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炜
(西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西安 710127)
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突出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举措,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这为包括陕西在内的内陆腹地地区对外开放向纵深演进指明了方向和遵循。[1]陕西地处中国地理中心,是构建连通内外、便捷高效的海陆空网综合大通道的重要节点,在构筑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通道、开发开放枢纽等方面具有天然的地理优势。陕西建设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是构建全面开放环境、发展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度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必由之路。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陕西省经济外向度仍然较低、开放型经济规模相对不高、物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能力亟需提升的现实问题,特别是作为核心要素的科技创新,对于陕西建设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的支撑作用仍然有限。现有研究多从内陆开放型经济的内涵和发展规律进行多视角多维的探索,[2]但少有从科技创新角度对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的建设路径进行探讨的。基于此,笔者将在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对科技创新支撑陕西建设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的理论逻辑和基本态势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之上,对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提出对策建议。
在新发展格局和新一轮对外开放进程中,陕西建设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关键在于从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向开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传统的外向型经济以出口为导向,主要依靠出口资源性产品和初级工业制成品来积累资金以促进经济增长,适合于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资金短缺而自然资源丰富的欠发达国家或地区。开放型经济是通过互联互通的枢纽建设,促使地区内外资本、劳动、商品、技术和服务等要素的聚集与流动,从而实现地区内外统一大市场的建立和资源的最优配置。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对中心-边缘理论、雁行模式理论、梯度转移理论、增长极理论等传统经济发展理论提出了挑战,[3]要求内陆欠发达地区通过深化国际和国内的战略性合作以实现跨越式发展。
科技创新是促进经济体从传统外向型经济转向开放型经济的核心要素。由于沿海和内陆地区之间区域发展不平衡,存在区域间过度竞争、重复建设、产业同质化等区域协同发展不足等问题,[4]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外向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转变中的支撑作用,对于内陆欠发达地区而言意义更加重大。这是因为:一是科技创新能够通过产业升级促使经济体从价值链分工体系的低收益环节向高收益环节演进,尽管欠发达地区基于禀赋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够参与国际分工并取得静态利益,[5]但容易导致产业价值链垂直分工的长期低端锁定,使得产业在全球价值分工体系中的竞争力较弱,同时,这种以牺牲生态环境和不可再生能源作为代价的工业化发展难以为继,不利于高质量发展的长期需求;二是科技创新能够提升劳动力要素和资本要素的边际生产率,在价值链分工体系中取得竞争优势,这是因为技术存量能够促进分工的深化、提升劳动者知识技能,同时延伸了可利用资本的种类和规模、利用率,[6]从而促进劳动力质量的提高和资本的深化;三是科技创新能够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带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调整,促使单位资源的生产效率得到提升,进而影响经济供给面,提升规模报酬递增,促进并带动要素结构、市场结构、产业结构、投资结构、城乡结构等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调整。
当前,陕西正处在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跨越的关键时期,如果仍沿用过去传统的初级产品出口模式,容易对过去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产生路径依赖,不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增长动力的转变。因此,面对以数字和信息产业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陕西应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力图创造更加开放的制度环境,与更广阔的市场相联结,以奠定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扩大辐射带动能力及提升国际国内影响力,而促进技术进步以发挥地方比较优势的关键在于吸引和开发适宜技术。[7]
1. 陕西作为科教大省,科教资源优势始终保持全国前列,基础研究积淀深厚,源头创新能力显著。基础科学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为科技创新支撑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建设提供了持续强大的牵引力和支撑力。陕西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在历史上具有辉煌的成就和深厚的积淀,从1977年到1985年,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3000多项,其中160多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50多项填补了国内空白,560多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从22.35亿元增长至40.15亿元,年增长率15.77%,高于同期全省研发经费支出10.8%的增速。根据最新相关统计,2019年底,陕西省SCI论文达24440篇,在全国排名第6位,技术市场输出技术成交额占到西部地区的43.48%,万人输出技术成交额增加了820.92万元,排在全国第4位,西部地区第1位 , 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产出保持全国前列、西部地区领先水平。
2. 平台承载能力不断增强,科技服务经验日益丰富。作为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桥头堡,陕西在中国地理版图中位置居中,区位优势明显,近年来已形成了陆、空、数字三条新的“丝绸之路大通道”。省会西安是全国十二个最高等级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之一、全国八大铁路枢纽之一,咸阳机场作为我国第八大机场,1小时航程可以覆盖我国中西部主要城市,2小时航程可覆盖我国70%领土和85%的经济资源,3小时航程能覆盖我国所有省会和重要旅游城市 。陕西省在连接亚太经济圈、欧洲经济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促进交流合作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指引下,陕西省承载着创新型省份试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等一系列“国字号”创新“试验田”的先试先行实践使命,也培育出可观的科研资源、领军人才、创新成果,形成一批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基地。2019年底,科技企业孵化器数122个,居全国第14位,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数4730个,居全国第14位,科技企业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数4728个,居全国第9位,积累起丰富的科技服务经验。
