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姚健,莫名月,赵雪娇
(广州南方学院,广东广州 510970)
民办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高速发展,它的发展大力推动了高等教育体制的变革。民办高校的特点是办学灵活,推行改革阻力小,可有力整合教育资源,能满足我国多元的教育需求。随着民办本科院校应用型课程体系改革的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成为民办本科院校成功转型的关键,决定着高校转型后的生存和发展。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对于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技能型应用人才培养,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意义[1]。而对于民办高校而言,完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既具备丰富专业理论知识,又掌握良好教学技能,并拥有生产实践经验和创新意识的师资队伍,是民办高校适应日趋激烈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基础。
本研究针对民办高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探究阻碍其发展的瓶颈问题与成因,结合现行政策法规对“双师型”教师培养途径及保障体系提出合理化建议,旨在为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民办高校以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为主,而部分民办高校教育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现象,学生动手能力弱、缺乏创新思维,最终导致民办高校人才培养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毕业生能力与企业需求存在落差。基于此,国家对民办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推广和完善提出了期望和要求,“双师型”教师是指专业课教师要具有“双身份”、具备“双能力”、拥有“双素质”、取得“双证书,可在“双地点”讲解“双内容”的能力,即“双师型”教师既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既能在课堂向学生讲授理论知识,也可以在实习实训场地向学生传授专业技能[2]。从而实现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的目标,满足社会对实践技术人才的需求。民办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价值在于可有效拓宽学生视野与知识面,促进学生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综合素养的融合发展,推动学生应用能力的全面提升,为各行业领域提供专业的复合型技术人才,最终提升民办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认可度。
民办本科院校教师队伍多由青年教师或兼职教师组成,师资结构存在断档,在已有教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较少,部分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是公办高校离退休人员返聘的。民办高校的师资整体存在流动性大,稳定性差,教师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此外,民办高校多采用聘任企业兼职教师的方式扩充“双师型”教师队伍,但因缺乏完善的引入机制与管理方式,教师缺少归属感、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导致兼职教师队伍流动性大,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民办高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3]。
部分高校简单将获得相关资格证书作为评定“双师型”的标准,部分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动手能力弱,学校中很多既有专业背景又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教师,因没有相应资格证书而不被认定为‘双师型’教师,不利于教师队伍建设[4]。同时,不同省市因为教育水平、教学模式和社会环境的不同,对“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不统一,这使得教师在不同高校之间的流动和交流存在障碍,阻碍了教师的发展。
民办高校不同于公办院校,但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却未遵循自身发展规律,照搬公办高校管理制度,同时受限于经费限制,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没有完善的体制保障,培训内容不专业,没有延续性,培训范围具有局限性[5],无法全面提高教师实践技能,都制约了民办高校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双师型”教师培养要建立在校企合作基础上,企业希望高校教师能为其提新技术、新理论,能成为企业新产品开发、新工艺创新的提供者,从而为企业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同时能为企业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6]。但是在实际的校企合作 “双师型”教师培养过程中,企业的利益诉求往往得不到满足,原因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的时间有限,大多是利用寒暑假的短期时间,不具有延续性,同时因为高校的教学任务,大多数教师无法完整参与企业工艺技术和科研项目的开发。二是高校环境是脱离企业生产的,教师实践技能薄弱,往往无法帮助企业解决研发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达不到企业需求,以上都影响了企业合作积极性。
部分民办高校未根据“双师型”教师特点,针对性地建立健全教师评价考核体系,在年底考核和职称评审方面过于注重课题、论文、专著等客观指标,弱化了对教师实践技能的考核与评审[7]。而“双师型”教师专业的优势是实践技能、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现有的考核标准无法充分体现“双师型”教师在推动学校实践教学质量发展中的优势和作用,同时在绩效分配、经费补贴、评优评奖方面也不够完善,整体考评机制科学性有待加强。
修订人才引进办法,重视人才引进的企事业工作经验和相关的职业资格认证。对“双师型”人才可降低学历门槛和科研水平要求,对专业建设的急需人才,可为之提供相关政策、参照学校引进博士和高级职称教师待遇给予“双师型”教师具有吸引力的薪金待遇和安置政策,以吸引更多的高技能型人才。
校管理层应敢于创新机制,对于教学科研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可通过减少其他工作量、专项拨款等方式使之专注于教科研水平的提升[8],可通过评优评奖等形式增强教师对本校的认可度和归属感。
民办高校还应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增加兼职教师人数,可从企业或相关行业引进一批既具有一定学历,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教学一线,也可对现有的教师队伍进行规划培养,引导一部分技能扎实、素质优良的中青年教师向“双师型”教师转变,制定培育计划,并投入专项经费。
利用校企合作平台,将教师的挂职锻炼作为除学生实习实训、订单式培养、企业家进课堂、校企科研合作以外的另一重要合作模式,高校定期指派教师去企业一线充电,签订“进厂锻炼”协议,由企业为教师举办实践培训,开设实务操作课程,并将其作为“双师型”教师职称晋升、提拔重用等的前提条件。鼓励“双师型”教师带着任务、科研课题到企业进行锻炼提升,可以团队形式与企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进行技术攻关,并签订课题协议,校企融合、师资共聘、设备共享,切实掌握行业动态和生产研发技术,实现自身素质和技能的提升。
民办高校充分利用校内校外优质教学资源,为每位青年教师安排学校和企业双导师,并完善考评制度,快速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双师素质。校内“带教”教师通过集体备课、开展教研活动提升教师教学能力,通过听课评课、教学比赛等督促教师不断反思、改进教学方法[9]。校外“带训”导师为教师讲解企业生产的新观念和新技术、强化岗位技能培训,通过实操演练、技能考核增加教师企业实践经验。
