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小霞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 兰州 730100)
近年来,“老酸奶”“土坑酸菜”等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考验了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的权威性和公众力。食品检验为食品安全筑起了防线,需要严格把控食品安全检验过程,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确保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不受威胁。
目前有很多第三方检验机构具备食品检验资质,这些机构拥有专业的检验设备和经验丰富的从业人员,可通过采用科学的检验技术手段对食品进行检验工作[1]。但是,这些第三方检验机构不论从规模还是数量上来看,只占据了少数市场份额,大部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依然是隶属于政府体制下的行政单位或具有官方背景的国资企业[2]。①由于单位和企业的财政预算有限,在设备和人员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检验设备落后无法跟上市场变化,而且人员流动率较高,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对于检验结果无法准确判断。②由于环境封闭,机构内的管理制度并不健全,不能形成高效率的运转模式,不利于食品检验工作长期开展。③虽然这些检验机构数量众多,覆盖范围广,但是存在两极分化现象,少数技术、能力出众的机构满负荷工作也难以完成大量的检测任务,而大部分处于平均水平线下的地方性检验机构则连基础的项目也无法胜任。
我国食品安全检验体系虽然庞大,覆盖了各项食品检验标准,但是在各机构进行实际工作时,往往面临着很多困难,造成检验效率低下,无法迅速高效地提供检验结果。相比于其他发达国家,我国的食品检验本身起步较迟,虽然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还存在很多提升的空间。
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经历了长期发展,已经趋于完善,但是对于基层的食品检验机构而言,由于上级部门并不重视投入,也不能创造良好的技术培训机会,再加上长期处于基层,缺乏与其他机构交流的机会,导致技术水平还停留在初始阶段,检验结果自然就无法得到保障。例如,目前高效液相色谱法已经在添加剂的分析检测中广泛采用,相比于传统的液相色谱检测技术,高效液相色谱法整合了经典色谱和气相色谱的优势,在高压环境下进行检测可以更快得出结果,结论也更可靠。但是由于仪器价格昂贵,且操作不当会导致限流管损毁,因此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在大部分基层食品检验机构中并没有得到 推广[3]。
虽然食品安全检验工作主要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管理,但是由于我国现行体制下,涉及到食品行业的政府部门众多,因此其下属的检验机构也存在工作内容交叉,工作任务重叠的现象[4]。例如,农业部对于初级农产品的生产过程承担着监管重任,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需要依靠专业的检验结果作为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依据,由此需要在各地成立农业质量检测站。然而,随着多年来农业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这些检验机构检测结果已经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的农产品检验标准要求,检测结果可能会失去效力。在农产品流入市场前,市场监督管理局需要进行其他方面的检验,既重复工作增加了成本,也造成检测环节众多,不利于检测工作的开展。
同时,由于部分检验项目可能存在着内容上的重复,然而不同机构对于其他部门的检验结果无法认可,原因是标准不统一可能产生截然不同的检验结果。例如,面粉增白剂在国内外的添加标准并不相同,在美国和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都允许用莱克多巴胺但国内禁止添加,考虑到国内目前还没有国际公认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品牌,如果一家具有进出口资质的面粉贸易商想要同时经营国内外市场,就必须寻找多个食品检测机构进行同一项检测,不利于国内食品贸易商开展国际贸易。
2.1.1 统一检测机构准入门槛
食品安全检验的项目众多,涉及范围面广,可以联合各个相关部门建立起一个规范化的市场准入机制,对我国食品检验行业实现统一化管理[5]。由于当前食品检验行业的行业壁垒严重,且准入机制不透明度较高,部分国有性质的检验机构凭借其公共事务处理方面的便利性,在申报审批时能够及时获取资格认定标准并据此进行自我调整,因此很容易通过审批;而一些民资机构和外资机构则由于对规定的不熟悉和获取渠道不通畅,导致申报迟迟不能获批。这种情况不利于食品检验行业市场化,也不利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因此,如果监管部门需要将行业准入要求进行公示,并且在审核过程中实现政务管理的公开透明,让每一个机构都能及时了解审批进度,并且根据反馈实际调整业务项目和资质申报,不但可以刺激更多市场资本进入食品检验行业,还能够激发行业的活力,形成市场化良性竞争。
