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皇太弟、皇太孙考述

2022-11-30 12:23张云梦
南京晓庄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东宫晋书太子

张云梦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古籍整理研究所, 陕西 西安 710065)

自有政权建立,如何保持统治权的有序传袭便成为首要难题。汉代韩婴将前代政权更迭概括为:“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1)韩婴撰,屈守元笺疏:《韩诗外传笺疏·佚文》,巴蜀书社2012年版,第480页。既然要传子,那么势必要分出个先后顺序,是为嫡庶。秦始皇建立皇帝制度后,储君的选择标准在绝大部分时候仍是遵循“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2)《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一《隐公元年》,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4768页。的原则。不过在翻检史书的过程中,我们也能不时看到皇太孙、皇太弟甚至皇太叔、皇太女的记载,只不过皇太叔、皇太女仅在唐朝特殊时期出现,是为孤例,不成制度。清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就已经观察到这一现象,并罗列了历代不少皇太弟、皇太孙之史实。(3)赵翼撰,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卷一四《皇太弟》、《皇太孙》,第289-290页。另有张万起、拜根兴、庞骏、姜望来也从各自角度各有阐发,但或有遗漏或失之简略,且都不曾涉及东宫制度。(4)张万起:《皇太子·皇太孙·皇太弟·皇太叔》,《文史知识》1984年第8期;拜根兴、侯振兵:《唐高宗立皇太孙府关联问题考释》,《乾陵文化研究》第五辑,2010年;庞骏:《西晋的立储与皇太弟、皇太孙制度》,《阅江学刊》2014年第4期;又见于《中古储君制度研究》,民族出版社2015年版;姜望来:《两晋南北朝“皇太弟”考略》,《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三十辑,2014年。故本文将综合中古时期的太弟与太孙制度展开讨论,并对太弟与太孙东宫官进行相关考证。

一、 太弟、太孙的起因及演变

要了解皇太弟的起因,就不能离开魏晋之际皇帝制度的内变。自汉承袭秦之皇帝制度,并不断完善与之配套的东宫、后宫、宦官、外戚制度,皇帝传子、任官以贤在两汉近四百年的时间里大致得到遵循。但皇帝制度的缺陷,如储君之争,宦官、外戚干政也显露无疑。西晋鉴魏氏孤立之弊,大封宗室,授以职任,试图用宗室掌兵来拱卫皇室。(5)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七九《晋纪一》“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晋武帝则严格按照礼法要求,以惠帝继承大统,寄希望于皇孙聪睿,度过这段政治危机。但晋惠帝继位后,愍怀太子却为野心勃勃的贾后所不容,元康九年(299)“废愍怀太子,幽于许宫。明年,贾后遣黄门孙虑杀太子,击以药杵,声闻于外。”(6)《晋书》卷二九《五行志下》。才得势的贾皇后随即又被虎视眈眈的赵王司马伦废黜。这样,惠帝依旧在位,但皇帝无子,立皇孙还是皇弟成为诸方势力争夺的目标。

“初,愍怀之废,议者将立允为太弟。会赵王伦废贾后,诏遂以允为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侍中,都督如故,领中护军。”(7)《晋书》卷六四《淮南忠壮王允传》。此即皇太弟之发端,在皇帝不智且无子的情况下,淮南王司马允被推上前台,并创设了皇太弟这一储君名号。但皇太弟还未确立,赵王伦便抢先做出一系列举措:

甲午,伦矫诏大赦,自为相国、都督中外诸军,如宣文辅魏故事,追复故皇太子位。丁酉,以梁王肜为太宰,左光禄大夫何劭为司徒,右光禄大夫刘寔为司空,淮南王允为骠骑将军。己亥,赵王伦矫诏害贾庶人于金墉城。

