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蕊蕊
(甘肃省庄浪县水务局,甘肃 庄浪 744600)
庄浪县位于甘肃省东部六盘山西麓,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全县共有18 个乡(镇),总面积1 553 km2,总人口45.26 万人。地处大陆腹地,冬半年(10 月—翌年4 月)降水稀少,气温低,气候干冷;夏半年(5—9 月)降水较多,但不均匀,干旱、冰雹和暴洪灾害频繁,多年平均降水量512 mm,且降水年内分布极为不均,年际变化很大。境内河流均属黄河流域渭河水系,主要河流有渭河的一级支流葫芦河,二级支流庄浪河,三级支流水洛河,共有500 m 以上的支沟2 353 条(有常年流水的26 条),其中一级支沟244 条,长762 km;二级支沟303 条,长445 km;三级支沟1 826 条,长664 km。水资源总量9 039 万m3,其中地下水资源总量355万m3,地表水资源总量8 684 万m3,人均水资源量204 m3,约为甘肃省平均水平的1/5,平均水资源量1 485 m3/hm2,约为甘肃省平均水平的1/4。2021 年降水量425.4 mm,最大一次发生在10 月3—6 日,降水量42.9 mm,6-9 月降水量264.6 mm,占全年降水量的62.2%。多年平均蒸发量850 mm,水资源短缺严重制约着庄浪县社会经济发展。
2.1.1 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 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全面落实省、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庄浪县政府先后印发了《庄浪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庄浪县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局长为副组长的节约用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确定了工作任务,提出了保障措施,全面协调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结合庄浪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实际,制定了年度节水任务清单,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全年建成节水型学校1 个,节水型企业5 个,维修改造供水管网32.22 km,中水回用率为5.3%。召开协调推进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对管理的行业或下属机构对用水设施、工艺进行改造,加大节水知识宣传,增强干部群众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开展了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制定了节水型机关建设相关管理制度,编制了《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共改造安装节水龙头等计量设施,配置废水收集桶4个,在单位公共场所和用水器具位置张贴节水宣传标志,全面提升了职工节水意识。
2.1.2 加强用水强度控制实施 严格执行计划取水制度,年初要求各取用水户上报年度计划取水量,确定专人依据行业用水定额,结合取水用途,逐户进行审核,严禁超许可上报计划用水量。全年共维修改造城区公共供水管道5.77 km,有效降低了管网漏损率,漏损率为8.5%。动员鼓励工业企业对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减少了水资源开发利用量,提高了废水处理能力和回用量。全县5 家重点企业建成为节水型企业。建成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4 处,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3 万hm2,实现了大水漫灌向精准节灌的转变,平均节水约450 m3/hm2,年节水量约62 万m3,自流灌区进行了挖潜改造,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
2.1.3 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 建成了南湖、阳川等5 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开建了盘安、良邑、永宁、通化、杨河5 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建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日收集污水量增至1.5 万m3,实施了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年可回用中水约90 万m3。
2.1.4 开展节约用水攻坚战 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对列入省、市、县重点监测单位的取用水户,根据《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 版)》,按照工业生产总值、供水人口等确定取用水户年度计划用水量,防止用水量超定额、超计划。新增取水户严格按照用水定额核定用水户申请水量,严禁超定额许可,确保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了加强节水管理,开展了节水评价工作,在年度规划和建设项目设计中要求对工程节水情况进行评价。在工程实施阶段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节水设施与主题工程同实施。
2.1.5 加强节约用水监管 在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中录入了大中型灌区、小型典型灌区、公共用水户、自备工业取水户、自备服务业取水户名录,举办了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培训班,对取用水户业务人员就系统操作应用进行了培训,建立了取用水台账,要求按时间节点录入取用水量。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庄浪县2021 年农村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设置专门章节对节水进行了评价。为了加强取用水户用水管理,制定了《节水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检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对各取用水户取水、用水、节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规范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并把节约用水列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政府,作为评价各乡(镇)和部门年度工作的依据。
