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华,耿文秀
(华中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1]43-44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期待”等无不依托于精神生活而展开。然而,在物质红利惠及社会全域的进程中,物化逻辑与其相伴而生,相背而行,日渐侵蚀着人们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不断消解着人们的精神生活。先义后利、宁义不利的传统遭到贬斥,唯利是图、唯物可图的物欲主义大行其道;不少人打着“自由”旗号,任性溺于拜金主义洪流,甘愿庸俗化为“物”之臣民。物化意识普遍化与极度偶像化掣肘精神文明建设,背离“美好生活”期许,终将陷入“单向度”陷阱,滞碍新时代发展。在建设美好生活的背景下,批判性反思、审视、突破精神生活的物化处境,是引领时代发展,建设美好生活的题中之义。
生活是一个多重维度、多种面向的,良性循环、相互确证的综合体,人们生活的目标、方式、内容其实是人们生活标准的反射和回声。“美好”作为“美好生活”的前置词,主要指代生活之“美好”标准。从字意而言,“美”是主观感受,“好”是性质判断,“美好”将二者结合,是一种旨在维护人之尊严和价值,更凸显人之精神生活需要的标准。从词意而言,“美好”生活凝结着人们对“更好”生活的无限憧憬,“更”是一种上不封顶、永无止境的运动过程,决定了美好生活的标准呈渐进动态性,具有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的比较性特征。这些字词意义和具体特征意味着“美好”是一种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的价值标准,决定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呈现日益升级的态势。丰腴富足的物质生活资料构成精神生活的必要基础,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不断为物质生活提供发展动力、注入无限活力和丰厚滋养,不断指引其趋于生活之“美好”目标。所以,“美好生活”目标也必然要求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比翼齐飞、协调共进,指向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
毋庸置疑,物质生活作为人的始源性需要和生活的第一追求,确为美好生活的首要内涵和根本前提,构成了人们生活幸福感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但第一生活需要不等于全部生活需要,幸福感的必要条件不等于幸福感的充分条件。人的全面发展既需要物质基础,也需要精神积淀,社会的全面进步既需要物质财富的共建共有,也需要精神财富的共创共享。人们的生活幸福感既以物质幸福为前提条件,又以精神幸福为本质内涵。诚如马克思所言,“‘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2]161,当物质追求主导人们的全部生活需要,将生活幸福感的物质条件变为人们生活的终极目的,物化逻辑必然以亲历而不觉有异的方式隐于人们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中,首要冲击美好生活目标。
人区别并超越于盲目性“自在”生活的鲜明特性就在于人总基于其精神生活需要,始终追寻生活的意义与生活的目标,即追求“自为”的生活。美好生活是有温度、有质感、有情怀、有格调的生活,美好的精神生活有利于保证、提高人们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不断确证美好生活的发展方向,促进人的自我实现和社会的发展进步。日益丰赡的物质财富不仅可以有效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而且为人们精神财富的积累和精神幸福感的提升创设了现实可能性。生活期待的不断转型、升级态势不断凸显和丰富美好生活的内在意蕴,推动美好精神生活的内容向纵深发展。主要体现为美好生活追求越来越强烈,精神生活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美好精神生活需要越来越广泛强劲。