五月己巳,立皇孙臧为皇太孙,尚为襄阳王。(8)《晋书》卷四《惠帝本纪》。

在永康元年(300)与淮南王允的争斗中,司马伦通过抢先恢复愍怀太子的身份、杀死贾后,并以嫡孙司马臧为皇太孙,确立其储君地位,在政治上占据优势。随后,淮南王司马允在与赵王司马伦兵戎相见中被杀。在这场宗室斗争中胜利的司马伦自领侍中、相国、都督中外诸军事,并急切地于永宁元年(301)篡位、杀皇太孙司马臧。(9)《晋书》卷五三《司马臧传》。至此,西晋八王之乱全面拉开序幕。齐王司马冏、成都王司马颖共同起兵讨伐,司马伦兵败被杀,晋惠帝复位。齐王司马冏成为最大的赢家,拜大司马,加九锡。此时的惠帝仅剩一嫡孙司马尚,永宁元年(301)五月,“立襄阳王尚为皇太孙。”(10)《晋书》卷四《惠帝本纪》。但司马尚立为太孙不到一年,便死于太安元年(302)三月,谥曰冲太孙。(11)《晋书》卷五三《司马尚传》。惠帝嫡子嫡孙尽亡。五月,齐王冏上表:“礼,兄弟之子犹子……清河王覃神姿岐嶷,慧智早成,康王正妃周氏所生,先帝众孙之中,于今为嫡。”(12)《晋书》卷六四《清河康王遐传》。遂立司马覃为皇太子。按司马覃虽于众孙中为嫡,但立为太子时年仅八岁,司马冏立皇侄而不立皇弟,大概也是为了继续独揽大权。然而仅到年底,“长沙王乂奉乘舆屯南止车门,攻冏,杀之”(13)《晋书》卷四《惠帝本纪》。。司马乂又自领太尉、都督中外诸军事,权力再次更迭,不料却激起河间王司马颙的不满。至永兴元年(304),长沙王司马乂与河间王司马颙之间的斗争终于分出胜负,得胜的司马颙废太子覃而立自己支持的成都王司马颖,《惠帝本纪》记载:

三月,河间王颙表请立成都王颖为太弟。戊申,诏曰:“朕以不德,纂承鸿绪,于兹十有五载。祸乱滔天,奸逆仍起,至乃幽废重宫,宗庙圮绝。成都王颖温仁惠和,克平暴乱。其以颖为皇太弟、都督中外诸军事,丞相如故。”

储君之位在皇子、皇孙、皇侄手中走了一圈之后,最终轮到了皇太弟。相比于年幼的皇太孙,这时的皇太弟司马颖还算素有威望,甚至一度拥兵二十余万。史书评价他“形美而神昏,不知书,然器性敦厚,委事于志,故得成其美焉”(14)《晋书》卷五九《成都王颖传》。,大致还算中肯。但同年十二月,仅仅当了九个月皇太弟的司马颖兵败于司马越势力,司马颙也被迫放弃对他的支持,《惠帝本纪》:

十二月丁亥,诏曰:“天祸晋邦,冢嗣莫继。成都王颖自在储贰,政绩亏损,四海失望,不可承重,其以王还第。豫章王炽先帝爱子,令问日新,四海注意,今以为皇太弟,以隆我晋邦。以司空越为太傅,与太宰颙夹辅朕躬。”

皇太弟司马炽并不热衷争权,历来“冲素自守,门绝宾游,不交世事,专玩史籍”(15)《晋书》卷五《孝怀帝本纪》。,可能也正因此成为司马越和司马颙相争下的选择。从永康元年(300)算起,不足四年时间,已经是五换储君。后世所见的皇太弟与皇太孙均在这场宗室争斗中被创设出来。但就当时朝臣的反应来看,无子立孙才是最合礼法的选择。《晋书》卷四八《阎缵传》:“伏见诏书建立太孙,斯诚陛下上顺先典以安社稷,中慰慈悼冤魂之痛,下令万国心有所系。”以皇太孙为嗣君,是当时各方势力都能接受的结局。《晋书》卷五一《挚虞传》:“太子生,举以成人之礼,则殇理除矣。太孙亦体君传重,由位成而服全,非以年也。”在对皇太孙司马尚丧礼的讨论中,朝臣通过强调其嫡孙的身份,将其看作是嫡长子继承制的延续,与皇太子一体,入居东宫,继承东宫官属。(16)沈约:《宋书》卷三二《五行志三》:“晋惠帝永康元年四月丁巳,立皇孙臧为皇太孙。五月甲子,就东宫。”又见《晋书》卷五三《司马臧传》:“太子官属即转为太孙官属。赵王伦行太孙太傅。”反观皇太弟,哪怕是在惠帝嫡子嫡孙全部死亡的情况下,面对惠帝的侄子废太子覃,司马炽仍表现出惧不敢当。(17)《晋书》卷五《孝怀帝本纪》。从这一时期密集的储君更迭,可以发现嫡长子继承制依然是此时最被认可的皇位继承方法,而皇太弟与皇太孙则是在皇帝嫡子死亡情况下才会设立,并且主张立嫡的皇太孙优先于代表立长的皇太弟。在皇帝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正如有的研究者所观察到的,“皇太弟制度和皇太孙制度只能作为嫡长子继承制度的补充而出现,都是西晋君主制皇权激烈斗争的产物”(18)庞骏:《西晋的立储与皇太弟、皇太孙制度》。。

