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永亮
夔州、归州,今分隶重庆、湖北,然据两《唐书·地理志》,此二州唐时并属山南东道,且归州于隋时本隶夔州,至唐武德二年,始“割夔州之秭归、巴东二县,分置归州”;贞观十四年,夔州升为都督府,“督归、夔、忠、万、涪、渝、南七州,后罢都督府”。天宝元年,夔、归二州分别易名云安郡、巴东郡;乾元元年,复为夔、归之名。其领县,夔州有四,即奉节、云安、巫山、大昌;归州有三,即秭归、巴东、兴山[1](P1555)[2](P1028-1029)。
就地理位置及形势言,夔州“东取江陵府至长安二千四百一十五里,东至归州三百三十里”;其“郡城临江而险,盖据三峡之上”[3](P2872)。自夔由西而东,瞿塘峡、巫峡历其全境,所谓“路入巴渝通两蜀,江连荆楚接三川”[4](P766),“高江急峡雷霆斗,翠木苍藤日月昏”[5](P2505),“不远夔州路,层波滟滪连”[5](P5799),“秭归通远徼,巫峡注惊波”[5](P1932),正见其地当要冲,极为险要。缘此之故,唐朝廷惩罚负罪官吏,亦多将其贬流此地。兹据相关文献,对唐五代三百馀年贬流夔、归二州之人数、时间、原因等稍加搜辑,分置初盛唐、中唐、晚唐五代三节,考订如下。
高宗永徽六年(655),秘书省著作郎颜勤礼,坐柳奭亲累,贬夔州都督府长史。
颜真卿《秘书省著作郎虁州都督长史上护军颜公(勤礼)神道碑》:“君讳勤礼,字敬,琅瑯临沂人。……永徽元年三月制曰:‘君学艺优敏,宜加奖擢。’乃拜陈王属,学士如故。迁曹王友。无何,拜秘书省著作郎。君与兄秘书监师古、礼部侍郎相时齐名,……当代荣之。六年,以后夫人兄中书令柳奭亲累,贬夔州都督府长史,显庆六年加上护军。”[6](P3455)
按:据《资治通鉴》卷一九九,永徽六年七月戊寅,贬吏部尚书柳奭为遂州刺史,奭行至扶风,复贬荣州刺史[7](P6288)。因知颜勤礼坐柳奭亲累贬夔州当在本年七月或稍后。
武周圣历(698-700)前后,蒲州司户参军事岑植,以亲累,左授夔州云安县丞。
张景毓《县令岑君德政碑》:“君名植,字德茂,南阳棘阳人也。……课效居多,恩腴俯逮,特授蒲州司户参军事,俄以亲累,左授夔州云安县丞。……秩满,丁府君忧去职。……服阕,调衢州司仓参军事。……寻沐恩旨,雪其亲累。……擢授润州句容县令。”[6](P4146-4147)
按:《新唐书》卷七二中《宰相世系二中》南阳棘阳岑氏:岑植为“仙、晋二州刺史”[2](P2670),岑参为其第三子。又,《宝刻丛编》卷一五《唐句容令岑植德政碑》下引《集古录》曰:“植……自润州句容县令召还,县人为立此碑,以景龙二年二月立。”[8](P406)据此,合计其任云安丞“秩满”“服阙”及任衢州司仓、擢授句容令并离任之时间,知岑植左授云安丞,至迟当在景龙二年前十年左右之武周圣历前后。
约睿宗朝(710-712),太常博士薛重明,出为武功令,转夔州都督府司马。
韦述《唐故夔州都督府司马薛府君(重明)墓志铭》:“君讳重明,河东汾阴人也。……弱冠,孝廉登科,历鄂州司仓、秦府户曹、蒲州司法,入拜太常博士,出为武功令,转夔州都督府司马。……是故出入六职廿馀载,……开元初,郭将军知运节度陇右,及陆尚书象先按察河东,皆钦其风猷,征以赞事。……春秋卌有六,以开元十五年三月廿六日遘疾,终于夔州之官舍。”[9](P583)
按:依《志》文所载重明开元前之仕历,二十馀载出入六职,则其末任夔州司马当在中宗至睿宗朝间,今姑系于睿宗朝。
玄宗开元(713-741)中、前期,宁远将军刘智才,贬云安郡束阳府折冲。
