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 祺
新技术革命为政府改革带来契机,“十四五”时期,政府数字化转型将迎来质的飞跃。不同于传统政务信息化,数字政府旨在推动政府治理体系的全面变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融五跨”要求,为改革指明了方向,将政府自我革命和跨界协同治理结合起来,基于特定应用场景,综合集成多种事项与服务,再造传统政务流程。地方实践探索与中央顶层设计遥相呼应,一些省市相继推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通享”“跨省通办”等创新举措。本研究在对浙江、广东、河南等地数字政府改革考察基础上,提出基于跨界治理理论命题与知识体系的数字政府跨界创新模式,不断深化对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规律性研究。
数字化智能化时代,人人互联、万物互联成为现实,政府传统边界已被打破,引发治理形态的结构性重组与功能性转变。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改革创新,使得数字政府的治理结构、治理要素、治理功能均被赋予新的内涵。
一是移动互联网的模式驱动。相较于传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带来政务服务模式的创新。从行政服务大厅转向线上线下融合,政务APP、微信小程序、政府公众号等多渠道构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码上办”。移动互联网还引发城市治理模式的变革,5G技术飞跃发展带来传输效率提升,与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结合,构建一座数字孪生城市,推动城市治理结构扁平化,赋能网格化治理更为精准高效。“随手拍”为群众参与城市治理提供渠道,随时随地拍下城市运行问题上传政务APP,系统平台自动推送辖区网格员处理,由传统单向度城市管理转为双向政民互动。
二是大数据技术的数据驱动。信息时代的数据如同工业时代的石油,已被纳入生产要素序列,被称为“第五要素”。同时,数据成为数字政府运营与数字治理的核心内容,各部门业务过程归集的海量数据将从“沉淀期”走向“生产期”,展示其作为政府核心资产的价值。[1]当前,数字政府创新的关键即是打破传统科层制壁垒,借助区块链去中心化、信用共识等特性做好隐私保护,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例如,丰富民生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对汇聚治理后的数据挖掘分析,充分释放数据价值,循数决策让领导干部心中有“数”。
三是人工智能技术的算法驱动。“AI+大数据”已成为政府治理领域的颠覆性技术,在其加持下,“城市大脑”构筑城市智能体,将基础设施数据化,结合算法模型、超强算力深挖海量数据,实现对城市的实时分析、科学管理调度。各地智慧城市建设方兴未艾,智慧应急、智慧交通、智慧城管等提升了政府决策效率,助力城市治理精细化。与此同时,智能技术帮助开发出“智能审批”“秒批秒办”“无感通办”等业务模式,运用机器学习分析用户行为和精准获取需求。例如“智慧办”基于算法实行智能化的客服、导办、识别和审批,全天候、全生命周期的主动服务极大地提升政务服务品质。
新技术应用过程中,数据流“穿透”职能线,将传统机械僵化、壁垒封闭、金字塔式的科层制体系逐步转变为网络状、扁平化、开放式、整体性治理体系,确保“上、下、左、右”互联互通。数字政府建设以技术融合赋能组织变革,以业务融合再造政府流程,以数据融合重塑发展生态,以跨界创新重构行政体系。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区域一体化的当今时代,面对日益纷繁复杂的跨域公共事务和民众对于高质量公共服务的要求,单一主体治理模式已然难以有效应对,亟需突破“一亩三分地”的职权划分限制,倡导多元主体协作,有效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如跨流域生态保护、跨部门联合执法、跨层级行政审批、跨政企合作治理等。跨界治理与数字政府皆以平台思维、协作思维、共享思维超越传统科层组织功能单一的限制,实现职责体系重构、治理功能重塑。参照跨界治理理论中对“域”的界定,可对数字政府跨界创新模式进行如下分类。
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性分权”自上而下实施,地方政府成为相对独立运转的经济体。“行政区经济现象”愈发浓厚,形成一种“晋升锦标赛”的地方激励机制,地方保护主义逐渐形成。随着人员大规模跨地区工作生活,各类生产要素加速流动,倒逼各地打破制约区域间交流合作的体制性壁垒,新技术的应用提供了跨界治理的契机。以往,政务服务在同一城市尚且无法通办,更遑论跨省办理,异地工作生活的群众,办事需多次往返户籍地和工作地,耗时耗力耗财。2020年,由于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需要,各省市“健康码”数据实现了共享,给政务服务数据跨省打通带来启发。2021年9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首批144项事项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异地办理。政府间建立协作联盟,先是“全市通办、全省通办”,再到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通办”,最终实现全国范围“跨省通办”。
