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历史观视域下生产关系的科学定位与现代建构

2022-12-17 01:53王晓丹
学术探索 2022年7期
关键词:历史观马克思生产

王晓丹

(贵州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18)

生产关系是马克思首次提出并加以科学论证的范畴,也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核心范畴之一。近年来,人们在现代生产体系确立和资本全球扩张的现实背景下,越来越重视马克思的生产关系思想研究,涌现了不少著作和文章,推进了马克思生产关系理论的发展。然而,目前在学术界对生产关系的研究却存在着两种错误倾向,一是泛化倾向,把生产关系理解为“社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要素之间、生产过程之间以及各种生产之间的关系”,将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人类自身生产三者之间的关系一并纳入生产关系范围,这实则把生产关系泛化理解为社会关系;二是缩化倾向,认为“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所有关系并非都是生产关系,只有反映社会属性的关系才属于生产关系”,如分工和协作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作为生产力出现的,从而将其拒斥于生产关系范畴之外,却没有看到分工和协作也是从属于一定生产关系的。为此,重新厘定人们所熟知的生产关系,科学阐释生产关系在马克思历史观中的地位与作用,对于打破各种狭隘理解、全面而系统地把握马克思的生产关系理论,以及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构的自觉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生产关系的科学内涵

在马克思文本中,曾多次出现关于生产关系的表述,如“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1](P2)“生产的承担者对自然的关系以及他们互相间的关系,他们借以进行生产的各种关系的总和”,[2](P925)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可以看出“生产关系”至少有以下几层涵义。

第一,生产关系作为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社会性关系,必然涉及关系者项与关系项,从关系者项来看,生产关系指向的是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则不属于生产关系,但在生产过程中借助于自然关系而结成的社会关系却另当别论,这种情况下的自然关系承载着社会生产使命而体现一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应当从属于社会生产关系;从关系项来看,生产关系指向的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物质社会关系,而不包括思想的或精神的社会关系(如政治、法律、思想文化关系等),即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思想或精神的社会关系,他们只不过是以物质利益和物质生产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的反映和表现,因而同样不属于生产关系。

第二,生产关系作为人们“借以进行生产的各种关系的总和”,内在包含着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关系,但实质上仍是物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物与物、人与物的关系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反映。为了进行生产,人们彼此之间会发生一定的联系或关系,表现为分工、协作、交往关系等,其中分工与协作作为提高生产效率的手段虽反映着生产力的必然要求,但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质,因而理应从属于生产关系;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借助于物、通过人与物的关系表现出来,因此在社会生产中便呈现出人对物的所有、占有、使用、分配等关系,人与物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对象性的支配关系;社会生产中物的范围非常广泛,根据物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可分为工具物、对象物和产品物,工具物作用于对象物生成产品物,期间所表现出来的物与物的关系真正反映的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生产关系作为社会生产借以实现的社会关系,有其静态展现与动态样式。从静态角度来看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人在生产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产品的分配关系构成;从动态角度来看包括社会生产过程中顺序延展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之间的关系,其中生产作为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对象、结构、方式、性质、水平等方面,而分配、交换、消费作为生产环节的继续和实现,其状况如何都会反作用于生产,并影响下一阶段的生产,因此生产过程中四个环节不间断的紧密关系,推动社会总生产顺利运行。上述关于生产关系四个环节的分析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的,而生产关系三个方面的说法则是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所提,在笔者看来两种提法之间并不矛盾,“四环论”揭示的是生产关系的几个环节、领域或过程,是从动态角度、更为广泛的意义上阐释生产关系;而“三分法”揭示的则是直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关系、分配关系,是从静态的、狭义的角度对生产关系所做的分析。生产关系的“四环论”与“三分法”不可互相替代,如果以“四环论”消融“三分法”,把社会生产中四个环节的关系理解为生产关系的四项内容,将会缩化生产关系的丰富内涵,因为四环节中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三分法”的三项内容;如果以“三分法”取代“四环论”,就会把交换和消费关系屏蔽在生产关系之外,从而使其内容变得愈加贫乏,因此这两种提法、两种逻辑不可互换,只有从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角度将二者有机统一起来,才能更全面地理解生产关系的全貌。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中生产关系是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范畴,是由多层面和多种因素交织而成的系统,生产关系是最基本的原始关系,决定着其他一切社会关系。

二、生产关系在马克思历史观中的科学定位

生产关系作为人类生产实践活动赖以存在的形式,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性,是理解社会历史进程的重要依据和尺度,马克思基于历史性的视角对生产关系的地位和作用予以了科学的阐释。

