现象的存在,制约着我国现代学徒制的有效开展。另一方面,企业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对人才的需求需要灵活适配及时调整,以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价值追求。但职业院校调整原有的课程标准、专业设置及课程内容以适应这种需求,需要投入大量的管理成本,且非一朝一夕就能实现。往往学校投入大量的时间完成配套课程的研发,却已经不再适应企业的需求。企业与职业院校之间缺乏协调性和系统化,利益实现不共频,严重干扰了现代学徒制的工作大局,对现代学徒制的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前文从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和利益冲突两方面阐述了我国现代学徒制的现状。由于有效资源供给缺失、利益诉求不同步等诸多因素,导致现代学徒制的实施陷入困境。盲目指责利益相关者各方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在困难面前,要善于分析成因,才能找到更加适合发展的路径。
合作的本质是合作利益,利益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把利益看作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是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和生活需要,在与他人或组织交往时起决定性作用的根本尺度。人们对利益的追求,进而形成开展一切社会活动的动机,利益成为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前进的深层动力。就利益的价值属性而言,因其具有社会性和个人性双重特性,从而形成了利益关系的共同性和矛盾性[3]。用马克思主义利益观来解释现代学徒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和利益冲突,找到现代学徒制合作困境成因,对促进各利益相关者一体化融合实践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利益的社会性即是社会整体利益,亦称为公共利益。如前所述,对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追求最大公约数,在现代学徒制中,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共同目标应是培养高质量技术型人才。“十四五”规划的宏伟蓝图需要大规模的高技能型人才,将之变为美好现实,这是国家、政府、各行各业、包括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
利益的个人性即个人利益。从现代学徒制建设的实践来看,各利益相关者在政策推行实施过程中,因为各自的利益诉求存在,从而导致了各种利益冲突的产生,使现代学徒制的合作发生了偏离。这些利益的冲突源自于各利益相关者维护社会利益的成本高于个人利益的成本。为了维护社会利益,政府需要拿出高额的奖励和补贴;行业协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打通政、校、企多方沟通的渠道;企业需要承担“偷猎外部性”的投资风险;职业院校则需要投入大量教学研的管理成本。在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二者不可兼收并蓄的情况下,利益相关者则会优先考虑自身利益,从而使现代学徒制的运行不畅、成效不高。
华盛顿合作定律是经济学中的十大定律之一,是指在利益群体内,某个成员为了本利益集团的利益所作的努力,集团内所有的人都有可能受益,但其成本则由这个成员个人承担,因此形成了类似于中国的“三个和尚”故事中的一个人敷衍了事、两个人互相推诿、三个人则永无成事之日的定律。从经济学角度看,合作规律影响了群体关系,降低了组织效能。破解华盛顿合作定律,必须明确成员分工,落实成员责任,以降低旁观者效应;采用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以避免社会惰化作用;注重素质结构,重视组织沟通,以减少组织内耗现象。以政府引导、行业参与、校企双元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所关联的利益主体众多,关系盘互交错,为避免在现代学徒制实施进程受经济学合作定律的干扰,有必要对现代学徒制的建设进行升级创新,实现现代学徒制各利益相关方利益诉求的整合。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开放的教育,跨界是其基本特征。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社区学院、鲁班工坊都表明职业教育无论在外延,还是内涵方面都已经跨越了传统的普通教育范畴。职业教育必然关联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劳动就业、行业企业等多个部门和社会机构。职业教育的跨界,既表现在跨越了职业和教育、企业和学校、工作和学习的界域,又表现在跨越了经济、社会与教育的界域。而基于马克思主义利益观视域下,不同界域的多元主体的合作效果往往不佳,其根本原因在于决策主体的单一性带来的政策和制度的短缺。在现代学徒制实践中,对政策主体的认定往往来自于官方决策者,主要是政府。这种自上而下的决策由于是政府主导,将自己的利益诉求转化为公共政策,而忽略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导致了其他各利益相关者积极性不高,行动缓慢,最终只能是纸上谈兵。
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多元跨界融合的职业教育新范式,应该具有创新的决策主体,决策主体应自始至终参与决策全过程。将政策网络理论纳入决策主体的建设上,是解决现代学徒制合作困境的有效途径之一。政策网络理论在诸多西方国家中,已经成为政治学和政策分析的主流话语和标准范式。所谓政策网络理论,是随着政府的成长与政策制定活动的发展,参与者的广泛性与复杂性都在增加,因此需要增加更多的政策参与者来弥补市场失灵和政策失灵,从而形成市场、政府、政策网络三者权衡机制。在现代学徒制建设中,决策主体除政府外,还应涉及诸多政策参与者,包括行业、企业、职业院校。他们可以通过沟通和谈判,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以降低旁观者效应,进一步增强各利益相关者协同育人的合力,形成良好的统筹管理机制,从而促进公共政策对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最优配置。
