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举,朱海威
(云南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向全世界庄严宣告,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我国陆地边疆有577万平方公里国土,占全国国土面积的60%,有3.1亿人口,占全国人口的21.76%(1)数据来源:2020年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到2049年我国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如果没有边疆的现代化,就谈不上全国的现代化。由于历史因素和现实条件的影响,9个陆地边疆省区是我国现代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区域,是全面建成现代化国家的区域性短板,是国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最显著的表现。重视边疆的现代化建设,补齐这一国家现代化的短板,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国家治理的重大任务,也是边疆治理的重大使命。在影响边疆现代化的因素中,人的因素最为关键,没有边疆民众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边疆的现代化。边疆民众的现代化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要求,它不仅仅指边疆民众须具备较高程度的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养,而且在政治上须具备较高程度的国民意识和国民素养。所谓国民意识和国民素养,就是指边疆的民众都能确立起强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意识,树立起极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同,并在思想和行动上愿意承担对国家的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捍卫国家的主权、统一和利益。我们把培育和涵养边疆民众国民意识和国民素养的过程简称为边民的国民化。边民的国民化既是实现边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又是推进边疆现代化的动力源泉,还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路径。
“国民”一词最初出现于《左传》,有“先神命之,国民信之”之说。清朝末期,康有为和梁启超等人多次使用“国民”一词,尤其是梁启超,在1899年,首次提出国民的近代含义“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1](P56)。认为国民是一国之民,和国家及个人权利紧密联系。对于目前我国而言,国民是一种与现代国家即民族国家相匹配的社会政治身份。[2]而边民是一个复合身份,不仅是指居住在边境地带的居民,而且也是法律上权利平等保护的公民,还是构成国家要素的国民。[3]关于边民范围的划分,目前存在着比较大的认知差异,有狭义、中义和广义的划分;狭义是指居住在边境地区我方一侧一定范围内的民众总称;中义是指我国边境县级行政区内的民众的总称;本文是从广义的层面来界定边民的,即居住于边疆地区民众,其范围可以包括陆地边疆省级行政区内的全部民众。因此,我们认为,边民的国民化是边疆地区的民众在国家形态的更迭中,逐步通过和国家制度的互动,实现国民意识觉醒、国民身份构建、国民素养涵育的动态化过程。边民的国民化意味着边疆的民众在较高程度上确立起国家意识,树立起国家认同,自觉承担对国家的责任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捍卫国家安全和利益。追溯边民的国民化历史进程,边民的角色在人口国民化的过程中经历了从奴隶、臣民到国民的社会政治身份转变。而将边民作为国民的制度性安排,不仅符合中华民族是一个“全体国民共同体”的认同要求,更是为消解边疆的异质性因素,为实现边疆的现代化夯实物质和心理基础。
在传统国家范畴内,由于没有主权观念,王朝国家具有明显的“有边陲而无国界”的领土特征。边疆地区的疆域盈缩变动更多受到中央王朝实力增减的影响,当王朝统治力量无法投送到边疆地区时,生活在边陲的臣民沦为奴隶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边民随时都可能和疆域本身一起成为被抛弃的对象。在中国古代朝贡体系没有崩溃之前,无论是作为臣民还是奴民,边民个体没有独立的身份意识。其人身失去自由,人格附属于皇权及边陲的地方性政治势力,其本身没有任何政治权利而言,特别是奴民,仅被当成是会说话的生产工具而已。在王权之下,“家天下”所衍生出的特权观念盛行,臣民为了获取最基本的生存权,有着较重的奴仆甚至奴民心态。与具有国家、权利、法治、平等、自主思想观念的“国民”相比,“奴隶”从而构成了鲜明的对立面。[4](P281)边疆社会中,政治上,虽然边疆地方政权接受皇帝作为唯一统治家长,但是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严格管控土地及农民,边民人身依附关系使得民众的奴民属性较为明显。经济上,重农抑商几乎是每个朝代的国策,自然经济的非竞争性无法实现经济协作。加之边疆地区生产力落后,边民处于弱势地位,不得不依附于地主、领主或其他政治势力,使得臣民性和奴民性更加严重。文化上,边疆地区沐浴到“华夏文明”,不仅采取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家庭文化中也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作为伦常理念。其中,男性边民作为一家之主,话语权不容置疑,进而其宗族意识上升到“忠用孝悌”的国家观念。随着国家等级秩序得到自下而上的遵从,边民的臣民意识明显增强。
