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茜 太原市投资和预算评审中心
建筑智能化是建筑行业日益激烈竞争下的必然趋势,而智能化建筑工程所关联的造价控制因素较多,需要在严格遵照造价管理原则的基础上,针对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问题进行科学、系统、全面的规划与部署,以提高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效率。但分析历史工程情况发现,在城市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方面仍存在诸多不明确、不科学的问题,再加上建筑智能化水平的限制,合理设计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方法,才能有效提高造价控制管理的效益。在此背景下,结合造价控制相关管理规定,汇总工程项目各阶段所涉及的管理问题并进行分析探讨。
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五个阶段。全过程控制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分别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阶段中应以事前控制为主,即在项目投入阶段通过合理规划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技术、组织和时间等控制要素,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应。所谓控制就是指按照事先规定的方案及制定的要求和标准,对受控对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比较其各种实际值和计划值、检测、监管、指引和修订的过程,控制又分为确定目标标准、检查实施状态和纠正偏差三个步骤。
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可以通过在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项目经济分析以及设计阶段的限额设计中,采用合理的方式、措施把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或是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造价额度内,并通过合理分配人力、物力、财力、时间、技术及区域等要素,获取最大的投资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造价控制有助于提升建筑工程的经济利润,消除流程中的漏洞及不足,完善全过程造价管理体系,对建筑工程起到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调节施工过程,有效控制建筑工程质量,提升施工效率。帮助协调招投标阶段的设计方案与竣工验收阶段的完成方案两者之间的平衡,节约施工成本,保证经济效益的增长,对建筑工程行业的稳定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投资决策阶段包括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项目融资方案分析。保证投资预估的正确性是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前提,也是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评选的前提。在此基础上,对设计方案进行比对,选出最优设计方案,为建筑工程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打造坚实的基础。按照投资估算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因素,将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或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应确保投资估算的准确性,使项目的经济评价做到客观公正[1]。
设计阶段是投资决策阶段的进一步细化,这个阶段包括限额设计、设计方案评价与优化、概预算审查。工程的限额设计是设计阶段的重要一环,也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关键所在。限额设计可确保在施工阶段时,对工程的投资不能超过概算时投资方的投资总额,严格把控限额设计这个环节,积极推行限额设计,是衡量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设计材料是否合乎规则等因素的确切方针。设计方案评价与优化是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益评价,正确处理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之间的关系,力求达到二者的和谐统一。设计概预算文件是确定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造价的文件,通过审查能使概算更加完整、准确,使施工图预算更加贴合工程实际成本。
招投标阶段包括招标策划、发包模式确定、标底编制。发包模式确定是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实施的重要一步,首先应熟悉图纸,做好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发现一些前期设计阶段未发现的问题,并提前解决。
通过此方式可以准确判断投资额度,提前预防变更,避免出现项目实施阶段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索赔事项的问题,使设计方案中的全过程造价真实、准确。由于同类型工程标底编制的大同小异,使得施工方想方设法使自己的投标报价接近标底,导致招投标市场的不合规、不公平,致使真正有实力的施工方落败。所以应加强对标底编制的管理,采取相应的措施,完善竞争的约束体制,实现施工单位的优胜劣汰,增加招投标市场的公正性。
项目施工阶段包括进度计量与结算、变更控制、索赔管理。由于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持续周期长,工程建设复杂、繁琐,且对施工设备要求高,可能会导致工程的实际情况与招投标时不一致,从而造成了工程变更。变更主要包括工程量的变更、项目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和计划进度变更等,当工程发生变更时,一定会影响建筑公共智能化工程的全过程造价。为了控制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全过程造价,必须严格把控工程变更,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开展施工。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大量的变更,不仅对施工进度产生不利的影响,还会增加投资,导致资源浪费,成本增加,施工质量风险增大。
竣工验收阶段是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全过程造价的最后一个阶段,这预示了工程项目已步入尾声。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所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合同价款的计算、调整和确认。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竣工阶段中的造价控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把握整个智能化工程全过程造价的成本,如果出现了超出其设计概算问题,需要进行深入了解分析出现此问题的原因并寻求解决办法。还应该增加对最后竣工结算阶段的审查核实力度,工程竣工结算在通过验收质量合格,并完全达到业主及主办方的要求后,可以给建筑单位及施工方支付最后的工程价款[2]。
因为我国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发展较晚,许多人对此只是一知半解,缺乏明确的认知,不清楚什么是建筑智能化工程,不了解智能化建筑与传统建筑有什么不同,导致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在一开始就没有被列入计划,或者是无限制地放大自身实际需求,对智能化贪大求全。由于智能化公共建筑比较复杂,步骤繁琐,对前期的投资决策阶段不重视,缺乏准确的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和项目融资方案分析,加上管理体系的不完善和专业智能化人才的缺乏,导致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进度缓慢,大大增加了施工成本,降低了施工效率,对城市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造成了不利影响。