2020年,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线,粤北粤西九个地市政务大厅“跨省通办”专窗或一体机能够异地办理多个省份服务事项。同年,河南推行“全豫通办”改革,线上开设服务专区,线下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窗,全省统一受理标准,同一事项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以此推动2000多个事项线上通办,800多个事项线下通办。河南已与浙江、广东等十多个省市开展“跨省通办”,实现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等跨省互认。
数字政府治理结构是一种“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形态,实现跨层级整体治理,需要通过纵向权力线的统筹安排与顶层设计,自上而下统一行动。例如广东由省数字政府改革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从省级到各个地市推进“一网通办”与“一网统管”改革。又如2021年2月,浙江全面启动数字化改革,按照“1+5+2”工作体系重点任务要求,打造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聚焦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法治、数字社会五大综合应用。[2]浙江省各地市、县区、乡镇按照这一部署,全面启动改革创新行动。
数字政府跨层级治理主要有三步:一是建平台。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础上,联通各省级平台,为地市、县区提供支撑,避免低水平重复性建设。广东、浙江、河南省级政务服务网汇集了省、市、县、镇、村五级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统一办理多类涉企事项和民生事项。二是定标准。从国家、省级层面推出技术标准、数据标准、项目标准,为各地改革提供依据,抑或是各地根据基础与优势选取试点项目,向上推动形成统一标准,创新经验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三是优流程。在标准统一、数据共享工作基础上,打破层级间壁垒,推进线下线上融合,服务渠道向基层延伸下沉,政务服务扁平化运作,形成纵向全覆盖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跨部门协同是最重要的一种跨界治理形态,这里的“部门”指的是党政机关各职能部门。科层制体系下,由数十个专业部门组成行政体系,各领域职能和各类业务又被分割成内设处室(科室),各部门职权职责明确,成为一个个独立运行模块,于是有了通常所说的“职能碎片化”与“部门壁垒”问题。数字政府整体型治理架构与信息传递无界化特征要求打破传统行政壁垒,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早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就已出现线下“三集中三到位”整合的行政审批局模式。当前各地数字政府改革中,跨部门协同作为重中之重,涌现出一些线上整合典例。
各地探索打通部门间业务线,实现“民事、商事、公事”服务的“网上办、掌上办、一键办”。例如,广东推出了“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方便群众办事;“粤商通”APP服务商事主体;“粤政易”APP助力公务员办文办会。浙江“浙里办”APP用户突破5000万,政务钉钉“浙政钉”上线各类办公、决策辅助应用逾千个。为提升机关效能,浙江丽水借鉴服务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方法论逻辑,于2018年推出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针对部门间办事程序多、环节多、多头跑、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重新梳理部门事项,统一标准规范,精简业务环节,再造审批流程,建成机关内部协同办事统一平台,集成共享数据,各部门通过平台流转材料、协作审批,整个机关内部办事提速提质提效。
数字政府作为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程,单凭政府力量难以支撑,必须依托技术企业作为承建商协助建设政务系统与平台,这里就涉及到数字政府的跨政企合作治理内容。从电子政务到数字政府的变迁过程,不仅是建设模式的迭代,也是政企合作关系的转型,第一个阶段是“分头并进、分散建设”。各部门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将信息化项目外包,各家承建商建设标准和制式各不相同,成为信息孤岛产生的原因之一。第二个阶段是“基础集约、应用自主”。为克服分散建设弊端,一些地方采用共性技术与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各职能部门业务应用则分别定制的模式,由大数据管理局为主体,承担统一规划建设任务,为各部门提供底层技术与基础设施支撑,例如各地政务云采取统建方式。这一模式有助于整合资源,提高建设效率,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信息孤岛问题。