传统王朝国家中,边民作为奴民或者臣民属性的形成根源无外乎以下几点:一是专制政体中,边民服从于君主及边疆地方政治势力设计的制度秩序;二是在“族际主义”的边疆治理模式中,边疆地区的边民并不像王朝核心统治区域的臣民一样被重视;三是在儒家思想的熏陶下,无论是学堂教育还是家庭教育,边民受到较深入的奴性教育,从小便被灌输极其严重的依附思想和理念。由于边民缺乏国民意识,所以对于晚清时期西方列强的入侵边疆地区被肢解的现状显得无动于衷。一定程度上,这暴露出边民长期在奴隶服从意识影响下,形成政治冷漠心理。
晚清时期,西方列强发动殖民战争不断冲击中国传统的天下观。随着朝贡体系逐渐崩溃,中国逐渐产生出新的国家观。与此同时,边民的国民意识显露雏形,19世纪70年代的“边疆危机”更是体现了边民保家卫国国民意识的觉醒。(2)19世纪70年代的“边疆危机”包括日美侵犯台湾、马嘉理事件、俄国对新疆的侵略等。比如从云南边民反对英帝国主义入侵的马嘉理事件中可见一斑。何为国民?“国者何?积民而成也。”[1](P310)国民源于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民族国家建立起“王在法下”的民主政治制度,在宪法中承认“主权在民”“天赋人权”等民主原则,尤其是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为典型代表,其中“公民身份”得到明确。而现代意义上的“国民”一词则来源于日本的汉字新词。自明治维新以来,日本全面学习西方,将本国依法保有国籍的全体民众统称为国民。清末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开始“翻译救国”,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流亡日本,他的思想发生改变,引入日本的国民思想,以求构建新的中国。国民不同于人们对王朝国家时代“臣民”“子民”等传统意义上的理解,作为国家的基本组成要素,国民是政治建构的产物,国民性被塑造而成。梁启超认为:“有国家思想能自布政治者,谓之国民。”[5](P663)在梁氏看来,国与民是一体而论的,两者互相成就。安德森认为,国家是想象的共同体,是被建构出来的。国家指代的就是民族国家。在西方的民族国家中,国家和公民是对立存在的。而梁启超运用国民性改造和民族国家构建来化解国家危机,[6]认为国民和国家是一体的,具有高度的同一性,是作为建构中国民族国家工具需要而产生。
在清王朝不断出现边疆危机的背景下,为了应对边疆问题,边疆民众开始自主或者被组织动员起来。在动员过程中,全体臣民包括边民的国民身份开始被塑造,其中面临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中国国民性不足,而国民应该从属于国家。概括而言,此时的国民内涵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和国家制度相关。清政府统治不力,使得国家危机四伏,国运日衰。在内外交困之际,国家亟待一种新的制度出现来解决边疆危机。因此,整个国家在救亡图存的大背景下阶层发生巨变,边疆民众尤其是知识分子等有识之士的社会心理发生根本性变化。他们为了建构起新的国家,有效应对边疆危机,第一要务就是要根除边疆民众的奴民属性,使之成为新国民以支撑相应的国家制度环境。二是和国民身份相关。西学东渐以来,西方诸国以及日本的公民思想传入中国,中国的知识分子借此改造臣民的奴隶性,以此塑造新的国民身份,造就新一代国民。梁启超等知识分子接受国家有机体论,认为国民与国家密切相关,属于同物异名而已。为了增强民众的国家主义观念,必须将臣民改造成为国民。只有这样,现代国家才可以建立起来。
在以学习器物和西方制度为代表的洋务运动中,“区域主义”治理模式开始在边疆初步实践,比如《大清律例》的重制使用。边疆地区也建立起了新型工业,部分边民也在新式学堂里接受了新式教育。随着甲午战争以及后续立宪运动的失败,为了增强统治的合法性基础,清朝的统治阶级不得不需要引入新的合法性源泉。哈贝马斯就直言:“民族的自我理解形成了文化语境,过去的臣民在这个语境下会变成政治意义上的积极公民”。[7](P131~132)虽然清末新政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对于臣民的基本权利作了规定,但是立宪派和革命派对于中国未来的走向分别作了尝试。最终辛亥革命取得成功,“中华民国”宣扬的民主共和思想传播到边疆地区。这在宪制层面上为边疆民众提供了宪法依据,使得全体国民包括边民群体首次在国家制度层面获得了国民身份。
“中华民国”建立后,1912年3月11日公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8](P220)《临时约法》对国民的权利义务作了规定,用国民的平等观念取代了臣民的等级观念。从国家角度来看,此时的国民身份更多是一种“资格”,是国民个体在国家这个政治共同体的成员资格。国民身份作为边民和国家的联系纽带,加强两者之间的关系。总体来看,此时边民的国民身份内涵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国民身份的角色。边民被赋予公民权,作为国家公民个人存在和参与国家政治。第二,国民身份的特征。即身份认同意识、有相应权利和义务、参与公共事务、认同社会核心价值观。辛亥革命的成功,就是新国民的成功。然而公民力量依然薄弱,奴隶心态依然受到传统糟粕文化的影响。为了使民众的个人主体性体现出来,于是新文化运动产生。不过这也更多与知识分子、学生有关,普通民众并没有觉醒,思想也没有传播到边疆地区。随着五四运动的发生,工人取代学生成为主力军,中国共产党的成立,马克思主义传播更为迅速。这使得个人主义为代表的国民观让位于集体主义为代表的国民观。伴随着国民观的转变,即从臣民的身份和观念向公民的身份和观念逐渐转变的过程中,民族主义的观念有着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9](P97)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中华民国”政府采取措施加大本国公民对于国家的认同,最为突出的就是选举权扩大到所有成年人,缩小了财富和宗教信仰的限制。遗憾的是,边疆地区的落后和条件限制,使得大部分边民不能享受到国民待遇,边疆现代化遥遥无期。
