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

2022-12-19 03:18项凯标王迪迪贵州大学贵州贵阳550000
关键词:共同富裕民营企业经济

龙 汶,项凯标,王迪迪(贵州大学,贵州 贵阳 550000)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民营经济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乃至是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主体力量[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

如何通过规范、全面的政策设置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民营力量在共同富裕进程中更好发挥促进作用,对民营企业融入社会发展进程、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民营企业促进共同富裕的成就

(一)民营经济为共同富裕创造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共同富裕的前提是富裕。根据2020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2019年我国私营工业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82829.6亿元,为2010年的2.42倍,而营业收入增长为2010年的1.7倍(见表1)。民营企业创造了我国国民经济超过一半的资产总额与利润总额,是经济社会整体进步、人民共享发展的重要支柱,也奠定了实现共同富裕所需的物质财富基础。

表1 2010—2019年我国私营工业企业主要指标情况

(二)民营经济通过扩大就业促进共同富裕

从国民参与来说,共建是共富的前提与基础,只有“人人参与”才能实现“人人富裕”。表2的数据直观地说明,民营经济的生命力与创造力使其具有公有制经济无法具有的活力,创造出更多、更加丰富的就业机会与工作岗位,为人民广泛参与到经济建设与财富创造、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可行的途径与平台。因此,民营经济能够通过就业途径,广泛促进共同富裕进程。

表2 2010—2019年我国主要类型单位就业人数情况(单位:万人)

(三)民营经济通过税收促进全民共富

税收是国家进行二次分配的重要手段,充足的税收能够为国家的分配提供充分的空间与物质基础,也因此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与意义。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与发展速度的提高,使其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甚至关键税源,甚至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如表3),为各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有力的公共财政保障。

表3 2010—2019年我国主要类型企业税收收入情况(单位:亿元)

二、民营经济与共同富裕的关联性

民营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的应有之义,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素,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提供充足的物质、精神财富基础与发展动力[2],其由小到大、由弱至强具有客观必然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推进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民营经济的参与[3]。

(一)民营经济参与共同富裕进程的理论逻辑

在新发展阶段,共同富裕的推进离不开物质基础的高质量发展,而优秀的民营企业则是物质财富的重要来源。民营经济与共同富裕都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范畴,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之上,民营经济的存在与发展能够为共同富裕夯实物质基础,因此从发展进程角度而言,二者之间存在理论逻辑的相通[4],是发展客体与最终成果的关系。

首先,民营经济能够创造大量的物质产品与精神产品,优化社会服务设施,满足人民物质需求,提高整体社会民生水平与福利水平,为共同富裕夯实物质基础[5]。共同富裕的推进必将以物质文明富裕与精神文明富裕为前提,且必须是持续性、高质量的富裕[6]。其次,民营经济能够通过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扩大共同富裕的参与途径。当前,民营经济为国家提供了大部分的技术创新和就业岗位[7],使得广大人民能够更好参与进财富创造过程与财富共享的过程中去,提高了人民收入水平与民生水平,为共同富裕的推进创造了可能与前提[8]。最后,民营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的同时,也能从中获益,提高自身的高质量发展程度。社会财富的积累与共享能够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好的社会环境与物质环境,提高所能获得的劳动力水平,激发社会创新活力与内需,更好满足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并实现发展水平与发展质量的双赢。

(二)民营经济参与共同富裕进程的实践逻辑

从实践层面上,历史经验已经显著证明,民营经济与共同富裕的三大理论联系切实存在,民营企业已然为社会发展创造了充足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共享发展成果的途径,充分体现了民营经济的参与共同富裕进程的逻辑一致性[9]。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实现了长足发展,由小至大、由微至强,逐渐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实现了“56789”,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10]。近年来,民营经济的数量、资产与经营收入等在国民经济中占比已然超过一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民营经济的活力使其能够吸纳大量劳动力,提高就业水平与就业质量,为共同富裕的共建创造条件。与国有工业企业相比,民营经济具有其独特的活力与吸纳能力。近几年来,民营经济在各种挑战下活力犹存,甚至其所提供的就业机仍有所提升,在全国就业总量中的占比逐步提高,成为工作岗位的重要来源部门。2015年至2019年,全国私营工业企业就业人数增加了三千余万人,占全国就业数的比例也由15%增长到19%[11]。

(三)民营经济参与共同富裕进程的世界逻辑

世界全球化背景下,资本主义经济形式与社会主义经济形式交融并存,公有所有制与私有所有制相互融合,不可分割。与此同时,我国全面开放水平稳步提高,也必将受到国际环境的影响,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存的经济形势。