《唐故宁远将军左卫翊府右郎将军内供奉彭城刘府君(智才)墓志铭并序》:“公讳智才,字智才,彭城沛人也。……起家特敕授右骁卫中候,……转左骁卫司阶。……迁左卫郎将。岁年增级,拜宁远将军。……开元中,无何,贬云安郡束阳府折冲。……以开元廿载十一月卅日遘厉虐疾,终于云安郡奉节县之里第,春秋六十一。”[10](P211)
开元二十一年(733),镇军大将军程伯献,坐恃恩贪冒,出为夔州刺史。
《唐故镇军大将军行右卫大将军赠户部尚书广平公墓志铭并序》:“公姓程氏,讳伯献,字尚贤,东郡东阿人。……上又亲谒五陵,以公为营幕置顿使,事毕,加镇军大将军,进封广平郡公,……才号文儒,遭绛灌而犹黜。痛矣哉。乃出为夔州刺史。无何,换仙州刺史。寻召入,复拜右金吾大将军。”[11](P153)《旧唐书》卷九八《韩休传》:“开元二十一年,侍中裴光庭卒,上令萧嵩举朝贤以代光庭者,嵩盛称(韩)休志行,遂拜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休性方直,不务进趋,及拜,甚允当时之望。俄有万年尉李美玉得罪,上特令流之岭外,休进曰:‘美玉卑位,所犯又非巨害,今朝廷有大奸,尚不能去,岂得舍大而取小也!臣窃见金吾大将军程伯献,依恃恩宠,所在贪冒,第宅舆马,僭拟过纵。臣请先出伯献而后罪美玉。’上初不许之,休固争曰:……上以其切直,从之。”[1](P3078)参看《新唐书》卷一二六《韩休传》《唐会要》卷五二《忠谏》《册府元龟》卷三一七《宰辅部·正直》。
按:《唐刺史考全编》卷二〇〇谓伯献刺夔约开元十八年前后,恐误。据《资治通鉴》卷二一三:玄宗谒桥、定、献、昭、乾五陵在开元十七年十一月,其时伯献为营幕置顿使;十九年春正月王毛仲等远贬,“自是宦官势益盛,高力士尤为上所宠信。……金吾大将军程伯献、少府监冯绍正与力士约为兄弟,力士母麦氏卒,伯献等被髪受吊,擗踊哭泣,过于己亲。”[7](P6793-6794)知伯献斯时尚在朝。又,检诸文献,伯献除神龙元年“一窜炎海,六迁霜露”外,于玄宗朝更无贬谪经历,直至二十一年,因韩休固争“请先出伯献而后罪美玉”,方使得“上从之”,则伯献贬地当即《墓志》所载之夔州。
开元末,李少府,疑遭谤,贬夔州某县尉。
高适《送李少府贬峡中,王少府贬长沙》:“嗟君此别意何如,驻马衔杯问谪居。巫峡啼猿数行泪,衡阳归雁几封书。青枫江上秋天远,白帝城边古木疏。圣代即今多雨露,暂时分手莫踌躇。”[5](P2233)
按:李少府、王少府,名不详。《容斋随笔》卷一:“唐人呼县令为明府,丞为赞府,尉为少府。”[12](P4)高适《途中酬李少府赠别之作》云:“终嗟州县劳,官谤复迍邅。虽负忠信美,其如方寸悬。连帅扇清风,千里犹眼前。曾是趋藻镜,不应翻弃捐。”[5](P2203)细详诗意,此遭谤之李少府当与贬峡中者为同一人。刘开扬《高适诗集编年笺注》据其“余亦惬所从,渔樵十二年”句谓:“当在开元二十二年,作于大梁。”[13](P83)然该书《年谱》又将此二诗系于开元二十四年,并谓“自开元十二年东归计之,当为本年作于大梁。”[13](P8)前后抵牾,今姑系于开元末。又,峡中,固可泛指三峡中任一地,然细详前引高诗,明言“白帝城边古木疏”,则李某贬地为夔州属县之可能更大,故系于此。
天宝五载(746)七月,监察御史杨惠,坐韦坚案,贬巴东尉。
