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姝
《文心雕龙》中的文体论共计二十篇,从《明诗》篇到《书记》篇,涉及文体三十四类,一百余种,蔚为大观。纵览全书,其中诗、赋、铭、诛、史、论、书、表,无一不有,独小说未被列入,引人深思。然而,联系到《文心雕龙》所诞生的魏晋南北朝时期会发现,由于志人、志怪小说的兴盛,小说创作的艺术精神和艺术手法已经自然而然地融入到了当时其他各类文体的写作之中。此外,由于小说起源于杂史、杂传、杂记等形态,因此小说文体与其他各类文体呈现出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浑融局面。故而,刘勰虽未设单篇专论小说,却也不自觉地将自己的小说观蕴含在了对其他各种文体的论述与阐释中。基于此,本文旨在从《辨骚》《谐隐》《诸子》等篇章中发掘出刘勰小说观,并对其中的矛盾之处加以论证,从而从思想、时风、文学发展特性这三个角度对矛盾之处的形成原因进行探析,最后结合时代背景对刘勰小说观的影响作出评价。
一、刘勰小说观的矛盾之处
(一)从对神话因素的态度中看
神话因素是古叙事小说的源起因素之一,刘勰在《文心雕龙·辨骚》中对骚体中的神话因素作了以下的评价:“至于托云龙,说迂怪,丰隆求宓妃,鸩鸟媒娀女,诡异之辞也;康回倾地,夷羿彃日,木夫九首,土伯三目,谲怪之谈也。”他将《离骚》《天问》和《招魂》中所引用的“云神求宓妃”“后羿射九日”“上伯参目虎首”等具有神话色彩的典故视作怪异之词,加之他在《宗经》篇中所持的“事信而不诞”的观点,足以看出他对骚体中神话因素的否定态度。
然而,在否定神话因素荒诞不实的同时,刘勰又对其在文学方面的价值给予了肯定。在驳斥了《天问》《招魂》后,《辨骚》中又写道:“《远游》《天问》,环诡而惠巧;《招魂》《大招》,耀艳而深华。”赞扬《天问》瑰丽诡异而文思巧慧,赞扬《招魂》光彩照耀而含蕴深沉。无独有偶,《正纬》一篇有云:“若乃羲农轩皞之源,山渎钟律之要,白鱼赤乌之符,黄金紫玉之瑞,事丰奇伟,辞富膏腴,无益经典而有助文章。是以后来辞人,采摭英华。”“事丰奇伟,辞富膏腴”的神话传说虽然对经书没有好处,却可以为文学创作提供借鉴,这两处的说辞为刘勰之前的否定态度蒙上了迷雾。
一方面批驳,另一方面又肯定,刘勰小说观的矛盾之处由此可见。
(二)从对前人认识的继承和发展中看
刘勰所继承的认识主要有二:
一是对小说地位的认识。《诸子》一篇中,刘勰虽然在论及战国俊杰时提到了小说家青史子,但又在下文中写到“九流鳞萃”,而非“十流”,摒弃了以青史子为代表的小说家一流。这里是对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提出的“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的承袭,即承认小说流派的存在,但并不承认其相应的文学地位。此外,对本朝流行的志怪、志人小说,刘勰也带有明显的轻蔑色彩。为了明确刘勰的态度,在此要对周振甫先生《文心雕龙今译》中“照轸”一词的释义提出质疑。周老在注释中将此词注为“光彩照耀车子”,联系上文可知,此处是指“谰言”“璅语”聚集起来能装满“照耀”车子,与“谰”“璅”二字本身的意义有明显的矛盾之处,故本文参照范文澜先生《文心雕龙注》中的注释:“照轸疑当作被轸。充箱被轸,犹言车不胜载。”意在突出魏晋作品的繁杂,从而推断出刘勰对当时盛行的志怪、志人小说所持有的轻视态度。
二是对小说体用的认识。南朝以前有关小说的论述屈指可数,谈及小说体用的更是寥寥无几。依据黄霖先生编著的《中国历代小说论著选》,南朝以前论及小说体用的主要有《新论》和《汉书·艺文志》两篇。《新论》中评价小说:“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既点出了小说的内容、形式,又对小说的作用有所涉及并给予了一定程度上的肯定。简言之,小说内容以语段、寓言等为主,形式短篇,有治身理家的作用,体现了小说的教育价值。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也点出小说的创作来源—“街谈巷语”,即为小官采集于民间,有利于上位者知道闾巷风俗,体现了小说的认知价值。