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竞雯 广西桂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夏雨等学者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以真实交易为基础,依托供应链信用,通过中介企业等渠道,将供应链上下游中某个企业不可控的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可控风险,最终由相关参与者灵活运用金融产品为供应链融资企业提供一整套融资方案[1]。易善秋认为供应链物流金融模式是基于供应链上的信息流、物流及资金流“三流合一”,依托核心企业捆绑信用或担保,利用物流企业实现融资监管服务,向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融资服务,提高供应链的运营效率,实现各方共赢[2]。
结合各位学者的观点,可将供应链金融产品总结为依托供应链管理,以金融机构、物流企业或第三方平台为主体,有效结合商流、物流、信息流及资金流研发出的衍生金融服务方案,通过灵活地改变运作方式,能够有效利用金融资源,实现供应链金融的价值增值,使各方参与者获利。
供应链金融产品种类繁多,更新速度快,但离不开以下四种基本业务模式。一是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可分为应收账款质押模式和应收账款保理模式。二是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可分为先款后货模式和保兑仓融资模式。三是动产质押融资模式,可分为现货质押模式和仓单质押融资模式;四是供应链基础上的信用融资[3]。
根据《广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广西对交通的投资规模将超1.5万亿元。到2025年,建成全国前列、西部领先的交通大省区。广西高速公路里程、高铁里程、北部湾港货物吞吐量等都将有显著增长,实现“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的目标。公路总里程达到14万千米,其中高速公路建成里程达到1.2万千米以上。未来十几年高速公路行业将再次掀起建设高潮。目前,广西高速公路建设以企业投资为主,资金是企业正常运转的血液,要完成投资建设任务,资金保障是关键。但广西经济水平欠发达,政府的财政支持有限。加之规划新增高速公路大多为效益性较差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银行放贷比例较低,一般为35%;而经营性高速公路可达到65%左右,银行监管较为严格,要求资本金与贷款等比例到位,同比例使用,且资本金使用完毕后方可使用贷款资金。因此,在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大规模投入建设的情况下,企业资本金严重不足,融资周转困难。供应链金融产品作为短期融资手段,可为企业提供喘息机会,解决燃眉之急。
J交通投资集团为国有交通投资企业,主要从事交通建设运营及附属业务、土地开发与经营、商贸物流、产业投资等业务。根据上级单位部署要求,该公司以高速公路投资建设为重点,带动其他非高速业务协同发展,实现产融结合。本案例涉及的企业有:提供供应链服务的现代物流企业W物流公司、负责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的P高速公路公司(即项目业主)、负责高速公路路面施工的C施工单位、负责供应建材碎石的G供材商及负责提供金融服务的B银行。
1.实施条件
随着现代物流技术的发展,供应链监管环节已实现数据化和透明化,能为信用审批及风险控制提供数据支持。物流企业凭借丰富的物流管理经验,能够实现对供应链全过程的物流跟踪及管理。需要有一家信用良好的核心企业与银行对接,使银行评估供应链企业信用可控,愿意提供金融服务。
2.业务介绍
W物流公司通过与B银行合作,利用物流大数据及供应链金融科技的巧妙结合,搭建融资云平台,将大宗物资采购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纳入平台,C施工单位通过该平台向G供材商提出发货指令,G供材商根据订单备齐材料物资后发货至指令规定地点,C施工单位在收到材料物资后在平台确认收货并上传入库单(及质检单)。W物流公司在平台内通过监控物流信息发货及收货情况,核对订单信息、物流轨迹、入库、质检信息无误,审核货物流转真实性,完成确权。在W物流公司审核通过后,G供材商有权就该笔发货订单的金额在平台内向B银行发起融资申请,W物流公司审核融资额度后,B银行在平台内直接向G供材商放款。业务流程见图1。
图1 业务流程
3.产品优势
帮助上下游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一是供材商多为中小企业,受市场环境影响较大,淘汰率高,在金融机构中的信用评级不高,融资困难;二是交通投资企业建设的政府还贷公路,以公益性为主,盈利性较差,能获得贷款的比例较低,融资压力较大,供应链金融产品账期可达6~12个月,在一定程度上能延长应付账款账期,为企业筹资争取喘息时间。该项供应链金融业务不需要提供质押物,无须核心企业担保,不占用供应链各方的担保额度,不会形成或有负债。该项供应链金融业务利用大数据实施全程动态监测,以核心企业提供的真实交易数据作为上游供应商的融资依据,保证各方信息对称,降低融资风险。
4.实施难点
供应链下游企业较为分散,开展信用评价成本较高。由于高速公路建设技术难度较大、要求的施工企业资质较高,交通投资企业合作的施工单位多为央企,其材料供应商也遍布全国各地,具有分布广、数量多的特点,加之工程项目工期一般为一两年,供材为阶段性行为,一般在当地也不会设立分支机构。银行机构在为供应商提供金额服务前,需要先做“白名单”筛查,对异地供应商作信用评估时,由于涉及异地授信、异地服务,业务成本较高,统筹难度较大。因此部分银行会选择不为省外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使供应链金融产品的业务推广受到了极大的局限性。因此传统的信用评价模式难以高效服务于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急需建立有效的信息协同共享机制,提高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使全国金融机构能够实现产业链全链条的信用数据获取,实现信息共享,有效协同。