2.1.6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日,向广大干部群众发放水法律法规及节水知识宣传资料,同时采取“进社区、进学校、进小区”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邀请县新闻媒体对水法律法规及节水知识宣传活动进行报道,提高了干部群众水忧患意识,营造出人人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2.2.1 科学调度水资源 县境内主要有水洛河、葫芦河、清水河和庄浪河4 条河流,水资源总量为9 039 万m3。根据全县水资源状况编制完成了《庄浪县水资源调度方案》,在水资源干旱季节,严格按照方案合理调度区域水资源,满足生活、工业、农业用水需求。
2.2.2 加强取水口监管 为深入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精神,根据省、市要求,制定了《庄浪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行动目标,确定了工作任务,安排专人对48 家取用水户取水口全部进行了核查登记,并录入用水量统计直报系统。
2.2.3 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 积极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加快存量纸质取水许可证电子化转换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专人负责电子证照转换工作。全县共办有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43 户,完成电子证照转换的40 户,完成率93%。
2.2.4 推进水价改革与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制定印发了《庄浪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成立了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庄浪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全县自流灌区有效灌溉面积0.29 万hm2,计划用10 年时间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每年计划试点面积133.33 hm2,实际实施面积133.33 hm2。
2.3.1 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 编制了《庄浪县水洛河生态基流(枯水期)补水方案》,在枯水期对河道水量进行科学调配,在保障生活、农业、工业用水需求外,满足河道内生态用水量。同时,沿河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对管辖区域加强管理,严防用水户私自取水。枯水期重点用水企业在满足生产用水的条件下,下泄部分水量,补充河道生态用水量。
2.3.2 加强地下水管理 依法打击未经许可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的违法行为,在地表水能够保障行业用水需求的区域,严格审批开发利用地下水。县政府印发了《庄浪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关闭工作方案》,依法关闭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12 眼自备水源井,加强自备水源井巡查检查,发现一处关闭一处,地下水位逐年上升。
2.3.3 加强重要饮用水源保护 县内有梁河北调、店峡南调、中部山区、郑河人饮及花崖河水库、竹林寺水库、红崖湾水库水源地,在水源地栽设围网1 900 m,安装界标20 块、界桩20 个、宣传牌52 块。2 个县级水源地和7 个“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每季度检测1 次,水质均稳定达标。定期对建成的抗旱应急工程水源、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工程在干旱时节能够正常供水。
2.3.4 农村饮水安全监管 一是加大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制定印发了《庄浪县农村人饮排查包查工作方案》《庄浪县农村人饮应急供水预案》《庄浪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庄浪县人民政府于2021 年3 月以庄政办发〔2021〕73 文对规划做了批复。2021年建成了郑河乡水源保障工程和农村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其中郑河乡水源保障工程建成日处理水量5 000 m3的水厂1 座。巩固提高了韩店、郑河、永宁3个乡(镇)24 907 人的供水保障水平。农村供水水源保障工程新建调蓄池2 座,配套调蓄更换输配水PE 管道30.72 km,解决了全县18 个乡(镇)74 975 人的供水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农村水源稳定性和保障能力。二是加强水费计收管理。建立了县级维修养护基金,制定出台了《庄浪县农村人饮工程维修养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设立维修养护基金专户,专门用于全县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全力保障了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庄浪县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分类定价、累进加价”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了供水价格,全县人饮水价实行“两部制”水价,解决了长期以来庄浪县农村供水不同价的问题。在主要道路和乡(镇)政府所在地设公示牌对供水水价进行公示。全面推行“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坚持按月进村入户抄表收费,实现了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全面收费、用水户全面缴费的目标。三是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来水量充足,工程运行正常,群众用水有保障。