而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对小说的评价主要是從小说与谐隐的对比中推断而来的。《谐隐》一篇有云:“然文辞之有谐隐,譬九流之有小说。”而且,在刘勰所处的魏晋南北朝时期,诙谐文学中本就有一类作品是用小说文体写成的,即俳优小说,裴松之在《三国志注》中对此类小说有所记载:“植初得淳甚喜,延入坐,不先与谈。时天暑热,植因呼常从取水自澡讫,傅粉。遂科头拍袒,胡舞五椎锻,跳丸击剑,诵俳优小说数千言讫,谓淳曰:‘邯郸生何如邪?”正是由于小说文体与谐隐文体之间的共性,故而从刘勰对《谐隐》的论述中,自然能推断出几分他对小说的认识。其中,涉及小说体用的认识主要有“盖稗官所采,以广视听”“会义适时,颇益讽诫”“并谲辞饰,抑止昏暴”,主要也是着眼于小说的认知、教育价值,并未走出前人之藩篱。
然而,刘勰在继承前人认识的同时,也发展出了自己的独特认识。
首先,刘勰针对小说创作提出了“曲缀”,即委曲婉转、跌宕起伏地将事情连缀起来,加以叙述,比之桓谭的“合”、班固的“造”,更进了一步。因为“合”忽视了小说创作中作家主观情感的作用,而“造”虽然突出了小说的创造性,但比之“曲缀”,少了小说创作手法的体现。其次,刘勰对小说发展的主客观因素有所涉及,从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小说的发展。在《诸子》一篇中,刘勰写道:“殷《易》如兹,况诸子乎?”认为诸子书中的一些带有小说性质的荒诞不实的言论主要来源于前人古书,后人对古书中的记载信以为真,记录下来,所以才会使诸子书带有神话因素,这是对小说发展客观因素的说明。而后,刘勰在《诸子》篇结尾又写道:“条流殊述,若有区囿。”承认小说存在的主观原因,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智慧,会构成不同的流派,发表不同的论述。
概而论之,刘勰继承了前人小说为“小道”却有“可观”之处的矛盾思想,又在对小说创作和发展因素的分析中进一步肯定了小说的价值,使其对小说的轻视态度与对小说部分价值的肯定一起构成了自己小说观的矛盾之处。
二、矛盾之处的产生原因
首先,是佛、儒两家思想的共同作用造成的。刘勰作为正统文人,对儒家思想多有推崇。其中,孔子所提的“中庸”思想就被他所借鉴吸收,并转为“唯务折衷”贯穿全书。“折衷”即折中,就是要找出不偏不倚的正确认识,扬弃各家观点的片面因素,吸收各家观点的合理因素,最终归纳整合出最完善的观点。在这种思想的作用下,刘勰一方面作为“宗经”的正统文人对“不合五经”的小说表现出自己的轻视态度,另一方面又秉持站在作者的客观立场上对小说的可取之处进行论述,因此才会造成他小说观中的矛盾。此外,虽然儒家提倡“子不语怪力乱神”“敬鬼神而远之”,使刘勰对荒诞不实的神话因素多有批判,但由于佛教思想也对他的长期影响,他又不由自主地相信鬼神的存在。《梁书·刘勰传》曾云:“勰早孤,笃志好学,家贫不婚娶,依沙门僧祐,与之居处积十余年,遂博通经论,因区别部类,录而序之,今定林寺经藏,勰所定也。”刘勰早年投奔定林寺十余年,又在晚年削发为僧,圆寂定林,在如此漫长的岁月中,佛教文化作为周边环境一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因此,虽然刘勰驳斥神怪等小说因素,但源自佛教的因果报应、征验神异等文化又让他不由自主地相信神怪,如对“河图洛书”的相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刘勰小说观中的矛盾。
