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世华
地方标准属于我国标准体系的四级之一,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重要补充,建设工程地方标准作为基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和使用运营期间重要的技术规范依据,对优化建设工程组织方式,促进建设行业发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人体健康、环境保护以及社会公众利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推动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质量不高、适用性不强、引领作用不明显的建设工程地方标准。为了更好地适应标准化工作改革新需求,解决地方标准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拟以“强化源头管理,把好入口关”为切入点,深入剖析地方标准立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通过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地方标准立项工作,倒逼建设工程地方标准编制质量提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的指示精神,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面启动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工作,吹响了工程建设标准化大发展号角,系统部署了改革强制性标准、构建强制性标准体系、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全面提升标准水平、强化标准质量管理和信息公开、推进标准国际化等7项改革任务。自此之后,建设工程标准建设掀起了蓬勃发展的新浪潮,建设工程团体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发布数量呈“井喷”态势,众多民生领域的标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大的国家政策背景支持下,湖北省建设行业也高度重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先后成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19个标委会工作组,成立标委会专家库,建立完善标准化工作管理机制、机构设置、工作目标、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等规章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建设工程地方标准立项291项,经住建厅公告实施并报住建部备案132项。
然而,在建设工程地方标准蓬勃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建设工程地方标准还存在着标准质量不高、同质化严重、体系性不强、使用不广,部分标准一经发布就成为“垃圾标准”、“僵尸标准”等问题。
当前,建筑企业是申请建设工程地方标准的主要力量,他们申请地方标准的主要目的有以下几点:有的是来自于企业技术过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有的是为了满足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对科技创新工作的要求;有的是企业为了满足技术人员职称职务晋级要求;有的则是企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的需要;有的则是行政部门的工作任务安排。总体来看,建设工程地方标准的立项呈现点式、分散性发展状态,没有形成行业系统性体系。例如磷石膏综合治理相关标准的建立,随着政府对磷石膏造成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磷石膏的综合治理应用也引起了越来越多建筑企业的关注。磷石膏作为一种新型建筑材料应用在水泥建材、墙体材料、市政建设、道路交通、建筑工程等领域,与之相对应,磷石膏水泥、磷石膏墙材、磷石膏砂浆、磷石膏混凝土、磷石膏施工工艺规范等一系列地方标准就陆续开始申请立项。其中就出现了相似内容的标准有多个企业重复申报,而有些领域则没有标准规范使用的现象,标准堆积、内容重复和项目交叉,没有形成完整的磷石膏标准体系。
我们在标准立项审查工作中发现,有些企业为了申报标准立项,东拼西凑,临时抱佛脚,没有经过长期工作的积累,缺少标准编制大量的前期基础性工作支撑。申请立项标准涉及到的理论依据、程序规则、数据指标和判定标准等内容,要么有的是处于项目研究阶段,要么就是根本就没有通过实验、测试和研究,是凭借经验进行推论,既无工程案例,也没有实践证明。不少标准由于立项前缺乏大量的实践和基础工作支撑,导致编制工作无法进行下去而中途夭折。初步统计,大约有20%左右的建设工程地方标准在通过立项之后没有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标准编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技术进步、规范工作程序,对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生产力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由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立项门槛较高,审查严格,编制周期较长,一般企业很难具备编制能力。相较而言,地方标准立项门槛低、审查周期短,于是地方标准就自然而然地成为标准编制工作的突破口。同时,随着国家政策对标准工作越来越重视,地方标准如雨后春笋般涌出,其中难免会出现泥沙俱下、良莠不齐的现象。有些项目还在研究阶段或者规划阶段,指标数据没有形成,理论依据没有得到验证,于是就靠几个人拍脑袋,或者复制拷贝其他行业团体或其他省市的标准,或者换个身份、置换几个关键词,只要标准查新没有问题,就草草申报立项,至于这个标准有没有用或者能不能用、具不具有实用性,那是后面的事情,去关心研究的人很少,再加上政府部门重点关注的是数据指标,关注每年申报完成的标准数量,至于我们每年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的标准,有多少人在用、有多少标准能用,则没有调查研究,导致建设工程地方标准的内容同质化现象较多。
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能产生高质量。部分建设工程地方标准前瞻性不高,不能起到引领行业发展的作用,政府部门“重程序轻内容、重审批轻实效”,部分标准编制无目的,为了编制标准而编制,而不是想着推进技术进步、提高管理水平,所以这类标准一发布,它的命运就已经注定是被束之高阁,成为“僵尸标准”或“垃圾标准”。为了完成一定的数量指标,有的一项标准可以规范起来的内容,可能被分成多项或数十项标准来完成,这种数量的堆积、内容的重复和交叉,与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简化原理背道而驰。
