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已经进入开放科学治理的快车道。2021 年11 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发布的《开放科学建议书》,我国在2021 年底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提出推动开放科学的发展,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 “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这些都将推动开放科学治理工作。我国开放科学的发展,需要多元主体参加,需要研究机构、大学、科学联合会和协会、学术团体、出版社、期刊、科研资助机构、社会公众尽快达成共识并开展开放科学实践。我们可以逐步推进开放科学实践工作:首先,定义清晰开放创新生态的内容和价值,社会的开放创新、全球重大问题的解决将在一种开放和包容的生态中得以推进,在不同科研主体(包括科技企业、社会公众),在科学研究的不同阶段开展开放实践、创新实践,满足社会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创新产品(包括新理论、新方法、新产品);其次,构建该生态中知识创新链动态平衡,包括知识共享和知识再利用,将需要建立开放科学是符合公众利益且为优先事项的原则,这也将可能推进知识产权例外的实践工作,降低开放科学发展中的可能风险;再次,培养适应开放科学、开放创新生态的科研人员是推进开放科学实践的重要环节,开放科学不是新事物,其发展历程中形成的开放包容理念、开放知识、开放数据、开放科研基础设施、开放科学相关政策、甚至公民科学,有必要尽快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同时,UNESCO《开放科学建议书》也是各国开放科学推进的指导框架,了解该建议书的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将促动思考我国参与全球开放科学治理的着力点。本次组织的几篇开放科学文章,主要是围绕着以上几个内容开展的研究工作,也是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开放科学研究团队对当前开放科学态势和影响的一些思考,希望得到关注、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