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散漫到有序
——“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探析

2022-12-17 05:57谢鼎新
关键词:广播电台广播中央

谢鼎新

(南京财经大学 新闻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民国时期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指导推进及整理全国广播事业,于1936年2月,特设置“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作为管理广播事业的最高机构。该机构由当时的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中央宣传部、中央文化事业计划委员会、军事委员会、交通部、内政部、外交部、教育部等八个(后又有社会部、海外侨务委员、中央宣传部国际宣传处等机关加入)部会各推代表一人组成,讨论决定有关广播事业规划、节目内容与收听统筹、无线电波长频率分配、收音机调查统计等事项。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拟实行所谓“宪政”,改造党营文化事业,成立了“中国广播公司”,该会于1946年9月无形休会。本文试就其始末及所做工作加以探析。

一、委员会成立的背景、组织架构及任务

中国最早的广播是1923年美国人奥斯邦从上海引入,当时国人对广播这一新媒体怀有极大的兴趣。广播超越时空,通过有声语言传播,契合了中国地域辽阔,民众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的特点,一个普通电台开办的成本相对而言也还不算太高,故一时间从官方到民间,从政府机构到社会团体等都纷纷办起广播电台,而作为一种新的媒体,如何对广播进行规范管理尚处在摸索阶段。从政府视角出发,当时最具权威、最有影响的广播电台当属1928年8月成立的“中央广播电台”(全称“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广播无线电台”),初期隶属于中央宣传部;1931年7月,经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五〇次常委会通过改名为“中央广播无线电台管理处”,隶属于中央执行委员会;1936年1月,经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常委会决议又更名为“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直隶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广播电台和中央广播管理处基本上实行台、处合一的体制,即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民国时期广播电台有公营和民营之分。公营指的是政府机构办的广播电台,以其所属主管机关分类,有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所属电台、交通部、省立及市立电台四种。民营广播电台主要有三大类型:教育类、宗教类和商业类,其数量众多,办台主体多样化,主要依托工商业发达的都市,如上海,它有市场需求、有广告支撑,成为电台的经济来源。此外,还有租界的特殊关系,可以为广播无线电器材供给提供便利渠道。①无线电收音器材当初进入中国时,与军火进口性质相同,须先领得军政部的护照。1933年3月后,改由交通部发给护照,如交通部出台过《请领无线电材料进口办法》,见《无线电》1935年5月,第二卷第五期。伴随大量广播电台的出现,也启蒙、培养起中国第一批听众群体,中国的广播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据《十年以来的中国广播事业》的统计:截止1937年6月,全国广播电台共有78家,其中公营台23家,民营台55家,而发射功率公营台远远大于民营台,详见下表1。②吴保丰:《十年以来的中国广播事业》,中国文化建设协会编:《十年来的中国》,长沙:商务印书馆,1938年,第718页。资料显示不包括6家外国人办的,为78家。

表1 1937年全国广播电台资料

而从区域分布看,更大片的中西部等省份则还没有广播电台。广播电台数量是动态变化的,另有资料显示,其广播电台已达91家,排名仅次于美国,位于世界第二位。在这91家电台中公营台25家,国人办的电台6家,而民营电台达60家,占其中的2/3,且主要集中在上海、天津、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的都市。③参见殷增芳著:《中国广播无线电事业》燕京大学学士论文,1939年,“中国广播电台一览表”,第4-5页。

广播电台多了需要处理的事就复杂了,经济财力、人员技术、机件设备等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相当多的电台电力(尤其是民营电台)瓦数还仅是个位数,“机件之简陋窳败,节目之纷乱杂凑……电力既无限制、周率呼号亦无标准。此种绝对放任之现象,对于广播事业之发展大有妨碍。”④吴保丰:《十年来的中国广播事业》,中国文化建设协会编:《十年来的中国》,第696页。因此,从一个更加宏观、更加全局的角度观照,对广播事业规范管理势在必行,成立广播指导委员会是的主要考虑因素。