虽然短命的西晋不久随八王之乱而亡,其创设的皇太弟、皇太孙制度却在此后得到延续。永兴元年(304),皇太弟司马颖的东宫官太弟屯骑校尉刘元海趁西晋司马氏之乱,即汉王位。(19)《晋书》卷一〇一《刘元海载记》。至永嘉四年(310),其子匈奴大单于刘聪又杀兄继位,改元光兴。熟悉汉典的刘聪起初还象征性做了一番推辞,《晋书》卷一〇二《刘聪载记》:“聪初让其弟北海王乂,乂与公卿泣涕固请,聪久而许之,曰:‘乂及群公正以四海未定,祸难尚殷,贪孤年长故耳。此国家之事,孤敢不祗从。今便欲远遵鲁隐,待乂年长,复子明辟。’”刘聪选择其弟为表面上的权力继承者,并且把大单于统治下的兄终弟及过渡到皇帝制度下的皇太弟继承制,当和其经历有关。在其父充当太弟屯骑校尉之时,刘聪也已经投奔司马颖,拜右积弩将军,参前锋战事。其对于皇太弟制度应当十分熟悉,故而在杀兄篡位之初,仿照西晋河间王司马颙的做法,立皇太弟刘乂以稳定人心。更重要的是这种传统部落制度下的“大单于——兄终弟及”模式和西晋首创的“皇帝——皇太弟”模式在继承上有一定的共通性,一定程度上契合北方游牧民族的传统,使得当时诸少数民族政权大都借鉴这一称号。

从这一点出发,我们才能理解刘元海起兵前的一番说辞,《晋书》卷一〇一《刘元海载记》:“吾又汉氏之甥,约为兄弟,兄亡弟绍,不亦可乎?且可称汉,追尊后主,以怀人望。”既然西晋统治不稳,出现败亡迹象,作为兄弟的匈奴自然当取而代之。而永和元年(345),成汉李广以李势无子,求为皇太弟一事则反映了皇太弟制度在现实政治中的考量:“陛下兄弟不多,若复有所废,将益孤危。”(22)《资治通鉴》卷九七《晋纪十九》“穆帝永和元年八月”。巧合的是,苻登继位时也出现类似的言语,《晋书》卷一一五《苻登载记》:“国乱而立长君,《春秋》之义也。”兄终弟及相较于父死子继,作为继任者的皇太弟往往在政治上表现得更成熟,在皇帝无子或皇子年幼的情况下,以皇太弟继统更能保持政局的稳定。

从永嘉四年(310)刘乂被立为皇太弟到太初元年(386)苻懿称皇太弟,十六国纷争七十余年,已经四次出现皇太弟称号,或被立或自立,却无一人善终。在这种恶劣的外部环境下,皇太弟尚且难以应付巨变的时局,故而这一时期只见皇太子、皇太弟,而无皇太孙。并且就连皇帝制度本身也在不断调整、适应这一时期的变化,大单于、皇帝或是皇帝、天王混合的政治身份开始出现,将这段历史推向南北朝并立。(23)吴洪琳:《王、天王、皇帝——十六国时期各政权首领名号研究》,《西北民族论丛》第九辑,2013年。而西晋出现的皇太弟及皇太孙则在南北两方呈现不同的发展格局。

二、 南北朝隋唐时期的皇太弟与皇太孙

北魏由游牧的拓跋氏所建立,在其早期历史中,兄终弟及表现得比父死子继更具优势。正如有研究者所观察到的:“拓跋早期阶段的历史蕴含着两种继承秩序的激烈竞争。更为古老的兄终弟及制符合长君以维持部落势力的原则,有它存在的理由,因而往往得到部落大人更多的支持。”(24)田余庆:《拓跋史探》,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1页。但从道武帝开始,随着政权被苻坚所灭,其统治阶层或被迁徙至长安,或内地为官,对于更为先进的汉地官僚系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25)李凭:《北魏平城时代》,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7-34页。因而道武帝复国后积极推行“离散诸部”之策,甚至师法汉武帝“子贵母死”的做法,虽然适得其反激起清河王政变,不过皇位还是传承到其子拓跋嗣。加之这时期崔浩等士大夫对皇太子制度的鼓吹,最终明元帝拓跋嗣确立太子监国制度,自此皇位完全按照父死子继的模式传承。

不过皇太弟的影响却并未完全散去,《北史》卷五一《高元海传》记载:

皇建末,孝昭幸晋阳,武成居守,元海以散骑常侍留典机密。初,孝昭之诛杨愔等,谓武成云,事成,以汝为皇太弟。及践位,乃使武成在邺主兵,立子百年为皇太子,武成甚不平。

继承东魏版图的北齐在继承问题上一片混乱,皇位在父子、兄弟甚至叔侄之间传承。孝昭即高欢第六子高演,武成即高欢第九子高湛。乾明元年(560),身为皇叔的高演发动政变,《北齐书》卷五《废帝本纪》:“太师、常山王演矫诏诛尚书令杨愔、尚书右仆射燕子献、领军大将军可朱浑天和、侍中宋钦道、散骑常侍郑子默。”在清除朝堂反对力量的过程中,高演以皇位兄终弟及换得高湛的支持,事成却立自己的儿子,此即北齐出现之皇太弟。

