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跃生 张羽飞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最大的民生。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被列在“六稳”“六保”之首。[1]“就业”一词,成为近几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的高频词,2021年和2022年分别出现了39次和34次。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各地都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而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本要依靠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一定增长不足以支撑就业,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把经济发展蛋糕做大,把就业蛋糕做大。”[2]如何通过经济发展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发展数字经济是重要路径之一。党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加速推进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转型。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3]在此背景下,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加速增长,对我国稳定并扩大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就业在不同群体、不同产业和不同地域也存在差异性效应和负面影响。
当前,如何扩大数字经济发展对就业的积极效应、缩小其差异性效应及其负面影响,以推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是一个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课题,且既有研究明显不足。有鉴于此,本文首先分析数字经济发展对我国就业的积极效应,然后分析其差异性效应及其负面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进数字经济就业高质量发展的策略与路径,以期为推进我国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供参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助力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在推动就业总量增长的同时,也深刻影响就业结构与就业质量:对高技能、高智力劳动力的较强需求,引致就业结构向高级化发展;通过就业方式的多样化、灵活化推动代际就业流动;通过改善就业性别歧视,提高女性更多就业机会。
数字经济发展主要通过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种形式推动就业总量增长。不难发现,社会经济现实中,与数字产业相关领域的就业人员日益增加:新的数字经济业态带动新的就业形式层出不穷,各种灵活就业形式日益普遍;传统产业不断被数字技术改造,数字相关技术应用日益广泛。这带来两个结果:一是在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就业的人数越来越多,在总就业人数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传统产业的从业者不断变为数字产业就业者;二是就业的形式日趋多种多样,与数字经济有关的新职业、新岗位层出不穷,带来了社会就业的职业多元化、形式多样化。
参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2021年新发布的56个职业进行分类与匹配,我们发现,与数字经济直接相关的新职业数量超过30个。新增职业多属于数字产业化部分,如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电子竞技运营师、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和信息安全测试员等。产业数字化部分新职业,或涉及数字技术产品或应用的管理、维护与操作,如无人机驾驶员、数字化管理师等;或涉及虚实结合下出现的新业态,如在线学习服务师和互联网营销师等。数字经济发展直接创造了大量新的职业种类和就业岗位,全面吸收了大量的社会就业群体,从高素质、高教育程度的高端劳动者,到下岗待业者和农村转移的中低端劳动者,进而促进全社会就业增加和就业状况改善。从近年来新出现的与数字经济密切相关的程序员、电商从业者、网络主播、线上服务提供者、快递员等就业岗位的大幅度增长,就可见一斑。事实上,数字经济发展在服务业表现得特别突出,服务业也成为产业数字化的领先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0年8月发布的《新职业——网约配送员就业景气现状分析报告》显示,2019年,美团平台网约配送员总数达到398.7万人,同比增长23.3%;新冠疫情爆发后,2020年1月20日至3月30日,美团平台新增网约配送员达到45.8万人。