《旧唐书》卷一〇五《韦坚传》:“(天宝)五载……玄宗惑其(林甫)言,遽贬坚为缙云太守,……七月,坚又长流岭南临封郡,……仓部员外郎郑章贬南丰丞,殿中侍御史郑钦说贬夜郎尉,监察御史豆卢友贬富水尉,监察御史杨惠贬巴东尉,连累者数十人。”[1](P3224-3225)参看《新唐书》卷一三四《韦坚传》、《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天宝五载条、《全唐文》卷三二玄宗《贬韦坚并免从坐诏》。
代宗大历(766-779)中,库部员外郎孔巢父,出授归州刺史。
《旧唐书》卷一五四《孔巢父传》:“巢父早勤文史,少时与韩准、裴政、李白、张叔明、陶沔隐于徂来山,时号竹溪六逸。……大历初,泽潞节度使李抱玉奏为宾幕,累授监察御史,转殿中、检校库部员外郎,出授归州刺史。建中初,泾原节度留后孟皞表巢父试秘书少监、兼御史中丞、行军司马。”[1](P4095)《新书》本传未及出刺归州事。
德宗建中三年(782)五月,太子詹事邵说,坐为严郢事申诉,贬归州刺史。
《旧唐书》卷一二《德宗上》:“(建中三年五月)丁亥,贬太子詹事邵说归州刺史,卒于贬所。”[1](P333)同书卷一三七《邵说传》:“邵说,相州安阳人。举进士,为史思明判官,历事思明、朝义,常掌兵事。朝义之败,说降于军前,郭子仪爱其才,留于幕下。累授长安令、秘书少监,迁吏部侍郎、太子詹事。……建中三年,严郢得罪,说与郢厚善,劝朱泚抗疏申其冤,说为草其奏,上知之,贬说归州刺史,竟卒于贬所。”[1](P3765)参看《新唐书》卷二〇三《邵说传》、《册府元龟》卷九四五《总录部·朋党》。
贞元三年(787)正月,中书舍人、平章事齐映,以张延赏奏其非宰相器,贬夔州刺史。
《旧唐书》卷一二《德宗上》:贞元三年正月壬子,“中书舍人、平章事齐映贬夔州刺史。”[1](P355)《旧唐书》卷一三六《齐映传》:“映于东都举进士及宏词时,张延赏为河南尹、东都留守,厚映。及映为相,延赏罢相为左仆射,数画时事令映行之,及为所亲求官,映多不应。延赏怒,言映非宰相器。三年正月,贬映夔州刺史,又转衡州。七年,授御史中丞、桂管观察使。”[1](P3751)参看《新唐书》卷七《德宗皇帝》、卷六二《宰相中》、卷一五〇《齐映传》、《资治通鉴》卷二三二贞元三年条、《唐摭言》卷四《师友》、《全唐文》卷四五〇齐映《出官后自序表》《卧疾辞官表》。
按:《唐刺史考全编》卷一六七谓齐映出刺衡州约在贞元五年,则其在夔州历时约两年有馀。
贞元六年(790),殿中侍御史柳镇,坐覆理穆赞事为执政所忌,贬夔州司马。
《全唐文》卷五八八柳宗元《先侍御史府君神道表》:“先君讳镇,字某。……迁殿中侍御史,为鄂岳沔都团练判官。……后数年,登朝为真,会宰相与宪府比周,诬陷正士,以校私仇。有击登闻鼓以闻于上,上命先君总三司以听理,至则平反之。为相者不敢恃威以济欲,为长者不敢怀私以请间,群冤获宥,邪党侧目,封章密献,归命天子,遂莫敢言。逾年,卒中以他事,贬夔州司马。作《鹰鹯诗》。居三年,丑类就殛,拜侍御史。”[6](P5942-5943)同书卷五九三柳宗元《祭穆质给事文》:“公之伯仲(按:此指穆质兄穆赞),信为先执,感激之风,道同义立。中司守直,奸权是袭,致之徽纆,诬以贿入;琐琐其徒,搒讯愈急;诏下三司,议于洛邑。噫我先君,邦宪是辑,平反群枉,大忤三揖;危法旋加,谮言俄及,左宦夔国,义夫掩泣。邪臣既黜,乃进其级。”[6](P5996)
按:贞元五年,柳镇参与三司覆理穆赞事,“覆理无验,(赞)出为郴州刺史”[1](P4116);柳镇之贬夔州司马在“逾年”后,即贞元六年,至“丑类就殛”之贞元八年返朝拜侍御史。又,镇在夔州“居三年”,则由贞元八年逆推三年,亦当为本年。
贞元(785-805)中、前期,东都留守将令狐运,以曾捕掠人于家,配流归州。