其一,从“中央电台管理处”到“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从广播系统的内部考察,管理的范围扩大了,关系得到理顺,但广播同时是新兴媒体,作为现代大众传播媒介涉及面广,与社会其他系统、其他部门有着种种联系,如利用广播从事教育工作(按当时的说法开展播音教育)需要和教育部门沟通。总之,广播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与新闻、教育、通讯、甚至海外等领域都有交叉往来密切,需要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而这里的“委员会”含义其实就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的组织。

其二,广播与报纸杂志纸质媒体不同,广播电台的技术性强,还涉及频率资源的分配问题。广播工作原理为信号的发射、信号的传递和信号的回收,每家广播电台都有个频率问题,如果各家都自行其事,无线电波便杂乱无序,出现相互干扰而无法正常收听。此外,还有电台的发射功率、呼号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个强力部门做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管理。根据民国时期的政府部门的职能划分,广播电台的通信技术方面管理由交通部负责,其下属有电政司具体管理有线、无线等事务,所以,交通部也是管理广播事业的一个重要部门。

其三,政府及党务系统广播事业管理,因有隶属管辖的关系,能管得住,但大量民营电台,则出现散漫状况,各说其是又该如何是好?对其管理得师出有名。况且,广播也不再是初期时候仅仅播放唱片音乐戏曲的工具,也不单是广告的工具(有的药店,绸妆店也办起广播,为其招揽生意竭力鼓噪),广播作为当时新兴的传播媒介,更具有文化建设的功能,在这方面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从政府管理的角度讲,既然政府及各部门已经形成,一些领域就需要有归口来管理它,广播事业发展中的新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也需要有新的机构来协调管理,统一指导,使其规范运作。

基于上述原因,1936年2月,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议决定成立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在国民党中央秘书处给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军事委员会等八机关的公文函中表示:“查广播事业文化关系甚大,年来我国广播电台虽颇发达,但因无专设机关以为管理,致业务设备,冲突分歧,中央为统一指导起见,经于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设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于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组织大纲”,函中提到该会“由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中央宣传部、中央文化事业计划委员会、军事委员会、交通部、内政部、外交部、教育部、各推代表一人组织之。”①《中央秘书处给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军事委员会等八机关》,《中央党务月刊》1936年第91期,第146页。并通过共计十条的该会组织大纲。依据组织大纲第二条规定“‘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人”,②《“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组织大纲》,《中央党务月刊》1936年第91期,第175-176页。并指定陈果夫为主任委员,吴保丰为副主任委员。

“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果夫(1892—1951),浙江吴兴(今湖州)人,是国民党元老,亦被称为国民党的“广播保姆”。早在大革命时期,陈果夫就敏感地意识到可以利用属新媒体的广播,有效地宣传三民主义,计划在广州开办一座广播电台,以传播政治主张、配合北伐,并开始筹措资金,物色人才。因当时为数不多的广播方面人才主要在上海,而南方广州形势尚不稳定,无人愿意过来,故办台事未果。