在物化逻辑驱使下,人们彼此竞争各获其利,追捧效率至上和利益最大化,这种化“公有”为“功用”的目标导向,已然充分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为现时代发展积聚了深厚的物质资本。然而,物化逻辑同时还是一种尽可能地激励人们不断扩大商品生产、不断进行利益较量的动力机制,“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3]90,商品拜物教一旦随着商品的扩大化生产而泛化,人的物化生存境况将不可避免。在“对象—我们”的商品生产结构中,当劳动产品即“对象”被劳动主体即“我们”作为商品生产时,“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3]89。“可感觉”是指商品作为具体的、现实的劳动产品,相对于超验的、理想的“精神体验”,可直观感觉和直接享受。“超感觉”是指在商品生产过程中,人会超越自身现实属性而成为抽象性的存在物,商品会超越人而成为生活的目的。商品的“可感觉”属性导致人们通过对物的占有成全其功利性的生活目标,商品的“超感觉”属性导致人与人的关系被掩盖为物与物的关系。这就使劳动主体与劳动本身、劳动产品相互异化、彼此背离,使人被抽象化为无社会感的物。抽象化的物化逻辑继而伴生并隐藏于物质财富的创造与积累过程中,浸入生活领域,不仅不易被人察觉,而且具有较大迷惑性,人们因而易在不经意间深受其扰,其被物化的命运也就在所难免。
马克思说:“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4]51相应地,个人自己是怎样的,便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美好生活是美好生活目标与美好生活方式的有机统一,人们美好生活的幸福感须以不断充实的获得感为基础。“每个人都追求幸福。个人的幸福和大家的幸福是不可分割的”[5]374。这就说明获得感既是个人的,又是全民的,还是“不可分割”的,即是相互的。这就鼓励人们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自觉在互学互促中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成为具有利他主义倾向的“道德人”,这就强调并凸显美好精神生活之与人为善、奉献社会的生活方式。崇善尚美的生活方式不仅是个人的一种高尚品德,更是个人获得全面发展的最坚强后盾和最有效方式。随着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利益关系的多样化,人们越来越崇尚个性化的生活方式。集体作为个体的集合,将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对接,最大限度地尊重和包容个性,鼓励创新创造,确保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和美梦成真的机会,致力于每个人都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可持续的幸福感。崇善尚美的生活方式倡导人们在互爱互助中提升精神境界,丰富精神世界,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互惠互利、和谐共处中实现人生价值,促进自我发展的完满性。
真挚充沛的情感从来都是人之固有,人类共有的,美好生活之真情实意丰盈于人类集体和社会的共同进步和完善发展中。“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反之,则受物惑而自我物化。在身为物役的物化逻辑笼罩下,人们的“利益幸福感”须依个人功利的不断获取来维护,当个人对功利主义展开个性化的追逐时,实际上日益生成并确立着个人主义的生活方式和急功近利的价值取向。功利主义的生活目标与个人主义的生活方式互为条件、相互强化,功利主义的生活目标是个人主义的生活方式的内驱力,是其行动的唯一目的和导向,个人主义的生活方式是功利主义的生活目标的外推力,是其落实的具体途径和体现。二者“内外合力”的作用结果必然使非道德主义泛滥,使人成为急功近利的“经济人”。具体而言,即物被神化,人被物化,人与物的关系被颠倒,人与人的关系被隔断,人被视为物,物被视为“人”,人附着于物彼此孤立、封闭、隔绝而处。其内心独白呈现为,他人,我不关注;集体,与我无关。身为物役的结果是精神境界的自我放逐,剥离真挚情感的人逐渐变得利益化、工具化,成为感情表演者和感情购买者。