其次,是当时的鬼神风气和实录精神造成的。鬼神风气和实录精神看似有对立之意,然而,将它们置于魏晋南北朝这一特定的历史环境中会发现,这两者本质上是一致的。魏晋南北朝是一个鬼神文化兴盛的时代。一是由于民间信仰和祭祀的鬼神很多,无所不包;二是由于占卜、算卦、相宅等各类方术的流行,《晋书》甚至专辟《艺术传》来记载那些擅长神仙方术的异人;三是由于志怪小说的兴盛,这既是鬼神文化的产物,又是鬼神文化的促进因素。因为有鬼神文化,所以才会有志怪小说的创作,而志怪小说在成为人们的日常谈资后,又会形成一种社会风气来反作用于鬼神文化;四是由于魏晋玄学思想的影响,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有言:“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故而人们相信鬼神的存在并且敬畏他们;五是由于个人私欲的发泄,在儒学思想的长期禁锢下,人们的欲望被压抑在心底久久不能释放,而鬼怪形象的出现则为这种欲望找到了发泄口,因为作为人需要知节守礼,而作为鬼怪却可以“越名教”,率性而为。对鬼神文化的信仰,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时人对于个性释放的主观追求。然而,鬼神之风的盛行却没有给小说带来虚构主义的显著发展。相反,当时社会对小说的真实性尤为重视。裴启的志人小说《语林》在起初大为流传,但被人们发觉它所记的事不实之后就马上鄙弃它了。而干宝的志怪小说《搜神记》之所以名重一时,也是因为人们认为他真实地记录了鬼的故事,是符合所见所闻的实录。由此观之,所谓的实录精神并非对小说艺术真实性的追求,而实际是封建迷信的体现,是鬼神风气的折射。故而,在这种看似矛盾的风气的影响下,刘勰对小说的看法也呈现出相信和质疑这两种矛盾心理。
最后,是文学的继承性和发展性交织造成的。小说分类的混乱,自古而然,正如南宋学者郑樵云所说的“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之书,足相紊乱”。由于小说文体自身的驳杂性,学界一直难以对其有明确的划分,也因此使得文人对这一无所归属的文体产生了偏见和轻蔑。刘勰作为后人,显然也不能对小说有清晰的划分,故而只能继承前人对小说的态度,这是文学发挥其继承性的结果。然而,文学在被继承的同时又是在不断发展的,不同时代潮流下会衍生出不同的文学。对文学与时代间的联系,刘勰自己也有所认识。刘勰曾在《诸子》一篇云:“身与时舛,志共道申,标心于万古之上,而送怀于千载之下。”表明了自己对诸子作品的看法,即虽多不合时宜,但志趣和理论得以申说,将立论万年、怀抱千载,从一定程度上阐明了作家作品與时代间的联系—文学要想得到发展,就必须要顺应时代潮流。而由上文的论述可知,鬼神、惟情风气即是魏晋当时的主流,所以志人、志怪小说得到了发展,刘勰也在文学发展的洗礼下,更新了自己的观念,故而才会与继承自前人的观念和而不同,产生一定的矛盾。
三、刘勰小说观的影响
在这样矛盾的小说观的影响下,刘勰提出了鉴赏小说等作品的合理方法。首先,要注重辨析作品的好恶。《诸子》一篇有云:“公孙之白马孤犊,辞巧理拙,魏牟比之鹄鸟,非妄贬也。”在刘勰看来,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之说虽然言辞巧妙,注意到了矛盾的特殊性,但本质上道理笨拙,不是佳作,从而提醒世人在欣赏小说这类内容驳杂的作品时要透过作品的外在形式,去体味它真正的内在价值。其次,在辨别了作品的好恶之后,要去伪存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诸子》中又云:“然洽闻之士,宜撮纲要,览华而食实,弃邪而采正。”鉴赏小说这类作品时,要抓住纲领,观赏其所长,而废弃其所不长,采取其中正确的言论,摒弃其中不当的言论,这样才能有所收益,而不被“邪说”移了性情。
此外,刘勰的小说观还有利于纠正文坛浮华的创作风气。刘勰虽然在《文心雕龙》中对小说的部分价值给予了肯定,但对其中的奇辞诡藻还是强烈抵制的。在盛行神怪、纵情之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对文学形式美的片面追求和对思想内涵的摒弃现象在文坛中普遍出现,文人创作往往浮于表面,而失了本质,这是刘勰所不愿看见的。所以,在《谐隐》一篇结尾,他虽然说“古之嘲隐,振危释惫。虽有丝麻,无弃菅蒯。会义适时,颇益讽诫”,肯定了谐隐、小说这类作品的价值,但也提醒道“空戏滑稽,德音大坏”,一旦游戏过度,会使美好的语言遭到破坏,从而带坏整个文坛的创作风气。故而对小说此类作品的驳斥,也反映出他对文坛风气的担忧,其目的实为抵制文坛浮华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