(一)生产关系是一种“普照的光”和“特殊的以太”

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从而表现为一种既定的存在,对于这些社会存在的形式和规定的把握往往有着不同的侧面,然而却只有一个侧面能够真实呈现事物的面貌、反映事物的本质,“生产关系”便是这样一个特殊的存在,他对于理解人的本质及存在状态、把握社会形态与历史进程具有独特的价值,生产关系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1](P707)

在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关系的表现形式和存在形态各有差异,但总有一种生产关系居于统治、主导、支配的地位。在古代游牧民族那里,渔猎和放牧是其主要的生产形式,耕作只是一种附带的存在形式;而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定居耕作处于支配地位,因而土地所有制便成为主要的生产关系形式,虽然此时存在工业和工业组织,但他们完全附属于农耕,并且与工业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也带有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工业成为主要的生产部门,资本则跃居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资本并非到资本主义社会才出现,也并非自古以来就有,而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到私有制阶段的产物,在不同的私有制社会形态中,资本所处地位、所发挥的作用也各不相同。如果说地租是封建社会的符号象征,那么资本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典型标识,但这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社会中不存在地租、封建社会中不存在资本,只不过是在封建社会中资本尚处于萌芽状态、发展不够充分、处于从属地位,居于统治和主导地位的是“地租”这种比较发达的社会形式;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却恰恰相反,资本在广度上和深度上都得以充分发展,从而能够成为主导的生产关系形式,地租则下降到从属地位。可见在任何社会中都有一种生产关系居于主导地位,影响和支配着其他社会关系,决定着社会形态的性质。

既然生产关系与人类社会历史如影随形,为何直至资产阶级社会才得以科学理解和把握“生产关系”范畴?在马克思看来,对于历史的认识只能遵循“同实际运动完全相反的道路”、必须反过来思索,即“从后思索”,这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因此对于生产关系范畴的科学认知亦需遵循此法。其原因在于:一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过程,只有发展到了较为充分、成熟的时候才能获以清晰概观和科学把握。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1](P705)在人类社会历史中存在着与之类似的情形,现实的、高级的社会形式是过去的、低级的社会形式的参照系,所以资产阶级社会为我们透视以往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提供了钥匙。二是历史已成过去、无法重新模拟,只有在现实的社会截面上才能透视过去。现实是历史的延伸,历史上曾经存在的东西不会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是以萎缩、变形或者发展的形式存在于现实之中,现实则将历史的存在平铺在同一截面上,供人们透视历史、回顾以往。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包含着多种生产关系成分,有些是存留至今的过去“社会形式的残片”,有些则是过去表现为征兆、而今发展得比较充分的东西,因此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中各种生产关系范畴,可以了解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三是只有在比较发达的、复杂的社会形式中才能充分理解历史上已经存在的比较具体的范畴,因为“已经发育的身体比身体的细胞容易研究些”。对于生产关系范畴而言,虽然在历史上早已存在,但只能是在深度上和广度上都有着充分发展的社会形式中才能获得科学的理解与把握。因此,逆向思维,从现在到过去,“从后思索”,是我们正确认识社会历史、科学把握生产关系时理应遵循的方法。

在马克思历史观视野中,“生产关系”是一种“普照的光”和“特殊的以太”,他存在于一切社会历史形态中,在不同社会形态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各不相同,主导的生产关系从根本上制约着其他一切社会关系,因此“生产关系”是我们理解与把握社会结构的基础、是捕捉与考察历史进程的关键,因而在马克思历史观中居于十分重要的核心地位。

(二)生产关系是透视社会历史现象的核心范畴

历史不同于自然,社会历史领域中的个人充满了目的、欲望、激情,致使社会历史变得纷繁复杂,如何透过扑朔迷离的历史现象把握历史的本质和必然性,是马克思历史观着手解决的关键问题。在马克思看来,纵然社会历史现象繁多,一定有规律可循,而“生产关系”作为社会历史运动的中轴线,可以帮助人们透过繁多的社会历史现象走向历史的深处。