在原子化的物化逻辑作用下,身为物役的处世原则和所追求的自由和情感只是一种物欲极度膨胀,思想极端狭隘的利己主义的原则和自由的虚情假意,这在实际上进行着个人的自我物化。个人的自我物化首先源自社会分工精细化所导致人的原子化的存在方式。社会分工虽然挺立了人的主体性和独立性,是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促进社会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发展进步的前提和标志。但精细化、扩大化的社会分工所要求的劳动过程的机械化、劳动评判的定额化和劳动对象的专门化,又无限细分着集体的整体和综合利益,抹杀了一切职业的灵光,日益导致人的物化生存状态。机器化、标准化、独立化的生产过程消除劳动之间、劳动对象之间的差异性,仅保留其形式上的共同性。人与对象、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性因而被切断,个人仅成为被散化的、孤零零的原子个人。在“物”的诱导下,随着个人主体意识、利益意识的充分觉醒和个人自由的过度发挥,原子个人的物欲在利益分化过程中被前所未有地激发出来,个人利益至上渐被吹捧,爱集体、重责任、讲奉献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渐遭质疑,个人生活方式的物化转向不请自来,原子个人一步一步地成为物欲主义者。
对身为物役的物欲主义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在这里起作用的原则:根据计算,即可计算性来加以调节的合理化的原则”[6]155。他们自动根据物化合理化原则进行物质利益的算计,合理存在物应是可被计算的,若无可计算性则失去合理性,并且是否具有可计算性完全由“我”把握,听凭“我”的裁决。他们惟以功利确定交往对象,惟以获利确定交往原则,一方面对他人施以道德绑架,另一方面对自身解除道德约束。当身为物役之时,个人认为交往对象的身上无利可图时,则采取逃避态度;当认为有利可图时,则逐渐跨越道德底线,模糊行为边界,将个人私利建于对交往对象的利益争夺上。若交往对象在利益争夺中败阵,便会受其启发,照搬其生活方式和交往原则,将个人所损失的利益转嫁于新的交往对象身上。如此,人与人之间的利益争夺链日渐形成,自我物化便在人际利益争夺链的延续中形成着物化的传染性特征,传播着物化生活方式。物化生活方式的相互传染和人际传播又会进一步增强、扩大交往双方的不信任感,制造人际隔阂,强化人的碎片化存在状态,从而加剧集体中的道德冷漠和社会中的道德失序。当身为物役,交往对象妨碍其利益获取时,精神生活的批判性、超越性就会被阻抑,个体因而会屏蔽真情感召,丧失基本的价值判断力。他们会以“我”的方式“捍卫”其想当然的自我利益,若未随“我”意、未遂“我”愿,则不合理,则无可计算性,理应被漠视和排除。因为在物化的逻辑体系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天然合理的,自由追求个人功利的生活方式是对理想人生的最好诠释。他们唯“我”独尊,不断强化物化的合理化原则,持续增强物化的传染性特征,自由进行着个人的自我物化。这使得他们逐渐在物的崇拜中自我膨胀,使自私、孤僻、冷漠、无情成为众多看客、弑母者、杀医者、杀师者的共同特征。
物化现象必然衍生物化意识,物化意识下的精神生活内容必然听任其功利性生活目标的号令和导控,主动奉“物”为本,不断以个人享乐主义尽情释放个人物欲,深化自身的物化处境。借助社会的高度开放性和广泛参与性,各种思想乘势而入,各类观点层出不穷,享乐主义迅速迎合古代封建糟粕和西方腐朽思想并与二者相互确证和彼此强化。享乐主义为封建糟粕和腐朽思想提供现时代的落脚点和生长点,封建糟粕和腐朽思想为享乐主义提供古今中外的“合理存在依据”。三者结伴而居,“把人只看作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2]58,这就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满足感平面化、肤浅化,无视其精神生活内核,主张及时行乐、娱乐至上,使人心为物役。