世界范围内,公有制与私有制和谐共存、共同发展已然成为客观事实,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经济形势的矛盾统一则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精髓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放包容,在新发展阶段,我们不会也不可能与其他各大经济体分割独立,而是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之下,利用私人资本的增殖本性助力自身发展壮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社会物质财富增加,同时引为己用,使其服务于我国的共同富裕伟大事业。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独特性便在于在坚持自身道路的同时,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吸纳一切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积极要素,助力自身的现代市场经济更好运行与发展。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充分利用民营经济部门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既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对世界经济形势的恰当解读与深入理解。

三、民营经济参与共同富裕进程的基本原则

新时代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民营经济的作用功不可没,民营经济与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的逻辑关系奠定了民营经济地位。然而,面对共同富裕,不是“卸磨杀驴”,不是“同步富裕”,也不是使得经济资源平均化。民营经济在参与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必须要坚持三条基本原则: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原则、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原则和盈利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原则。

(一)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原则

首先,民营经济在参与共同富裕过程中的第一步是要注重经济发展效率。经济发展效率的实质就是在规定的时间条件下,获取更多的经济价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经济应该实现经济发展效率为基本目标,遵循市场自由竞争机制,可以提高民营经济发展效率。满足经济效率最优是民营经济参与共同富裕的入场原则。

其次,在满足经济效率最优的条件下,实现社会公平是民营经济参与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则。不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其发展最初条件和发展经历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慢慢催生成长的,把握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轨道,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争取经济效益最优化的条件下,为国家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在和其他经济体制公平竞争的环境下,按照参与共同富裕的基本条件,逐步实现社会公平。

民营经济参与共同富裕进程必须实现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13]。在民营经济参与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经济效率提升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底层逻辑,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会搅乱经济发展效率的持续性和最优性,同样没有效率的社会公平是低水平的“平均主义”,其最终目标不是共同富裕。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环境下,只有在满足效率最优的底层逻辑和社会公平的上层建筑才能使得民营经济助力实现最终发展目标。

(二)盈利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原则

首先,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盈利是民营经济参与的基本条件。参与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发展自己,实现民营经济资本增殖,这是民营经济的首要条件。民营经济的盈利性是指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实现资本增值和利润收入,即需要保障经济发展的数量,也需要考虑经济发展的质量。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提升民营经济的盈利能力,才能助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其次,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是需要将经济成果合理分配给参与主体,这是实现全民共同富裕的根本条件[14]。根据我国成果分配制度,在市场、政府和社会道德的主导下,可以进行多次有效分配,确保各参与主体获取到匹配的成果。在市场作用的机制下,民营经济可以获得收入的初次分配,然后通过政府主导转移支付实现二次分配,之后在社会道德的约束下,在实现全民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下,通过多种形式的慈善捐助活动实现第三次分配,完成所有阶段的成果分配,民营经济可以对资本保值和利润收入进行考量和测算。

民营经济在参与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应该坚持盈利性与公益性相统一。在资本增殖的过程中将经济成果部分过渡到慈善捐助组织,同时在公益性的同时可以鼓励民营经济投资民生经济实现多方盈利,达到营利性和公益性的辩证统一。民营经济的盈利行为是全民共同富裕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公益捐助延续性的基本保障。对于民营经济的发展,不能只讲多方盈利,这样会使民营经济忘记参与共同富裕的初衷,会过度追求利润造成资本主义私人化的场面,这与共同富裕的蓝图相悖。同时,如果民营经济将过大的重心放置在公益性上,这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民营经济的发展,也会阻碍共同富裕发展的脚步。

(三)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原则

首先,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论述共产主义产生的具体道路时强调,“首先必须对所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强制性的干涉”。民营经济具有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性质,蕴藏着资本增殖的本性,因此其必须受到强制性的约束与引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营经济参与共同富裕进程的强制性的主要含义是根据民营经济的经济优势和发展特点,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引导民营经济参与共同富裕,同时为国家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其次,坚持自愿参与共同富裕的进程,是让第三次分配称为民营经济的自觉行动,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量力而行,不是破罐子破摔[15]。民营经济不同于其他的经济制度,各单位的收入情况根据地域差别和社会发展差异更是千差万别。同时,在参与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不同的民营经济单位应该由自身特点和发展优势所决定,一方面需要尊重民营经济单位参与共同富裕的自愿性,同时也要采用一定的政策福利条件将民营经济的力量和决心汇聚到一起,同心同力同德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对于民营经济参与共同富裕进程的主动与被动条件应该理性看待。首先不能通过法律法规强制民营经济的自愿性,这样的强制性不仅会阻碍民营经济的发展,并且抑制民营经济的反哺趋势;另外,不能将政策条件只安置在自愿性上,而不去强制民营经济服务的对象和方法,这样也会给共同富裕带来副作用。强制性应该以自愿性为基础,而自愿性也应该以强制性为导向。在自愿性的条件下,通过政策法规强制性地引导民营经济参与共同富裕可以提升发展的脚步,在强制性的作用下,通过民营经济自身发展特点和优势自愿参与共同富裕可以达到路径最优化,有效实现共同富裕。