新时期数字政府改革,进入“政企合作、管运分离”阶段,政府与市场深度合作、各司其职,做好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工作,政府专责部门来“管”,即顶层规划、制度规范、业务指导;企业负责“运”,即基础建设与日常运营。如广东数字政府改革之初,既已选择市场化运作方式,成立腾讯与移动、联通、电信的合资公司——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探索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的“政企合作、管运分离”模式。[3]河南省以国资为主,成立正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为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和运营主体。
数智赋能数字政府跨界创新的预期成效如何?研究发现,数字政府跨界创新相较以往已经取得飞跃式发展,然而距离“三融五跨”的目标期待仍有差距。当前,技术驱动的数字化转型面临一个治理悖论:技术应用只有与其所处的政治文化、组织体制、制度环境相适应情境下才能释放红利引领变革。[4]科层制体系、属地管理原则、分级财政制度等约束导致政府数字化转型过程步履维艰。
跨界治理的开放式治理理念与地方本位主义存在冲突。各地数字政府改革是一种创新比拼状态,如城市营商环境评价、在线政务服务指数排名等进一步强化这种竞争关系,使得数字政府跨区域协同面临“竞大于合”的局面。
一是信息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问题。数字政府建设投资巨大,涉及多业务领域系统平台,单一地区难以在短时间内全面迭代。只有在各自优势领域探索,进而相互借鉴并复制推广,才能最大化利用资源。当前分散化创新形成制式不同、标准不一,建成的大批独立系统或专网成为新的壁垒,将阻碍全国一盘棋统筹。例如,各地数字政府建设资金分配不科学,财政投入总量不足与“撒胡椒面”现象并存,且受分级财政制度制约,一些本可以省市统建的项目在实施中不得不省市分建,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各地区建设侧重不一、内容不同、标准不一,无法互联互通,难以实现无差别办理。同一省份内各地市之间资源禀赋差异较大,财政实力强的地市投入资金充裕,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走在前列,各地改革进度不一、水平不同,长此以往将导致“数字鸿沟”问题。
二是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受阻。国务院要求各地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事项“跨省通办”,但因行政区划壁垒由来已久,相关制度尚不健全,各地系统互不联通且数据标准不一,目前仅能“异地代收代办”,相关材料邮寄并二次录入还做不到一地受理申请、多地协同办理。同一事项或统一类别信息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标准不够统一,不少地区“全市通办、全省通办”亦面临堵点难题。
跨层级治理以纵向扁平化为目标,数字政府改革强调的亦是跨层级联动,层级间协同。尽管各地围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支撑平台建设等着力推进改革,但受限于条块分割的科层制行政体系,数字政府纵向层级间联动不够充分。
一是政府各层级之间尚未形成改革合力。一些省市虽建立起改革领导小组,但在实际运转中的统筹协调功能亟需加强。各地成立大数据局之类的专职机构,但因涉及权力分配,改革执行力度受到其他职能部门掣肘。数字政府顶层设计要兼顾到“统”和“分”的问题,目前数字政府“纵向联建”进展缓慢,未能充分利用省市两级建设成果,实现资源整合、集约共享。已有改革主要是省市职能部门的项目建设,尚未将基层建设纳入整体布局,虽已建成省级层面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大数据中心,着力推进各部门数据融合与业务融合,但覆盖全省的纵向数字治理体系尚未建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已建成预约、网申、受理、审批等业务模块,囿于各地市县区信息数据未打通、办事标准不统一,难以支撑“一网通办”。
二是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职能部门、垂管部门之间存在协作障碍。市直部门面临着选用省建系统还是市建系统的困扰,一些全省统筹建设的系统功能、流程缺乏对地市业务需求的响应和支持机制,一些系统不如市级技术先进、操作合理。数据从市级向上汇聚之后,再由省级部门向下回流困难,缺乏回流渠道、机制。一些市直部门同时要向省直部门和市级统建的数据中心发送两遍数据,“省直部门—市直部门—市级数据中心”三者之间科学的数据流通机制尚未建立。垂管部门多个系统纵向贯通部委—省市部门,数据直接向上汇集,地方政府层面想要获取数据较为困难。