生产关系是人在生产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对象性存在,通常以实物、制度、思想观念等形式展现出来。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货币、资本等“物相”形式给人们一个虚假的表象,仿佛整个世界受“物”这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幽灵”所支配,人们跪拜在“物”的面前,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物与物的关系所遮蔽。为何商品、货币、资本之类的“物”具有如此神奇的魔力?在马克思看来,“物”的“幽灵”源自于商品生产的普遍化和社会关系的抽象化。在前资本主义时期,商品生产和交换是为了满足人的直接需要,建立在这种生产基础上的物质生产关系具有人身依附性;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商品却成为生产的直接目的,人与物之间的关系需要借助于货币来实现,因此资本及其物化形式的商品、货币成为人们顶礼膜拜的对象,各种膜拜行为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世界的常态。在这样的历史情境中,人与人之间依据“物相”世界的准则来行事,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抽象化、形式化,并且现实生活中的拜物教意识上升到形而上学的层面,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永恒化、自然化了。因此,若要驱散“物”的迷雾,清晰解剖资本主义社会,只有借助于“生产关系”范畴才能获得合理的解释。

在辨识与把握社会历史的过程中,生产关系发挥着颇为重要的作用:一是驱雾解蔽的作用。透视各种历史现象,驱除历史迷雾,依赖于对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生产关系的考察。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解蔽各种拜物教的最好方法就是分析“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3](P89)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资本虽然不是物,但却拥有借以实现的物化形式,只有深入分析资本对劳动的关系、抓住资本的实质,才能披露物与物虚幻关系掩盖下的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二是揭露矛盾的作用。在现实生活中,各种物化的经济关系越是表现得平常,背后隐藏的矛盾越是隐蔽,对一定社会形式中各种具体经济现象及其内在矛盾的揭露,离不开对内在基本矛盾和生产关系的分析。三是透视前史与预见未来的作用。生产关系范畴在发展形式比较充分的资本主义社会获得解密,为此我们破解历史之谜、了解资本主义前史提供一个参照坐标,也为人类社会历史的未来走向提供一种价值尺度,因为从现实社会出发“这种正确的考察同样会得出预示着生产关系的现代形式被扬弃之点,从而预示着未来的先兆,变易的运动”。[4](P458)如此看来,对现存生产关系的科学把握具有双重功能,即透视历史和说明未来。生产关系既可以帮助人们诠释诸多历史现象的本质,又可以解释各种历史观念的兴衰;既可以合理地说明过去,又能够科学地预见未来。

(三)生产关系是揭示社会历史规律的深层视阈

历史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顺序延展,对于社会历史进程及其规律性的理解和把握一直存有争议。从“实践”层面出发去理解社会历史固然具有可取性,而从“生产关系”维度入手亦有其合理之处,确定何者为唯物史观研究的出发点涉及二者在马克思历史观中的科学定位。在我们看来,二者之间并不矛盾,因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指出,要“从直接的物质生产出发来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5](P171)可见把物质生产实践同生产关系结合起来考察历史是马克思历史观区别于以往历史观的新颖独特之处。由于实践活动的可感性使之易于被理解和接受,所以人们通常把实践视为马克思历史观的逻辑起点,而“生产关系”作为人们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形式并非触手可及、因隐藏在生产实践活动背后容易被忽视和遗忘,但在我们看来,“实践”和“生产关系”实际上分属于马克思历史观的不同视野,实践是唯物史观的一般视野,生产关系则是马克思把握社会历史规律的深层视阈。

马克思立足于实践考察人类社会历史,结束了唯心主义历史观的长期统治,标志着历史观领域的一次伟大变革。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中,“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5](P172)从实践出发考察人与世界的本质关系,反思社会历史进程及其规律,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与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分水岭。然而,从实践出发所达到的对于人类历史的把握只能是一般性的概括,他虽能揭示唯物主义的立场和原则,但却不能达到对特定社会历史阶段的分析与透视,无法对“资本主义永恒性”的质疑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因此,一般视野的“实践”范畴,在涉及具体分析资本主义社会时,其解释力却大打折扣。如何既能实现对资本主义具体历史的分析,又能把握人类社会历史演进的规律性?在马克思看来,只有从一定社会历史阶段上的生产关系出发方能走向历史的深处,因此生产关系才是把握社会本质和历史规律的深层视阈。

从“生产关系”层面透视历史、把握历史运动的内在逻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蕴。其一,可以揭示社会历史阶段的必然性与暂时性。在马克思看来,任何承认社会历史现存性的观点都包含着对现存社会阶段的否定,即一定社会历史阶段展现必然性的同时也意味着其暂时性,基于这样的致思理路,才能实现对特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科学分析,而不至于陷入实证主义式的逻辑辩护或是理想主义式的浪漫幻想。其二,可以实现对资本主义生产的科学审视。马克思在实证分析基础上,从生产关系入手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与劳动的矛盾以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暂时性,这是马克思历史观视野的深刻之处;马克思不是从价值预设出发,不是从理性玄想出发,而是把生产关系置于物质生产层面,从现实生活中生发出理论的解释力与批判力,从而使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与批判更具有科学性和现实性。其三,可以掌握社会历史运动的一般规律。特定历史阶段生产关系既包含着过去存在的可说明之点,也包含着预示未来的先兆之点,因此通过分析特定历史阶段的生产关系可发掘出社会历史的普遍性与规律性,从而为人们提供一把解读历史的钥匙。

