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冬季的一天,在凛冽的西北风中,北京大学红楼二层一间大教室里,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会组织了一场“社会主义是否适宜于中国”的大辩论。
两个小时的激辩,难分伯仲。双方约定第二天继续。第二天,正反双方有了更激烈的争辩。一方认为,中国的现状和俄国的情况相似,苏俄十月革命的成功,为我们改造旧中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道路;另一方则坚持认为,中国不应该搞什么暴力革命,而应该走温和改良的路子,循序渐进……
唇舌战没有结果,却吸引了大量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参与讨论,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社会主义”“十月革命”这样的名词开始在一定的范围内传播开来。
北大红楼里的这两场大辩论的评判员是李大钊。辩论结束的时候,李大钊做了认真的评判。
李大钊用唯物史观的观点来阐释为什么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说明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正如封建制度因生产力的发展一定要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一样,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不是人的意识和感情所能左右的。
当时在场的北大学生朱务善曾经有过如下的回忆:“李大钊最后说:‘赞成派若是拿唯物史观的观点来解答这个问题,就比较容易驳倒反对派了。但我说社会主义必然到来,这绝不意味着工人阶级可以不要斗争,而垂手以待社会主義之到来。’给了参与辩论者一个令人信服的评判。”
“李大钊的发言,引起了大多数听众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兴趣,此后不久,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的成员竟增加到数十人之多,同时其他各专校也成立了这样的研究会。”
(摘自《湘潮》 董保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