3. 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等新产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特别是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高速发展。“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工业领域中的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等新产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为全省工业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2018年开始,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保持两位数高速增长态势,从2018年到2021年其增加值比同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分别高出5.0、5.9、15.1个百分点;2019年底,高技术产品出口额210.25亿美元,居全国第8位,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商品出口额比重保持在全国第1位,陕西省依托自身工业基础和资源优势,保持着全国航空装备产业第一大省的地位。这为建设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供给和科技支撑。
1. 与开放型经济相关的高技术产业研发活力相对不足。高技术产业中的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制造业等与开放型经济密切相关。如表1所示,截至2020年底,陕西省的高技术产业研发机构数仅有174个,在9个省市中数量仅稍高于辽宁省,与安徽省、山东省相差悬殊,高技术产业R&D全时当量同样远落后于同一梯队中的多数省市。对高技术产业的R&D经费投入规模同样相对不足,R&D经费内部支出和技术改造经费支出在9个省市中排名倒数第三。低水平的R&D活动将导致高技术产业内涵发展可持续性不强。
表1 2020年与陕西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相近省市的高技术产业R&D活动情况
2.与开放型经济相关的科技成果本地承接能力有限。新产品开发销售是成果转化的衡量指标之一。与创新水平相近的其他8个省市相比,陕西省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数和销售收入规模较小,尽管陕西省在此梯队中的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排名第三,但新产品开发销售规模的排名为倒数第二,这表明陕西高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和商业化不足,转化率较低。总体来看,陕西省产业层次总体偏低,产业结构偏重偏传统,低端产能严重过剩,高端供给不足。
表2 2020年与陕西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相近省市的新产品开发销售情况
技术市场合同成交合同数及合同额反映了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状况。如表3所示,2020年陕西省技术市场技术合同总额为2699.8亿元,其中65.14%的技术成果都流向了省外,技术外溢程度均高于其他8个省市,并且流入的技术成果技术含量低于流出,本地产业对高科技成果的承接能力有限。
表3 2020年与陕西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相近省市的技术流向情况
3. 产业链与创新链的不对称不协调不对接难题依然突出。根据《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2021》相关统计,2020年陕西省科技活动产出指数排名全国第4位,但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排名12位,高新技术产业化效益仅排名第26位,产业链与创新链的不对称不协调不对接难题依然突出,科技发展远先于经济发展的“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非军工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相对不明显,如表4所示,从省际比较来看,陕西非军工业企业的创新活力比较薄弱,在市场需求变化较快的形势下,如果企业无法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则存在与市场需求脱节的现实风险,从而出现有成果、没市场的局面;二是在过去的经济发展阶段中,科研和产业被赋予了不同的目标和任务,从而造成知识系统供给端与经济系统需求端错位或“脱钩”。[8]
表4 2020年与陕西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相近省市非军工业的企业创新规模(1)此表中的企业为规模以上非军工业企业。
由于要素禀赋结构差异与历史积淀的影响,内陆地区与沿海地区存在较大发展差异,二者开放模式、开放任务、基础设施和制度条件均有所不同。陕西开放经济建设应着眼于枢纽建设和产业升级的“双重”着力点,一方面,应加快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贸易口岸建设,创新“大通道”“大平台”制度,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的关键节点;另一方面,应切实推进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利用和配置全球资源的能力,加大对高端产业和高端金融、服务等行业的创新性部署。
为支撑陕西开放经济建设新模式,一是应构建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基础上的大网络、大平台、大通道、全链条、新模式,促使网络枢纽向枢纽网络转变、实体枢纽向组织枢纽转变、交通枢纽向物流枢纽转变、区域枢纽向国际枢纽转变;二是探索发展旅游轨道交通、无人机物流等新业态,发展物联网和现代综合交通物流体系,有效整合物流资源,培育物流龙头企业,形成航空、高铁与公路地铁等交通无缝衔接的现代化交通体系;三是加快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积极融入以智能制造为主导、以信息化为基础重构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新阶段;四是优先发展绿色技术创新,大力推动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力争在以实现“双碳”目标为契机的产业变革和能源转型中取得先机。
对于市场机制不健全、资源储备不平衡的内陆地区来说,仅仅依托市场自发力量难以实现既定目标。因此,政府应突出顶层设计安排,明确科技创新在“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内陆改革开放高地中的支撑作用,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任务分工与工作重点,理顺协调机制,聚焦主导或重点产业及领域,规模化、专业化投入科研资源与服务,有力地驱动目标产业及领域尽快取得突破。
1. 在人才团队方面,围绕“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目标,着眼于与建设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密切相关的产业技术领域,优先部署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和各类人才项目,引导优质科技人才资源向新兴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军民融合等方向聚集;以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科技拔尖人才为重点,扶持优秀科研人才进入国家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依托有关科技园区和基地提供的创新创业平台,培育青年科技新星,加强高技术产业青年科技人才储备;强化人才机制建设,使陕西成为对科技创新人才最具吸引力、人才发展环境最优越、人才创新贡献最突出的内陆地区之一。