随着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劳工专政理论传入中国,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阶级”这一词汇在中国开始有了一席之地。因此,国民更多与国家有关,人民则是阶级意义更浓。孙中山将中国革命分为民族革命、民权革命和民生革命,不过由于现实实践的失败,在整个“中华民国”时期,当局并没有实现三民主义的目标。中国还是一个“乡土中国”,现代化的国家没有建立起来,最终广大边疆民众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完成了社会革命,由此边民群体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国民身份。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在稳定边疆形势后,采取了一系列稳边固边的政策手段。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探索并形成了一种经济上予以照顾、情感上特别关怀、文化上注重交融、治理上追求灵活的软治理模式。[10]政治上,国家推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全民管理。一方面在边疆地区建立户籍制度,以此为基础,城市实行单位制,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制度;另一方面进行土地革命,重塑农民和农村的阶级关系。为了改造传统农村,中国共产党设立了行政村和建立了群众组织。这不仅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也为推动边民的国民化奠定了基础。经济上,在边疆地区实行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对于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予以政策倾斜和照顾。文化上,注重民族关系的和谐共处,本着“交朋友,做好事”的民族工作方针。一方面,形成以民族区域自治为核心的民族政策,增进边民对于国家的认同;另一方面,在边疆地区逐步扫除文盲,废除旧风陋习,大力普及国民教育,国民意识开始确立,国民素养逐渐提高。
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持续推进边疆治理,尤其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启动,国家对边疆地区有了更为重大的顶层设计,例如兴边富民行动、扶贫攻坚等政策举措,真正在“兴边”的基础上做到了“富民”。因此通过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措施,边民的国民化进程大大加快。从目前来看,边民的国民身份是通过以下方式塑造出来的:一是全方位推进“文化润边”方略,即赋予边民统一国籍,明确其国民身份。在边疆全面普及国民教育、推行国家通用语言、健全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化事业和产业等,国家主流文化的政治社会化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使得边民的国民身份认同逐步确立,并得以持续强化,在边疆大部分地区边民的国民身份认同已经超越了对其他身份的认同;二是有效推进“强基固边”“建城戍边”等方略,即在边疆大力发展以交通、通信等为核心的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沿边城市及城镇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大大增进了边疆与内地的交往交流交融,边民的国民身份认同得到空前增强。
边民国民化的本质就是人的现代化,特别是人的政治素养的现代化。没有边民的广泛参与、主动参与、自觉参与,边疆治理就缺少强大的主体,边疆现代化就缺少强大的动能。当然,处于自发状态的边民是不会自然而然成为边疆治理主体和边疆现代化动能的,需要完成对边民的政治塑造过程,即实现对边民的国民化,把处于自发状态的边民打造成为拥有自觉责任意识的国民。总体上看,边民的国民化主要是在政治方面深刻地影响着边疆现代化进程的,即边民国民化是通过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影响边疆现代化的。
2015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必须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这“五个认同”,既包括政治认同,也包括文化认同。政治学常识告诉我们,政治认同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是政治秩序和政治稳定的前提,是政治发展的要求。文化学常识也告诉我们,文化认同是人类生存发展的价值引领、精神寄托、幸福源泉、前进动力。“五个认同”中所涵盖的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是相互依存、相互交织、相互促进的关系,他们共同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民族的团结和睦、边疆的巩固发展提供最坚实的根基和保障,增进“五个认同”对国家治理、边疆治理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边民的国民化是塑造和确立边民的国民身份的过程,要求边民不能局限在地域权威认同、地域文化认同和各民族认同的狭小空间里,要突破这些认同藩篱,站在国家主义立场上,把认同境界升华到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认同。