改革开放给我国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不但体现在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财富的大量积累,也体现在社会利益优先的利益结构在逐渐的改变以适应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职业教育推行现代学徒制,反映了利益结构在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出现了分化和多元的新特点,各利益相关者都希望在现代学徒制合作中获得政策允诺的合法利益,因此,对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利益相关者给予适当的激励机制,是新时代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首先,在立法上应当给予权威性的支持,建立现代学徒制利益相关者参与职业教育的良好法制环境。尽管我国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开展现代学徒制高度重视,并针对现代学徒制建设密集地发布了系列文件,但在具体方面缺乏详细规范的法律条例指导。譬如企业作为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框架中的主体之一,其主体地位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在不断地拓展,除基本的经济活动外,其承担的社会服务领域也在不断地扩大,企业参与教育事务,尤其是职业教育,是一种适时之举。基于此,应尽快修订我国的《职业教育法》,将“双主体育人”纳入职业教育法规中,以适应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趋势。
其次,灵活运用财政性和非财务性手段,提升利益相关者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积极性。在财政激励方面,借鉴德国学徒制的财政补助经验,德国每年将企业所缴的税额按一定比例补贴参与学徒制的企业,以调动企业参与学徒制的积极性。为增强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驱动力,实现“双主体育人”合力,我们可以通过政府拨款、税收优惠、费用减免、行业协会奖励等多种渠道,鼓励企业积极投身到现代学徒制建设之中,实现多元主体间优势互补、利益耦合。在非财政激励方面,行业协会作为社会自治组织,既是现代学徒制合作各项事务成功对接的引领者,又是行业信息网络的搭建者,加大行业协会的监管职责,对“偷猎外部性”行为加以监督和制约,可减少人才被“偷猎”的现象,消除企业的顾虑,使企业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所谓价值取向,是指一定主体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各种矛盾和冲突时所选择的优势观念形态。从价值取向上看,现代学徒制各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取向有不同的归纳。政府追求的是政治稳定,行业追求的是社会公平,企业追求的是经济效益,高校追求的是办学质量。即使是各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取向各不相同,但我们仍可以在其中找到关联的部分。这些价值取向符合公正、公平、效率、以人为本的经济发展观,应当成为现代学徒制的终极价值。所以在制定现代学徒制公共政策过程中,要尊重各利益相关者基于终极价值的权利共享,重视沟通,积极地引导多元主体通过沟通和协商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整合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建立起和谐的高质量人才培养新模式,实现互利共赢。具体一点说,在现代学徒制标准化评价体系中,加入利益是否实现的评价指标。
现代学徒制发展至今,随着教育部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分批验收,给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带来不少标准化体系。但这些体系大多体现在现代学徒制的课程模块建设标准、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企业及师傅标准、学徒就业去向标准等领域,而从经济利益角度切入的现代学徒制标准体系尚属空白[4]。因此,在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中,可以尝试构建现代学徒制各利益相关者的终极价值是否得以实现的评价标准体系,对影响现代学徒制各利益相关者实现其利益诉求的因素进行量化分析,通过计算各因素的权重大小,对各个因素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在推进现代学徒制进程中发挥调节作用,更好地促进现代学徒制的发展。
从经济学的视角审视现代学徒制的内涵,现代学徒制是利益相关者开展的一场涉及多元主体的跨系统战略合作。优势互补、利益共享是合作的意义和价值。和谐的利益关系及充足的利益激励是各利益相关者进行合作的关键。借鉴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原理,观察中国现代学徒制合作困境现状并分析成因,很大程度上源于不同界域的各利益相关方利益冲突导致的政策失灵。解决这一难题的途径需要多元主体打破固化的界域领地,降低旁观者效应,共同参与政策决策全过程,构建基于高质量人才培养的多元互涉共同体;同时还要采用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法律法规,灵活运用财政性和非财务性手段,促进现代学徒制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耦合;最后需要打破传统利益观念,重视沟通,整合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重塑价值取向,使之成为现代学徒制政策的价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