数字经济发展以及产业数字化推动就业总量增长,还表现为推动生产率提升、扩大生产规模与市场规模进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与渠道。随着产业数字化发展,信息技术及其产品得到广泛应用,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竞争力增强。按照异质性企业理论,生产率高的企业可以获得更大的市场规模,更容易进入国际市场,进而间接地带动对劳动力的需求。[4]我国产业数字化高速发展的时期,也恰恰是我国企业规模迅速扩张、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对外出口和对外直接投资不断扩张的时期。虽然企业生产率提高、规模扩张、国内外市场份额显著增长进而推动就业增长并非完全来源于数字经济发展,但其肯定是重要因素之一。
从理论上说,技术进步会对产业结构产生重要影响,而产业结构变动又与就业结构改变密切相关。[5]任何产业所需要的劳动力状况,一定是与该产业自身的特点相一致的。数字经济作为最新兴、最前沿的产业形态,作为数字技术的应用,其对从业者的要求通常会比较高。数字经济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包括数字产业自身的发展以及传统产业的数字化改造,都对国民经济中的就业者素质与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促使劳动者更加注重自身受教育程度、劳动技能的培养,带来整体就业结构的高级化改进。
在数字经济发展的两个主要领域中,数字技术产业化本身就是以具有较强创新性和先进性的数字技术为基础的。以数字技术产业化形成的数字产业,如软件开发、高精尖硬件制造、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自动驾驶汽车等新兴数字产业,其所需求的劳动力必定是受过良好教育、掌握数字技术相关专业技能的高端从业者。以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为例。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0年9月发布的《新职业——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就业景气现状分析报告》,2020年,云计算基础硬件综合服务型、应用研发综合服务类企业人才学历,本科及以上占比分别为62%和66%。数字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发展,使一大批劳动者逐渐成为熟悉数字技术、掌握数字技术的专业人员,并且因其稀缺性而获得较高的市场报酬。国家统计数据表明,信息技术产业等数字技术相关产业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一直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中名列前茅。这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进入到相关产业,也使与数字技术相关的中高等教育和专业培训突飞猛进地增长,国内许多重要大学纷纷设立与数字经济、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相关的院系。
数字经济发展的另一个领域——传统产业的数字化改造——也具有同样趋势。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更多地采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等,通过两方面引致就业结构向高级化发展:一方面,使其从业者不得不经过更高水平的教育和培训,从而提高了就业者的素质与质量;另一方面,又部分地淘汰了传统低端工作岗位,替代了大量纯粹体力和重复性劳动,从而减少了这类劳动者在总就业人口中的比重。
总之,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通过以上两个主要途径,改变着我国经济中就业者的总体面貌特别是就业结构,使拥有较高教育水平和信息技术专业技能的从业者在整个国民经济就业人口中的比重不断上升。
推动解决就业性别歧视,也是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公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女性的家庭事务一般更为繁重,议价能力更低,更容易受到不平等的工资待遇。数字经济对促进女性就业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推动数字贸易(电子商务)发展和技术进步改变技能偏向两方面。数字贸易具有虚拟化、平台化、集约化、普惠化、个性化和生态化的内在属性,以信息与通信技术作支撑、以为制造业智能化转型赋能为使命,是电子商务的上升形态,对形成全面开放、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数字贸易与传统贸易的差异主要在于时代背景、时空属性、行为主体、交易标的、贸易运作方式和贸易监管体系等方面。数字贸易的特性为女性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其弱空间属性致使对劳动力的体力要求降低;从业地点灵活性上升,使一般不宜远离居住地的女性劳动力得以参与生产。此外,数字贸易推动下,国内外服务业发展迅速,对具备相对较高的认知与理解能力的女性劳动力需求也随之上升。