2. 在创新平台方面,在以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物技术、光电芯片等为代表的高精尖硬科技领域部署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促进优势及特色学科发展,推动陕西省基础研究优势转化为技术与产业创新优势,引导产业转型升级。
3. 在科技项目方面,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鼓励政府、高校、企业聚焦建设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的相关产业领域设立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为推动龙头企业向产业链中高端攀升提升源头创新支持。启动实施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面向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的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研发需求,率先组织有需求的省内企业参与,以政产学研合作方式联合开展重大专项,同时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在陕落地生根。
4. 在资金投入方面,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链和成果转化领域,按照“政府+市场”的思路,面向社会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此外,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探索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中期试验环节以PPP模式合作投入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在成果商品化、规模化阶段引入种子基金、天使投资、贷款贴息、先导资金、后补助等,分类构建面向创新体系的社会资本进入机制。
5. 在开放合作方面,着力构建“一带一路”科技合作交流核心区。参照“项目—人才—基地”有机融合的模式,聚焦高端装备、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等领域建立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导国外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在基地落地,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实施“研发中心互设行动”,吸引国内外机构在陕西省设立全球(区域)研发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和开放式创新平台,同时支持省内机构在省外、海外设立研发中心。
1. 统筹优势资源,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在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建设的重点需求产业领域建设基于产学研、军民深度融合的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同时推进转制院所吸纳高校科技资源优势,联建共性技术研发中心,打破院所转制后共性技术封闭格局,形成为全行业服务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2. 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在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无人机、增材制造、大数据、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支持企业作为市场、需求、投资和管理主体,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围绕企业需求,联合开展全链条技术创新,推动高校科研与企业目标有效对接,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
3. 督促传统龙头企业技术改造。运用行政和经济杠杆,督促传统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引导传统行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政府通过节能减排、碳市场监督等管理手段,或财税优惠等激励手段,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增加科技创新投资,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在以实现“双碳”目标为契机的产业变革和能源转型中进行战略部署。
4. 着力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积极建设基于开放科研平台的中小企业研发服务体系。推动已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研发平台开放共享,建立快速响应、精准对接的服务机制,构建中小科技企业公共研发服务体系,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吸引更多的创新资源向“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汇聚。
聚焦与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建设相关的产业领域,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培育产业链。建立科技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及龙头企业的综合协商机制,提升重大项目安排与科技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推动产业与科技创新的紧密结合。积极落实和完善高企认定、加计扣除等鼓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性税收政策,加大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力度。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探索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围绕高技术产业重大需求,布局建设一批技术创新中心,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完善技术服务体系与支撑环境建设,推动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发展。
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明确提出要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实行“揭榜挂帅”制度是围绕“四个面向”和关键核心技术等重大任务,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创新举措。目前,陕西省已采取“揭榜挂帅”与定向委托等新型组织模式,探索实施“链长制”,在煤炭分级分质利用、稀有金属材料加工制备、光子集成芯片制造、机床智能主轴、高性能传感器、生物育种和软科学研究等领域进行了征集和部署。下一步,应继续在对重点产业薄弱环节、技术瓶颈和发展需求的调研基础上,推进实施“揭榜挂帅”的新型科研组织模式,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以最高效率提升技术对接程度、找出技术攻关方案。
在支撑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科技服务的自我评估或第三方评价体系,建立阶段性政策评价与检讨机制。面向科技创新全流程,建立科技计划与财政投入关联机制、社会需求与立项项目的动态协调机制、科技项目绩效管理机制、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机制等绩效评价手段,以此实现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定量评估与动态调整,不断提升科技服务的效率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