中国共产党的“三个代表”属性和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先锋队属性,以及在国家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与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认同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另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中国人民开辟探索出来的一条能够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成功道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与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认同也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可见,边民国民化的首要任务是增进边民“五个认同”。增进边民“五个认同”既是推进边民国民化的重大政治任务,又是基本政治原则,离开“五个认同”的边民国民化,在政治上是错误的,也是危险的。把增进边民的“五个认同”作为推进边民国民化的首要任务,对边疆现代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其不仅保证边疆现代化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而且为边疆现代化提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和文化环境。
在国家治理或区域治理中存在三大推动力量,即政府力量、市场力量、社会力量。国家或区域的治理效能取决于这三大力量之间良好协同关系建构,三者各有自己最擅长的领域,在各最自擅长领域发挥作用的同时,又能够相互补位。政府力量在公共物品的供给领域有较突出的优势,市场力量在私人物品的供给领域最有效率,社会力量在慈善和公益、第三次分配等领域具有政府和市场都不具备的独特功能。一般来说,三者的互补关系是,在政府失灵的领域会有市场力量或社会力量来补位,市场失灵的领域会有政府力量或社会力量来补位,社会力量失灵的领域会有政府力量或市场力量来补位。总之三种力量各有优势,也各有劣势,它们之间若能在治理实践中形成合理分工、相互协同、优势互补关系,就能激发出最大的治理效能。由于自然地理和社会历史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国边疆地区的社会力量较为弱小,不足以发挥本应该有的治理功能,边疆治理主要靠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来支撑和推动,制约了边疆治理效能的整体性跃升。提高边疆治理效能,除了进一步挖掘政府力量、市场力量外,必须大力培育和开发社会力量。
边疆社会力量的成长,有四个层面的表现形式:一是边民的国民人格的形成。边民不会先天形成国民人格,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措施的熏陶和培养过程,即边民的国民化过程;二是具备国民人格的边民规模越来越壮大;三是具备国民人格的边民,其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四是维系边疆社会正常运转的非国家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从边疆社会力量成长的四个表现形式来看,边民的国民化与边疆社会力量的成长存在着相当密切的正相关关系,即边民的国民化进程会直接促进边疆社会力量的成长。边民的国民化就是培养边民的国民人格的过程。国民人格的特质是有强烈的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认同感,有担当国家和民族使命和责任的历史自觉,有履行对国家义务的主动精神和公共精神等。国民人格的特质刚好是社会力量成长的基础,当越来越多的边民形成和具备了国民人格特质,就是边疆社会力量成长的体现。
边疆治理现代化是以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依托的边疆治理活动及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协同化、程序化和高效化。边疆治理体系是有关边疆的治理主体、治理结构、治理制度、治理方式和治理客体的总和。[11](P274)边疆治理体系是由目标价值体系、组织架构体系、制度政策体系、方略方法体系、资源保障体系等要素所构成的有机整体。构成体系的各要素,不仅具有整体性、相关性,也具有层次性,即各要素对于体系的功能具有主次之分。边疆治理体系中,制度政策体系的功能最为重要。边疆治理的制度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等三个层次。党的领导是根本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基本政治制度。对口支援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是边疆治理的重要制度。无论哪个层次的边疆治理制度,其有效运行都需要边民的主动参与、自觉参与、广泛参与,而缺乏国民人格属性的边民是趋向于疏离政治生活的,没有参与制度运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只有完成了国民人格塑造的边民,才会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并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协商等全过程民主环节中发挥作用,带来民主治理的卓越效能。