《旧唐书》卷一二四《令狐运传》:“运为东都留守将,逐贼出郊,其日有劫转运绢于道者,杜亚以运豪家子,意其为之,乃令判官穆员及从事张弘靖同鞫其事。员与弘靖皆以运职在牙门,必不为盗,抗请不按。亚不听,而怒斥逐员等,令亲事将武金鞫之。金笞棰运从者十馀人,一人笞死,九人不胜考掠自诬,竟无赃状。亚具以闻,请流运于岭表。德宗令侍御史李元素、刑部员外崔从质、大理司直卢士瞻三司覆按运狱,既竟,明运迹非行盗,以曾捕掠人于家,配流归州。武金肆虐作威,教人通款,配流建州。后岁馀,齐抗捕得劫转运绢贼郭郜、朱瞿昙等七人及赃绢,诏令杜亚与留台同劾之,皆首伏。然终不原运,运死于归州,众冤之。”[1](P3531)参看《新唐书》卷一四八《令狐运传》、卷一四七《李元素传》、《全唐文》卷五一二李吉甫《请录用令狐通奏》、《册府元龟》卷六一九《刑法部·案鞫》、卷六九九《牧守部·枉滥》。
按:《旧唐书》卷一三《德宗下》:“(贞元五年十二月)辛未,以淮南节度使杜亚为东都留守,……(十四年五月)甲午,前东都留守、东畿汝都防御使、检校吏部尚书杜亚卒。”[1](P368-387)据此,知令狐运配流归州在贞元六年后数年内。《唐会要》卷六二《御史台下》载其事于元和五年四月,误。
贞元十九年(803)冬,开州刺史唐次,为《辨谤略》三篇上之,帝益怒,移夔州刺史。
《旧唐书》卷一九〇下《唐次传》:“唐次,并州晋阳人也,……贞元初,历侍御史,窦参深重之,转礼部员外郎。八年,参贬官,次坐出为开州刺史。在巴峡间十馀年,不获进用……改夔州刺史。宪宗即位,与李吉甫同自峡内召还,授次礼部郎中。”[1](P5060-5061)《新唐书》卷八九《唐次传》:“(窦)参贬,(唐次)出为开州刺史,积十年不迁。韦皋镇蜀,表为副使,德宗谕皋罢之。次身在远,久抑不得申,以为古忠臣贤士罹谗毁被放,至杀身,君且不悟者,因采获其事,为《辨谤略》三篇上之。帝益怒曰:‘是乃以古昏主方我!’改夔州刺史。”[2](P3761)《全唐文》卷五八八柳宗元《先君石表阴先友记》:“唐次,……以尚书郎出为刺史,屏弃。永贞中,召以为中书舍人。道病,去长安七十里,死传舍。”[6](P5945)参看《册府元龟》卷六〇七《学校部·撰集》、卷九一五《总录部·废滞》、《太平御览》卷六〇一《文部·著书上》。
按:《全唐文》卷四九〇权德舆《唐使君盛山唱和集序》:“(贞元)八年夏,佩盛山印绶,……十九年冬,既受代,转迁于夔。……理盛山十二年,其属诗多矣。”[6](P5001)因知唐次贞元十九年冬始移刺夔州,至永贞元年八月宪宗即位始被召还京,卒于传舍。
贞元末,考功员外郎王仲舒,为韦执谊弹奏,累移夔州司马。
《全唐文》卷五六二韩愈《唐故江南西道观察使中大夫洪州刺史兼御史中丞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左散骑常侍太原王公(仲舒)神道碑铭》:“公讳仲舒,字宏中。……月馀,特改右补阙,迁礼部、考功、吏部三员外郎。……同列有恃恩自得者,众皆媚承,公疾其为人,不直视,由此贬连州司户,移夔州司马,又移荆南,……放迹在外积四年。元和初,收拾俊贤,征拜吏部员外郎。”[6](P5692-5693)参看同书卷五六三韩愈《江南西道观察使赠左散骑常侍太原王公墓志铭》、卷五五七韩愈《燕喜亭记》。
