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华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630)
我国建成了全球最大规模的信息通信网络,基础网络设施均由我国电信运营商自主投资建设,包括设计方案、采购设备、工程施工等一系列工作,电信运营商敷设的光缆网络覆盖到了绝大部分行政村。
受电信运营牌照、业务发展以及投资规模等因素制约,中国电信运营商无法大规模参与国外的基础通信设施建设。除了参与部分国际海底光缆建设,以及在已获得运营牌照的国家租赁少量纤芯建设传输系统外,中国电信运营商更多是通过向国际电信运营商采购传输中继的方式开展国际通信业务[1]。国际上采购传输中继一般有购置IRU(Indefeasible Right to Use,不可废弃使用权)以及短期租赁两种方式。
本文对购置IRU与短期租赁方式的特点进行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在不同场景下选择购置IRU与租赁方式的基本原则,并提出了比较这两种方式经济效益的一般方法,对国际通信网络建设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购置IRU指向供应商采购传输中继的长期使用权。国际上常见的IRU期限一般为10年至15年,也可以与供应商协商具体期限。在合同期限内,传输中继一般不能取消或者更改。在签订合同时,采购方需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购置费用,另外每年需要向供应商支付IRU一次性费用约4%比例的维护费。
短期租赁指向供应商采购传输中继的短期使用权。国际上常见的租期一般为几个月或者1年,也可以与供应商协商具体期限。在合同期限内,传输中继一般不能取消或者更改。在签订合同时,采购方需向供应商支付少量的交叉连接费用,每月或者每年向供应商支付租金。租赁方式无需支付维护费。
表1为两种采购方式的描述及优缺点比较。与短期租赁方式相比,购置IRU方式的一次性投资较大,但分摊到每年的投资较少。购置IRU方式合同期限较长,传输中继在合同期限内无法更改或者取消,灵活性较差。
表1 IRU与租赁方式对比表
购置IRU与短期租赁方式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国际通信场景,需综合考虑采购传输中继的开通紧迫程度、带宽颗粒、业务需求稳定性、地缘政治风险以及经济效益等因素[2],下面对采用两种方式的原则做分析说明。
传输中继租赁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采购流程快捷,从需求发起到中继到位一般不超过3个月时间。购置IRU需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需要经历项目立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采购书以及资产转固等流程,从需求发起到中继到位至少需要6个月时间。对于紧急开通的传输中继需求,优选采用租赁的方式解决。后期可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考虑采用购置IRU中继的方式进行替换。
国际上主流的传输中继一般有100Gb/s、10Gb/s、2.5Gb/s以及GE等,400Gb/s及以上传输中继暂时未见大规模商用。传输中继发展趋势是带宽颗粒度越来越大,小带宽中继逐步被淘汰。由于购置IRU合同期限较长,为避免因业务升级而导致传输中继无法使用的风险,应尽量避免通过IRU方式采购小颗粒中继。如FNAL(Flag North Asian Loop)海缆2001年投产时采用当时主流的2.5Gb/s波分复用技术,某企业通过IRU方式采购了FNAL海缆大量2.5Gb/s传输中继。但很快10Gb/s乃至100Gb/s波分复用技术规模商用,数据路由器的端口也相应升级到10Gb/s、100Gb/s速率,2.5Gb/s传输中继无法满足大颗粒电路开通的需求。该企业曾向供应商提出将2.5Gb/s传输中继合并,改造为10Gb/s或者100Gb/s速率中继,但供应商提出的改造费用远高于重新购置同方向其它海缆的同等带宽中继,再三对比之下只能放弃改造。虽然中继闲置,由于IRU合同期限未到,该企业每年仍要向供应商支付高额的维护费用。
100b/s是目前主流的大带宽传输中继,鉴于传输技术的发展趋势,即使未来400Gb/s传输中继规模商用,100Gb/s颗粒传输中继仍将占据一席之地,建议采购100b/s及以上颗粒传输中继可考虑采用购置IRU方式,10Gb/s及以下颗粒传输中继只考虑短期租赁方式。
中国电信运营商一般以亚太为枢纽,构造全球的通信网络,中国香港、日本及新加坡之间的通信业务达到Tb/s的数量级,并逐年稳定增长。这些方向的传输中继利用率高,购置IRU风险相对较小。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电信运营商也在积极拓展新兴通信市场,部署自有传输节点及中继。由于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市场拓展中会存在商机判断失误、竞争失利等情况,个别节点的业务开展不理想,网络资源利用率非常低。鉴于企业降本增效的压力,低利用率的节点会考虑拆除[3]。通过短期租赁方式获取的传输中继可以在租赁合同到期后退租,而通过购置IRU方式获取的传输中继无法短期退租,会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于新拓展的通信业务区域,应通过临时租赁的方式获取传输中继,待业务需求量达到一定规模时,才考虑购置IRU中继。