边疆治理能力是治理主体所具有的解决边疆问题和处置边疆事务的本领,也是治理体系运行产生的实际效果。[12](P304)边疆治理能力是一种综合性能力,包括边疆发展问题治理能力、安全问题治理能力、认同问题治理能力、民族问题治理能力、宗教问题治理能力、涉边社会问题治理能力等。治理能力是受治理资源的充裕性,以及治理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决定的。治理资源主要有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权力资源、权威资源、信息资源、文化资源、制度资源等,其中对治理能力的高低最具有决定性的资源是人力资源。边疆治理的主体是一个分工合作体系,即党、政、军、警、民合力治边体系,可见“民”是边疆治理的重要主体。这里的“民”,即边民,可以以两种形态参与边疆治理,一是个体形态的边民,二是组织化形态的边民。对于个体形态的边民来说,其有序参与边疆治理的人数越多,意味着边疆治理的人力资源越充裕;对于组织化形态的边民来说,其参与边疆治理的程度越高,意味着边疆治理的人力资源配置越趋于科学。这两个方面都是生成边疆治理能力的力量源泉。推动边民的国民化,有助于把处于自然状态的边民改造成为有国家意识和国家情怀的国民,有助于激发他们为国分忧、为国担责的国民主体性,从而以更大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到国家治理和边疆治理的过程中来。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2](P56)边民的国民人格属性的形成同样不是上天赋予的,也不是自然历史进程中自发产生的,而是受到边疆社会环境的深刻影响,自觉形成的。这个自觉性体现在,可以通过有目的、有计划、主动地营造适宜的社会环境,通过优化社会环境要素的方式,推进边民国民人格属性的涵育和养成。
国民教育是国家依法举办,以提高国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促进国民全面发展为目的的教育形态。国民教育对国家发展具有强大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在政治功能方面,就是立德树人,培养政治上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在经济功能方面,就是培养各类专业人才,能够胜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在社会功能方面,培养身心健康、理性平和的合格公民,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文化功能方面,就是传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传承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先进的思想引领和强大的精神动力。从国民教育的政治功能上看,国民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是把全体人民培养和塑造成具有强烈国家认同感、使命感、责任感的国民,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条规定:“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13]
在我国边疆地区,特别是边境地区,长期以来由于地理空间上的边远性、经济社会发展的滞后性等因素,造成边疆国民教育体系不完善,国民教育基础设施较薄弱、师资资源较稀缺、经费保障较困难等问题,边疆国民教育的发展水平明显比内地落后,严重制约了充分发挥边疆国民教育功能,特别在对边民的国民人格的培育和塑造方面,没有完全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也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边民的国家意识、国族意识、国法意识、国土意识、国安意识、国防意识等仍然存在短板和弱项。
进一步促进边民的国民化,需要充分激发边疆国民教育的多元功能,特别是政治功能。这需要通过健全边疆国民教育体系,完善边疆国民教育制度,提高边疆国民教育发展质量来实现。边疆国民教育的主要短板是学前教育和初等教育没有实现全覆盖,中等教育质量不高,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较低等。我国边疆地广人稀,城镇化发展水平较低,村社星罗棋布,且村社人口规模普遍偏少,学前教育和初等教育办学成本高昂,导致学前教育和初等教育覆盖率较低;对于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而言,由于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匮乏,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滞后,严重制约了边疆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质量。使用国家规定的通用语言和通用文字作为主要教育工具,是国民教育的标志和标配,推进边疆国民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在国民教育的全过程、全领域、全环节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和全覆盖;国家有必要谋划和制定“边疆教育振兴战略”,通过国家支持、对口支援等措施加快推进边疆国民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这里的国民文化,特指当代我国国民人格培养中,以提高公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的认同水平为目的,不断凝练形成的价值观念、精神追求、行为规范等的总和。国民文化是一种有特定内涵的文化形态,尽管其以抽象的无形的状态存在,但其可以通过具体的故事、人物、仪式、符号等来呈现出来,并可以借助大众传媒、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载体进行传播传承。凝练形成国民文化,并推动其繁荣发展,对于我国公众明晰国民身份,塑造国民人格,培养国民意识,增强国民责任等具有重大作用。