为了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对全县4 处“千吨万人”水厂出厂水开展水质检测工作,严格按照年度水质检测计划,对全县10 大人饮工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建立水质检测月报制度。生态环境部门每季度对水源水检测1 次,县卫生监督所每年对出厂水、末梢水抽检2 次,确保水质安全达标。在4 处“千吨万人”水厂建立水质检测室,每天对出厂水进行常规9 项指标检测,加大独立供水工程水质检验频次,实现水质动态化管理,确保供水安全。四是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制定了《庄浪县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组建了应急抢修队伍,在全县各乡(镇)建成了人饮工程维修物资库房,适量储备工程抢修材料,有效缩减工程抢修用时,提高了抢修时效。在293 个行政村村部所在地设五级管理责任人信息公示牌293 块,进一步靠实了管护责任,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各水管站建立乡(镇)、村社、村级水管员等各类微信群,每个行政村设立1 个公示牌等方式公布供水单位、村级管水员电话、各级水务部门监督服务电话;293 个行政村聘用村级水管员293 名,制定了年度管水员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培训;组织引导农户做好入户设施日常管护及防冻。
各级“河长”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以身作则、身体力行,靠前指挥,有效促进了乡(镇)和责任部门河长制工作的深度融合。县、乡、村3 级“河长”共巡河9 093 人(次),其中县级“河长”巡河56人(次)、乡级“河长”巡河912 人(次)、村级“河长”巡河9 125 人(次),巡河员巡河57 680 人(次)。限期关闭非法采砂制砂点15 处。更换各级河长制公示牌215 面,更新“甘肃省河湖长制信息平台”中各级河长信息265 条。开展乡村级河湖长培训18场(次),培训人员305 人(次),提高了各级“河湖长”履职能力。
召开“清四乱”推进会议3 场(次),下发“清四乱”督办件31 件,涉及150 个“四乱”问题,各相关单位对“四乱”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自查整改,共清理河道两岸各类砂堆土堆5 处46 m3,清运垃圾11 处1 000 m3。实施了水洛河河道生态治理项目,提升了河道水生态环境。全面建成了盘安、良邑、永宁、通化、杨河5 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泾河葫芦河综合治理项目、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从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 提升至地表水Ⅳ类排放标准。庄浪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汪家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完成项目前期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查等前期工作。2021 年庄浪县新建淤地坝项目已完成槐树沟、蒋寺等2 座淤地坝初步设计,并报省厅批复。阳川镇李咀沟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水洛河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共建成生态护岸29.6 km,浆砌石护坡5.4 km,生态护坡660 m,跌水气盾坝5 座,形成人工湿地1.65 km2,生态隔离带1.28 万m2,清理河床污染质70.7 万m3。庄浪县泾河、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了主体工程、潜流湿地滤料填充、引排水及道路、在线监测房等附属工程。建成了通化、永宁等5 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在北城区北滨河路延伸段铺设污水管网1.6 km,紫荆大道、滨河南路延伸段改造工程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7.65 km,有效解决了雨污混流的问题,县城污水收集率达到85%以上。完成水洛河、葫芦河、庄浪河等13 条河流1座湖泊和3 座水库的图根控制点布设等划界工作。
通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全县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逐步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干部群众节水惜水意识进一步增强。一是推进县内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依法关停了一些高污染、高耗水和低产值的工业企业。二是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业,改造生活供水管网,降低漏损率,提高中水利用量,加大节水知识宣传,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三是加大取水许可管理,在地表水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严格审批地下水。四是开展河沟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明显改善了全县河沟道水生态环境。
今后将重点做好5 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继续抓好各项指标的控制和责任落实工作,加强水资源管理人员学习培训,扎实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持续巩固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化节水举措,强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节水技术推广,建立健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加强地下水管理,严厉打击未经许可取用地下水的行为,减少地下水开发利用量,防止地下水水位下降。四是结合庄浪县水资源实际,积极争取资金,建设水资源管理、河长制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3 大监控体系,保障工作人员经费,不断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建立科学化、高效化、自动化的水资源管理机制。五是继续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