与此同时,和北齐对立的北周似乎同样出现皇太弟的身影。《周书》卷一二《齐炀王宪传》载有“我天子太弟齐王也”一句,似乎这又是一皇太弟。但考之《北史》与《北齐书》,均未见“太弟”二字,只称齐王。(26)《北史》卷五八《齐炀王宪传》;《北齐书》卷八《后主本纪》。而宋初所编《太平御览》恰好引述了《周书》的这段话,却称“我天子大弟齐王也。”(27)李昉等编:《太平御览》卷三〇二《兵部三三》,《四部丛刊》景静嘉堂文库藏宋刊本。“太弟齐王”一变为“大弟齐王”。按宋人所见,齐王宪阵前所说乃是“天子大弟”,意图突出的是皇帝威信。翻检《周书》宇文泰诸子齿序可以发现,长子明帝宇文毓、三子孝闵帝宇文觉都被宇文护所杀,二子宇文震早亡。四子北周武帝宇文邕,五子正好是齐王宇文宪,是为天子大弟,因而此条记载当以宋人引述为准。

以上考证出北朝仅一例皇太弟,而与之对立的南朝却未见皇太弟之事,个别研究将其归因为南北、胡汉差异,并进一步以“南朝化”来解释皇太弟制度在此后的消歇。(28)姜望来:《两晋南北朝“皇太弟”考略》。但就皇太弟制度的发展而言,这样的结论仍有进一步探讨的余地。南朝虽不见皇太弟,却有皇太孙之称呼。《南齐书》卷四《郁林王本纪》载:“文惠太子薨,立昭业为皇太孙,居东宫。世祖崩,太孙即位。”

永明十一年(493),齐武帝萧赜病重,原定的继承人文惠太子又先武帝而亡。最后关头,萧赜做出了和晋武帝类似的决定,以嫡孙萧昭业为太孙。是年夏四月壬午,“诏‘东宫文武臣僚,可悉度为太孙官属’。甲午,立皇太孙昭业、太孙妃何氏。”(29)《南齐书》卷三《武帝本纪》。是即齐废帝。齐废帝为政昏庸无道,在位仅一年多就被政变杀死,而政变最大的受益者萧鸾、萧宝卷父子则更加暴虐,最终萧衍灭齐,是即梁武帝。但到了中大同三年(531),昭明太子病逝,梁武帝竟面临和齐武帝、晋武帝一样的难题,在立嫡还是立长之间徘徊,《南史》卷五三《萧欢传》:

欢即嫡孙,次应嗣位,而迟疑未决。帝既新有天下,恐不可以少主主大业,又以心衔故,意在晋安王,犹豫自四月上旬至五月二十一日方决。欢止封豫章王还任。

因梁武帝与昭明太子有隙,本应继位的嫡孙在这一个月里迟迟未能确立皇太孙身份,支持立嫡的力量则在努力影响政局。《南史》卷二六《袁昂传》记载:

昂在朝謇谔,世号宗臣。昭明太子薨,立晋安王纲为皇太子,昂独表言宜立昭明长息欢为皇太孙。虽不见用,擅声朝野。自是吿老乞骸骨,不干时务。

袁昂早年即为齐武帝赏识,誉为“昂昂千里之驹”,并在齐武帝临终前成为皇太孙萧昭业的东宫官——太孙中庶子。至南朝梁继续受重用,大通元年(527),加中书监,后又迁司空、侍中、尚书令。从其两次支持立皇孙看,依然有强大的政治力量支持立嫡,而皇太孙则是嫡孙继位的重要制度保障。且以南朝所见两则皇太孙事例分析,主张立嫡的皇太孙制度在南朝更符合政治礼仪的要求,而北朝则延续了十六国时期的影响。至开皇九年(589),隋灭南朝陈,在南北朝表现各异的皇太弟、皇太孙也随着版图的统一混一到隋唐历史中。《北史》卷七十一《杨勇传》载:

初,俨诞,帝闻之曰:“此乃皇太孙,何乃生不得地!”云定兴奏曰:“天生龙种,所以因云而出。”时人以为敏对。六岁,封长宁郡王。勇败,亦坐废。

关于皇太孙杨俨,正史中仅寥寥数语,只知其母乃云昭训,因而有“天生龙种,因云而出”之说。大概此时太子杨勇尚得宠,且王朝新立,太子太孙并立能够对外展示皇室稳固的形象,因此呼为“皇太孙”。与此前太子死而立太孙不同,这时太子杨勇尚在,翻检史书也未见杨俨的太孙东宫官,此处称谓可能仅仅是隋文帝高兴之余的称呼。不过这种太子、太孙并存的现象也非孤例,《旧唐书》卷五《高宗本纪》载:

二月癸未,以太子诞皇孙满月,大赦。改开耀二年为永淳元年,大酺三日。戊午,立皇孙重照为皇太孙,欲开府置僚属。吏部郞中王方庆曰:“按周礼,有嫡子无嫡孙。汉、魏已来,皇太子在,不立太孙,但封王耳。晋立愍怀太子子彧为太孙,齐立文惠太子子昭业为太孙,便居东宫;而皇太子在而立太孙,未有前例。”上曰:“自我作古,可乎?”曰:“可。”然竟不立府僚。

李重照即懿德太子重润,永淳元年(682)中宗尚为太子时生于东宫内殿,唐高宗李治爱孙心切,封为皇太孙。此时又是太子、太孙并立,虽于礼不合,但高宗却打算“自我作古”,打破传统。而吏部郞中王方庆援引西晋、北齐立太孙之例,却唯独将前朝隋略过,更可印证前文推测,隋朝并未正式册封皇太孙。

除了皇太孙之外,在唐朝皇位继承中,皇太弟也多次见之记载。武德九年(626),秦王李世民与太子李建成剑拔弩张,李建成为拉拢李元吉,以皇太弟相许:“正位已后,以汝为太弟。敬德等既入汝手,一时坑之,孰敢不服?”(30)《旧唐书》卷六四《巢王元吉传》。和前文高演以皇太弟许诺高湛类似,皇太弟再次在宫廷政变中作为兄终弟及的政治承诺出现。而后神龙元年(705),李旦“以诛张易之昆弟功,进号安国相王,迁太尉,加实封。其年立为皇太弟,固辞不受。”(31)《旧唐书》卷七《睿宗本纪》。中宗李显和睿宗李旦均在武后时废立过,算是难兄难弟,故而神龙政变后,李显欲立皇太弟以示兄终弟及。

睿宗李旦虽此时辞让,但中宗死后,韦后专政,李旦依靠其子李隆基发动的政变,最终还是二次登基。神龙年间立皇太弟一事则再次在少帝退位诏书中提及,以示正统,《旧唐书》卷七《睿宗本纪》:“自古帝王,必有符命,兄弟相及,存诸典礼……神龙之初,已有明旨,将立太弟,以为副君。”只是这样的解释对于中宗之子李重福来说还不够,《旧唐书》卷八六《李重福传》:“郑愔自吏部侍郞出为江州司马,便道诣重福,阴相结托。至是又与灵均通传动静,亦密遣使劝重福构逆,预推尊重福为天子,温王重茂为皇太弟,自署为左丞相。”景云元年(710),李重福自立为天子,以少帝李重茂为皇太弟发动政变,兵败投河而死。是为十年间又一皇太弟称呼。(32)张军、庞骏称李旦两次获得皇太弟名号,存在史料误读,错以温王李重茂为相王李旦。见《中古储君制度研究》,民族出版社2015年版,第78页。

到大历三年(768),代宗感慨其弟李倓冤死,以未能以太弟嗣统为憾,两次追赠,直至皇帝。其诏书曰:“不及让王之礼,莫申太弟之嗣,所怀靡殚,邈想逾切,非常之命,宠锡攸宜。敬用追谥曰承天皇帝,与兴信公主第十四女张氏冥婚,谥曰恭顺皇后。”(33)《旧唐书》卷一一六《承天皇帝倓传》。建中四年(783),则有泾原军哗变,朱泚称帝,“遥封弟滔为冀王、太尉、尚书令,寻又号皇太弟。”(34)《旧唐书》卷二〇〇《朱泚传》。到开成五年(840)文宗暴疾,又有神策军中尉仇士良、鱼弘志矫诏迎颍王于十六宅,封皇太弟。《旧唐书》卷一八《武宗本纪》:“文宗崩,宣遗诏:皇太弟宜于柩前即皇帝位,宰相杨嗣复摄冢宰。”此即唐武宗。除此之外,还有昭宗以太弟继位:“文德元年(888)三月,僖宗疾大渐,群臣以吉王长,且欲立之。观军容使杨复恭率兵迎寿王,立为皇太弟,改名敏。乙巳,即皇帝位于柩前。”(35)《新唐书》卷十《昭宗本纪》。

