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颖林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贵州·都匀)
[提要]近年来,贵州省实施实体经济减税降费行动,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呈现出经营效益有所改善的良好发展势头,但也存在工业总产值及占比先升后降、利润总额先升后降、企业规模缩小、发展动力不足等情况。对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的效应进行分析,有助于查找问题,思考对策建议。
小微企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是推动发展的主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中央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2013年以来不断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具体包括:
(一)免征增值税。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1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小微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减征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减征“六税两费”。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该项减免“六税两费”的优惠政策。
(四)减少各种行政性收费。为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对100项审批事项实施了分类管理。按国家要求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了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工业生产许可证审查收费,同时对小微企业免征8项收费。2015年11月1日起取消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中的定期检验收费等3项收费。2016年5月1日起对所有企业和个人免征6项计量收费。
(一)惠及面广。“真金白银”惠及广大纳税人,截至2019年4月,全省落实减税降费新政策共计减免税费50.67亿元,惠及409.78万户纳税人。全省全年新增减税237.24亿元,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占小微普惠性减免政策全部减税额的80.5%,受益面最大。
(二)企业综合实力有效提升。从2016年“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税法对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的担保机构的保费收入、再担保费收入以及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都有免征增值税等政策,可以促使其主动服务小微企业,提高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以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通过税收减免,小微企业可支配收入增加,综合实力得到提升。
(三)就业持续增加。2012~2019年,全省累计扶持微型企业13.5万户,带动就业70.75万人,微型企业实际投资338.9亿元,10.3万户微型企业获得财政补助资金58.06亿元,6.9万户微型企业获得税收贡献激励1.59亿元,6.6万户微型企业累计获得贷款支持168.28亿元。2018年扶持发展微型企业6,047户,带动就业35,136人。根据《贵州统计年鉴2020》数据可知,自2012年来,只有第三产业就业人口保持了明显的增长态势,而第三产业大多是小型、微型企业。这与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创造更多社会就业岗位,促进社会就业有很大关系。
(四)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意愿有所增强。相对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微企业因为抵御风险和应对宏观经济调控能力较弱,市场信心不足。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密集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强烈释放出政府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号。对提振小微企业信心有积极的正向作用,更多的小微企业愿意扩大规模,发展实业,做大做强。
(一)全省规模以上小微企业数量先增后减,但占比整体上升。从表1中可以看出,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4,482家,其中小微企业3,534家,占比78.85%。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5,123家,其中小微企业4,261家,占比83.17%。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5,311家,其中小微企业4,734家,占比89.14%。2018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5,311家,其中小微企业4,842家,占比91.17%。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4,686家,其中小微企业4,233家,占比90.33%。从中可以看出,2015~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中小型企业数量最多,小微企业数量先增后减,但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表1)
(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小微企业工业总产值及占比先升后降。从表2中可以看出,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共10,793.22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工业总产值为4,250.24亿元,占比39.38%。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共11,877.28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工业总产值为4,630.51亿元,占比38.99%。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共11,048.29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工业总产值5,697亿元,占比51.56%。2018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共10,234.05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工业总产值5,027.31亿元,占比49.12%。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共10,445.18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工业总产值4,594.32亿元,占比43.99%。从表1中可以看出,2015~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小微企业工业总产值占比出现先升后降的变化。(表2)
表1 2015~2019年贵州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一览表(单位:家)
(三)全省规模以上小微企业工业资产及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从表3中可以看出,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资产合计共13,540.06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工业总产值3,293.1亿元,占比24.32%。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资产合计共14,319.98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工业资产合计3,516.62亿元,占比24.56%。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资产合计共15,228.12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工业资产合计4,842.59亿元,占比31.80%。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资产合计共16,346.93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工业资产合计4,944.63亿元,占比30.25%。从中可以看出,2015~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小微企业工业资产及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表3)
表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资产合计(单位:亿元)
(四)全省规模以上小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先升后降。从表4可以看出,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共9,876.81亿元,其中小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813.85亿元,占比38.61%。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共11,172.4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4,309.28亿元,占比38.57%。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共10,647.5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5,182.96亿元,占48.68%。截至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共9,619.13亿元,其中小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合计3,941.22亿元,占比40.97%。从中可以看出,2015~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小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出现先升后降的变化。(表4)