我国边疆长期处于国家核心文化、主流文化的边缘地带,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等相对多样且影响深远,外来文化的传播也较广泛,上述文化形态中,尽管也包含有部分国民文化的因素,但大多数内容不属于国民文化的范畴,非国民文化因素的广泛存在,会干扰、弱化,甚至消解国民文化的形成及传播。这一文化现象的长期存在,造成了边民的国民意识、国家意识、国族意识、国法意识、国防意识、国安意识等相较内地低很多,“五个认同”的水平也低很多,这不利于边疆的长治久安、和谐稳定,也不利于边疆的现代化发展。所以,在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外来文化等的重重包围中,培育壮大国民文化,并使其成为边疆文化的主流,成为边疆文化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凝练形成边疆国民文化,并推动其繁荣兴盛,一是要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这是国民文化形成并发展壮大的关键内核;二是要以扬弃的态度对待边疆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和外来文化,要善于从中主动吸收有利于国民文化生成的优秀成分、积极因素,这是国民文化发展壮大并产生广泛影响的肥沃土壤;三是要大力推动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具有鲜明边疆特色,既服务于边疆各族群众精神需要,又有利于国民文化繁荣发展的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承载国民文化价值追求的优秀文艺作品的大量涌现、持续涌现,是培养塑造边民国民人格的有力精神武器。譬如一部充分体现上述要求的影视作品《湄公河大案》,对边民国民人格的培育,比单调的理论说教更具有强大的感染力、塑造力;四是提高国民文化在边疆地区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国民文化对边民国民人格的熏陶、塑造、培养,需要通过强大而有效的传播体系来实现。边疆地区要改变信息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现状,借助国家大力投资“新基建”的契机,织密建强先进互联网设施,把广播影视资源、新闻舆论资源、教育教学资源等与先进互联网充分嫁接和融合,构建一个整合度高、服务能力强的传播体系,既能全面覆盖边疆地区,又能有效辐射周边国家。
政治参与是社会公众为实现特定政治愿望,以实际行动介入政治过程,试图影响公共政策效果的活动。政治参与有有序政治参与和无序政治参与之分。有序政治参与是在相关法律和制度范围内的参与活动。无序政治参与则是超越相关法律和制度范围的参与活动。有序政治参与具有夯实政治合法性基础、促进政治发展和政治稳定、激发政治活力和政治效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教育培养合格公民、监督公权力的规范行使等功能。无序政治参与则对政治体系和社会运行都具有损害作用。因此,致力于有序政治参与的扩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
在边疆地区扩大边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有利于推进边民的国民化。一是有序政治参与的扩大将提高边民与国家政治体系之间的互动频率,使边民与国家政治体系之间逐步建立起密切的互信关系,降低边民对国家政治体系的疏离感,增进边民对国家政治体系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忠诚感;二是有序政治参与的扩大不仅使边民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得以实现,提升了政治满意度,还相应地带来了一系列良好政治收益,如边民所关心的政治意愿和利益诉求得以不同程度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得以维护等,这些均有利于提升边民在国家政治体系中的主体性感受,使边民与国家之间建立起休戚与共、荣辱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关系,从而使边民的国民属性被有效激活和彰显;三是有序政治参与的扩大将拓展和深化边民对国家的认知水平,根据心理学上“知—情—意—行”的规律,边民对国家认知水平的全面提高将孕育出边民对国家强烈的情感倾向,进而培育出边民对国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扩大边民有序政治参与,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边民有序政治参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二是要不断挖掘拓宽四个基本政治制度的参与渠道和参与机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保障边疆各族群众参与政治的主要制度,在这些制度保障下的参与渠道、参与机制、参与方式等,在科技发展、实践创新的推动下,具有较大的拓展空间,要鼓励边疆地方、基层政治生活中把最新的信息技术、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等引入政治参与领域,拓宽参与渠道,丰富参与机制,创新参与方式,使四个基本政治制度既得到有效坚持,又得到持续完善;三是要在边疆治理、基层治理过程中,创新和发展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协商民主体制机制。协商民主是边民直接参与边疆治理、基层治理中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程度较高的民主形式,其直接性、广泛性、实践性可以确保边民政治参与的持续扩大;四是要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在边疆治理的各领域、各环节、各链条,为边民政治参与开辟空间、拓展渠道、创建机制、创新方式,使边民可以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等渠道、机制、方式广泛参与边疆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