按:两《唐书》本传未载其移夔州事。《顺宗实录》卷五:“贞元十九年,补阙张正买疏谏他事,得召见。正买与王仲舒、刘伯刍、裴茝、常仲孺、吕洞相善,数游止。正买得召见,诸往来者皆往贺之。有与之不善者,告叔文、执谊云:……执谊因言成季等朋宴聚游无度,皆谴斥之。”[14](P721)《资治通鉴》卷二三六贞元十九年:“九月,甲寅,正一等皆坐远贬,人莫知其由。”[7](P7603)因知仲舒贬连州在贞元十九年九月,其间先后移夔州、荆南,至元和初始得返朝,则其移夔疑在贞元二十年至二十一年间。
宪宗元和七年(812),庾玄师,因事谪巴东。
《全唐诗》卷四二九白居易《闻庾七左降因咏所怀》:“我病卧渭北,君老谪巴东。相悲一长叹,薄命与君同。”[5](P4729)
按:《白居易诗集校注》卷六系此诗于元和七年白居易下邽守制时。《全唐诗人名汇考》据白居易《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自注“庾七玄师谈佛理有可赏者”考定,庾七为庾玄师[15](P814),今从之。
元和十年(815)七月,太子赞善王承迪,坐王承宗家族累,归州安置。
《旧唐书》卷一五下《宪宗纪下》:“诏:‘成德军节度使王承宗,……乃敢轻肆指斥,妄陈表章,潜遣奸人,内怀兵刃,贼杀元辅,……宜令绝其朝贡,其所部博野、乐寿两县本属范阳,宜却隶刘总。驸马都尉王承系、太子赞善王承迪、丹王府司马王承荣等,并宜远郡安置。’”[1](P453-454)《全唐文》卷六一宪宗《绝王承宗朝贡敕》:“朝请郎守太子左赞善大夫赐紫金鱼袋王承迪、朝请郎守丹王府司马上柱国赐紫金鱼袋王承荣,国有彝章,亦宜从坐。承迪宜于归州安置,承荣宜于通州安置。仍并驰驿发遣。”[6](P657-658)
按:元和十年六月癸卯,宰相武元衡被刺后,朝廷即诏中外所在搜捕。《唐大诏令集补编》卷三二宪宗有《捕杀武元衡盗诏》,文末署“元和十年六月辛丑”。《资治通鉴》卷二三九元和十年载七月甲戌,朝廷诏数王承宗罪恶,并下诏讨伐,诏捕其弟驸马都尉王承系等,家族株连者甚众,则承迪徙归州当在此时。
元和十一年(816)七月,随唐节度使高霞寓,因用兵淮西败,贬归州刺史。
《旧唐书》卷一六二《高霞寓传》:“元和十年,朝廷讨吴元济,以霞寓宿将,乃析山南东道为两镇,以霞寓为唐邓隋节度使。霞寓虽称勇敢,素昧机略,至于统制,尤非所长。及达所部,乃率兵趣萧陂,与贼决战。既小胜,又进至文城栅。贼军伪败而退,霞寓逐之不已,因为伏兵所掩,王师大衄,霞寓仅以身免。坐贬归州刺史。后以恩例,征为右卫大将军。”[1](P4249)《资治通鉴》卷二三九元和十一年:“上责高霞寓之败,霞寓称李逊应接不至。秋,七月(丁丑),贬霞寓为归州刺史,逊亦左迁恩王傅。”[7](P7723)参看《旧唐书》卷一五下《宪宗纪下》、卷一四五《吴元济传》、《新唐书》卷一四一《高霞寓传》、《册府元龟》卷四四〇《将帅部·交结》、卷四四三《将帅部·败衄》。
元和十一年前后,水部员外郎窦常,移夔州刺史。
《全唐诗》卷三五九刘禹锡有《夔州窦员外使君见示悼妓诗顾余尝识之因命同作》《窦夔州见寄寒食日忆故妓小红吹笙因和之》,前诗云:“前年曾见两鬟时,今日惊吟悼妓诗。”[5](P4056)
按:窦常元和八年出刺朗州,约两年后移刺夔州。《旧唐书》卷一五五《窦常传》:“元和六年,自湖南判官入为侍御史,转水部员外郎。出为朗州刺史,历固陵、浔阳、临川三郡守。”[1](P4122)《全唐文》卷七六一褚藏言《窦常传》:“元和六年,繇侍御史入为水部员外郎,亦既二岁,婚嫁未毕,求牧守之官,出为朗州刺史,转固陵、浔阳、临川三郡。”[6](P7909)此均未及移夔刺事,然自元和六年经二岁,知其出刺朗州在元和八年。又,刘禹锡、柳宗元于元和九年底接返京诏书,十年初启程,期间有数诗寄“朗州窦员外”,知窦常是时尚在朗州。《唐才子传校笺》卷四储仲君据前引刘诗云:“刘、窦分携在元和十年,即以此诗禹锡尝见小红言,元和十二年窦常亦已在夔州。”[16](P216)陶敏《刘禹锡全集编年校注》卷四谓禹锡前诗作于元和十一年,若此,则疑窦常于十一年已在夔州。