跨界创新需要整体思维进行统筹规划,而基于传统科层制体系的数字政府改革,易使现有机构壁垒产生的业务壁垒传导至数字政府建设,部门各司其职,新建的信息系统与业务应用,将成为新的“烟囱”,进一步强化行政壁垒。这里更多体现在政务信息化升级的技术融合阶段,以及迈向数据治理的数据融合发展阶段,缺乏对于数字政府如何再造业务流程、助推行政改革的深度思考。
一是行政壁垒导致跨部门系统难以互联互通。职能部门各类业务系统分布在政务内网、外网与各类专网,无法实时交互,有的系统在“一网”之内还无法实现“通办”。各级部门业务数据对接形式不一,存在接口对接、前置机采集数据、数据包或文件、手工录入等各类情况。办事企业和群众“一件事”跨部门审批需要经多个业务部门,目前缺乏一套部门间联席会议机制梳理跨部门事项,导致跨部门事项办理协同难、不顺畅,尚未实现联办通办。当前,省市级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虽已建成,但数据治理主体仍为各部门,呈现出相对的集中统一与绝对的分割垄断并存状态。
二是统建与分建不明确,缺乏跨部门整合。数字化改革初始方案基本上是各部门规定性动作的集合,或是其他地区创新经验借鉴,缺乏从品牌运营高度思考体现本地特色创新。由于各部门业务需求不同,项目建设不仅包括多部门共性基础设施,还涉及业务特性的专类信息化项目,较难从全局协调。在此背景下,现有顶层设计并未兼顾到共性与个性的问题,部门“各打各的锣、各唱各的戏”,推出的信息化项目缺乏跨层级跨部门交流探讨,未从协同创新的高度进行全面统筹,未能因时因势不断优化完善,保证项目落地能够满足各部门实际需求,因而呈现出碎片化创新局面。此外,建设过程中忽视了各部门面临上级政策调整而导致实际需求发生变化。
信息技术在各行业应用的技术通用性,与政府特殊职能要求的融合度尚不足。
一是政府部门与技术供应商的政企合作关系需厘清。数字政府建设具有项目前期投入高、专业性强、技术更新快、项目涵盖领域广、工作量大、服务功能多、运行稳定性要求强等特点,仅仅依靠政府信息部门的力量,很难完成系统开发、建设、运营和维护,因此需要政企合作。然而,政企联合开展建设的方式,对于二者在公共领域责任边界划分的要求较高,一旦职责不清晰极易衍生出一系列合作冲突问题。如何合理划分政企合作边界、明确公共责任要求、形成政企协作合力,是数字政府建设的一大难题。
二是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项目审批机制与预算制度亟需修订。数字政府改革面临着技术更新换代问题,初设方案的技术标准与硬件购买,在项目建成交付使用既已落后。项目建设中涉及立项审批等环节,需要大数据管理局同财政、发改等部门联合会商。现有数字政府项目投资按照传统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模式进行管理,立项审批的环节多、周期长,不适应信息化项目技术迭代更新快、业务需求变化多的特点,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推进。此外,有关数字政府改革全过程的预算制度优化尤为关键,当前预算编制仅覆盖数字政府建设阶段,而对于数字政府建成之后数字治理的运营阶段,各地较少投入相关资金。
三是数字政府建设与运营所需的复合型人才紧缺。数字化改革要求深度结合各部门业务特点,因地制宜做好应用规划,囿于既懂信息技术又懂政府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极少,在做需求分析时,无法将新技术与业务场景有机融合。地方公务员普遍缺乏信息化知识,不会用或用不好企业提供的系统平台,更不知如何与业务融合创新。不少单位信息中心力量薄弱、人员匮乏,仍需依托技术企业支撑信息系统运维,政府对信息化项目的掌控能力较弱。另一方面,企业技术人员缺乏对政府运行流程的深刻理解,业务调研阶段需求发掘不精准、不系统、不完整,提供的解决方案或追求“高大上”而偏离政府实际需要,或项目呈现碎片化建设局面,仅针对部门业务痛点,无法从整体上推动改革。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的跨界创新,是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必然要求,以数智赋能带动制度重塑,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改革的必由之路。应从优化顶层设计、健全制度规范、加强多方协作、创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探索跨界协同应用场景与赋能机制,营造有利于数字政府跨界创新的生态环境。
当前,数字政府建设正在从1.0阶段的技术赋能创新,迈向2.0阶段的业务融合创新,将超越传统技术应用与政务信息化升级考量,将顶层设计与行政体制改革深度融合,深入思考如何通过数字政府跨界创新,破解传统行政改革困局,重塑体制机制、再造政务流程、革新治理方式,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面向未来,应当与时俱进擘画2.0阶段的数字政府建设蓝图,经由“三融”(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和“三通”(层级贯通、区域联通、部门打通)的改革路径,建设以跨界创新为特色的整体型政府,以服务创新为核心的平台型政府,以人民至上为导向的响应型政府。
