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利红
(商洛开放大学经济教研室, 陕西 商洛 726000)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三农问题中关注的一个焦点,村级财务问题与农村群众生活切身相关,属于群众最为关心的事情。[1]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已进入了深水区,农村经济的规模不断增大,经济成分和内容愈发复杂,经营方式灵活多变、集体经济的表现愈加多元,曾经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方法已经不适用于现在的复杂情况。
而且,目前村级财务管理现状不容乐观,财务管理制度和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已不适应当下复杂多变的村级经济活动现状,由于财务管理制度相对滞后,部分村级财务管理无法满足越来越高的村集体的经济核算要求,更是影响了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在部分村组织落地生根的战略决策。那么如何为国家解决三农问题提供财务管理保证,促进共同富裕的目标尽快实现,已经成为一个重大问题。笔者以陕南地区S镇为例,分析S镇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具体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就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希望对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有所裨益。
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目前还有5亿人口居住在乡村,乡村的振兴关系着中国梦的实现,更关系着共同富裕目标的完成。乡村振兴需要大批资源的投入,在资源的投出产出过程中,需要财务人员对资源的投入产出情况进行核算和监督,确保资源按照预定用途使用,避免出现挪用、挤占甚至浪费。
村级财务管理是我们说的资金运行的“最后一公里”,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项资产所发生的相关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的过程。
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促进乡村振兴的各方面,特别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村级财务公开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共同富裕路上的一道重要保障。
S镇地处秦岭南麓,在陕南地区某县城以北,属中高山地带,是该县北路沿线的商贸重镇。全镇总面积约300平方公里,辖十多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两万伍仟余人;烤烟、核桃、花椒、韭菜、食用菌已成为全镇五大支柱产业。S镇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账村用镇监管”模式,财政所承担村级经费的报账监管和核算职能。村集体经济财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村级自主管理核算模式,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按职能分别从账务核算和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S镇财政所统一在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S信用社开立账户、统一印制财政性收入票据、通过财政云统一设置会计账簿、依照政府会计制度来规范管理S镇下辖的村级资产、资源、资金。S镇下辖各村级组织实行专人报账制,所有收入进入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S信用社为各村设置的专户代管,村里在实际发生资金支取业务时先打支付申请由S镇领导签批后再行使用。收入支出账务逐月由S镇专门负责人员下账、记账、出具相应报表。
随着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转变,农村集体经济规模和复杂性也在增加,村级财务管理任务越来越重,国家有关部门也颁布了相应的制度和规定,加速了我国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笔者认真走访了S镇的所有村,发现S镇村级财务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个别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空白,现金库存日记账目缺失,票据存放和管理粗放,财务决策缺少制度化的规章,有些依靠口头约定,给事后追溯造成一定困难。镇财政所作为村级财务主管部门对村级财务监管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制度执行应更加严格。部分村级组织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只有集中缺乏民主,财务管理缺乏监督制约机制。部分村组织对于集体收入管理粗放,核算不细致,专业水平不高。[2]
当前,村级财务业务指导管理工作在该县归属于县农业局,具体由镇农牧站负责,农牧站对村级财务支出以及开支权限进行把关,但由于农牧站人员编制规模小,多数人不熟悉财务,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欠缺导致监督作用发挥也不到位。
村务公开中一个重要部分是财务公开,财务公开要求真实、全面、详细和及时,目前,S镇部分村务公开存在公开内容问题:财务科目过于笼统,细化不够;重点不明晰,大量公开部分是无关紧要、金额较小的项目;有的村公开的内容过于简要,科目只用到一级科目,非会计专业人员难以理解,即使专业人士也无法迅速判定其内容;公开的时间和公开的范围不符合实际需求,部分村级组织村务公开时间滞后,公开的方式较为传统,未采取最新的技术方法扩大公开范围。
村级财务公开属于群众监督,由于公开名目多,内容繁杂,镇一级有监督能力却因其他事务较多,监督力度不足。县审计局囿于人员和经费限制,只是重点监督,无法形成常态化、广覆盖监督。
据调查,S镇村级财务人员大多由村干部兼任,基本没有初级会计师职称(以前为会计从业资格证),村级财务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知识不足的问题。2020年以前S镇的所有行政村(社区)中,村干部拥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不到35%,村级财务人员绝大多数年龄偏大,多数是初中或小学学历。部分村级财务人员在上岗前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会计专业培训,业务素质及工作技巧不高,会计法和税法知之甚少,对村级经济业务多采用传统的流水记账,不会使用规范的复式记账。另外,村级财务人员的选用没有制度化约束,大多由本村村民担任,其独立性无法获得保证。