当心为物役时,就会出现“跟着感觉走”,即人们仅关注于表面荣光和表层利益,自我物化为“单个的、肉体的人”,沉浸于当下直接的物欲满足和浅薄空洞的感官享受。有的人不作为、贪作为,声色犬马,享受“四风”,一味追功逐利求财。有的人活在当下,以买为乐,既超前消费、过度消费,透支、膨胀物欲,又奢侈消费、攀比消费,在对名牌的疯狂迷恋中,遭遇品牌拜物教。当心为物役时,不仅严重浪费社会资源,而且引发各类恶性事件,不断污染和带坏社会风气。有的人耻言理想,蔑视崇高,以抨击主流思想为乐,在消费历史、娱乐苦难中陷入虚无。有的人信仰世俗化,满足于快餐式的文化生活,在解构经典的同时,不愿再躬身品读、创作久经岁月沉淀、触及人类灵魂深处的经典力作。有的人驰于空想,在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梦想中颓废;有的人泛娱乐化,将娱乐诉诸感官和直觉,不唯实,不唯本,只唯新,狂欢于强视觉冲击、超官能体验、反经验常识,有悖科学真理的“新”内容,娱乐至死,不死不休。有的人毫无底线,丧失最基本的同理心,开心着别人的伤心,快乐着别人的痛苦,幸灾乐祸,乐此不疲。在心为物役者的生活中,形式重于内容,精神沦为欲望的奴隶,享乐成为生活的全部。他们为享受而享受,为快乐而快乐,精神世界荒漠化,自我陶醉于“空虚而充满物欲”和“没有真正快乐的虚假享乐”中,物质享受成为其美好生活的最大乐趣和理想人生的完美写照。
美好生活注重以个人兴趣、爱好、个性特征的培养与发挥,陶冶个人的高尚情操,升华人生境界和社会整体文明水平,追求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这种协调统一不断创生于个人内心充实、情感丰富、身心快乐的实干过程。实干是个人进步的阶梯,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在整体上表征着个人与社会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在本质上要求劳动不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更是人的自我实现的内在需要,即是激发人的潜质,实现人之自由自主和自尊自重的本质力量。基于客体化的物化逻辑和物化意识的直接性,心为物役者惟愿坐享其成,仅贪一时之乐,满足于肤浅化的感官刺激和视听享受,必然矮化侵蚀美好精神生活的崇高性和深刻性,必然致其精神阵地的失守和人生意义的失落。在现实性上,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一定是以可感可摸的实际劳动为中介的。物化状态下,人作为自主自觉的劳动主体,被抽象化后只能对自动的、自律的劳动过程和生产流程采取直观的态度,自觉接受、服从、隶属于现代化的劳动过程和生产流程,仅作为其中的某一环节而存在,成为被动听从安排的消极客体。作为客观存在物,人除了能贡献劳动时间外,别无二致、一无所是。“人使他的肉体和心灵的特征发挥作用的能力,越来越屈从于这种物化形式”[6]164。不同条件下不同的人的能动创造性因而不被承认,自动失效,不同的人因无差别的劳动时间而完全被等同。人与时间的内在关联发生根本性的疏离:人失去自主性和创造性,被退化为自动的、自律的客体化的物,失去流动性和多样性,被割裂为一个个短暂瞬间,被下降为可被均匀刻度和标准测量的空间化的物。人们因而容易产生短视行为,只谋、只顾局部和眼前一时之利,人与人因而完全被客体化为自动的、自律的物的生产关系。这与人之社会性的本质属性和联系性的社会关系相矛盾。因为从根本上而言,人应谋及全域、顾及发展而作长远打算,人与人之间应是能动的、自主的人的互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不堪一时、一事之失者的绝望自杀,以及由物化对人性化的吞噬所导致的系列社会悲剧等,无不是人们对耽于享乐的生活和被客体化命运的强烈反抗,以及对凸显人的主体性地位、充满人文关怀、充满未来希望的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
有些人安于现状,对物化现象和被物化命运安之若素的直观态度,实际上体现并强化着物化意识的直接性。物化意识的直接性服从物化逻辑、认同物化现象,视物化为人应所遵与所遭的固有规律和本来命运,甘愿庸俗化为“物”之臣民。自此,以被物化和自我物化的相互作用深化自身的物化处境,“结果,身份越来越建立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的基础上”[7]38。将人生价值的实现等同为数量上的物的积累,低级趣味上的极大满足,低俗品味上的无限迎合,这种甘受物役,自我轻视,自我贬抑,实际上是人的自我沦丧,即丧失了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自由自主和自尊自重。并且这种丧失反过来参与并塑造着自身被物化的命运,毕竟,心为物役的前提主因是主体自觉奉行快感即正义,高度认同自身的物化命运。由此,心为物役者避内就外、趋乐避苦,僵化精神生活的能动性,使其陷入“物化”圈套,必然是平面的、不带内容的物化意识。由此,这种物化意识所构建的精神生活内容必然处于压抑和物化状态,必然使个体自误其发展,自毁其前程,使社会陷入混乱。