应注重“双师型”教师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推动作用,“双师型”教师在理论课堂、毕业论文、实习实践等教学环节中应体现出理论联系实践、专业知识结合生产实际的教学特点,应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应灵活运用企业案例、项目依托等教学方式,以上可由本校教学督导组监督并作为“双师型”教师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依据。在督促本校“双师型”教师发挥实践教学引领作用的同时,高校应注重利用企业师资,聘请企业技术骨干、管理干部走进课堂,参与教学教改、课程建设以及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鼓励企业教师发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操作技能等优势,指导学生实践操作与技术创新,促进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对兼职的企业教师颁发聘书,提供薪资报酬,及时解决住宿交通等问题,保障企业兼职教师在高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督促“双师型”教师在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活动中发挥自身特点,创新题材,促进学生和教师自身理论知识、业务技能的融合发展。“双师型”教师可带头组织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沙龙、创新创业培训等各类活动,孵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帮扶创业团队进行科研成果转化,巩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教学质量和实践水平。
民办高校应针对“双师型”教师出台相应的聘用、考核、晋升和奖励办法,注重“双师型”教师在实践教学活动中对人才培养的推动作用,并与职业资格晋升相联系,创新“双师型”教师评价考核机制[10]。在职称分类上可将“双师型”教师作为除科研型、教学型、教学科研型以外的另一新类型,在职称评定条件中将行业资质证书、企业工作年限、实践教学成果、校企合作科研成果、学生发展情况等作为评价指标,并可引入教师业务素质评价等内容,全方位多元化评价评价“双师型”教师,也可通过提高薪金待遇或给予相应补助激发教师积极性。
对企业挂职锻炼或长期校企合作培养的教师建立校企互相认可的考核体系。明确企业对教师的考核基本目标或必须完成的实践任务,同时将校企双方的人才在对方单位服务过程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记录在案,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责。
高校可对“双师型”教师尝试动态管理机制,将3年或5年作为考核期,周期完成后考核优秀的“双师型”教师继续保留“双师型”资格,可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奖、出国考察等方面提供一系列优惠性政策,对未达到要求的教师进行诫勉谈话或暂时取消“双师型”资格。
“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不仅要依托校企平台,也需要政府、企业和高校三方的通力合作,为校企产学研协同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优化校企资源配置,提供保障制度,创造优良环境,推动校企在体制、知识、技术创新等多方面合作的顺利进行[11]。
同时民办本科高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还应依据国家和省级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民办本科高校的办学和经营情况,特别是对教师的管理、业务培训、待遇考核等情况,予以严格地评估和督导,切实保障民办本科高校教师的合法权益。
地方政府应对高校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加强政策引导,提供资金保障。对优秀的实践创新类课程予以经费鼓励及政策倾斜。政府对与高校师资合作建设的企业,可以通过适当减免其税费或给予补助, 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可牵头联合行业协会、高校、企事业等建立“双师型”培养基地,成立专门培养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双师型”队伍建设的开展。
校企合作是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有效途径。提高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提升师资的整体素质,培养应用型实践型的优质学生,离不开企业的参与。“产教融合、协同培养”是民办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要方式之一[12],但是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如果在合作培养师资的过程中企业投入的精力和资金较大,短时间内却得不到收益和回报,会降低其参与师资培养的积极性,因此高校和企业应建立完善可行的校企合作师资培养机制[13]。
在基于实习实训基地的“双师型”培养中,高校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教师到企业参与生产实践,熟悉企业生产流程和技术设备,提升自身专业技能,企业为参加挂职锻炼的教师签订“进厂锻炼”协议,配套严谨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评价体系,并明确在企业挂职锻炼期间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例如为企业开展技术培训、为员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与企业联合科技攻关等,把师资的专业优势转化为生产力优势,协助企业提升员工专业素养,降低企业人才培养成本。在企业锻炼期间,“双师型”教师应充分利用企业平台反哺教学,编写实训教材、实习指导书、实验手册等,也可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和或实训内容建立相应的课程体系,把企业生产技术充分体现到教材和课程内容中[14]。
对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学校可通过“订单班”形式与企业联合培养学生,校企在师资、技术、设备、场地等办学资源方面进行合作,共建课程、师资共用,为企业量身打造专业技术人才,为企业节约培训费用和时间,使企业效益最大化,“订单班”应优选“双师型”教师作为班主任或主要授课教师,将学生培养和自身提升有机融合,增加教师与企业磨合机会,这是“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有效辅助途径。
“双师型”教师应积极参与企业科研项目或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在过程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对于实践动手能力弱的教师,可先在企业项目研发前期为其提供市场调查、风险分析、测试调试等基本工作。有一定科研基础的教师应明确企业需求方向及发展目标,针对性地申报科研课题,协助企业进行工艺改进、设备装置更新,或参与企业项目研究,与其共同攻克技术难题[15]。民办高校还可通过在校内搭建产教融合研发中心,利用本校在学术信息、科研设备、科研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与企业劣势互补,可尝试将校内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方位实现“双师型”培养和企业收益的双赢。
综上所述,对于民办高校,拥有年龄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提升高校社会竞争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高校管理者和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师资队伍对学校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意义,要深入剖析师资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地方政府和国家政策,根据自身的办学优势和特点,建立并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方案。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民办学校“双师型”教师建设的瓶颈问题,对教师队伍建设途径进行初探,以期为民办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