总之,生产关系作为一种“普照的光”和“特殊的以太”,为人们客观地理解和解读历史提供了一个参照坐标;通过对现存生产关系的把握,既可以探寻以往社会的历史,又可以发现未来社会的征兆,既可以说明历史,又能预见未来。因此,生产关系不仅是马克思透视社会历史现象的重要范畴,而且是揭示社会历史规律的深层视阈;生产关系理论不仅对于唯物史观的确立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而且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建构具有奠基性的意义。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现代建构

既然生产关系是人们理解和考察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坐标与尺度,那么从“生产关系”视阈出发透视现实,将其与中国社会特有的时空背景相结合,深刻洞察、剖析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新变化,有助于增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构的自觉性。

随着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经历了巨大调整与重建,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首先,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新型供给关系,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核心地位;同时对非公有制经济加以鼓励、支持和引导,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生产关系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处于基础的核心地位,所有制性质和结构从根本上决定着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6](P30)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以解决供需矛盾、提高供给能力和质量、改善供给结构为目的的,重点切入的是生产环节,包括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等方面的改革,以及所有制结构、产权结构等方面的调整,同时也涉及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的改革。其中,在所有制结构方面,供给侧改革通过建立新型的供给关系,有效地巩固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核心地位,增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与活力。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对于我国社会的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对于非公有制经济我们应给予理性的分析和合理的对待。私营经济具有雇佣劳动性质,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但由于受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影响、受“普照之光”的制约,也带有某种社会主义属性;混合所有制经济本身并不完全属于资本主义性质,而是兼有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因而属于半资半社性质的经济;外资经济虽然本身属性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但由于受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监督、调控,因而也可以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服务。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改革的进程中,国家对这些非公有制经济一直秉承着鼓励、支持、引导的方针,不断完善各种产权制度,保护私人财产权利及合法收益,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良性健康发展,从而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与创造力。

需要指出的是,生产关系的根本性质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不同的所有制结构和形式决定着生产关系改革的方向。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有制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包容性发展,并没有改变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性质,而是为了调整和改革生产关系,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其次,在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原则基础上,寻求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方式。社会经济领域中分配公平与否是关乎人们切身利益的要事,在不同社会历史时期人们对分配公平的理解和阐释也各不相同,由于受阶级立场、利益诉求的影响,甚至可能会产生截然相反的公平观。在马克思历史观看来,“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1](P695)因此,对社会产品和社会财富进行分配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决不能脱离作为生产关系基础的所有制,抽象地谈论分配。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财富的分配不能建立在平均主义基础之上,而应建立在对社会财富来源考察的基础上。在社会财富创造过程中,劳动者付出的越多、承担的责任越大,分配时享有的权利越大;反之,则越小。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平衡性是考察社会财富分配问题的关键点,理应以“权利和义务相平衡的原则”去衡量社会财富分配公平与否。

在现有的生产力水平下,我国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在公有制占主导的经济中,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原则,按照个人在生产中的付出和承担的责任获得劳动所得;在非公有制经济中,有权参与分配的不只是劳动,还包括各种生产要素,因而在按劳分配基础上又实行按要素分配原则,劳动者除了获得劳动收入之外,还可以获得其他财产性收入。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着国家在分配上重点保障的是劳动收入,对于财产性收入始终是排在第二位的,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居民收入不均、社会财富分配不公、两极分化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对于转型时期利益结构失衡、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情况,国家采取了一定的方式加以有效调控,具体表现为:一是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对于过高的财产性收入、对于利用权利和资源获得的与实际付出不匹配的收入加以调节;二是通过政府补偿的方式,对于在生产劳动中权利受损的人们、对于一些弱势群体给予应有的补偿,扩大社会保障;三是通过法律途径对于偷税漏税、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保障人们的合法收入、缩小收入差距。总之,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对于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悬殊的状况,并非放任自流、任其发展的,而是一直在努力采取措施加以调控,从私人所有者身上扣除的一切,最终都会直接或间接地为全体社会成员共享。

