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教育评价模式改革探讨

2022-12-17 13:27李彦甫
科教导刊 2022年28期
关键词:人才需求培养目标应用型

李彦甫

(成都工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31)

教育评价是检验人才培养目标是否实现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各界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探讨给教育评价工作提出了新的关注点。其中,应用型人才的提法凸显了对加强人才应用能力培养的共识。而应用能力所涉及的评价要素具有个体差异性和发展不平衡性,现行通用的标准化评价范式以理论知识测评为主,并不完全适用于当前人才培养目标下的应用型人才教育评价。当前,各界对应用型人才教育评价改革“为何改”已达成基本共识,而对于应用型人才教育评价改革“如何改”尚处于探索阶段,缺乏具体成熟的配套策略指导。2020年最新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相关部门应建立应用型本科教育评价标准,重点突出与之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因此,探索与当前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更适配的评价新策略与新模式具有现实必要性。

针对这一现实问题,本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一流本科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秉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首先探讨我国高等教育评价模式的改革背景,其次厘清当前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什么,再次分析现行主流教育评价理念及方法与当前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适配度,最后探讨应用型高等院校怎样改革及构建与当前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适配的涵盖多元评价指标的多维教育评价模式,进而为积淀从教经验、提高教育水平、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育教学提质创新发展等工作提供参考,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价值。

1 我国应用型高校教育评价模式的改革背景

在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赋能下,我国传统产业不断探索转型升级之路,产业领域的供给侧改革正在不断推进。同时,产业的快速转型升级催生了新的人才需求,给人才培养带来了新的挑战,高校以人才供给优化为核心的应用型改革紧迫性更加凸显。一方面,在人才需求的结构方面,我国人才培养面临着人才结构性矛盾凸显的问题,具体体现为:人才培养目标与需求不吻合,单一型技能人才培养无法满足复合型人才需求,人才分布不均匀,较低层次人才偏多,大量前沿领域未构建成熟且系统的人才培养体系,导致相应的中高级人才供给不足,从而进一步加剧新兴领域人才供需矛盾。另一方面,在人才需求的数量方面,《中国应用型人才需求报告》预测未来我国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供需缺口巨大,其中以第二、三产业的缺口最为明显。因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0年)》确定了以扩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规模为目标。

同时,高校扩招和转型后面临的同质化、过于重理论与教学僵化等问题也加速了高校应用型改革的步伐。第一,自1999年以来,大量高职高专院校升级为普通本科。然而,这些新建本科院校往往偏好于模仿传统本科的办学模式,在专业布局、培养目标、教学管理与课程结构等各个方面均存在照搬行为。由于对自身的定位不准确,特色不明显,并且在办学上继续以传统的“综合型、学术型”为目标,从而导致了“千校一面”等问题。在全国各类高校中,该类本科院校已占比过半,并且数量持续增长。数量的增长进一步加重了高等教育的结构性矛盾与同质化问题,从而又加剧了就业压力。相关统计表明,该类高校存在就业率低于平均水平、毕业生就业满意度偏低、毕业后收入不高、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关度较低、大量毕业生频繁跳槽等问题。第二,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尤其是应用型高校,并未在课程体系中突出其应用型特点,教学内容仍以理论为主、知识点陈旧且未紧密结合实际社会现状。另外,校企合作总体上仍停留在低浅层次,产教融合力度不够,从而最终导致人才的知识能力与就业岗位的要求不匹配,以及实践运用能力不强等一系列问题。第三,高校教学一直饱受诟病,其中以教学方式僵化、课堂缺乏互动以及成绩考评单一等问题尤为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降低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而且抑制了学生思维与意识的创新,与“双创”这一时代要求背道而驰。

综上所述,我国应用型人才培养脱离产业需求的问题,不但体现在人才需求结构方面,而且还面临着人才需求数量缺口持续增大的挑战,人才供给侧的改革势在必行。我国高校应用型改革已成为解决人才培养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高校须全方位地对人才培养作出相应改革,尤其应侧重于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教育评价这一环节,从而适应和满足我国产业供给侧改革对应用型人才的新需求。