1927年4月,北伐之后,民国政府奠都南京,随着中枢机构建立,亟需有与之相适应的宣传主义、发布政令的媒体,以推进大政方针和事业发展。中国幅员广袤,但当时道路陋塞,交通工具缺乏,一件印刷品运销内地,少则数天,多则数月。此外,其时文盲众多,即便接到印刷品,还是无从明悉其中内容。就媒介选择而言,广播电台信息可瞬间抵达,且无文字障碍,因此,1928年2月,在中国国民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陈果夫正式提出开办电台,以建立一个更为高效的广播传播系统。陈果夫“凭其收听上海美商开洛公司播送商业广告的感想,深信广播电台是宣传主义,阐扬国策,报道新闻,推广教育的利器……即和当时中央宣传部部长戴传贤,中央委员叶楚怆两先生,商决设立”,③吴道一:《中广四十年》,台北:中国广播公司出版,1968年,第3页。另陈果夫在《关于无线电建设》一文中曾提到:“民国二十三年(1924年)有一天,我在上海听广播电台报告行市,忽然联想到宣传,如果本党能有这样一个工具,岂不是比办报还要得力。”之后,开始延揽无线电方面人才,提议开办广播电台。参见台北市新闻记者工会编印:《中华民国新闻年鉴》,1961年,第46-47页。该提议获一致通过。并由陈果夫负责筹划,随即“陈果夫设法筹措关银19 000两,委托军事委员会,上海无线电机制造厂,向美商开洛公司订购500瓦特电力中波播音台一座,包括发射机、放大机、增音机、传话器,电话机、发电设备、天线铁塔等重要设备,通过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交通处处长李范一规划,中央宣传部委任徐恩增筹办台务,”④吴道一:《中广四十年》,第3页。历时月数,1928年8月1日,中央广播电台在南京丁家桥的中央党部开始播音,当天下午5时,在中央党部大礼堂正式开始播音,蒋介石、陈果夫、戴传贤、李范一等出席并致辞,⑤《中央广播电台开幕蒋介石有演说》,《京报》1928年8月4日第3版。电台呼号XKM(后为XGOA)、波长为300公尺。至此,作为最高组织机构的广播媒体在中国出现,并随之发展,对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产生广泛影响。

另一位“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保丰(1899—1963),江苏昆山人。吴是一位资深的专业技术人士。1921年毕业于上海交大机电系,1923年赴美,在乔治·西屋公司工作,一年后考入密西根大学,1925年获机电硕士学位。在美期间加入中国国民党,回国后在广州国民政府从事组织工作。1927年随北伐军进南京,历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总干事、秘书科长,昆山县县长,1931年后历任交通部任技正(当时的称呼,相当于现在的总工程师头衔)、电信管理局局长,1936年起,任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处长。

1943年,吴保丰辞去广播系统职务,转入教育界回到母校,任已在重庆的交通大学校长,抗战胜利后,随校迁回上海,仍任交大校长。1947年四五月间,因交大学潮,保护学生,被蒋介石召到南京训话,7月,吴保丰以身体欠佳为由提出辞职,北上天津,改任开滦矿务局总顾问。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又回沪,任华东人民广播电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顾问,华东新闻出版局广播事业顾问。⑥《吴保丰教授生平》,《电气电子教学学报》2004年第3期,第120页。著有《十年来的中国广播事业》《建设全国广播网计划草案》等广播史上重要文献。

“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在其组织大纲中专门提到“以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职员兼办之”,①《“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组织大纲》,《中央党务月刊》1936年第91期,第175-176页。包括开会商讨时的地点也都是在“广播管理处”进行,说明了“广播管理处”在该会活动中处主导地位。具体工作开展由主任委员定期召开会议,通知上述部会派员参加,形成的决议,按其性质,分交上述各部会机关分别负责执行,另“该会有关决议事项需要执行者,即透过交通部以命令行之。”②何贻谋:《广播与电视》,台北:三民书局,1978年,第19页。

依据该会的组织大纲,“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有:“一、广播网之计划及统制事项;二、广播电台之筹划与取缔事项;三、广播事业法规之订定事项;四、广播电台波长之分配与呼号之规定事项;五、广播电台机械测验与程式之规定事项;六、广播电台播音节目之审核与支配事项;七、收音机之调查与登记事项;八、国内外广播电台播音节目之侦察与交换转播事项;九、广播机件材料自给之计划事项;十、国际广播会议之参加事项。”③《“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组织大纲》,《中央党务月刊》1936年第91期,第175-176页。这些涉及广播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因此,“指导委员会”为民国政府管理广播的最高机构。