另一方面,女性就业流动率与家庭特征、成员身份、育儿经历和子代教育等多种因素紧密联系。劳动力市场上女性就业水平明显低于男性的特征事实,早期学术界的主要关注点是在以教育为代表的人力资本差异上;家庭分工理论则认为家庭责任是引起非农劳动时间与工资收入性别差异的一个重要解释,女性因家庭劳动时间投入而减少工作时间投入,从而相对工资水平较低;此外,照料儿童是抑制农村女性参与非农劳动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儿童照料方式的选择对女性劳动参与率产生显著影响。[6]随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促进教育公平工作的不断推进,女性劳动者和男性劳动者在受教育水平方面的差异越来越小,在家务劳动中所投入的时间与经历也得以释放。企业通过引进机器人等自动化技术,加大了对脑力劳动和机器分析等认知技能的需求,提高了认知技能溢价。因此,女性也能收获更多的认知技能红利,性别工资差距逐渐缩小。数字经济下社交渠道的拓宽与发展,也通过放大效应和舆论监督功能减少性别歧视。这种性别偏好渠道能提高女性就业概率,从而改善就业性别结构。
数字经济对就业方式多样化、灵活化的影响,主要通过数字经济对创业创新活动和自雇性灵活就业的正向激励得以实现。数字经济最重要组成元素即是知识、数据与信息,这些元素具有增强区域间经济活动相关性、弱化经济活动时空限制的功能与特性,在推动技术传播、改善资源错配和推进产业数字化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7]这使得潜在就业者可以更容易地跨越地域及行业限制,更容易参与创业创新,提升创新效率。这些创业创新活动可以通过一人公司、自主创业等自雇型就业形式进行,也可以采用合伙制、公司制、平台型等非自雇形式进行,并且可以随时改变就业形式,从而带来就业形态的高度多样化与灵活化。数字经济无论是从市场信息透明度、启动资金募集、供需两端匹配效率,还是从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看,都大幅优化了创业前期营商环境。同时,数字经济独特的社会互动性也能形成较强的示范效应,其平台化特性可以对成功案例进行有效传播,激发相关领域创业热情。数字经济孕育出丰富的就业方式,灵活就业成为当下年轻人的就业新选择。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1年底,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2亿多人。其中,从事主播及相关从业人员160多万人,较上年增加近3倍。
数字经济就业方式的多样化、灵活化有助于通过推动代际职业流动性而改善就业状况与福利。所谓代际职业流动性,即下一代从事非上一代职业的比率,高代际间职业流动可有效促进经济发展效率提升与社会公平。不同群体之间的职业流动率受个体特征不同影响而存在较大差异,这些影响特征包括性别、受教育程度、家庭、环境、区位、资本、身份、民族和禀赋等等,但教育被认为是影响代际职业流动性的重要因素。[8]数字经济发展有助于推动代际职业流动,也主要是通过促进教育发展实现的。当前,教育行业是受数字经济影响最大的领域之一,数字经济发展为教育行业带来了显著发展利好,平台化与数字化推动线上教育普及,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使线上教育生产成本大幅下降、教育形式趋于多样。发展起步较晚地区的儿童与青少年可以通过互联网接触到前沿教育资源,从而积累劳动力技能或更新个人认知,为未来升学与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当然,数字经济发展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现象,对国民经济各方面的冲击和影响,包括对就业的影响,不可能全是正向的,也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特别是对某些群体和某些地区、某些行业而言。数字经济对我国就业的差异性效应也值得重点关注。
数字产业的发展和数字技术的大规模应用,既对部分职业和就业岗位造成冲击,又不断催生出新的职业和新的就业岗位。这显然会对不同就业群体产生不同影响,使就业需求发生改变。一方面,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相关高技术产业对高技能、高教育程度的高端劳动力需求日益增加,推动就业结构向高技术化、高技能化方向发展。专业性的思考、复杂性的对话等包含价值观和目标函数设计的非程序性智力劳动,如创意工作、技术类工程师、管理类以及社会互动类工作的就业需求作为时代所需、产业发展所需,出现显著增长。
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对不同技能的劳动力的影响是有差异的,数字技术在对高技能劳动力群体产生互补性作用的同时,对低技能劳动力群体则更多表现为替代效应。一些简单重复性的、纯粹体力性的、具有比较清晰规律性的劳动很容易被机器取代,很多适合于远程在线提供的服务也会发生头部服务提供者取代普通服务提供者的情况,类似于“赢者通吃”效应。技术进步带动新兴行业大发展,也会对一部分行业造成较大的冲击,传统产业中低端劳动力被机器替代就是其中之一。既有研究表明,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或将带来中低技术工人的结构性失业。[9]
因此,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高技术、高技能就业占比会不断提高,低技能劳动力的需求则将因资本替代与数字应用而出现下降。这进一步引致两个趋势:一是资本的收益占比增加,劳动的收益占比下降。既有研究表明,尽管人工智能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提升经济增长,但是其替代效应会降低劳动在经济增加值中的份额。[10]二是高技能劳动力的收入上升,低技能劳动力收入下降。数字经济增加了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提高了技能溢价,进而扩大了高技能劳动者与低技能劳动者的收入差距。这两个趋势都不利于我国共同富裕目标的推进。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和数据价值化等四大组成部分中,产业数字化及其扩大就业效应占绝对主导地位。据中国信通院《中国数字经济就业发展研究报告:新形态、新模式、新趋势(2021年)》,2020年,我国产业数字化规模达到31.7万亿,占数字经济的比重高达80.9%;产业数字化领域招聘岗位占总招聘岗位数的67.5%,招聘人数占比75.8%。在产业数字化方面,主要表现为服务业就业人口大幅增加,而农业和制造业就业需求出现下降趋势,这也和产业结构的演变趋势相一致。制造业受到的数字化冲击最大,在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的双重影响下,汽车制造、化工行业、冶金制造业、电子行业、食品和饮料等制造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大幅萎缩。