2 当前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从市场需求角度来说,新的生产方式催生新的人才需求,而人才培养目标应以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在人才需求方面,当前社会正处于新一轮的科技革命浪潮中,新一轮科技革命对社会生产方式革新具有深远影响,不断催生着新的人才需求,具体体现在:一是在人才类型方面,呈现出需求类型快速变化的特征,应用型与技能型人才的价值逐渐显现,我国人才培养应以能快速调整且及时培养出满足社会所需的人才类型为目标。二是在人才数量方面,随着智慧场景的不断扩展,新兴业态不断涌现,对相关行业应用型人才数量的需求出现大幅增长趋势,我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同样也应将提升培养规模作为目标,要能提供社会所需数量的人才。

从人才培养的本质角度看,培养目标是任何教育工作的出发点与基本组成部分,培养目标对人才的培养类型、规格与质量具有重大影响。通常认为,人才培养目标应反映出学生毕业后约5年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取得的成就。不同于理论型与技能型人才,应用型人才作为直接服务于生产和社会实践的复合型人才,其培养目标应突出重应用与强实践两点。然而,我国目前对于应用型人才尚存在培养特色不鲜明、与社会发展需求不匹配以及缺乏完整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等问题。陈丙义(2014)[1]认为从总体角度,当前目标体系未能完全符合我国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从内容角度,未能充分体现我国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际。彭道林(2013)[2]批评当前应用型人才培养中所提倡的根据市场需求培养人才的办学目标,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将使我国的大学离真正的高等教育精神越来越远。

针对这一现实问题,大量研究开始围绕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展开探讨。李志义等(2018)[3]认为我国应用型高校应树立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目标,坚持以适应职场为方向的培养模式,并构建出了以OBE为基础的“113”应用型人才培养新体系。杨岭等(2021)[4]建议应用型人才改革应立足于当前社会背景,并以满足“产业变革、市场需求”,以及“依托学科、面向应用”为培养目标。沈丽丽(2017)[5]则从应用型人才满足社会需求以及经济发展的具体要求出发,提出构建以创新创业为核心培养目标的就业导向型培养模式。梁秀生等(2018)[6]指出高校培养目标应与时俱进,从“扩大就业”转变为“高质量就业”,并且从培养方案设计、产教融合机制建设与企业深度参与这三个方面入手来实

现“高质量就业”这一目标。马晶(2017)[7]指出关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设定,应从知识建构、能力组成、态度养成与素养提升来设定。其中,在知识构建方面,应用型人才应具备基本的文化知识与专业知识;在能力组成方面,应用型人才应拥有实践能力;在态度养成方面,应用型人才应拥有自尊自爱、自立自信的生活态度;在素养提升方面,应用型人才应拥有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心理素质。杜承铭(2006)[8]建议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三个定位角度来设定目标:从类型定位角度,应为各行各业培养应用型与专业型高级专门人才;从层次定位角度,目标应为重视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培养从事生产、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相应人才,侧重于应对实践性问题;从服务定位角度,培养目标应以地方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主要服务对象,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所亟须的应用型人才。陈丙义(2014)则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划分为素质、能力与知识三个方面,并分别总结对比了德国、美国、中国台湾与中国内地在这三个方面的异同。综合现有相关文献研究成果及观点,结合当前我国总体形势,本文认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以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人才为基本目标,从而满足在当前新一轮信息革命的赋能下,社会对人才类型与数量的新需求。

3 现行应用型人才教育评价模式与当前培养目标的适配性

教育评价的本质是为了促进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应构建与其特征及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的教育评价模式,这样才能分类培养出满足社会不同需求的不同类型人才。对于应用型人才,构建系统、科学以及高效的教育评价模式被广泛认为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高校应该根据社会对应用型人才内涵、素质与能力的要求,来合理设定人才培养目标与改进教育评价工作。当前已有大量研究探讨了现行应用型人才教育评价模式与当前培养目标之间的适配性与存在的问题。涂叶满和张庆吉(2013)[9]以“应用型本科院校课程考试改革”为主题,对相关研究进行了综述,并发现了当前很多课程考试存在与其培养目标不匹配等问题。齐书宇和李国香(2018)[10]比照《华盛顿协议》毕业生素质规定,有针对性地指出了当前教学评价模式存在的以结果评估为主,输入输出动态评价系统与培养目标不对接等问题。彭顺绪(2021)[11]认为学生应用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因此对教育质量的评价也应该要全面衡量,而当前的应用型高校中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有建立起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对学生发展的评价方式往往单一且不科学,停留在对过去评价标准的机械执行上,难以真正促进其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孙健(2021)[12]从应用型高校的办学定位角度出发,指出部分高校因自身办学定位不精准,导致其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未能制订出能促进自身发展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存在照搬研究型大学的教育评价模式等问题。张蕴(2017)[13]认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社会对人才的评价至关重要,而当前高校并未将社会评价作为判断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缺乏对社会评价重要性的认识。综上所述,当前应用型人才教育评价模式与当前培养目标的适配度不高,现行模式并不能较好地测评人才的实践应用能力,尤其是在课程考试设置、评价系统构建、质量评价标准确定等各个方面均存在问题。因此,应用型人才教育评价模式的改革已势在必行。