1.借款人道德风险
由于金融市场信息的不完全对称,中小企业存在的道德风险主要可划分为以下两种。
一种是恶意违约,即在有能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企业通过比较,发现不偿还贷款的违约成本小于偿还贷款情况下的收益和机会成本,策略性地选择不偿还贷款。
另一种是善意违约,即企业因将贷款投资于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后,因投资失利,无力偿还贷款造成违约的行为[4]。为避免因中小企业道德风险产生逾期行为,银行可将平台还款流程设定为施工单位支付材料款后,强制还款。
2.施工单位道德风险
施工单位出于利益考虑,拿到工程结算款后,可能出现故意拖欠供应商账款的情况,导致供应商到期无法按时还款。为防止逾期行为,可借助契约进行约束,由供应商、施工单位、项目业主与交投物流公司签订四方协议,约定在施工单位未按账期支付供应商材料款的情况下,由物流公司出具委托函,请求业主单位从计量结算款中代扣代付该笔材料款至供应商在B银行的监管账户,完成还款。
为防止施工单位与供应商串通恶意骗取银行贷款,必须依赖现代物流管理的大数据支持,一是必须由物流公司提供运输服务,掌握货物的物流轨迹。二是通过技术手段,实时跟踪货品物流轨迹信息,并实时更新到大数据平台。三是物流公司介入货物入库验收及质检环节,保证货品交易的真实性。
供应链融资本质上是基于供应链网络的信誉,银行等融资机构天然倾向于为竞争力更强、信誉更好的供应链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因此,为保证供应链网络的稳定性,处于供应链中的各方企业应增强合作意识,供应链融资业务才能得以顺利开展。
第一,供应链各方应尽量选择优质合作伙伴,提升供应链的稳定性。在交通投资企业供应链融资模式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通常签订长期建设施工合同,合作关系通常较为稳定,但施工单位与供材商签订的采购合同通常为按次、按批采购,变动性较强,而频繁更换供货商将不利于提高供应链网络的信誉。因此,交通投资企业可以综合多项指标,将综合实力较强、性价比高的优质供应商纳入管理,通过与供材商企业库等建立更稳定的合作方式,增强供应链网络的稳定性。
第二,供应链各方应加强沟通,增强供应链成员企业的合作意愿。目前,中小企业对供应链金融产品业务的熟悉度较低,一方面核心企业要加强对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宣传介绍,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简化办理流程,以增强供应商、施工单位使用“融资云平台”的合作意愿;另一方面,平台企业在推广初期可适当让利,如给予施工单位一定的服务费,给予供应商一定的利率折扣等,增强供应链下游企业的合作意愿,提高“融资云平台”的使用率。
交通投资企业可以凭借大数据平台全过程监控资金流向。为了确保交易安全、减少融资风险,融资平台可以深入分析客户的历史交易数据等资料,依据企业以往的交易数据科学评判其信誉度;并依据合法的手段和途径查询企业的信用度,筛选客户,剔除信誉度较差的供应商。同时,项目业主还可以利用平台对供应链下游企业交易数据进行监控,掌握建设资金流向,辅助工程资金监管,防止施工单位和供应商勾结进行虚假交易,抽逃项目建设资金。
大数据监控可以较大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交流不畅、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提高融资效率。基于物流大数据下的供应链金融衍生产品,能够确保在企业真实经营交易的前提下,建立供应链信誉共享机制,通过对物流大数据的监控,实现风险管控目的。
商业银行是向企业发放贷款的主要机构,交通投资企业应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争取更多的资金额度,为企业持续取得贷款资金获得稳定来源。在供应链网络中,供应商一般为中小企业,经营规模较小,资产较为缺乏。对于供应商而言,获得银行贷款后,才能增加企业内部的经营现金流,推动扩大再生产,同时改善资金来源的单一途径,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对于银行而言,可以优化融资方式,将部分贷款风险转移给核心企业,降低经营风险。对于上游企业而言,依靠信誉在供应链融资中帮助下游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可以适当延长应付账款账期,缓解下游企业的资金压力。
由银行主导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下,虽然不需要抵押物,但还是不能脱离质押融资的本质,银行仍然会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为企业提供一定的担保额度。大企业的担保额度一般较为紧张,一些银行为了发展会寻求与供应链中大企业合作,拓展原有信用贷款模式,针对信用优质的国有企业,放宽条件,基于前期良好的合作关系,给予核心企业担保额度外的信用额度贷款。因此,企业应注重维护信用度,维持与银行良好的合作关系,不断提升企业信用等级,争取更多的信用额度,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
文章目前只针对材料供应商的融资模式进行研究,材料款虽然总金额较大,但在项目建设工程结算款中占比并不大,因此,设计针对工程劳务结算款的供应链金融衍生产品,能为供应链带来更为可观的金融效益。其难点在于劳务难以量化,没有实物作为依托,如何监控交易各环节、如何判断服务已按约定完成等有待探讨。建议核心企业积极与银行合作,研发出更多贴合产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个性化方案,拓宽供应链金融产品的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