二、指导广播事业的工作开展

“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成立后一系列工作随即开展,全国所有广播电台无论民营、公营均须受该会的指导监督。不久,国民党第十一次中常会核准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的请求,转函行政院,令行交通部及各省市政府,转知民营及公营各广播电台,自1936年4月20日起,“每日于下午八时起至九时零五分(星期日除外)须一律转播中央广播电台节目,现悉暂为简明新闻,时事述评,名人讲演,学术讲演,话剧,音乐等六个项目,均系预行延揽编拣极有价值者,嗣后将逐渐改进,使全国民众得所熏陶,各地电台,减少延揽节目之困难与代价,惟各民营电台,无转播设备者,应于此节时间内,暂行停播,以杜分歧,务使意志集中,收效宏速,而各地民众无论远近,即使仅装简单之矿石收音机,或一二真空管,价值极廉之收音机者,均可无代价畅聆高尚优良节目。”④《全国无线电台一律转播中央节目,政院令各省市政府尊办,每日下午八时起实行》,《实用无线电杂志》1936年第8期,第18页。另参见《全市广播电台转播中央节目二十日实行》,《大公报》1936年4月15日第6版。鉴于中央电台播音覆盖可达南洋及美澳各地,同时节目水准高,除宣传党义政治之外,注重教育,并提倡高尚娱乐与智德修养,故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力推这项计划实施。此政府令出台影响重大,当时各主要的报刊都给予报道。通过广播信息的集中供给及同时收听,国人对外界的认知,话题的讨论,能够协调一致,培养起人们的某种共生共存感,广播媒介使国人的共同体意识大大增强了,这一变化是之前还没有广播的时代所无法想象的。

虽然,民国时期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还有些脱节,地方政府在组织、施政等环节有些局限,象老话说的“天高皇帝远”那样有自说自话的现象,但毕竟有了广播,人们联系更加紧密,它可以同时营造出中央与地方的自我认知,潜移默化中形成了共同的国家意识。这种全国联播方式是传达政令,开展宣传的有效利器,因为广播“随时抓着成千成万的听众,将某一个所在的消息,在同一个时间内,迅速地普遍地广播到大众,这又是他比较其他一切宣传手段,来得迅速普遍的长处!”⑤梁仲谋:《我们对于广播事业的认识和评价》,《广播周报》1940年第187期第11版。各地民众同时得到的消息,了解当局的施政措施,民众和政府能高效沟通协调。尤其惠及僻处一隅交通不便,报章刊物到达不易地方的民众,通过广播可及时了解时事的变化,保持步调一致,而不再是一盘散沙。

这种各地电台在某一时段,同时转播中央台的举措,抗战时还发挥独特的功能,解决了日伪方面对中央广播电台的信号干扰,便于各地听众接收。从技术的角度考察,对所有广播电台都进行无线电干扰是难以进行,而各地尤其偏远地区的听众可以就近的电台收听。这种规定各地采用联播的传播方式构成了广播网的特有属性,形成某种合力,具有强大政治舆论功能。而在晚上传播这个时段,此时天电现象适合无线电传播,信号可以传递得更远、更清晰,便于收听。这也体现了对广播传播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久而久之它培养起人们一种接触媒介的生活习惯,对现代社会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1936年10月,交通部出台《指导全国广播节目播出办法》,分“编排节目”“节目内容”“播出时间”和“附则”等四大项,使广播节目各个运行环节有章可循。主要涉及节目类型和节目时间分配方面,如“各台应将播音节目种类及播出时间预编排节目时间表,遵照交通部之规定,送请中央执行委员会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审查后核准实施。”“关于教育演讲及新闻报告方面,公营广播电台应占多数,民营广播电台亦不得少于20%,但以转播中央广播事业处所属各电台之节目为限,其娱乐及广告节目至多不得超过80%”;“各广播电台不得播送有干禁例或偏激之言论、诲淫诲盗迷信荒诞之故事及歌曲唱词”;处分事项则有“各广播电台不遵守本办法者,由交通部按其情节轻重警告或取缔之”①《指导全国广播电台播送节目办法》(1936年),交通部档案,全宗号:20(21),案卷号:496,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等都有明确规定。在民营台众多的上海,广播指导委会为便利上海各民营台工作,于“二十六年(1937年)一月,‘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成立驻沪办事处。”②吴道一:《中广四十年》,第154页。以方便就地审查侦听各台节目,一来二去的也强化了委员会与各台的联系。