穆宗长庆元年(821)十一月,连州刺史刘禹锡,母丧服除,量移夔州刺史。
《旧唐书》卷一六〇《刘禹锡传》:“乃改授连州刺史。去京师又十馀年,连刺数郡。”[1](P4211)《新唐书》卷一六八《刘禹锡传》:“乃易连州,又徙夔州刺史。”[2](P5129)
按:《全唐文》卷六〇三刘禹锡《奏记丞相府论学事》:“十一月七日,使持节都督夔州诸军事夔州刺史。”[6](P6088)同书卷六〇一《夔州刺史谢上表》:“臣某言,伏奉某月日制书,授臣使持节都督夔州诸军事,守夔州刺史。……先朝追还,方念淹滞,又遭谗嫉,出牧远州。家祸所钟,沈伏草土。礼经有制,羸疾仅存。甘于畎亩,以乐皇化。伏遇陛下大明御宇,照烛无私,念以残生,举其彝典,获居善部,伏感天慈。臣即以今月二日到任上讫。……长庆二年正月五日。”[6](P6074)据此,知长庆元年十一月七日为下诏日,二年正月五日为到任日。又,《全唐诗》卷三六三刘禹锡《历阳书事七十韵并引》:“长庆四年八月,余自夔州转历阳。”[5](P4100)知其长庆四年离夔州任。
长庆二年(822)正月,沧州刺史、横海军节度使杜叔良,坐兵败丧所持旌节,贬归州刺史。
《旧唐书》卷一六《穆宗纪》:长庆元年十月,“丙戌,以深冀行营节度使杜叔良为沧州刺史、横海军节度使,以代乌重胤。”二年正月,“壬子,贬叔良为归州刺史,以献计诛幽镇无功,而兵败丧所持旌节也。”[1](P492,494)《新唐书》卷二一一《王廷凑传》:“叔良率诸道兵救深州,战博野,大奔,失所持节,以身免,贬归州刺史。叔良者,将家子,本以附会至灵武节度使,坐不职罢,复阶贵近,帅沧景。廷凑知其怯,故先犯之,师由是败。”[2](P5960)《册府元龟》卷四四三《将帅部·败衄第三》:“杜叔良为沧、景节度使。穆宗长庆元年十二月,沧州行营中官谢良通奏:‘叔良领诸道兵,于博野县与镇州贼交战,陷没七千馀人。叔良脱身投本营。’二年正月,贬叔良为归州刺史。叔良始以结交贵幸用,将家子,累至灵武节度使,以无功罢。未几,又以计取沧、德。及讨幽、镇二叛,遇贼辄揣其无勇,先犯之。既陷弓高县,寻复奔败,丧所持节,故及于败。”[17](P4999)同书卷四五三《将帅部·怯懦》略同。
文宗大和九年(835)六月,吏部郎中张讽,坐李宗闵之党,贬夔州刺史。
《旧唐书》卷一七下《文宗下》:大和九年七月,“壬子,再贬李宗闵为处州长史。……(戊午)贬吏部郎中张讽夔州刺史,考功郎中皇太子侍读苏涤忠州刺史。”[1](P559)《南部新书·甲》:“大和中,上自延英退,独召柳公权对。上不悦曰:‘今日一场大奇也。嗣复、李珏道张讽是奇才,请与近密官,郑覃、夷行即云是奸邪,须斥之于岭外。教我如何即是?’公权奏曰:‘允执厥中。’上曰:‘如何是允执厥中?’又奏:‘嗣复李珏既言是奇才,即不合斥于岭外,郑覃夷行既云是奸邪,亦不合致于近密。若且与荆、襄间一郡守,此近于允执厥中。’旬日又召对,上曰:‘允执厥中,向道也是。’张遂为郡守。”[18](P11)参看《资治通鉴》卷二四五大和九年条、《册府元龟》卷四八一《台省部·谴责》、卷九四五《总录部·朋党》。
大和末,屯田员外郎、史馆修撰韦端符,为权幸恶嫉,出牧归州。