现阶段,S镇村级财务管理采取“村账村用镇监管”模式,该模式有其合理性和实用性,但是,村级组织数量较多,目前镇一级政府囿于人力和财力等原因,监管力度较弱,造成部分村支书、村长对上级的监督不够重视。同时,因为近年来村级组织人才大量流失,部分新上任的干部不熟悉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作执行过程中有时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对于出现的问题敏感度不够。
在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只有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才能使村级财务管理合规化,才能为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保障,减少直至杜绝财务违规违法行为的出现。
1.完善村级会计核算制度
优化现有的村级会计核算制度,根据新阶段的新问题,查漏补缺,完善制度,从会计原始凭证到账务处理再到最终的财务报告各环节操作都有可操作的规章制度。统一核算和分散核算相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都必须按照修改后的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2.建立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销毁制度
村级会计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逐月装订,序时装订成册,会计年度末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整理立卷,由镇级财务服务中心收缴后保存。建立村级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制度细则,明确相关档案管理责任人,定期对档案管理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核查。
3.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
参照《审计法》,制定审计工作细则,定时和不定时采取专项审计和全面审计,增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通过文件和网络对审计结果进行通报,审计评价作为乡镇主要领导工作评价的重要部分,最终影响主要领导的使用。财务审计制度要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4.健全民主理财制度
村级组织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村上重大资金项目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决策通过才能实施,村级重大项目的全过程资金流向由民主理财小组掌握,大额资金的给付必须开会决定。[3]
5.村级财务人员必须符合制度要求
根据财务内部控制要求,不相容岗位必须分离,村集体经济中会计人员不能兼任出纳,记账人员不能兼任审核,财务人员权责必须清晰,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亲属回避制度,村长和书记的亲属不能担任本村财务人员。
1.完善村级财务内部控制建设,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作用
村民主理财小组属于农村的自治组织,同时也是代议制民主的体现,代表全村人民行使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4]其必须定期向全体村民大会做述职报告,公开其监督村级经济行为的目标和过程以及最终效果,接受全体村民的质询。
2.建立重大财务事项民主决策程序细则
S镇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村级重大财务事项民主决策程序细则。总体原则就是集体决策,所有涉及村里“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会议决定,程序不合法的决策,属于违规、无效决策。
3.规范财务公开,防止公开流于形式
财务公开要做实做细,只要属于村集体的收入和支出都要进行公开,收入和支出的明细项目要全,金额精确到分,保证每一笔资金的流向都可以清晰可查。财务公开必须使用报告形式,不能简单几张表就代替,每一个项目都要通过附注说明。
4.健全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夯实审计监督职能
目前,S镇财政所对村级财务有审计职责,但村级一般账务由财政所代记,财政所只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该账务由村自己记账)。因S镇财政所人员限制,经费收支审计频次和质量都无法完全满足监管要求。同时,对于集体经济的审计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审计村集体的经费保障、人员保障不足,这些都造成村级审计难以做实。
5.加大惩处力度,加强责任追究
纪律是保障村级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抓手,让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成为镇村级领导干部不能跨过的红线,镇上干部一旦越线,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对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惩处力度,对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予以处理,直至移送司法部门。
目前村级财务管理的核心在于缺乏符合要求的专业会计人员,现阶段应大力加强镇村级会计队伍建设。应由县财政局选聘人员赴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工作,人事管理权在县财政局,经费予以单独保障,福利待遇参照县财政局工作人员。提高待遇的同时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县财政局应定期对镇村级财务人员进行轮岗培训,并对其上一任工作成绩进行考核,以培训保证考核质量,以考核促进培训,制度上保证会计人员能够适应会计新趋势,将村级财务人员打造成品行过硬、专业性较强的独立队伍。[5]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基础,是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计划顺利推进的重要一环。在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由于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对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因此,应当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村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加大财务公开透明度,[6]形成全方位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建设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计划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