唐立国不过三百年,已七次出现皇太弟称号,其皇太弟之多,在政治活动中出现之频繁,前所未见。如果依然用“南朝化”来套用这一现象,难免有削足适履之感。而由西晋发端的皇太弟、皇太孙制度延续至隋唐,已出现新的变化,皇太孙与皇太子可以并立,而皇太弟不仅作为兄终弟及之承诺多次出现,在唐朝后期更是数次成为宦官矫诏册立的名号。

三、 太孙东宫官与太弟东宫官

关于东宫制度发展的总体特征,安作璋、朱慈尧等学者早就从各自角度展开论述,近年来相关论著也非常多,难以枚举。(36)可参见安作璋、秦永洲:《东宫制度考述》,《山东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4期;朱慈尧、张新济、张新羽:《中国东宫制度考析》,《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3期;艾溪芸:《唐晋时期的东宫官制述略》,《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3期。总的来说,东宫官制的出现离不开太子制度的完善,正所谓“太子天下本,本一摇天下振动”(37)《史记》卷九九《叔孙通列传》。,为维护这一国本的稳定,围绕皇太子而设立职官并进行相关政治训练就十分必要。而“汉承秦法,崇建储贰,以嫡嗣为皇太子”(38)《册府元龟》卷二五六《储宫部一》,第2915页。,与之配套的东宫官制此时也在先秦师傅保制度上发展确立,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东宫职官制度。两晋时期,以太子二傅为主体的东宫官制已得到进一步发展,二傅发展为六傅,太子卫率制也开始确立。(39)《中古储君制度研究》第三章《东宫官僚制度》,第135-204页。但仅仅将东宫官制等同于太子制度或者嫡长子继承制,则存在不小问题。两晋以降,太孙东宫官和太弟东宫官屡见史书,皇太弟和皇太孙既然都是皇位的法定继承者,那么服务于皇位继承的东宫制度也必然受到二者的影响。

按《晋书》卷五三《司马臧传》:“永康元年四月,封临淮王。己巳,诏曰:咎征数发,奸回作变,遹既逼废,非命而没。今立臧为皇太孙。还妃王氏以母之,称太孙太妃。太子官属即转为太孙官属。赵王伦行太孙太傅。”根据这一诏书的内容,太子东宫官直接转变为太孙东宫官,而后太孙司马尚立,《晋书》也提及其“继明宸极,守器春坊”(40)《晋书》卷五三《司马尚传》。。说明这时太孙均入居东宫,完全继承太子的东宫官属。

这种做法也被后世沿用,齐武帝临死前以萧昭业为皇太孙,同样下令“东宫文武臣僚,可悉度为太孙官属”(41)《南齐书》卷三《武帝本纪》。。按这些记载,似乎太孙东宫官均来自太子东宫。可是永康元年(300)司马伦就已自立为太孙太傅,到南朝齐郁林王之立,则有王晏“为右仆射,领太孙右卫率”(42)《南史》卷二四《王晏传》。,是以朝官兼任太孙东宫官之例。又有前文提及的袁昂,从寻阳公相,“还为太孙中庶子”,是以地方官迁为太孙东宫官。还有太孙詹事沈文季,此前担任的是武职。(43)《南齐书》卷三《武帝本纪》。这些人事变化说明太孙东宫官并非都是继承自太子,还有部分为后期所立。而皇太弟司马炽继位后,诏令王公举贤良方正,刺史王敦上疏:“伏见太孙舍人会稽贺循、处士庐江杜夷履道弥高,清操绝俗,思学融通,才经王务。循宰二县,皆有名绩,备僚东宫,忠恪允著。”(44)《晋书》卷九一《杜夷传》。则此时已无皇太孙,却仍存太孙东宫官。

