菅 敏
(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西口镇人民政府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山西 河曲 036500)
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各省市地区有关部门积极响应党的政策号召与指引,在政策宣传、技术推广、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尝试,也取得了一些喜人成果,但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上,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面对市场经济与现代科技引发的社会变革,农业各主体应主动把握时代机遇,摸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新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农业基础。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地形地质地貌情况复杂,个体农户普遍呈现耕地面积小、分散化的特征。在城镇化、老龄化的作用下,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求学或务工,农村人口主要由留守儿童、独居老人及部分中年群体构成,这一部分人口受到自身体力、文化水平的限制和农业生产周期长、抗灾能力弱的影响,往往其农业生产效益并不高。在此情况下,要实现集中连片的机械化生产和规模化的经营,对于人、地的有效管理是摆在眼前的首要难题。
农业生产过程变数大、收益低的现状严重制约了农户对农业生产的成本投入,当下随着农技的高速发展,耕种、驱虫除草、收割等环节都能够实现全程机械化便捷处理,在效率得到显著提升的同时,高昂的价格却使个体农户望而却步。此外,5G通信、直播电商、快递物流等技术与渠道的涌入,对农民群体发起了更严峻的挑战。新技术的推广和市场经营理念的革新是一柄双刃剑,若未能有效利用,反而会提升农民的准入门槛,对其农业生产带来更多负担与阻碍。
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政府、合作社、小农户、社会服务组织、农资企业等有关主体的密切配合,但农业生产全程涉及大量的生产风险与责任利益分配问题,由于小农户在政策、技术等各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无疑会成为其他主体利益侵占与风险转嫁的主要对象。倘若小农户遭受利益亏损,其信任度与参与积极性必然被打消,致使规模化经营的推行举步维艰。
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与保障。乡村振兴要把农民生产生活环境的优化摆在首要位置,相比于城市的繁华与便利,乡村在交通运输、道路照明、用水安全、网络覆盖等基础民生环节仍存在显著不足,这会严重制约农村农业发展质量与效率。对此,必须强化政府财政兜底、提升企业市场融资力度,推进大量资金涌入农业建设实际,并辅以制度规范资本运行。
一方面,加大政府对农业发展的财政补贴。政府要派驻专门的调研组,对于农业发展实际和所需生成具体而翔实的报告与设计实施方案。从村镇交通入手,加强对村庄道路及配套照明、指示牌等设施的修建与维护,畅通农机、农产品的物流运输渠道;以土壤、水源、空气净化为重心,邀请专家学者对各村镇的水质卫生、农田和空气质量等状况进行科学监测与评估,从源头遏制污染问题的发生,对现有污染进行有效管控与治理;将农业生产补贴作为主抓手,对种子化肥等农资用品的购买、农机农技的推广应用、农产品采购销售、高标准农田改造等提供政策倾斜与资金补贴。通过一系列的精准投入保障农民收益,使农户深刻体会到现代农业转型的政策利好,激活农民农业生产的热情。
另一方面,引导企业金融信贷融入基础建设。农业市场中各企业主体要充分释放自身蕴藏的经济振兴能量,弥补财政动力不足的缺陷。过去受小农户担保抵押物缺失、信用度不足、风险性高等因素的制约,银行和金融机构放贷意愿普遍不高,而现代农业中农村合作社等集体组织的出现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效应对方案。小农户可以通过缴纳一定额度的保证金换取合作社的信用评估与担保,进而从金融信贷机构处得到用于农业生产的贷款,一旦违约就会将农田自主经营权让渡给合作社,由合作社进行款项代偿。这种模式既帮助金融机构规避了风险,又降低了农户的信贷门槛,还有利于农业集体组织实现有效监管。此外,各农资、农机企业可以与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签署对赌协议,以投资合作形式参与到装备购置、库棚搭建等农业一线建设中去,金融机构可以针对农业产业链各环节开发专门的金融产品,既有益于农户、合作社融资困境的化解,也有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优化提升[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我国现代化农业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与重要支撑。尽管小农户仍是农业经营的主要组成,但目前农民传统的生产经验与现代专业化生产难以适配,且严重的分化与退出趋势使得农业收益日趋走低,更是与农业高效益发展目标和要求相悖。近年来各省市地区涌现的优质典型案例充分证明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我国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因此,亟需整合农村资源,做好农户转化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植。
现阶段,我国新型农业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涵盖了家庭经营、集体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多种模式[2]。在新型主体的培育中,农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是重中之重。一方面,要重视人才引进政策,以有利政策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以优厚待遇吸纳高校学子、退伍军人加入农业建设,丰富农民群体的年龄与知识构成,转变大众对于农业的观念认知,培养出大量对生产引以为荣的职业农民,为农业生产注入新鲜血液使其重焕新生。另一方面,通过建设田间学校、聘任专家教学等手段,对中老年农民群体进行现代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培训,提升老农对于新式产销模式和互联网应用的认知水准,锻造过硬且实用的技术操作能力,有益于推动农民对于经营模式创新的认可度。