4 现行应用型人才教育评价模式改革与新型模式构建

针对当前应用型人才教育评价模式与其培养目标适配性不高等问题,一些学者就应用型人才教学评价改革提出了建议。黄日强和赵函(2008)[14]总结了澳大利亚TAFE学院职业教育的经验,探讨了以培养目标为导向的标准化参照评价方法对我国应用型人才教学评价改革的启示。孙泽平(2011)[15]提出了由个体竞争向多元互动转化的考核方式改革思路,从社会生态视角强调了应用型人才教学评价与人才培养目标相符的必要性。刘柏霞和史楠(2015)[16]从观念和模式两个层次对应用型本科课程考试改革进行了探索,提出应用型本科课程考试改革应树立以培养学生应用能力为目标,且构建过程化立体式课程考试模式。朱秋月(2019)[17]提出“能力本位”这一理念,并指出不但应从核心理念与逻辑体系这两方面来对“能力本位”进行理解,而且应从育人机制、多元评价体系与育人生态等角度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周英文和徐国庆(2020)[18]通过深入研究英国首个GES学位学徒制的背景、内容及启示,提出了以建立能力本位为目标的人才评价体系,合理安排评价方式的改革建议。事实上,可从哲学视角,进行“顺推法”和“逆推法”相结合的教育评价模式,实现知识传授与社会需求的统一,进而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此类工作对现行评价模式存在的与培养目标不匹配等问题作出了回应,从不同的研究视角,为应用型人才教学评价改革提供了路径建议。综合现有相关工作成果,改革重点应为确保教育评价模式能有效检验人才的实践运用能力。

同时,一些学者将视线聚焦于应用型人才教学评价模式的构建,尝试构建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的全新教育评价模式。其中,部分学者围绕应用型人才评价模式中应包含的维度与要素进行了研究。刘迎春和熊志卿(2004)[19]对应用型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这三个维度开展了探索式原创研究,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王云儿(2011)[20]的研究强调了评价维度的选取应与人才培养目标相吻合,重点解答应以知识、能力、素质三维中的哪一个或者哪几个维度作为评价标准。宋克慧等(2012)[21]认为对于应用型人才,其知识、能力与素质不但存在共性要求,而且也具有个性特征。马晶(2017)分析了应用型人才应具备的知识、能力、态度与素养,对具体评价指标进行了探究。另外,部分学者尝试对应用型人才的评价体系进行建模,此类研究重点关注应用型人才教学评价模式的理论框架与建模的技术方法。柯亮(2019)[22]以CIPP模型为基础,成功构建出了以背景、投入、过程与成果为组成成分的系统分析框架,并构建了基于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的应用型高校教育评价体系,可用于检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胡琦(2020)[23]根据CIPP评价模式,构建了包含目标、投入、过程与成果要素的应用型专业评价体系。这些研究工作对构建以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的教学评价模式具有重要的方法论启示。

5 总结

应用型人才培养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因应之策。如何有效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功能,构建适用于应用型人才的教育评价模式,关系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落地。本文围绕着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教育评价改革为何改与如何改这一系列问题开展研究,首先探讨教育评价模式的改革背景,其次厘清了吻合当前我国总体形势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再次讨论了现行主流教育评价理念方法与当前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适配度,最后探索了与目前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的教育评价模式改革思路和方法。通过上述研究,本文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着眼,在总结现有教育评价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涵盖多元评价指标的多维应用型人才教育评价模式,可为相关理论研究提供参考,为实践工作提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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