调整和完善与所有制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化解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缩小贫富差距是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构的重要内容,但切不可把“贫富差距缩小”视为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标准,而应以“权利和义务相平衡的原则”去衡量。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也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

再次,在新信息技术支撑下,建立起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交换关系。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中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发生了历史性改变,打破了原有地域性空间的束缚。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曾用“脱域”和“嵌套”来描述现代社会关系的空间重构,这同样适用于生产关系中交换环节的现代性转变。现代社会生产的跨国性发展,使得传统市场交换关系发生了多样性的改变。其一,交换空间的改变。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异域交换空间的拓展,现代社会的交换不再局限于本地市场,而是超出了国家主权领土空间,实现了跨域性流通和世界性交换,实现了全球共建共享的机制;二是网络虚拟交换空间的生成,基于新信息技术的发展,在网络虚拟空间进行经济交换的方式日益走进人们的生活,网络交换打破了传统物理空间的限制,实现了超地理空间的交换。其二,交换内容的跨域性改变。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生产要素交换、还是产品交换都可以响应国际市场的召唤,在供求关系和价值规律的指引下涌出区域市场、走向新的国家和地区,形成新的复杂链条,如现在许多国家的劳务输出就使劳动主体实现了跨域交换和配置。其三,交换形式和媒介发生改变。在现代市场交换关系的时空转变中,传统的“商品—货币”交换模式发生改变,逐渐诞生了网上交易的崭新方式,同时交换的媒介也在传统货币媒介基础上衍生出新的数字化、符号化的代码,并以虚拟的形式进行交易。其四,交换的规模扩大、运行增速。在新的信息技术、道路交通、仓储物流等方便条件的支撑下,现代经济交往实现了全球整合和协调运行,数量和规模大幅度提升;伴随网络交易的提升,现实中产品和物资的占用空间、易动相对减少,从而增加了流通的速度。其五,交换的空间压缩、时间节约。现代网络交换技术重塑了传统的交换空间模式,节省了劳动人员往来及在空间上的占用,同时无纸化、数字化的交易结算方式,可以大量节约交换时间。总之,现代市场交换关系运行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深深影响着人们的消费、交往等生活方式。需要指出的是,网络虚拟交换和交易也是基于现实需要进行的一种交换,虽然以网络平台、以虚拟形式展开,但在本质上仍是一种现实的交换关系。

传统交换关系的改变同时意味着现代交换关系的生成,这种借助新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解构传统时空模式的现代市场交换关系,越来越呈现出全球化、网络化、符号化、虚拟化的特征。这些新变化和新特征的呈现,从根本上是由社会生产方式改变所决定的,由人们的生产实践状况决定的,现代社会生产突破传统分工与协作模式,在世界范围内形成全球化、一体化的生产机制,加之网络化的运作模式,铸就了今天市场交换关系的时空转变。市场交换关系的新改变,需要一系列物质技术条件的支撑,如科技信息、设备装置、道路交通、仓储物流等行业及技术的繁荣发展,才能为现代市场交换关系的协调运行提供便利条件,因而现代市场交换关系不可能单独存在和运行,需要依赖于整个生产关系网络才能生存。现代市场交换关系影响着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使人们的日常生活变得更加方便、快捷。现代市场交换不仅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的广度和深度,而且有助于减少经济交往中物资和人员的移动,节约各种物耗、能耗;不仅有助于人类实践在异域空间、非物理空间的拓展,而且有助于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资源共享、相互合作与文化交流。总之,在新信息技术、经济全球化、现代化交通的推动下,作为生产关系重要环节的交换关系出现了新的时代特征,变得更加复杂灵敏,联动性更强了。

综上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现代建构是一个复杂的运作过程,除了通过调整和完善生产关系内部的所有制结构和形式、分配关系、交换关系之外,还可以通过强制调控等其他途径来实现。但无论如何改革,切不可违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规律,如果不顾实际盲目地否弃或拔高业已存在的生产关系,不仅会阻碍生产力发展,而且会有葬送已有成果的风险。对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构的最终走向和样态,我们不能教条地做出预期,只有在变革现存生产关系的过程中才能发现新的生产关系因素、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正如马克思在1843年致阿尔诺德·卢格的信中指出,“我们不想教条地预期未来,而只是想通过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7](P7)秉承马克思一贯坚持的原则,我们只有在变革现存不合理的生产关系的过程中才能推进社会生产关系进步、实现人的自我解放和发展,才能发现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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