情因真而贵,人因德而美,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生活标准就是精神生活之“美好”的意义所在。唯“物”是奉钱为美德,奉物为圭臬,将人的价值依附于物的实际功用,把物的有限价值当成人生的终极关怀,销蚀美好精神生活的超越性维度,导致其普遍性的物化遭遇。按照马克思对人的历史阶段的划分,商品经济时代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人的价值依附于物,物是衡量人的指标、丈量人的标尺,即使人的独立性、自由个性、主体性已日渐生成和增强,却仍受制于“物的依赖性”,二者间的矛盾运动不可避免会导致人的物化命运。同时,生活是互联互通的,随着生活标准贯穿于生活目标、生活方式、生活内容中,依附化的物化逻辑与抽象化、原子化、客体化的物化逻辑相互作用,必然带动功利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实用主义彼此牵联,相互确证。在四者的轮番攻势下,美好精神生活的内容渐被悬置,人渐被贬为物的附庸:头脑发昏、信念动摇者,直接沦陷被物化;头脑模糊、信念摇摆者,易被物化传染;头脑清醒、信念坚定者的存在场域渐被挤兑殆尽,易被物化同化,导致物化普遍化。物化普遍化在范围上,表现为扩大物化主体群的群体同化现象,在程度上,表现为物化主体群内部的群体极化现象,两种现象的同步扩大与加剧必将引致人的越轨行为和失范行为,甚至衍生物化思潮,导致社会的脱序运转。
唯“物”是图与身心为物役相一致,主张以效用为目的,见物不见人,见钱不见情,以物的多寡评判人的成败,以钱的多少衡量情的深浅,维系并固化着精神生活的物化处境。在价值观念上,反内外兼修、勤学好进的优良传统,否定人的价值,物质主义至上,把现实功利当成人生的终极追求。在成功标准上,“名”是人生巅峰,“利”能主宰世界,另类恶搞、无底线自黑,为搏上位不择手段。在人际交往上,“笑贫不笑娼”,沉溺于“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洪流,遭遇金钱拜物教,人与人之间只剩下冷冰冰的金钱关系和赤裸裸的利益交换。在文化生活上,不再追求更有时空穿透力的文化精品,反而留恋毫无营养的低俗、媚俗、庸俗、恶俗的文化垃圾,过度关注娱乐八卦和花边新闻,流量明星的私生活、私人恩怨竟引致粉丝理智尽失,激愤开撕。有什么样的生活标准就有什么样的生活追求,按照唯“物”是图的生活标准,人拜倒在物的面前,功利是王道,现实即一切,“生活中除了‘可怜而又可鄙的舒适’,没有留下任何渴望”[8]787。
唯“物”是图作为统一的、普遍性的物化意识,始终驻足于物化水平,实际上加剧着物化普遍化。正是唯“物”是图的生活标准从纯粹功利主义出发,以效用为一切准则,以金钱为一切原则,导致美好精神生活之“形式—内容”的关系无法真正打开,而只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然而,表面化、形式化的美好精神生活又不足以承载和成就现代人的实际生活需要,其综合性的效益和总体性的全貌因而也就无法被人全面把握和深入理解,从而使人难逃物化命运。正是依附化的物化逻辑和物化意识普遍性地渗入、殖民人的精神生活空间,钝化甚至窒息美好精神生活在多样多变中求主导,在多元多选中求主动的超越性的价值引领功能,自动加剧精神生活的物化处境。
在疯狂的追名逐利之中,“人们的需要和欲望,梦想和渴望,都被囿于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之中”[9]10。人与人的差别渐被消除,人的价值渐被削弱,精神生活的主体性、丰富性、多样性渐遭反噬,使作为主体的人遭遇“物化”的“不在场”境遇。然而,人不仅在物质现实中生活,也在希望、期待中生活,没有指向的生活虽然盲目,但是偏误的目标指引将会导致方向性和颠覆性错误。“物”凭借其功利性的极致诱惑力,调和人在商品生产过程中的被抽象性与人在现实生活中的主体性诉求。一旦物质主义至上,仅仅以“物”的获取作为人生追求,结果实用即至善,物质利益即幸福,成为美好生活的全部和人生价值的全部。