在农业发展中要鼓励新型主体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引导更多散户加入合作社或注册成为新型主体,组织小农户参与、共建产业联合体,动员小农户以闲置土地、种植技术、富余劳动力、剩余财富等形式入股,促进土地实现优质流转与配置,完成耕地、资金、劳动力、技术的高度集约,转变过去粗放式的经营模式,利用机械化手段对田地与作物进行精细化、标准化的经营。这种方式不仅有利于小农户在联合生产中提升竞争力、获得效益、规避风险,更能有效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实现跃进发展。
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过程中,要对社会化服务予以重点关注。农业的社会化服务对于组织建设、身份转换、行为规范等内容影响重大,通过对社会各界资源与力量的有效调动与运用,使小农户也能克服规模弊端而适应市场竞争要求,获得可以与大规模生产相媲美的效益产出。对此,要依托社会化服务组织,打造“企业+基地+农户”的社会化协作模式,建设起一套成熟且完备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广泛主体共享先进生产力铸就的优质成果。
政府机关要切实转变职能,建设三级服务联合公社。近年来,我国政府正不断深化改革,力求建设符合人民利益要求的服务型政府,农业管理方式由计划走向服务不仅为政府优化转型提供了可靠路径,而且更有利于政府对农村经济进行科学的宏观调控,助力农业向市场化迈进。要切实满足农民生产经营的多样化需求,政府必须在县、乡、村建立服务联合公社,做出三级合理分工。在县一级,要做好惠农、助农项目与政策的落实,同时依托县城较为完备的资源设施提供农资供应、信息公开、金融保障等服务;在乡镇一级,做好上传下达和项目落地监管;在村一级,紧靠上面两级的服务支持,做好农机设备、资金的使用与反馈,对农户生产全程的需求及时响应并确保服务落实[3]。
涉农企业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与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托管是解决空心村、兼业化、劳动力缺乏等问题的有效对策,通过专业的托管服务帮助异地、不具备劳动能力或生产水平低的农户进行田地耕种、作物种植与收割,在不进行土地流转的同时还能避免撂荒状况的出现。专业化农业托管企业集中采购农资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投入,同时还能将先进品种与技术装备引入生产一线,帮助农户增收,以适度规模化变革个体经营,做到社会力量参与的新形式现代农业建设。
在我国小农户经营模式有其深厚的历史与制度根源,这注定农业发展思想与模式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农业农村部近些年响应党的号召,制定并推行了多项关键政策文件,对于新型农业发展做出了宏观要求与方向引领。例如,2020年3月印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对于政策背景、整体思路、支持与保障措施做出了明确阐述,更关键在于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培育与发展路径提出了具体而细致的方法论。短短几年间,我国各地现代农业与新型农业主体经营发展得如火如荼,可见政策扶持对于农业发展影响重大、意义深远。基于对最新中央农村会议精神的传递,2022年3月农业农村部又发布了“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对于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能力建设提出了更新更全的要求与办法,彰显了中央对于新型农业主体培育的高度关注[4]。对此,各主体要强化政策利用效能,助力农业发展。
首先,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实际与特征,贯彻落实好上级文件指示,做好文件精神的提取与传递。对内通过召开专题会、学习讲堂等手段强化职工团队的思想教育,使其认真领悟核心精神,同时在实际工作做好业务能力与新政策手段的结合,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和农民做好政策答疑、扶持监督。对外,通过企业研商、农技科普等方式向企业、新型主体、农民做好政策宣传,并依照政策对其实际工作进行主动引导与帮扶。
其次,各农企要积极响应农业农村部号召,在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结合过程中发挥好自身功用,主动下沉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实际,在与新型农业主体开展服务合作时,坚持诚信互利、优势互补的准则,为产业链条注入市场活力,做好先进技术与优质农产品的有机结合。
最后,新型主体与小农户要抓住乡村振兴机遇,利用好国家对于农业的扶持政策机制,顺应趋势,主动向现代农业模式靠近,通过主体融合促进规模拓展,建立起联合机制与利益共同体,为现代农业体系化构建贡献力量。通过上下一体化联动,助力政策扶持的落地生根。
要在我国广阔的农业市场中闯出一片天地,形成强有力的独特竞争优势,各地区必须深入挖掘自身地域优势,从文化、经济、科技、气候或土地等方面找到关键切入点,打造能够契合市场与消费者需要的特色农产品品牌,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会对农业生产提出新要求,小农户为实现利益最大化也会逐渐向集体靠近,新型主体的蓬勃发展也会带动小农户致富。在如今农业破局发展实际中,部分省市已然树立起值得仿效的典型成功案例。
例如,陕西宜君县2022年发展特色农业时,就挖掘到高村水稻口感卓越的核心优势,以水稻种植为载体助力产业振兴,通过引导村民大规模进行水稻栽培,摸索出一条地域特色优势显著的农业发展新路。现如今,高村水稻价格已涨至40元/kg,其销路广泛甚至常被预定抢购。近几年,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德胜村内盛和家庭农场的姚遵宝夫妻就利用当地独特的自然资源与地理环境,大量种植木耳与灵芝并使用井水灌溉,凭借家庭农场及附近森林长势喜人的灵芝实现脱贫致富。再以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的新农业发展为例,当地不仅引入“花语缤纷田园综合体项目”,完成了“巨人”南瓜、彩色果蔬等独特品种的培育,而且在锦宁村建设了上万亩韭黄种植基地,其特色产品“唐元韭黄”在海内外市场格外畅销[5]。由此可见,独特竞争优势是现代农业创收的关键卖点,经济是农业生产的核心导向,要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进程,就要对这一特征加以把握与利用,依托农产品特色品牌优势引导主体转型与蜕变。
乡村与农业振兴是我国伟大复兴中国梦与前进征程的关键一环,其变革时刻影响着我国经济与民生的安定。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现代农业发展非一日之功,需要凝聚政企民各界力量做好理念更新与技术推广,配合中央党政部门落实好各项政策,逐步瓦解发展实际中存在的衔接困境,才能保障基层小农户与新型主体的联合与转化,为现代农业开辟出一条规模化、集约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