数字经济发展在我国特别明显地表现在第三产业,这带来了第三产业就业人数的迅速增长,第一和第二产业就业增速在过去的10来年里持续下降。这种情况,特别是第二产业就业的下降,与数字经济相关就业人数的不足、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不均衡性存在较大联系。我国产业数字化中,第三产业数字化专业人才供给结构调整步伐相对较快,这反过来进一步推动了第三产业数字化的进程,就业与数字经济发展形成互相推动了良性过程。反之,在第二产业,一方面数字经济发展包括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的广泛采用替代了相当一部分传统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制造业数字化发展所需要的高级人才和从业者又相对缺乏,反过来限制了制造业数字化发展的进程。第一产业姑且不论,数字经济与相关就业发展在第二、第三产业间的不均衡,既妨碍了整个经济数字化发展的进程,又带来一系列就业领域的问题。
数字经济就业聚集于第三产业,特别是在第三产业的数字化创业创新和灵活就业的高度集中,极大推进了第三产业数字化发展。而第二产业吸引就业和容纳创新与灵活就业的不足,反过来也制约第二产业数字化改造。这不利于我国制造业立国、发挥制造业优势加快产业升级。不仅如此,第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实际上不如第二产业,其劳动力占比提高将导致劳动生产率下降。此种效应下,更多的人集中在生产率比较低的部门,经济无效率问题将日益严重,就业市场的内卷情况也将愈发明显。
由于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的不同,无论是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经济发展质量,在区域分布上都存在着明显的异质性特点,从而对就业的影响也呈现明显的地域差异和特点。我国东部地区在经济发展质量和数字经济上发展上都明显领先于中西部地区,两类地区间的均值分别相差近0.28和0.81;中心城市同样在这两方面体现出相比外围城市的“先发优势”。中国信通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显示,2020年,广东、江苏、山东等13个省份数字经济规模超过1万亿元;北京、上海两地数字经济GDP占比超过50%。从就业方面看,2020年,广东数字经济就业岗位绝对数量最高,占比为25.7%;其次为北京,占比17.8%;第三为上海,占比12.3%。可以看出,数字经济就业需求存在明显的地区差距。在数字经济相关领域就业人员中,数字技术型高技能人才需求也在不同地区出现不同的特征,粤港澳、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数字经济总就业人口中,技术型人才占比分别为46.2%、45.0%和48.0%,远远高于其他地区。
不仅如此,数字经济对不同地区就业的差异性效应可能会导致区域间发展不平衡进一步加剧。在中国非均衡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各地区资源禀赋的差异导致更多资源涌向地理位置优越、率先开放的东南沿海地区,不仅拉大了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还影响流动人口在不同城市的集聚。这种差异会加剧人才的跨地区流动,数字经济的“赢者通吃”容易引发“马太效应”。中国信通院报告显示,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五省份输入输出岗位远高于其他省份。数字经济人才的流动会进一步加大地区发展不平衡。
以上,我们分析了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总量增长、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积极效应,及其对我国不同群体、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就业所产生的差异性效应及负面影响。从以上分析可见,数字经济发展既对我国就业产生了显著积极影响,又给我国当前和未来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些问题和挑战。如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既影响数字经济本身的进一步发展,也会对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后果,因此,需要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应对。推进数字经济就业更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策略包括:一方面,通过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壮大、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激发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活力等,进一步扩大数字经济促进就业总量增长、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积极效应;另一方面,通过创新数字人才培养、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数字就业服务等,不断缩小数字经济就业的群体、产业、地域差异性效应及其负面影响。具体路径如下:
总体上,数字经济时代大数据、人工智能前沿数字技术的优势与各个领域不断融合发展,扩大了市场规模、提升了创业活跃度,从而对拓宽就业渠道、推动就业岗位数量增加产生了积极效应。应抓住时代发展机遇,加快发展电子设备制造、工业机器制造、人工智能设备制造等数字产品制造业,如计算机、工业用机械臂和脑机交互硬件等;加大力度发展信息通信相关硬件与软件等数字产品的销售、租赁、维修和咨询等数字产品服务业,加强远程售后服务和线上金融服务等岗位对我国就业的吸纳作用;加快发展多领域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等数字技术应用业,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平台和虚拟现实等数字产品对就业边际增长的正向作用;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互联网金融等数字要素驱动产业,扩大数字经济对整体就业规模的积极效应。
此外,现阶段数字产业对我国就业的拉动作用还存在较大的上升空间,2018年数字产业化部分所吸纳就业仅为产业数字化部门的6.8%。信息技术、数字技术高速发展对就业的“破坏效应”是无法避免的,时代与市场萌生了新的发展需求,对人才的要求也必定会出现一定的倾向与转型。技术对劳动力的替代效应主要作用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较低人力资本岗位被技术进步取代的概率高于技术复杂度较高岗位。因此,更应该重视推动数字产业化的发展,鼓励数字产品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放大“蒲公英效应”,进一步增强数字经济对就业总量的推动作用。
如前所述,产业数字化是扩大我国就业的重要动力,也是数字经济时代就业结构改善的关键抓手。产业数字化强调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相融合,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转型依托,为我国新生态、新业态、新岗位的发展提供了新动能。
应关注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基础,加快信息通信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数据、技术等要素的传播,消除政府与企业间、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个体间的信息共享障碍。首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可以直接拉动劳动力需求规模扩大,建设完成后其长期在监测、检测、维护与管理方面的必然需求也有助于创造客观的新就业岗位。其次,支撑作用相对较为显著、与产业数字化关联度较强的设施在建设过程中,可以为参与者提供良好的“干中学”平台,培育产业发展所需、企业转型所需人才,潜移默化地持续改善相关产业就业结构与人力资本水平。此外,信息通信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对打通各方连接、加强多方沟通具有积极作用,可以协助管理部门了解和收集行业发展趋势与企业当下需求,有效增强扶持政策的针对性,降低劳动力市场供需两端的错配概率。
另一方面,也应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各方面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挖掘新的契合点,以产业链条整体发展带动转岗就业。以物联网为例,其作为数字化、网络化的代表性产物,为我国农村劳动力新时代就业做出了显著贡献,从物流管理、科学生产、产品直销、文化推广等多个方面助力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带动了返乡就业热潮。
创新创业是数字经济带动就业的关键内生动力,保证了我国的就业活力与经济稳定增长,是解决结构固化的重要抓手之一。鼓励数字经济领域优势企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先进地区建立开放平台,充分利用数字经济的弱时空限制属性与共享属性,推动数据要素跨地区、跨时空、跨主体的自由流动。部分互联网龙头企业起步早、规模大,已积累了大量的如用户偏好、个人信息、上下游生产水平等重要数据,一定程度上的共享与开放将有助于启发新一轮的社会创新创业,信息透明度上升同时,也有利于企业信息成本的下降,信贷约束放松可以有助于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和扩大规模,带动专业性人才就业。
数字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其具备较强的社会互动性,在行业内、区域间设立发展模范与标杆将有益于扩大示范效应。鼓励开启数字治理进程较早的地区,如福建和浙江,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将显著促进信息知识有效高效传播,扩大知识与先进经验传播的范围与力度,引导企业参与创新,鼓励个体积极创业,提高相关经济活动发展质量。推动创新与创业也将有助于打破代际间的就业固化,提升女性就业水平。落实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可以帮助子辈从中找到新的就业方向,减轻部分就业市场女性进入门槛。数字经济下零工经济等新经济形式的发展也可拓宽这部分人群的就业渠道,推动就业方式多元化发展。因此,应加快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创新创业打造充实基础,为我国就业增添活力与动力。