当美好生活目标遭遇物化侵扰,重义轻利的传统价值观被扭曲、逆转,就会出现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功利主义和受物奴役、唯物至上的物欲主义。“无功不受禄”被“无利不讨好”取代,“立业先立德”被“丢人不丢钱”取代,“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被“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取代。当物质追求成为生活的惟一和全部,获取物的手段途径变得微不足道,功利性的目标和结果成为一切,有人就会忽视行为背后的动机、意图及其所负载的意义和所引起的后果而惟言功利,即不惜以传销、诈骗、贩毒、卖淫、投机、逃税、纵火杀人等极端手段趋“功”求“利”。
美好生活在于人间有真情,真情是人内心深处的真诚渴求,是个人对集体、小我对大我的责任,自私自利,损公肥私,没有真情的生活,无美可言。美好生活在于人人有发展,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要求和人的内在需要,被利裹挟,受物奴役的生活,无美可言。美好生活在于社会和谐,和谐之美是社会的目标追求,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社会,无美可言。“绘制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蓝图的同时,……要把它落实到人民群众现实而真切的生活中,并使它成为可行性的方案和项目”[10]。美好精神生活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时代要求,一旦遭遇物化并泛化,必与时代之需背道而驰,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消极力量。精神生活片面化、庸俗化,使社会发展失衡,虚耗国力,使现时代“单向度”发展,走向非理性灾难。因此,批判性反思精神生活的物化处境,对于拒斥格式化的物化生活,规避物化同化危机,迈向美好生活具有重要启示。
美好生活建设具有强烈的实践指向,美好精神生活以理想的“应然”需要反对当下“已然”的物化遭遇,就是回应于美好生活的期盼,提出以构建美好精神生活为核心,摆脱物化困扰,使“已然”无穷趋向“应然”的行动要求。对于物化现象,应辩证审视,物化现象并非洪水猛兽和隐形妖女,物化生存困境源自于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叠加和价值范式重建所引发的价值观念与秩序的震荡与困惑。价值范式的重建是新旧价值观念、思维习惯及行为方式的并存、交替、更迭,以及新价值体系不断取代旧价值体系的过程。在旧价值体系的解体中,必然伴生的个体价值意义的虚空、价值取向的偏误和价值判断的失衡,易使人被动陷入盲从的物化处境。人们应在奉行自由的同时,主动配以自觉自律的建立,从而使自己在保持期待生活与义务生活,应然统一规范与实然多元选择之间的适度张力中,从物的羁绊中解放出来,不断实现人之本质的复归和真正自由的高扬。对于物化意识,我们应自觉抵制。精神生活的物化遭遇归根到底是人的物化。我们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稳固价值坐标,调整利益关系,规范行为习惯;必须注重以助人为乐、善行义举等生动实践,提升自我道德修养,托举自身道德高度,练就并筑牢“不以物惑”的过硬“内功”和道德防线;必须积极以个人价值取向与社会价值导向的有效对接与无缝吻合,引导个体透视物化本质,自觉贬斥物化生活,由内而外突破物化困境,瓦解物化结构。
文明因丰富多样而精彩,生活因千姿百态而美好,新时代建设美好生活要以中华文明向上的兼容性和内在的包容性在交流互鉴中吸收异质文明精华,在求同存异中吸纳“物化”的积极性,消解“物化”的对抗性。用美好生活的营造减轻社会转型期的阵痛和负性情绪,把美好生活的奋斗目标落实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自觉行动,聚焦为照亮人的精神世界和物质生活的“普照光”。对于现时代美好生活的不断开拓,必然有助于个人开启人生的无限可能,有助于社会迸发发展的无穷潜力,自信按下高质量发展“快进键”。新时代建设美好生活必然意味着中国将不仅拥有无坚不摧的物质硬实力,更将拥有战无不胜的精神软内核,中华民族将永远充满希望,永远凝聚起民族复兴的无穷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