一是借助数字政府跨界创新契机,重构部门间行政职能与业务逻辑。跨界创新的目标是突破传统科层制碎片化治理结构,推动政府结构重组与功能重塑,这里的改革有一个“小切口”,即由过往以部门为中心、以职能为中心转变为“办好一件事”为中心的逻辑进行政府内部跨层级、跨部门业务规划,变层级节制的条块分割组织结构为扁平化的协同网络结构。根据公务员、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所需全部要件反向梳理,理清跨部门办事逻辑关联的流程和所属部门处室职责,据此对政务信息化流程进行重新论证和设计。[5]
二是探索数据治理与政府机构改革的有机结合,以“定数据”推动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针对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可通过部门“数据流”还原“业务流”,精准把脉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率不高等问题。建议在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的基础上增加“定数据”内容,建立数据清单,将政府部门职责数据化;设置首席信息官(CIO)或首席数据官(CDO)岗位,专职负责部门数据治理与数字化转型工作,各部门首席信息官成立工作专班或者召开联席会议,通过数据流厘清部门间共性业务或交集内容,成为机构归并整合的依据。
三是在持续推进企业群众服务创新基础上,着重政府内部的跨界协同创新。把“一网通办”的理念延伸到机关内部,深化机关内部“一网通办”改革,推动机关内部办事“最多跑一次”。全面梳理机关内部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等“内跑一件事”事项,形成事项清单,通过“业务还原、实战推演”发掘冗余环节,按照应删尽删原则,大力压缩办理环节和办事时间。建设统一的机关内部协同办公平台,将“内跑一件事”事项上线机关内部协同办公平台办理,力争“零跑动”,以此优化行政流程,提升政府效能,实现跨地域、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治理与服务。
完备的治理机制和制度规范是推进数字政府跨界创新的重要保障,应建立健全有关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的法律法规、基础制度与标准规范,使改革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确保创新举措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
一是修订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大数据局等职能部门与立法部门协同,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动数字政府改革领域立法。例如,出台实施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网络安全、信息公开、数据管理、公民参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先行先试,出台或完善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进而向上推动成为上位法修订依据,确保改革中各主体行动有明确规则。
二是建立健全基础制度。研究更加适应政府数字治理的基础方案,建立适应跨界创新要求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云建设、政府数据共享、数据安全、流通应用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根据信息技术快速迭代特点更新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加快项目立项审批进度。构建部门间协同的信息化建设财政预算制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以跨部门综合性应用开发,避免重复性投资建设。从跨地区、跨层级信息化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出发,打破分级财政限制,建立灵活集约的预算方式。
三是制定出台标准规范。成立数字政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制定数字政府建设的标准化体系,如统一的基础建设、权责事项、数据治理、运营运维、监管考评、市场交易、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标准修订,做好地方标准认证的同时积极向上推动形成国家标准。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场景化、精细化编制办事指南。制定各级政府服务事项统一标准,建立覆盖政务服务全流程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如事项公开目录、事项办理指南、前台收件、后台流转与统一出件标准等。
应对数字政府改革面临的技术应用逻辑与科层组织逻辑的冲突,需要通过组织体系重塑与建立适应跨界创新的治理机制,以破解高度专业分工的传统体制所导致的本位主义。