张读《唐故尚书屯田员外郎归州刺史韦公(端符)夫人荥阳郑氏墓志铭并序》:“夫人少孤,依从父姊氏。姊婿中书舍人韦公词,又诸舅也,内外慈抚。迨于既笄,有归于京兆韦公讳端符。大和末,以屯田员外郎、史馆修撰,为权幸恶嫉,出牧归州。未几,而夫人抱昼哭之戚。处丧执礼,称重姻族。”[19](P152)崔特《唐登仕郎前守左千牛卫胄曹参军崔特自铭》:“后婚京兆韦氏,归州刺史端符之女。”[20](P420)
宣宗大中九年(855)十二月,泾原节度使康季荣,坐擅用官钱,贬夔州长史。
《资治通鉴》卷二四九大中九年:“右威卫大将军康季荣前为泾原节度使,擅用官钱二万缗,事觉,季荣请以家财偿之。上以季荣有开河、湟功,许之。给事中封还敕书,谏官亦上言。十二月,庚辰,贬季荣夔州长史。”[7](P8058)
按:据《唐方镇年表》卷一、卷三所考,大中二年康季荣出镇泾原,六年转镇徐州,又于大中八年再镇泾原,并自泾原贬夔州,可参。《旧唐书》卷一八下《宣宗下》:大中十二年二月,“以光禄大夫、守左领军卫大将军分司东都、上柱国、会稽县开国公、食邑一千五百户康季荣可检校尚书右仆射,兼左卫上将军分司”[1](P643-644)。知其贬夔州长史后,至迟于大中十二年已转左领军卫大将军,分司东都。
僖宗乾符四年(877)仲春,学官袁循,坐事,谪秭归司户参军。
《全唐文》卷八一六袁循《修黄魔神庙记》:“循以学官谪秭归,奉太守命,弗敢让所记。乾符丁酉岁仲春九日,司户参军袁循记。”[6](P8590)
按:《舆地纪胜》卷七四《归州·碑记》、《舆地碑记目》卷三《归州碑记》载此记文,并谓:“《唐黄魔神庙记》,载唐兰陵公自右史窜黔南,泝峡,梦神将佑助公出郡,纪载甚详。乾符丁巳,司户袁循记。今其碑在紫极宫。”[21](P2476)乾符无丁巳,有丁酉,即乾符四年(877),“丁巳”字讹。《太平寰宇记》卷一四八归州亦引云:“‘咸通壬辰岁,令(今)翰林兰陵公自右史窜黔南……丁酉岁,公从弟侁,自澧阳尹亚西蜀。路出祠下,以囊金致公,……乾符丁酉岁,仲春月九日,司户参军袁循记。’兰陵公,即唐朝萧遘,寻为宰相。此异事也,故编于《寰宇记》。”[3](P2879-2880)因知乾符四年,袁循自学官谪归州司户参军,且仲春已在任。
昭宗乾宁四年(897)八月,秘书监朱朴,被诬,贬夔州司马。
《资治通鉴》卷二六一乾宁四年:二月“乙亥,门下侍郞、同平章事孙偓罢守本官,中书侍郞、同平章事朱朴罢为秘书监。朴既秉政,所言皆不效,外议沸腾。太子詹事马道殷以天文,将作监许岩士以医得幸于上,韩建诬二人以罪而杀之,且言偓、朴与二人交通,故罢相”。八月,“贬礼部尚书孙偓为南州司马。秘书监朱朴先贬夔州司马,再贬郴州司户”[7](P8502-8507)。参看《新唐书》卷一〇《昭宗皇帝》、《全唐文》卷九〇、《唐大诏令集》卷五八昭宗《贬朱朴郴州司户制》。
按:朱朴所贬官职诸处记载不一。《旧唐书》卷二〇上《昭宗》:乾宁四年八月,“寻杀太子詹事马道殷、将作监许岩士,贬平章事朱朴,皆上所宠昵者”[1](P762)。仅言被贬,未记其官职。同书卷一七九《朱朴传》未及其贬事。《新唐书》卷一八三《朱朴传》:“朴罢为秘书监,三贬郴州司户参军,卒。”[2](P5386)所记略同《通鉴》,而未及夔州事。今从《通鉴》。盖朱朴先罢秘书监,复贬夔州司马,再贬郴州司户。
天复末,兵部侍郎、学士承旨薛贻矩,为崔胤所恶而排斥,贬夔州司户。
《旧唐书》卷一七七《崔胤传》:“昭宗初幸凤翔,命卢光启、韦贻范、苏检等作相,及还京,胤皆贬斥之。又贬陆扆为沂王傅,王溥太子宾客,学士薛贻矩夔州司户,韩偓濮州司户,姚洎景王府咨议。”[1](P4586)
