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设议题情境 培育法治观念
——以“公平正义的守护”教学为例

2022-12-17 05:32重庆市沙坪坝区南渝中学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2年10期
关键词:周某赵某公平正义

文/重庆市沙坪坝区南渝中学 陈 庆

法治观念是《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2022年版《道法课标》)提出的五个核心素养之一。培育学生的法治观念,让学生能从法治的视角分析问题是开展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的重要目标。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中涉及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如何将这些知识融入课堂教学中,让法治观念厚植学生的内心、更好地提升其法治素养,是教师应该关注的重点。在道德与法治课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联系学生生活实际,实施议题式教学,通过问题引导、案例分析、社会实践等强化学生的课堂学习经历和课外实践体验,培育学生的法治观念,帮助他们形成法治信仰和维护公平正义的意识,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精心导学,创设问题式议题情境,提升法治认识

在教学导入环节,问题设置要指向明确、具有针对性,因此教师需要精心研读2022年版《道法课标》、深挖教材,在调查学情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教学资源,以设问的方式确定教学议题,并围绕该议题创设教学情境,让学生在情境活动中分析、解决问题,在完成相关知识的学习后提升对法治的认知和理解。

以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崇尚法治精神”的第八课“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二框题“公平正义的守护”为例。进行导学时,教师创设情境,给学生讲述赵某案(展示PPT):

赵某与王某、周某原本不相识,双方在舞厅因琐事发生了争执。事后,王某、周某等人多次到赵某家,用踢门等手段找赵某寻衅,均因赵某避让而未果。2000年1月4日晚7时许,王某、周某再次至赵家,敲门欲进赵家,赵某未予开门。随后,王某、周某便强行踢开赵某家上锁的房门闯入赵家,赵某持械朝王、周挥击,致王某头面部挫裂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致周某头皮裂伤、左前臂软组织挫裂伤,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

这时,教师抛出问题:“了解这个案件之后,你有什么感想?对这起案件你还有什么疑问?”

在课堂导学环节,通过案例展示、问题引导以及小组之间的对话、交流、质疑,教师不断启发学生思考,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让他们表达观点。有同学愤愤不平地说:“王某和周某因为一点琐事多次找赵某寻衅,太过分了。”也有同学提出:“赵某致王某和周某受伤,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分析交流的过程中,学生开始有了进一步的深度思考,正义感和同情心被激发,求知欲和探索欲持续增强。

二、问题引领,创设思辨性议题情境,增强法治观念

议题是连接学科理论知识与学生生活实际的纽带。要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仅仅依靠传统的课堂讲授是远远不够的。一方面,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必须精心考量,把一些社会热点事件加工转变为蕴含法治知识的思辨性议题,从社会大背景下的一个小切口入手,引导学生加强对细节的关注,并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教学活动,让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另一方面,通过对公共热点问题的探索,教师带领学生分析观点,不断由浅入深进行思考,在反复的质疑、答疑中进行思维辨析,提高自身学以致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由此树立科学理性的法治观念。

还以“公平正义的守护”一课为例,教师创设情境,让学生深入了解赵某案的细节,并组织小组合作讨论此案中的正义和非正义行为,判断赵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学生根据我国《刑法》中有关“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结合所学知识对“赵某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给出了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初创时可先以一个具体水库大坝为对象,设计编制出一套能满足本大坝未来可能溃坝时的各种对策措施程序,然后以此为基础推向其他各式各样的水库大坝,逐步走向通用化。最后还可以针对日后实际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逐年加以补充修改完善。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进行小组合作探究之前,可以先确定组长、发言人、资料收集员等角色,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通过讨论、分析,学生们大都认为王某和周某的行为是不正义的,他们为泄私愤多次上门挑衅,此次强行踢开赵某家房门闯入赵家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赵某在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进行反击是一种正当防卫,其行为也是正义的。不过,也有同学有不一样的看法,认为赵某故意伤害王某、周某两人身体,致人轻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赵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某小组的讨论如下:

组员1:我认为赵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他是在本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受到威胁时进行的反击。

组长:什么是正当防卫?它具体规定了怎样的防卫限度?

组员2:(展示课前收集的资料)赵某虽然是在王某、周某两人非法入侵其住宅后被迫防卫的,但其持械将两人身体打伤的行为是否超过了必要限度呢?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组员3:我认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赵某的一系列反击行为都是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的,当身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状态,采取的防卫动作都是下意识的反应,而这时的反击尺度是很难把握的。

组员4:我认为虽然赵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毕竟导致了王某、周某受伤的后果,因此他应该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组员5:我不赞同。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赵某在紧急情况下的正当防卫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否则,以后还有谁敢维护正义?

教师展示该案的结果:

最终正义得到了伸张,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认定赵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主动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弄清了此案中涉及的法律概念,在对案例进行分析解读的过程中明白了法律保障着正义、司法维护着公平,也明白了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正确处理案件,认同和支持赵某的正当防卫行为,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三、总结反思,借助法律案例,助力学生法治践行

在讨论并完成了思辨性议题后,教师还应引导学生进行反思。在“公平正义的守护”一课的教学中,教师对赵某案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引导学生进行归纳思考、讨论分析怎样才能更好地守护公平正义。比如,为了更好地守护公平正义,哪些主体在行动?通过对案件的分析,让学生明确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裁判”,它们都对案件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都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教师应引导学生明确:对正义事业保持沉默等于为非正义呐喊助威,正义就在前方,维护公平正义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我们都应该为此尽一分力。在对案例的分析交流过程中,学生增进了对法治知识的理解,增强了法治观念,树立了法治信仰。

当然,法治观念的培养不能局限于道德与法治课堂,而要打开教学思路,实现教学的深度拓展。在课堂上,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在课堂活动中深入理解法律知识,深刻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在课堂外,可以组织学生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如开展以“宪法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的讲话、法治诵读、主题班会、法治演讲比赛、法治宣传黑板报比赛、设计法治宣传标语等活动,让学生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角。通过课堂学习、课后实践等,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法的氛围,在学以致用中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进一步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培养法治观念、锻炼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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