一是构建数字政府跨区域协同机制。基于府际政务平台打通、数据共享,突破行政区划限制,真正实现办事材料线上流转而非线下邮寄,以“跨域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零界域、无差别服务体验,如跨地区商事登记、医保就诊。推动数字政府项目共建与创新共享。采取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府际联合决策、联合招标等方式,由单个省市信息平台建设到跨区域信息系统集成,推动城市之间数字政府的管理统筹、成本分担、资源整合、优化配置。
二是打造数字政府建设的跨层级联动体系。改革中要注重“中央—省—市—县区—镇街”的跨层级联动,尤其是注重省市数字政府的统筹建设与集约创新。重点围绕政府职能领域开展业务统筹,建设省市一体化的大数据中心、云平台,加大省市数据共享和省垂管系统开放对接,逐步推动各类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探索“省市联建”试点模式,各城市在优势领域先行先试,与省级部门主动对接,推出跨层级、跨部门的应用平台,作为样板复制推广。
三是建立权责明晰的跨部门协作机制。除了建立改革领导小组,还应明确每个部门的职责,以清单管理制度厘定领导小组、大数据局与各委办局之间的关系,以各主体任务清单明确改革边界,建立相关部门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就协商事宜达成备忘录。加强协作共建,正确处理好“规划统筹与因地制宜”“基础一致与应用多元”“标准统一与厂商多元”“共性通用与个性定制”的关系,做到基础资源集约化、技术应用标准化、项目建设模块化。
四是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的政企合作机制。创建合作共赢生态圈,探索政府与企业的良性合作机制,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与业务融合作用,充分结合企业在前沿理念、资金投入、先进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降低建设运营成本。同时,明确各方权责与行动边界,通过制度化的方式明确企业在负责需求对接、顶层设计、系统建设、数据治理、运营运维以及标准制定等领域责任,确保政府获得更为专业高效的信息化产品与服务。
数字政府跨界创新需要信息技术与政府业务场景的深度融合,将政府与市场、社会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有机结合,推动系统平台应用真正符合用户群体切实需求,改变以往技术植入“两张皮”的窘境,最大程度释放信息红利。
一是将数字政府创新融入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统筹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建设,协同推进数字政府与智慧城市、数字社区、数字乡村建设,做到基础建设行动一致,部门资源集约共享。例如,树立全周期管理与城市全域治理理念,将数字政府建设与新型智慧城市服务创新有机融合,在政务服务、电子商务、交通出行、医疗健康、生态治理、社区建设、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等城市治理领域整体发力,打造城市全域治理智能体。
二是寻求新技术在政府跨界协作中的应用场景。打造基于业务中台、数据中台、技术中台于一体的数字中台治理体系,推动各部门共性业务向中台集聚,以中台架构赋能跨界治理。构建机关内部协同办公平台,打造“一体协同”的智慧办公、督办新模式。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为监管部门提供横向联通、部门联动、全域覆盖的数字化监管体系,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预见性、精准性。通过“AI+大数据”建设“领导驾驶舱”,有序归集、分析、应用数据,开展交叉比对、趋势预判,为政策制定、经济运行、疫情防控、督察检查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实现相关决策者一屏统览、循数决策。
三是以群众办事需求为中心丰富重点场景应用。对12345便民热线及群众投诉举报来信进行数据挖掘,找寻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作为服务改善的依据。群众“点菜”政务服务,政府部门按需匹配。推进政务服务环节整合、流程优化,按照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选择涉及面广、办件量大的高频事项进行梳理,形成实施事项清单。对原有事项流程进行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次数,通过系统梳理和智能分析,将多种事项组合重构为“一件事”,为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丰富民生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场景,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好办”到“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