设计阶段分工不协调、责任不明确,重技术轻造价,对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产生了影响。因为在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中,施工方和建筑单位对设计阶段的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考察环境因素或者分析设计方案是否可行、是否适配。主要设计人员对实际情况考虑不周,仅仅重视设计效率、工作质量等因素,也不重视建筑智能化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考虑成本和实际需求,贪多求全,为后续的施工阶段埋下了隐患。
我国的建筑智能化水平整体较低,是由于我国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发展较晚,没有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没有培育相关知识专业人才,专业性和重视程度不足,缺乏创新手段,模式老旧、单一,不能应对繁琐、复杂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况且因为整体水平的低下,导致建筑工程施工成本高,工期长。加之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较少,施工人员还缺乏对建筑智能化工程实践的经验,只能根据自己的了解和认知控制全过程造价,给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带来了不利影响,违背了建筑工程智能化的规章制度及设计理念。
由于工程各阶段造价控制脱节,导致全过程造价控制缺乏一贯性,缺少有效的管理方法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在设计阶段,相关手续不全,材料不完整,设计出完全符合业主要求的设计方案相对困难,而且缺乏对造价控制的重视,未有效控制管理方法;在招投标阶段,招投标的评选时间太过短促,很难评选出满意的方案及优秀的建筑单位,只能初步评选出相对合适的单位;在项目施工阶段,违背事先拟定的工程计划和标准,工程变更频繁发生,且没有明确的奖罚制度,导致施工成本远远超出设计概算。我国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正处于初级阶段,一方是对投资决策阶段的项目经济评价缺乏重视,二是对设计阶段的方案评选缺乏有效的手段,导致建筑单位及施工方在后期的工作量大幅增加,经济与技术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整体工作效率低下。
树立设计控制理念,引用限额设计。限额设计是建筑智能化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要设计手段,是指不超过投资方的投资额度的标准,节约设计费用的同时,确保满足施工方和建筑单位的功能要求,提升设计效率。通过在设计方案比对、经济效益分析等方面展开最优化的设计控制,让限额设计落到实处。健全和完善限额设计的赏罚制度,对落实好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对落实出现人为错误、造成资源浪费的,进行惩戒罚款,并承担自身造成的经济责任[3]。
重视设计方案评价与优化、概预算审查,选用合适的方案,做到实用又美观,对比多家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分析其技术经济评价以及项目融资方案,从中选出技术上较为先进、经济实惠的方案,使其既能满足施工方的实际要求,又能降低工程全过程造价的成本,将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第一是设计方认真做好设计方案的检查监督工作,减少设计方案中的错误、纰漏以及人为失误的现象,使概算编制及限额设计更为确切;第二是建筑单位及施工方必须按照限额设计的有效理念,对设计方案进行必要的审查核实,排除改正其违背限额设计的理念;第三是选择一家负责的审查公司严格审核施工方案,确定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规定,做到合理公正,还要对其产生的经济效应加以重视,达到最佳方案,控制全过程造价的经济成本[4]。
在建设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测评,充实相关人员的知识储备,做好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尤其是在综合布线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无线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效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控制系统、电子巡更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先进的建筑智能化领域的业务技能。同时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掌握相关的施工技术,不能无证上岗,注意团队的安全与防护。在进行工程施工时,严格按照组织规划进行,按照原则规范做工,避免出现一些低级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建立健全的智能化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体系,对其进行创新改革。严格把控审图,使设计方案得到优化促进,提前控制工程变更。建立明确的奖罚制度,对因施工方或者建筑单位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在合同中明确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反之,因施工方或者建筑单位施工合理顺畅且节约建筑工程投资的成本,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实行优质优价。这样做有利于加强施工人员的危机意识,提高施工方或者建筑单位对其工程项目的责任感,也有利于对城市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全过程造价的控制。
在工程结算的过程中,施工单位会存在高估冒算的常见问题,部分施工单位想要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多数会采取多计算工程量、定高额的单价及巧立名目等方式增加工程造价。为了能够解决以上问题,在竣工结算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应深入了解竣工资料,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范制度,给出科学、严谨、公正、规范的评审结果,保证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全过程造价的真实性与科学性[5]。
综上所述,通过对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和分析,了解了建筑智能化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定义及重要作用。分析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存在认知不清、整体水平低下、设计阶段重技术轻造价、缺少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相关专业技能的人才、缺乏科学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方法等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体系,给出了可以借鉴的应对措施。随着我国信息技术、数字技术、智能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其在公共建筑行业的深度融合,需对城市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不断的优化和完善,助力我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逐步实现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