按:据《新唐书》卷六三《宰相下》,知天复三年正月,崔胤拜相,陆扆、韩偓、王溥、薛贻矩、姚洎诸人皆为胤所逐者。《资治通鉴》卷二六四系其事在天复三年二月。又,薛贻矩贬官记载不一。《旧五代史》卷一八《薛贻矩传》:“旋除中书舍人,再践内署。历户部兵部侍郎、学士承旨。及昭宗自凤翔还京,大翦阉寺,贻矩尚为韩全诲等作画赞,悉记于内侍省屋壁间,坐是谪官。天佑初,除吏部侍郞,不至。”[22](P243)《新五代史》卷三五本传略同。《北梦琐言》卷一六:“天复中,翦戮阉官,贻矩尝与韩全诲等作写真赞,悉纪于内侍省屋壁间,坐是谪官。”[23](P308)皆未记具体贬地及官职。《全唐诗》卷六八五有吴融《送薛学士赴任峡州二首》,卷八三七有贯休《送薛侍郎贬峡州司马》,“薛学士”“薛侍郎”即薛贻矩,然称贬“峡州司马”,与《旧唐书·崔胤传》所载“夔州司户”不合。贯休诗云:“得罪唯惊恩未酬,夷陵山水称闲游。……花落扁舟香冉冉,草侵公署雨修修。”[5](P9434)吴融诗云:“片帆飞入峡云深,带雨兼风动楚吟。”[5](P7876)夷陵郡即唐之峡州,古属楚地,故薛贻矩确曾贬峡州无疑。《唐五代文学编年史·晚唐卷》据吴融、贯休诗以为《旧唐书》所记夔州误,《郎官石柱题名新考订》“补唐代翰林两记”卷上谓:“岂《旧唐书》传误欤,抑后来累贬欤,悬以俟考。”[24](P428)又,薛廷珪《梁故开府仪同三司守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弘文馆大学士充诸道盐铁转运等使判建昌宫事河东郡开国公食邑一千五百户食实封一百户赠侍中薛公(贻矩)墓志铭并序》:“公讳贻矩,字■用,虢州府君之子也。……济川有日,去国无辜,鼓枻狎鸥,含毫问鵩,人虽玷白,道实益丹,两从左迁,爯□□□□。……自长沙征,□□□□□□,迁吏部尚书,未至,特拜御史大夫。”[25][26]中云“两从左迁”,或先贬峡州司马、继贬夔州司户欤?姑系于天复末。俟再考。
后蜀后主广政(938-965)前期,尚书左丞欧阳彬,出为宁江军节度使。
《十国春秋》卷五三《后蜀·欧阳彬传》:“王氏亡,复归高祖。广政初,后主以为嘉州刺史。……累官尚书左丞,出为宁江军节度使。既至夔州,寓书楚文昭王,叙畴昔入蜀之由,且以宗族为托。文昭王得书大惭,悉除彬亲友赋役,凡士无贤不肖,进谒尽加宾礼,……广政十三年卒。”[27](P780)
按:宁江军,后唐天成二年(927)置,治夔州(《旧五代史》卷六一《西方邺传》)。
综上,唐五代三百馀年贬流夔、归二州可考者27人,其中夔州18人,归州9人。以时段多寡论,德宗朝6人,玄宗、宪宗朝各4人,穆宗、文宗、昭宗朝各2人,高宗、武周、睿、代、宣、僖、后蜀后主诸朝各1人。由此见其时空变化:初盛唐为夔州独盛期(7人中占6人),中唐为归州反超期(13人中占7人),晚唐五代为夔州复升期(7人中占5人)。
以谪罚性质论,贬24人,流放、安置及官职不明者3人。以贬后任职论,刺史、长史及节度使14人,司马、司户、折冲7人,丞、尉3人。以诗文创作论,有文名或诗文创作者有孔巢父、唐次、窦常、刘禹锡、袁循、朱朴,欧阳彬诸人,就中尤以刘禹锡、窦常知名。
此外,尚有酷吏敬羽贬夔州事存疑。《唐会要》卷四一《酷吏》载:“元年建子月,御史中丞敬羽贬夔州刺史。”[28](P745)然两《唐书·敬羽传》均谓其宝应初贬道州刺史,寻有诏杀之;《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则谓宝应元年七月庚寅“赐道州司马敬羽自尽”[1](P270)。据此,敬羽贬刺夔州事疑误,本文不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