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就是绘制标准蓝图,形成主次分明、结构合理、脉络清晰各行业、各专业的标准体系结构,为建设工程地方标准的编制、审查、实行和后期的监督管理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建立标准体系可以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避免由于信息不明造成各个标准之间的内容重复和相互矛盾,提高标准的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使标准化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秩序地进行。通过建立覆盖各主要行业、细分领域的标准体系,公开标准体系建立信息情况,定期公布各标准化体系中存在的缺陷、短板和问题。指导社会各企业单位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科学有效地开展标准化工作,逐步健全完善各领域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例如绿色节能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方面,首先是要对接国家和行业绿色节能建筑标准体系,分类梳理绿色节能建筑规划、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运营等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环节的标准建设情况,然后结合实际,提出绿色智能建造、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绿色建筑施工、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等需要,逐步建立完善的标准要求。
把标准创新作为质量强省建设的引领性工程,作为发展地方标准的主要突破点,科学谋划判断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趋势,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以关键技术标准、重要产品标准、基础标准、性能检测方法标准、评价管理标准为切入点,推进标准研制和自主创新;以国家级、省级重大专项建设、重点装备研究、关键技术创新作为突破口,同步开展标准研究,固化和提升科研技术成果,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发展。
发挥政府部门在标准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将以政府主导的标准供给方式转变为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调推进的标准供给方式。以不断健全完善建设工程标准体系建设为主要抓手,强化标准建设顶层设计,开展全面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推动建设领域各类别、各层级标准协同发展,聚焦城镇建设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优势领域和关键领域标准化工作,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按照轻重缓急、分批分期制定和修订各类工程建设标准。
目前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主要是审查编制单位提供的标准初稿文本,审查专家根据标准的初稿进行评审。立项通过后,编制单位才正式进入标准编制阶段,其中包括编制单位的正式确立,标准框架、主要内容、任务分工等工作陆续正式启动。在实际工作中,会出现一些标准在立项前和审批后的内容相差很大,甚至有的标准正式发布内容与申请立项内容几乎完全不同。究其原因,是因为我们现有的标准立项审查把关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审查方式还需要进一步调整。为了保障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效率,建议将立项审查标准初稿为重点内容,调整到审查标准编制前期基础性工作上来。重点审查与标准相关的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要求编制单位提供相关科研成果、研究报报告、实验数据和工程实际应用情况等支撑材料,提供标准主要参编单位以及各单位在标准编制中的主要任务,提供标准主要参编单位在相应应用领域的工作业绩说明。主要目的是审查编制单位有无保证标准的能力,保证标准标准质量,减少和避免标准编制虎头蛇尾、半途而废的现象发生。
为了实现地方标准的实用性、有效性,建议在标准立项过程中,要求申请单位提供对标准后期应用的相关分析材料:一是提供标准后期的发展现状分析,提供标准实施后及产业的发展现状、发展规模、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等内容,以此来评估制定标准的必要性;二是提供预期应用情况分析,提供体现该标准的应用领域、产品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数量和规模等数据;三是提供标准的先进性与成熟性分析,标准是以科学研究的成就、技术进步的成果作为基础,同时又必须经过实践的考验,取得可信的结论,形成可以作为依据的经验;四是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分析,制定和实施标准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取得社会和经济的综合最佳效益,申报项目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标准立项审查中考察的重要内容。在项目申报书中有必要根据拟申报项目的特点对其将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简要的估算、分析和预测。
“没有标准化的进步,就没有质量的成功”,建设工程地方标准化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利国惠民的大事情,任重而道远。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了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的战略思维,以此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