在数字经济就业领域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劳动力供求不匹配、人才供给不足问题首当其冲。人才供给结构不平衡也是一个明显存在的问题。沿海城市明显快于内陆城市,人口极化现象突出必将带来数字经济人才结构性不平衡。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对劳动者的教育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现有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与数字经济对劳动力的需求明显不相匹配,数字化人才供给显著不足。此外,与数字经济多样化就业相关的公共服务仍需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在法律和社会保障方面面临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
在高等教育领域,应加强数字经济关键技术的研发与人才培养,实现关键技术与人才培养的自给。在职业培训领域,推动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职业培训。要确保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平衡融合,依据市场与经济发展的需求导向培养人才。
数字经济区域间就业差异,主要源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与人才集聚的不平衡。因此,应加大中西部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推进工业机器人资本的空间分布均衡化,缩小其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同时,应在中西部地区积极制定数字人才战略,大力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对就业质量定期评估、动态监测,对于就业质量较低省份找到症结并及时修正,进一步缩小各区域就业质量差异。[11]
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产业间就业差异主要是由产业发展不均衡导致。首先,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本身即存在轻度失调,产业数字化发展要慢于数字产业化进程。其次,数字化硬件投入和数字化软件投入对制造业各个行业经济效应的影响均存在明显的异质性,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联动作用大多集中在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产业内,产业间联动水平存在差距。数字化转型对高科技企业价值水平的提升作用显著高于科技水平较低企业,企业价值不仅受到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同时也会受到数字技术渗透差异的影响。因此,产业间对于人才的需求与承载能力也存在较大不同。应充分认识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空间关联性和溢出效应,合理配置数字化要素资源,支持发展水平较为成熟的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应注重发挥其对相关产业辐射效应,延伸和拓展数字化产业的产品和服务,促进产业间共同发展。应关注转型基础与发展潜力较为薄弱的产业,基于一定基础设施与配套政策等要素资源方面的倾斜,助力其构建符合自身特色的产业发展模式。同时,重视劳动力蓄水池效应,推动发展较弱产业中相对具备一定比较优势产业优先发展,吸纳人才。部分产业从业者进入集聚,将提高劳动力与企业成功匹配的可能性,进而会吸引更多周边的从业者。
由于数字经济领域存在大量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新就业形式,这些形式恰恰适应了数字经济发展对人才和劳动力的需求,因此要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市场体系等方面为这些就业形式创造稳定的制度基础,使相关劳动者正当权益得到制度保护,诸如最低工资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立法执法,产业工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等等。不同行业、年龄、性别、发展阶段的就业群体有着不同的就业诉求,也面临着不同的就业困难。如基于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部分人转向自媒体、直播或独立研发推广等新兴就业形式,但这一类型的就业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资源稀缺性与社会认同问题,大部分就业人员在市场上议价能力较低。因此,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时应兼顾普惠性与针对性,既给予就业新形式合理指导、保障劳动者正当权益,也要引导社会观念更新、响应新型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