至永淳元年(682)唐高宗打破传统,太子太孙并立,《新唐书》卷八一《懿德太子重润传》:“帝悦,诏议官属。敬彝等奏置师、傅、友、文学、祭酒、左右长史、东西曹掾、主簿、管记、司录、六曹等官,加王府一级,然卒不补。”虽然新、旧唐书均记载太孙重照开府,但是关于府僚,《新唐书》此处称“未补”,《旧唐书》本纪与列传则相互龃龉,未有定论。(45)《旧唐书》卷八六《懿德太子重润传》称“立为皇太孙,开府置官属”。同书卷五《高宗本纪》则称“然竟不立府僚”。不过拜根兴根据出土的三方墓志,已证明此时有太孙府从事、皇孙府主簿等府僚。(46)拜根兴、侯振兵:《唐高宗立皇太孙府关联问题考释》,《乾陵文化研究》第五辑,2010年。除该论文所引用的三篇志文之外,另有《大唐故正议大夫上柱国行昭陵署令裴府君(思乂)墓志铭并序》也可补正史之缺。志文载:年弱冠,拜东宫千牛。倍游望苑,侍宴铜楼。非法不言,非礼不动。寻属府废,□授滁州司仓。秩满,授宁州司户。又改授泾州司兵。属朱邸初开,妙选僚佐,改皇孙府祭酒。高唐夕梦,即赋行云;小山春满,且从攀桂。寻以府废,除贝州历亭县令。”(47)《全唐文补遗》第六辑《大唐故正议大夫上柱国行昭陵署令裴府君(思乂)墓志铭并序》,三秦出版社1999年版,第380页。按志主裴思乂死于景云二年(711),年六十,弱冠之岁即在咸亨二年(671),当时的太子还是武则天长子李弘。东宫千牛则属左右内率府,“执细刀、弓箭,以备身宿卫、侍从”(48)《唐六典》卷二八《太子左右内率府》,中华书局1992年版。。到上元二年(675),太子李弘身死,即志文所说“寻属府废”,裴思乂仕途也受到波及,到地方担任滁州司仓。后又授宁州司户,再改授泾州司兵。按任期计算,朱邸初开之时,恰好在永淳元年(682)。只是这次担任皇孙府祭酒时间也不长,随着嗣圣元年(684)中宗李显被废,太孙府也不存,志主再次外放地方为官,即“寻以府废,除贝州历亭县令”。从目前碑文所见的皇孙府祭酒、主簿以及《新唐书》提及的师、傅、友、文学、祭酒、左右长史等官名来看,唐代虽然太子太孙并立,但太孙府属官却是按照王府官来配置的,并不存在两套东宫官系统。(49)《新唐书》卷四九《百官志四下·王府官》。

相较于皇太孙,皇太弟在政治上则表现得更为成熟,在入主东宫的同时,也更有力量重塑东宫势力。永兴元年(304)司马颖立为皇太弟,“都督中外诸军事,丞相如故。”(50)《晋书》卷四《惠帝本纪》。是以储君身份同时兼掌文武大权。此时司马颖正面临司马越的挑战,因而十分重视东宫武官建设,《宋书》卷四〇《百官下》记载:

太子左卫率,七人。太子右卫率,二人。二率职如二卫。秦时直云卫率,汉因之,主门卫。晋初曰中卫率,泰始分为左右,各领一军。惠帝时,愍怀太子在东宫,加置前后二率。成都王颖为太弟,又置中卫,是为五率。

东宫卫率作为储君直接掌控的武装力量,对于维护储君地位有着重要的作用。愍怀太子时面对贾后的挑战已将二率扩张到四率,皇太弟司马颖则继续扩张东宫兵力,设置五率,东宫武力也达到顶峰。同时,原先支持司马颖的武装力量纷纷加入东宫卫率,《晋书》卷一〇一《刘元海载记》:“颖为皇太弟,以元海为太弟屯骑校尉。惠帝伐颖,次于荡阴,颖假元海辅国将军、督北城守事。”匈奴刘元海在司马颖出镇邺城时就已投奔,担任宁朔将军,司马颖为皇太弟又成为太弟屯骑校尉。而东宫屯骑校尉属于东宫卫率,和步兵校尉、翊军校尉合称三校尉。《宋书》卷四十《百官志》称“三校尉各七人,并宋初置”,并不准确。此外,刘元海之子刘聪,“以渊在邺,惧为成都王颖所害,亡奔颖,颖甚悦,拜右积弩将军,参前锋战事。”(51)《魏书》卷九五《刘聪传》。关于这一职官,《晋书》载“(泰始四年)罢振威、扬威护军官,置左右积弩将军。”(52)《晋书》卷三《武帝本纪》。另冯君实《魏晋官制中的护军》(收录于《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第二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齐鲁书社1991年版,第107-123页)、叶其峰《魏晋十六国时期的护军、中护军及护军印》(《文物》1990年第1期)二文均认为振威、扬威护军乃是来自晋武帝咸熙二年所立之四护军,负责统领城外诸军。《宋书》卷四十《百官下》亦曰:“汉东京积弩将军,杂号也,无左右之积弩。魏世至晋江左,左右积弩为台职,领营兵。宋世度东宫,无复营矣。”则刘聪所授乃是主管京畿军队的杂号护军,是为台职。可是按照《魏书·刘聪传》所记,刘聪拜右积弩将军当是在邺城。《晋书》卷五九《成都王颖传》:“立颖为皇太弟,丞相如故,制度一依魏武故事,乘舆服御皆迁于邺。表罢宿卫兵属相府,更以王官宿卫。”即司马颖立为皇太弟后也未离开邺城,如刘聪所授为杂号护军则两地不合。本文以为,刘聪所拜右积弩将军很可能就是太弟右积弩将军。《宋书》称“宋世度东宫”也许和太子屯骑校尉一样,其实都是源自西晋。如此才能解释刘聪以右积弩将军的身份,参前锋战事。