2.1.2 推行食品检验机构体制改革
不断提升食品检验行业业务水平和服务标准,进行适当的体制改革十分有必要。针对目前两极分化严重的食品检验机构,可以采取两种措施重新激发活力。①进行转企改制。将基层检验机构从原先的政府附属机构变为企业制,帮助它们牵线搭桥引入第三方资本和技术,通过鼓励机构进行内部的技术革新和管理机制革新,在市场竞争中重新焕发生命力。②进行机构合并。将过去人员冗余、业务范围狭窄的检验机构进行适当调整,合并重叠的检测项目和业务部门,鼓励拓展业务范围,并进行绩效考核,将市场化机制引入到机构内部管理中。
不仅如此,为了促进行业改革顺利进行,监管部门还可以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行业发展。例如,对于资质符合标准的新成立机构,可以给予减免税收的财政优惠,帮扶小微机构稳健发展;给上年度抽查合格的食品检验机构设立“白名单”,给在清单上的机构“开绿灯”,降低抽查频率减少抽样数量,使机构的检测结果更快更可信。
2.2.1 建立检测公示制度,引导全员参与全程监督
食品安全问题关乎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要扩大检验覆盖面,并建立透明的公示制度。在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事中的加工过程、事后的成品状态、事前的材料来源检测工作。在生产环节,对于农作物的种子、使用的化肥进行严格把关,防止不合格产品污染农作物;在收割环节,对于农产品的存储和初加工场地进行勘察,防止二次污染和霉菌交叉感染;在交易环节,对于原材料检验机构进行严格审查,避免不法企业捏造虚假数据,致使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于全部的检测过程政府要进行公示,鼓励人们举报违法商家,在收到举报后,相关部门要迅速做出反应,联系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核实,对于确实存在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厂商,要严厉打击并将处罚结果公布在相关网站上。
同时,监管机构也要利用好互联网技术进行信息的公开。例如,可以在食品外包装上刊印二维码记录食品生产、存储、运输和检验检疫记录,让供应商和终端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网站进行真伪验证,做到食品安全溯源;成立安全知识公众号,定期发布一些食品安全知识,让人们掌握一些实际生活中简单可操作的检验方法,对于食品的挑选和食用安全进行简单甄别[6]。
2.2.2 多部门联合执法,追究违法机构相关责任
为了维护检验的公正性,监管部门也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及时惩处伪造检验结果、滥用检验职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8条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7]。因此,相关部门要联合执法人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规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机构发布更正声明重新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和结果,对于违法情节较重的还要责令机构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和行政罚款,对于违纪违法的工作人员也要进行通报处理,对于有严重过失的要取消其从业资格,从而净化行业环境,整顿不良风气。
目前,我国食品检验检测体系还处于分段监管,管理部门职责界别不清,存在交叉重叠的区域,导致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体系规划。因此,为了明确监管主体,确定管理主体地位,相关部门需要牵头成立起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认定。当下市场上的检验机构主要分为以下几种。①企业内部的检验部门,隶属于企业管理,因此出现问题需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对企业进行调查执法。②政府下属的检验机构,隶属于行政管理,因此出现问题需要各地地方政府配合做出行政处罚。③独立的检验机构,则依据委托方签订的合同性质,做出对应的民事或者行政处理。
食品安全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为了更好地解决食品检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需要加快推进行业市场化进程,引入社会力量促进检验机构技术革新和人员专业素质提升,促成食品检验标准统一、管理集中,成立专业的检验机构和联合监管团队,借助互联网对检验结果进行公开,保障食品行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