(五)全省规模以上小微企业利税总额及占比先升后降。从表5中可以看出,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共1,460.8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利税总额349.54亿元,占比23.93%。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共1,625.1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利税总额380.42亿元,占比23.41%。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共1,756.78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利税总额537.93亿元,占比30.62%。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共1,853.77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利税总额383.51亿元,占比20.69%。从中可以看出,2015~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小微企业利税总额及占比出现先升后降的变化。(表5)
表5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利税总额(单位:亿元)
(六)全省规模以上小微企业利润总额及占比先升后降。从表6可以看到,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共732.76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利润总额211.46亿元,占比28.86%。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847.02亿元,其中小微企业224.52亿元,占比26.51%。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共903.43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利润总额合计320.27亿元,占35.45%。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共976.29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利润总额合计224.96亿元,占比23.04%。从中可以看出,2015~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小微企业利润总额及占比出现先升后降的变化。(表6)
全省规模以上小微企业生产放缓,主要表现为工业总产值回落、占比下降、单家企业规模减小、拉动不足、利润总额增幅小甚至有所下降、小微企业发展形势依然严峻。
(一)单家企业规模在缩小。根据表1和表2的数据可知,2015年以来,小微企业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数量占比整体呈小幅上升趋势,2019年占比90.33%,较2018年减少0.84个百分点,较2017年提高1.19个百分点,较2016年提高7.16个百分点,较2015年提高11.48个百分点。如,从2017~2019年小微企业数量占比从89.14%到91.17%再到90.33%数量占比变化不大,但工业总产值所占比重逐年减少,从51.56%到49.14%再到43.99%,降幅明显,说明单家企业规模在缩小。
表2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一览表(单位:亿元)
(二)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回落,动力不足。根据表2数据可知,2017年以来,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工业总产值年度间下行趋势明显。如,2018~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速为2.06%,大中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增速为12.37%,小微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增速为-8.61%,不升反降,而2019年小微企业工业总产值占比为43.99%。由表4数据可知,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小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48.68%,2019年小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40.97%。相较而言,小微企业支撑不够,动力不足。
表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单位:亿元)
(三)利润波动大,下降幅度较大。根据表6数据可知,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利润总额211.46亿元,占比28.86%。2016年利润总额224.52亿元,占比26.51%,利润总额占比有所下降。2017年利润总额合计320.27亿元,占35.45%,较2016年有所增加。但2019年利润总额合计224.96亿元,占比23.04%,较2017年均有大幅下降。
表6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利润总额(单位:亿元)
(四)形势依然严峻,挑战依然存在。受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影响,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仍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如市场需求不足、销售不畅、成本上升、资金紧张、融资难融资贵、回款慢等。针对这些问题,要进一步落实政策,保持必要支持力度,从各个方面对恢复中的小微企业加大帮扶力度,为企业持续恢复元气、增强活力提供有力支撑。
(一)减税效应有待提升。随着增值税减税政策实施,减税效应逐步显现,但与应有的潜在政策效应之间还有差距,需客观分析减税机理,理性看待减税预期,积极应对减税挑战,严格执行减税政策,有效改进减税措施。可以考虑改变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形式单一的局面,将税收优惠前置,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能享受到政策帮扶。对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可以考虑投资税收抵免、延长亏损弥补年限等优惠政策。对于成长期的小微企业,可以考虑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鼓励企业进行厂房和设备投资;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鼓励小微企业进行研发创新,不断发展壮大。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1、构建降税减费协同共治格局。推动构建以政府主导、税务牵头、部门协同、纳税人参与的减税降费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涉税大数据共享平台,充分利用工商联等第三方平台,强化纳税人主体意识。
2、坚持税收公平效率原则,逐步完善税收政策。如,适当提高自然人代开发票增值税按次起征点,改10万元起征点为免征额,或实行差额征税,或引入超额累进方式征税。
3、加大相关政策落实。积极推进“个转企”“企转规”等工程,通过简化行政手续、加大财政扶持、强化金融政策引导,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税费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大力扶持小微企业的成长和升级。
(三)优化税收管理服务体系
1、加强工作统筹,切实给基层减负降压。减税降费工作一律由减税办扎口管理,简化工作要求和上报材料内容,适当延长工作完成时限。增强信息化支撑力,建议组织收集减税降费重大问题,组织力量集中攻关。
2、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加强对小微企业人员的纳税培训,提供税收咨询等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介和办税服务厅等公开场所,多渠道、多方式地为纳税人提供政务公开服务,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减少纳税人因不了解政策而造成的纳税申报失误。提升宣传培训的实效性,强化纳税人主动承接优惠政策的主体意识,变纳税人被动享受红利为主动享受。
3、降低税法遵从成本。简化涉税申报,加快金税三期建设,提高税务征管信息化整合进度;注重应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涉税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稳妥地解决税务行政争议;加快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诚信纳税企业实行鼓励措施。
(四)持续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银行贷款仍是小微企业主要融资方式。商业银行需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广义信贷投放规模,创新金融产品,简化贷款流程,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五)持续推动房租减免,减轻企业负担。为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负担,持续推动实施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一定时期租金的政策。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和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各项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