地缘政治对国际通信网络的影响日益严峻,如美国政府仍将中国视为主要的地缘政治对手,在数字基建方面对中国企业进行打压。在美国的影响下,欧洲和澳洲通信监管也面临不确定性因素,如英国、德国相继出台电信安全法案,澳洲取消中国电信运营商在澳的通信业务牌照。加拿大、日本等国虽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限制,但从国际关系分析,未来也可能存在针对中国运营商的通信管制风险。
国际通信网络同时还会受到战争、制裁等因素影响。如2022年初发生的俄乌冲突,使亚欧陆缆路由面临全面中断的风险,也对亚欧海缆的供求关系造成冲击。在伊朗、阿富汗等国家投资通信基础设施也需要考虑政治因素影响。
为最大限度保护固定资产投资,对于可能存在地缘政治风险的国家和地区,中国电信运营商应通过临时租赁的方式获取传输中继。
在成熟的国际带宽市场上,购置IRU与短期租赁方式的成本和收益大致是对等的,企业可视自身业务发展情况灵活选择。但在个别不完全开放市场,两者的经济效益会存在较大差别。如在中东某些地区,当地运营商为保护独一资源优势,防止外来运营商搭建低成本的通信网络,威胁其垄断地位,对外提供的IRU传输中继价格往往非常昂贵。电信运营商采购传输中继时必须比较IRU和租赁的经济性,选择经济效益较优方案。
另外某些方向虽然购置IRU和租赁传输中继表面上看经济效益都比较合理,但未来一两年该方向可能会有大量新建的国际海陆缆资源投产,传输中继的价格会因为供过于求而出现非常大的降幅。相比之下,在此之前购置IRU的传输中继经济效益就会非常差。
第4节将介绍比较购置IRU与租赁方式经济效益的方法,并分析租金降幅对采购决策的影响。
基于购置IRU和租赁方式的特点及应用原则分析,本文提出了以下采购国际传输中继的决策流程。经过设置限制条件,层层把关,可有效减少盲目投资,降低网络建设的风险[4]。
本节定量测算购置IRU与租赁方式,在10年累计支出成本资金现值相等的情况下,IRU与月租金的比例关系。
图1 购置IRU和租赁方式决策流程图
(1)测算参数
资金折现率取5%(参考《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固定通信取5%)。
月租金取值为1万美元/月,即12万美元/年。随着传输技术的发展,国际传输总带宽迅速增长,传输中继租金每年呈下降趋势。假设租金年降幅为24%(参考电信市场调研公司TeleGeography 2022年全球互联网分析数据:2017年以来传输中继年降幅为24%)。
购置IRU一次性费用作为变量,另每年约需支付IRU费用约4%比例的维护费。
(2)测算方法及结果
调节购置IRU一次性费用,使得购置IRU与租赁方式10年总成本的资金现值相等,如表2所示,这时购置IRU一次性费用为31.5万美元。也即当购置IRU与月租金的比值为31.5(31.5万美元比1万美元)时,可认为购置IRU与租赁方式在10年总成本相当。当购置IRU与月租金的比值大于31.5时,选择租赁方式总成本更少,经济效益更优;当比值小于31.5时,选择购置IRU方式总成本更少,经济效益更优。
表2 IRU与租赁方式经济效益对比表(单位:万美元)
在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企业租赁传输中继可纳入企业的成本支出,可相应抵扣企业的利得税。如香港可抵扣企业16.5%的利得税,所以香港企业在进行IRU与租赁方式经济效益对比时,租赁方式应乘以83.5%(1减去16.5%)的系数,这时当购置IRU与月租金的比值为26.3时,IRU与租赁方式10年总成本的资金现值相等。也即在租赁传输中继可抵扣企业利得税的情况下,购置IRU费用相对月租金要有更低的比例,两者经济效益才大致相等。
租金年降幅24%的取值为全球平均水平,不同局向租金降幅会有较大的差异,需要分析在不同租金降幅的情况下,要使得10年成本支出资金现值相等,购置IRU与月租金的比值变化情况。图2横坐标为租金的年降幅,纵坐标为IRU费用与月租金的比值。在租金年降幅10%的局向,IRU与月租金的比值可达到50,假如带宽市场上购置10年IRU的总投入相当于36个月的租费,这时采用购置IRU方式经济效益更优。在租金年降幅达到40%的局向,IRU与月租金的比值仅为21.5,这时应采用租赁的方式采购传输中继。
图2 IRU与月租金的比值和租金年下降率关系图
随着国际通信业务量大幅度增长,用户对国际通信电路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采购国际传输中继资源,将迅速提升中国电信运营商国际网络的传输容量,提升全球组网能力,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占据有利条件。
本文比较了购置IRU及短期租赁两种方式采购传输中继的特点,重点分析了在不同场景下选择购置IRU还是租赁传输中继的原则,介绍了测算两种方式的经济效益的一般方法,并提出了传输中继采购决策流程,可为从事国际传输网络规划及设计的人员提供参考。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可能出现远不止本文所分析的场景,需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辨别及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