从永兴元年(304)到永熙元年(306),两立皇太弟,必然也伴随大量的东宫属官被设置,除了目前所见部分东宫武官之外,还可看到这一时期的其他太弟东宫职官:

太弟太保。《晋书》卷五九《河间王颙传》载:“东军入长安,大驾旋,以太弟太保梁柳为镇西将军,守关中。”梁柳属于司马越势力,司马颙与司马越相争失败,挟惠帝和太弟司马炽退守关中。至光熙元年(306年)五月,司马颙兵败逃往太白山,“越率诸侯及鲜卑许扶历、驹次宿归等步骑迎惠帝反洛阳”(53)《晋书》卷五九《东海王越传》。。梁柳正是在这样的时刻被命为镇西将军,镇守关中,其太弟太保大概是迎回惠帝的时候获得的。

太弟少傅。《晋书》卷四一《高光传》记载:“帝既还洛阳,时太弟新立,重选傅训,以光为少傅,加光禄大夫,常侍如故。”司马炽的太弟东宫官似乎存在两批,早先由司马颙选立,返回洛阳后又重选东宫官属,因此以尚书左仆射、散骑常侍高光兼任太弟少傅。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高光“从驾讨成都王颖有勋”,而那次惠帝亲征邺城行动的大都督正是司马越。(54)《晋书》卷五九《东海王越传》。此时,司马越于关中击败司马颙,迎回惠帝和太弟,对于皇太弟东宫官自然要安插自己的势力。

太弟中庶子。中庶子之职在两晋东宫侍从官中非常显要,“晋中庶子、庶子各四员,职比侍中、散骑常侍及中书监令,皆以俊茂者为之,或以郡守参选。”(55)《通典》卷三〇《东宫官》,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825页。成都王司马颖为太弟时,就曾召乐安太守胡毋辅之为中庶子。司马颖兵败后,司马越“引为从事中郞,复补振威将军、陈留太守”(56)《晋书》卷四九《胡毋辅之传》。。是为司马炽未继承司马颖太弟东宫官的一个佐证。另有缪播曾代表司马越出使关中谈判,“从太弟还洛,契阔艰难,深相亲狎。”(57)《晋书》卷六〇《缪播传》。后累迁太弟中庶子。并且根据《晋书》卷六〇《缪播传》记载,其从弟缪胤“初为尚书郞,后迁太弟左卫率,转魏郡太守”。等到司马颖兵败,缪胤又投奔东海王司马越。则是兄弟二人都曾为太弟东宫官。除此之外还可见李修、嵇含、荀崧都曾为太弟中庶子。

太弟中舍人。中舍人源自愍怀太子的东宫官,“晋咸宁初,置中舍人四人,以舍人才学之美者为之,与中庶子共掌文翰。”(58)《通典》卷三〇《东宫官》,第827页。《晋书》卷三九《荀勖传》记载荀邃,“弱冠辟赵王伦相国掾,迁太子洗马。长沙王乂以为参军。乂败,成都王为皇太弟,精选僚属,以邃为中舍人。”则是一人两任东宫官。

此后慕容冲虽自称皇太弟,但“承制行事,置百官”(62)《北史》卷九三《慕容晃传》。。实际上以太弟的头衔行皇帝之实。不过《魏书》卷九五《苻坚传》记载双方交战,苻坚派使臣见慕容冲,“冲命詹事答之,亦称皇太弟有令。”此处詹事应该指的是太弟詹事,则慕容冲也曾设立过太弟东宫官属。此外,苻懿立为太弟时间很短,相关东宫官属完全失载。至唐朝,皇太弟之称呼虽多,但真正册立的却仅有唐武宗、唐昭宗,并且都是宦官以遗诏形式确立储君名称,随即继位,并不存在太弟东宫官属。

总结

皇太弟、皇太孙制度其实都是对愍怀太子死后政局的一种反馈,是对皇太子继承制的补充,属于同根同源。主张立嫡的皇太孙虽然更符合礼法的要求,但皇太弟往往已经集聚了一定的政治实力,成为储君后对东宫官制变动更大。在西晋末年的混争中,这种变动主要集中在东宫卫率方面。而司马炽之立,其东宫属官则处处可见司马越的影响。至南北朝,太弟、太孙的记载呈现南北差异,皇太弟继承制更契合游牧传统下的兄终弟及模式,皇太孙则在南朝得到支持立嫡的大臣拥护。隋唐时期,这一差异随着版图的统一消失,并且太子、太孙并立一再出现,不过却不存在并行的两套东宫官属。而皇太弟一词已逐渐变成皇位兄终弟及的代名词,并在唐后期数次出现在继位遗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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