此项规定出台,收到了预期效果,“因不遵守指导节目办法,而被命令短期停止播音者,有上海之华侨、航业、无锡之时和、芜湖之大有丰登四家,被明令警告者,除经受短期停播处分之各台不计外,有苏州之百灵、天津之东方、仁昌等三台。凡此均足以促令各台注意改善其机械设备,提高其节目之水准,俾对广播事业之使命,有明确之认识指示其正当之途径,亦即该会整理工作上收效之一端也。至其他应改善事项,亦均在设计进行中,务使每一兴革,各地电台均应奉行不悖,积极推行,绝无阻碍。从此散漫无组织之广播事业,在此统一指导机构之下,当能逐步进展,将来对于文化事业上之贡献,定能放一异彩。”③吴保丰:《十年来的中国广播事业》,中国文化建设协会编:《十年来的中国》,第697、698页。这些指导性的规定,起到了规范的效用,广播节目的管理也有条文可依,管理水平整体上了台阶。

在对外交往参加国际广播会议方面,“指导委员会”也采取积极的态度。1936年5月,中国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决定以中央广播电台名义申请加入“国际广播公会”。“该会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欧洲……其目的则在依据国际电信公约处理相互间的电波争执问题,印发有关刊物,研究技术,改进节目。全世界广播电台,不论公营民营,都可申请参加为会员”,民国以中央电台名义,申请入会,派遣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副处长、中央广播电台台长吴道一赴瑞士洛桑,参加当年从六月二十三日到七月一日的第十二届年会。据介绍“参加者二十三国,七十二人,分为法制、节目、技术三小组,由与会代表自由认定参加,另有干事会议,则为资深而位高的会员代表组成,其职责为复核各小组的结论报告,加以通过或修正,提交全体大会正式之决定”,还“年纳会费六百二十五瑞士法郎,从此每年获得不少由该会寄来有关世界各国广播事业的资料,直到三十八年(1949年),中央电台名义取消,停止缴费而失去联系。”④吴道一:《中广四十年》,第56页。由广播事业管理处出版的《广播周报》刊登过大量介绍国外广播业动态和广播业务方面的文章,很多资料来源于此,通过这些材料交换,中国广播事业保持了对外开放的视野,能参照广播无线电技术发达国家的标准,制定出自己的发展规划。

有了此次参与国外广播活动的经历,“指导委员会”学会了与外界打交道,在抗战期间,民国广播与外台合作开展广播交流,与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英国广播公司(BBC)等⑤彭乐善:《广播战》,重庆:中国编译社出版,1943年,第33页。转播彼此的节目,使国际社会了解中国的抗战实情,同情和支援中国的抗战事业。同时,民国广播也利用自身区位的特点和优势,为世界反法西斯阵线空中信息大通道的构建做出了重要努力,因为“西方中东印度一带的播音,对于东方很需要中国做一个转播枢纽,北方苏联的播音对于南太平洋也是同样的情形。我们的国际广播电台担任这个责任,频年支撑,颇著成绩。”⑥《十五年来我国广播事业之鸟瞰》,《广播通讯》1944年4月30日特刊第10期,第95-97页。通过接收和转播彼此的广播,实现了联络东西、沟通南北,保持彼此间的信息畅通,是中国广播对抗击法西斯侵略,捍卫世界和平所做出的特殊贡献。

尤其抗战全面爆发时期,当时广播被视为陆海空之外的“第四战线”,重视强调广播在宣传战、心理战中的地位和作用。这八年期间,“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密集召集各部门协调商讨,出台大量的政策、方案等,如:“增加沦陷期区域广播节目以利宣传案”“添设流动电台案”“改良中央无线电广播节目检查并充实其宣传材料及人员”“增设各县市收音机推行方案”“原中央短波广播电台划归国际宣传处管辖,拟改名称为国际广播电台案”“改善对敌宣传案”“为对抗敌方广播宣传拟请扩充设备案”“战时广播器材补充办法”等等①《“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会议记录及有关文书》,教育部档案,全宗号:五,案卷号:12096(1)(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为抗战事业殚精竭虑,做了大量的广播协调指导工作,也展现了中国广播人对抗战到底的决心和力量。

