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善存
“禅”字读音有二,读chán 指佛教的静思,如坐禅、参禅、禅心、禅宗、禅定等,甚至指一切与佛教有关的物事,如禅师、禅杖、禅林、禅堂等。中国佛教中的禅宗一派专下打坐功夫,是印度佛教与中国道教哲学的特定混合。所谓“野狐禅”,顾名思义,就是野狐所参之禅,野狐何以参禅?这就有了下面的故事,一段禅宗公案。
盛唐时期,禅宗大行其道。唐代禅宗高僧、禅宗戒律的创始人百丈禅师(即百丈怀海,约720—814年)在江西的百丈山开堂说法,座下学僧听众不下千人。其中有一白发老翁随众听法,每天都来,而且每次都是最后一个离开,自然引起了百丈禅师的注意。
有一天,百丈说法完毕,大家都已散去,老翁还没有走。百丈禅师就走过来问他:“你为什么每次都迟迟不忍离开?应该是别有问题吧?”老翁听了就说:“我正有一个重大的疑问,请大师代我解脱。”百丈说:“你问吧。”老翁说:“我在五百生以前,也是一个讲佛法的法师。在过去迦叶佛时代,我曾住持此山,因有位云游僧人发问:‘大修行的人还会落入因果吗?’我回答说:‘不落因果。’就因为回答错了,使我被罚变成为狐狸身而轮回五百世,不得解脱。请问大师,我究竟错在哪里?”
百丈禅师听此原委,便说:“你再像当年那样问我一次吧!”
那老翁便照旧重复云游僧人的发问向百丈禅师请教。百丈立刻很严肃地大声回答:“不昧因果。”(不被因果所蒙昧,对于因果报应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老翁听了这话,当即很高兴地跪下拜谢:“我得解脱了!明天还请我师大发慈悲,到后山山洞里,为我火化这具野狐之身,就按和尚礼仪葬我以托生吧。”
第二天,百丈在后山洞穴里,果然找到一具野狐的尸体,便依礼火葬了。老人因此得以脱狐身而化去。
“不落”与“不昧”,不过一字之差,但在佛中的人生境界却有天渊之别,大修行人绝不可能免于“因果报应”,也就是说因为不是“不落因果”,所以老人堕入野狐之身。百丈和尚回答的“不昧因果”,意思是处于“因果报应”之中又超越它,在“因果”之中又不受制于其状态,一语道破就是“不昧因果”。“因”和“果”都只是一时之位,这就是全部的存在。老人因为执着于因果报应而又妄想不受因果报应,要想办法脱离野狐之身,而五百世都不得解脱。听闻百丈和尚一语道破“不昧因果”,悟到野狐就是野狐之时,反而能脱五百世野狐之身。
常言:菩萨畏因,凡夫畏果。佛教的修因证果,正是因果律的体现。老人以为修行人可以“不落因果”,恰恰陷入了邪见,属于“大妄语”,结果受了“野狐身”之报。因此,凡是空谈公案,只是口头上说无相无我无佛无众生,而不曾经过切实修行的人,便称为野狐。切实修行,而又执着有大功德,希求成佛作祖,佛家称为执着汉。必须不昧因果之理,又不执着“我”的价值实现,方为佛法正理所在。
佛教禅宗最讲禅机,就是能启发门徒悟道时使用的隐语、比喻以及带有暗示性的动作等,这个故事即为一例,记载在《五灯会元·百丈怀海禅师》中。自此人们将没有真正悟达禅境却自以为得因果者,称作“野狐禅”,公案因此而来。后来禅宗对一些妄称开悟而流入邪僻者也讥刺为“野狐禅”,以比喻似是而非之禅。谓其所为不契合禅之真义,却自诩为契合,惯用小聪明和主观臆断曲解佛法,喜欢在黑山鬼窟里做活计。
作为汉语词语使用,“野狐禅”泛指各种歪门邪道、异端邪说。比如郭沫若在《创造十年续篇》中写道:“自己想要说的话,仅仅是由搜索枯肠而来的一些支离灭裂的野狐禅,哪能够和那严整的理论系统‘相对论’相对?”有时也省作“野狐”,如“当晚明时,举国言心学,全学界皆野狐矣!”(梁启超《新民说》)不管怎么说,“野狐禅”都暗含不正当、偏主流意味,“野性”十足,贬义色彩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