四、民营企业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研究

(一)构建效率与公平均能充分彰显的协调联动新格局

构建效率与公平同联动发展新格局,强化民营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的作用,注重民营经济的效率提升,推动民营企业现代化发展。

第一,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民营经济效率,提高民营经济的发展水平。一是为民营企业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拉动民营企业与各科研院所、高校之间的合作,提升民营企业的科研创新能力,加速其成果转化,助力其高质量发展。二是充分利用高科技技术,民营企业应注重科技创新,对接新时代发展潮流。同时,社会应给予民营企业一定的支持,如政府可以设置一些能够便利其发展的政策等,还可为其提供资金、贷款等方面的支持。三是民营企业应注重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和聘用。在其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时,通过引进人才等方式助力民营企业的发展。同时政府可以实施人才共享的政策体系和推动形成相关体制机制,促进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共享型合作平台。

第二,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环境,多方面为其发展提供便利,保驾护航,为其创造能够充分发展的空间。一是为民营企业投资领域提供广阔的市场,积极引导其在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进行投资,比如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发挥其在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设立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三次分配过程的积极作用,彰显协同联动收入分配体系。首先,初次分配时,充分凸显公平在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其次充分发挥好再分配的调节,再次体现公平,最后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的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引导其积极从事慈善事业,打造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的社会形象,助力共同富裕。

第三,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构建促进全民共享共富进程的顶层设计与制度体系。一是坚持“先富带后富”的思想,大力完善相关鼓励激励政策,激发民营企业家服务社会的意识与热情,推动各方互利共赢,社会整体进步。在民营企业的主动共享中,员工的工作热情大幅提高,同时也获得财富的积累,企业也将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的同时得到更好发展。政府在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以互利共赢、共谋发展的思想理念,宏观布局企业员工利益共同体制度体系;二是严格防范、严格查处企业偷税漏税、侵犯员工权益以及转移资产等破坏社会和谐、违反社会整体利益的情况发生,推动建立良好公序良俗,为合理布局再分配、三次分配提供社会基础。

(二)拓展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渠道

当前,民营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动力不足,必须拓宽其促进共同富裕的渠道,多方面发展民营经济在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第一,推进高新技术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应用,如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等新经济、物联网等数字经济等,以新技术产业赋能共同富裕。一是建立有利于民营经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体制机制。如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方式,加快民营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通过新技术提高其谋生技能助力,也有助于提高这部分群体创办中小微企业的能力,筑牢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本,重点关注低收入人群,建立教育培训体系,设立提高其技能的培训机构,提高其谋生能力,助力共同富裕。

第二,乡村振兴战略与民营企业相对接,在提高农村低收入人群的过程中促进共同富裕。一是从基层抓起,充分发挥各乡村的产业特色,招商引资,吸引农业科技等企业进驻乡村,助力乡村发展,带动农村相关产业发展,解决当地农民就业问题,提高农民收入,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二是政府带头,建立保障体系,实行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到农村投资。设计一些有效政策制度,将当地农民和民营企业的利益结合起来,激发农民积极性,使得农民积极融入企业发展,为农民提供可持续性的收入保障。

第三,加快推动现代化民营企业治理体系的建设。一是规范公司管理,尤其是在财务、运营管理等方面。同时应注重国有资本的引入,优化股份的构成,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同时也惠及民生。二是调动民营企业员工积极性。如可以实行员工持股,提高员工节假日福利待遇等。

(三)凝聚民营经济作为促进共同富裕重要力量的共识

民营经济在发展中要想更好地推进共同富裕,离不开相关共识的凝聚。基于此,必须通过相关实践路径,助力民营经济能够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共识的凝聚。

第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民营企业家之中的作用,建立起政治教育体系,提高民营企业家的大局观以及奉献精神等。一是建立定期学习制度,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讲座,加强民营企业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以及对国家重大思想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富裕的意义的深入了解。帮助各民营企业家形成大局观,拥有奉献精神以及服务意识,在共同富裕的实现中勇于承担责任,做出成绩。二是发挥民营企业家的引领带头作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各种公益事业中的积极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对民营企业的认同感。

第二,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积极作用的宣传。一是发挥政府在引领群众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使社会各界全方位了解民营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政府应将其对民营经济的态度在一些重要场合表示出来,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充分利用新时代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增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宣传工作。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四十多年中,民营经济在整个社会的发展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在提高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的作用不言而喻。

第三,提高认识,将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家等当作自家人,并落实到实际举措中。发挥统战部门的主动积极性,团结并发展好民营企业家,能够使民营企业家感受到来自政府的关怀与温暖,推动共同富裕进一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团结好、引导好民营企业家人士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统战部门对民营企业家统战工作的领导,提高人民对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家的认识,增强民营企业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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