三、广播的公司化改制与该会的结局

按照总理孙中山先生的理念及政治路线图,国民党执政有所谓“军政”“训政”“宪政”三个阶段。其中军政时期即“以党建国”,通过由党主导的军力清除旧弊,统一国家;训政时期即“以党治国”时期,政府通过专业辅导,帮助民众学会自治管理;宪政时期即“还政于民”阶段,实行以法律为基础的社会管理体制。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拟实行“宪政”,在其媒介管理方面,也有相应的规划调整,着手成立广播公司,中国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于三十五年(1946年)冬,因行宪在即,有关广播事业之推进指导将另有决定,无形休会。”②吴道一:《中广四十年》,第56页。

抗战胜利前夕的1945年5月,国民党召开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重点议题是勾勒战后国家发展蓝图,大会通过了党务工作有关宣传问题决议案,表示要“创办本党文化事业,实行党报产业化。”③《十六次大会通过党务五大类决议,包括人事组训民运宣传等项》,《中央日报》1945年5月18日第2版。《一中全会二次大会通过水利建设纲领,常委名额增至二十五人,宣传部改为宣传委会》,《中央日报》1945年5月31日第2版。六全一中二次大会决定,宣传部改为宣传委员会,“其原有关于国家行政之事务,将由政府另设机构办理”,中央广播电台也开始企业化改制工作,这次改制涉及整个国民党党营传媒文化事业改革,国民党的《中央日报》、中央通讯社以及书局、电影等领域改制也都同时进行。主导方试图确立广播机构的企业化经营管理体制,探索一种合乎广播实情的发展模式,以避免经济问题与党务活动两者相互干扰。

国民党六全大会后,公布了“中宣部改隶行政院实施办法要点”,关于广播方面提出:“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划归行政院宣传部直辖,其经费列入国家总预算,并由宣传部设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聘请与本事业有关机构之代表及对广播事业有经验之人士之组成。在国营广播电台未建设以前,本党现有之各广播电台暂行拨归行政院宣传部管理”④《中宣部改隶行政院实施办法要点》,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录》第38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0-31页。,同时提出时间表。在改制酝酿实施期间,1945年6月7日,陈果夫给蒋介石密呈一份《对于广播事业前途之意见》,表示党营事业划归政府之原则虽已为定见,但广播一项性质特殊,与其他党营事业不同,必须特别加以考虑。陈果夫认为广播事业“宜专设独立部门,或仍隶本党,或以特种广播公司性质,密属于党,作为民营,均由政府按供应节目之性质分担,补偿经费,专给特权,俾资发展。俟其自身能媲美于列强,再议更张。”⑤《对于广播事业前途之意见》,附陈果夫呈蒋总裁文一件,中央秘书处便签一张,重庆,1945年6月7日,毛笔原件,党史会藏,档号:6.3/5.6-2。转引自高雅郁:《国民党的新闻宣传与战后中国政局变动(1945—1949)》,台湾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蒋介石接到该上呈之文后面谕陈布雷,将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存废问题交秘书长吴铁城与中宣部改隶政府实施办法并案研究。陈果夫又在1945年6月12日致函吴铁城,对委员会应否继续存在之问题,提出他的三点考虑。

1.本会内部组织人事经费及业务并入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本会则仍隶本党,由职等指导之,其政府关系部门亦照旧参加以资联系;

2.如广播事业改组公司,仍属于党(密),则本会拟可改组类于董(理)事会,由关系部分推定其首次长任其董事,而由钧座指定董事长;

3.如广播事业划出党部,则本会可单独改组,作为本党运用广播参加意见之机构,以期把握要点。①《关于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存在改组问题意见》,附呈总裁文、蒋中正致吴铁城函,重庆,1945年6月12日,毛笔抄件,党史会藏,档号:6.3/5.6-3。转引自高雅郁:《国民党的新闻宣传与战后中国政局变动(1945—1949)》,台湾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在这两份档案中,可以看出陈果夫所要表达的意图有两点:一是强调广播是宣传利器,党部一定要切实主导利用;二是可通过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翻牌的方式,改组成董(理)事会,党方仍暗中实际掌控。

1945年6月25日,中央党部开会审议“宣传部改隶行政院实施办法要点案”,并案核议陈果夫所上书关于隶属三项意见。②《宣传部改隶行政院实施办法草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录》第38册,第13-14页。依旧决定照前项草案划归行政院宣传部直辖,经费列入国家总预算,并由宣传部设广播事业管理委员会负设计指导之责。就广播而言,因诸多民营电台的存在,收听市场竞争不可避免,所以,在保障政治宣传的前提下,国民党中央广播电台也面临着必须讲求经营问题,主张是仿效欧美先进,广播应该企业化。

1945年10月,中常会讨论中宣部“拟定管理广播事业原则三项请予核定案”认为广播事业宜采取英国办法由国家集中经营。③《拟定管理广播事业原则三项请予核定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录》第38册,第174-175页。1946年1月,经由国防最高委员会会议,决定将中央党部广播事业管理处,改组为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之后由广播管理处参照当时中国交通等银行设置规则及英国广播公司章程,依公司法规定和架构,拟出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草案,送政府讨论。1946年12月,“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正式公布,分总则、业务、资本及股份、股东会、组织、决算及盈余分配和附则等,共七章27条,由陈果夫代表中国广播公司,蒋梦麟代表行政院在合约上签字。④《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1946年),交通部档案,全宗号:20(2),案卷号:2079,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中国广播公司成立,中国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也就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处在当时特殊的政治、经济、军事环境的社会背景下,广播电台公司化仅是个发展思路及初步方案,尚无具体实践和成果。如1947年1月,电台在签订企业化协议时,政府每月补助“广播公司”国币20亿元,当时也只能维持,无法添购设备,而到1947年12月,每月经费就需110亿元,再过半年的1948年7月竟达980亿元。⑤吴道一:《中广四十年》,第266页。此时,经济方面的通货膨胀严峻,之前公司化设想难以为继,加之战争环境,形势紧迫,有关方面也无心顾及广播公司的运作,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的职能及相关活动也再无提及。

四、广播史的评价

“中央广播事业指导业委会”从1936年2月到1946年冬季,前后历时10年,完整经历了8年全面抗战,为广播事业的发展,尤其在抗战中的广播决策及日常事务做了大量的工作。从广播史的角度考察,在特定时段,它配合训政时期的政府指导、培养民众的自治能力,处理广播工作,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为谋广播事业之统一运用,整齐其步伐,健全其组织。于是数年来极度放任畸形发展之中国广播事业始渐入正轨焉”。⑥吴保丰:《十年来的中国广播事业》,中国文化建设协会编:《十年来的中国》,第696页。该会经过各方协商,通过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决议、方案并得到实施,使得中国广播事业整体上有了规范化的运作。为此,“中国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保丰,在其长文《十年来的中国广播事业》中专门提到以其成立前后为标志,可将民国广播事业分为三个时期“(甲)创设时期自民国十一年起⑦即1922年12月美国人奥斯邦来华创办第一座广播电台,正式播音为1923年1月,广播史上关于中国最早的开办广播问题有这两种时间的说法。,至十七年中央广播电台成立时为止。(乙)发展时期自民国十七年起,至二十五年‘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成立时为止。(丙)整理时期自‘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成立起”,⑧吴保丰:《十年来的中国广播事业》,中国文化建设协会编:《十年来的中国》,第694页。将该会的成立作为事业发展承前启后的关节点,足以表明其在广播事业发展中的意义与分量。有了“广播指导委员会”这一组织,民国时期广播事业从硬件到软件,从公营台到民营台,从内在结构到外部环境等各个方面已不再是处于一个自发的无序的状态,有了组织机构对其进行规范,广播业有了全面的改观和提升,事业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值得广播史研究。

(责任编辑:刘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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