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勇,刘 春 燕,杨 昌 佳
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各民族文化交相辉映,其中哲学思想文化对民族发展的影响最为持久而深远。目前,学界关于中华文化及其与各民族文化的关系方面研究成果丰硕,关于各民族哲学思想文化研究也不乏力作,但从哲学思想文化这一文化核心要素上探究中华民族哲学思想文化内在逻辑,特别是从各民族哲学认知共性上诠释中华民族哲学思想文化体系乃至诠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成果鲜有。事实上,早在先秦时期,我国就逐渐形成了以炎黄华夏为凝聚核心,“五方之民”共天下的交融格局。在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实践中,各民族哲学思想文化交互涵合,形成表象上多元诠释、内质上融通同构的哲学思想文化体系,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不断深化。贵州世居民族哲学思想文化共性特征印证了以上逻辑理路。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历程中,贵州世居民族在想象与实践中体悟,形成了系列通俗哲学性认知,其中天地起源观念、自然崇拜观念、祖先崇拜观念、社会规范观念等哲学思想文化,其内含从宇宙万物到族群人伦,从生命本体到社会载体的丰富逻辑,照应的是中华民族哲学认知的融通同构体系。
几乎每一个民族都有关于宇宙生成的一些思考,我们可以将之归为天地起源观念,其直接动因是诠释生命的源起,构建人类世界的“合法性”,回答“我从哪里来”的古老命题。关于天地起源,进而有生命的源起,有人类的开篇,这一套认识逻辑是中华民族广泛存在的基本历史源头的想象叙事。这种叙事往往以民族民间神话故事和英雄史诗等方式流传,不断形成独特的民间文学现象。
中华民族天地开辟、人类和万物起源的神话,大体可以分为由神话人物来开辟天地、由巨人化生万物和自然演化等几个大的类别。纵观各民族天地万物形成的原始观念,从各地各民族的各类创世传说看,神话人物开辟天地、巨人化生万物和自然演化等起源神话往往是具有交织情形的,或者在对宇宙万物的起始意境的联系上是极为相关的。比如天地“混沌”的起始认知,关于天地从“混沌”中分离形成宇宙万物,特别是人类诞生的生命源起现象,以及关于洪水意象的神话传说等。从这一特点来看,贵州世居民族关于天地起源、生命诞生的神话式开篇的叙事逻辑,同中华民族中流传历史悠久、传播地域广泛的天地起源想象十分相似,其内在所映现出来的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想象的生命逻辑是融通同构的。
我们来看看贵州几个世居民族的宇宙起源神话。从江等壮族地区流传:以前天地未形成,一片混沌。四处不见亮,洪水满天门。后来洪水消落,才有河流山坡,才有草木丛生,才有走兽飞禽;才有男女人群,才有天皇玉帝,才有百姓人民……开好天地无谷种,不知到何处去拿。首先派麻雀去捡,派斑鸠去拿……又请狼鼠去要种,狼鼠游水本领强。它翻山越岭,它游过海洋。找到神农大谷仓,神农母亲当管藏……狼鼠得谷种,出仓往回奔。谷种颗粒壮,地方得撒秧。禾苗长得好,百姓喜洋洋……(1)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贵州省民族研究所:《贵州六山六水民族调查资料选编》(回族、白族、瑶族、壮族、畲族、毛南族、仫佬族、满族、羌族卷),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8年,第326—327页。清水江流域苗族《开天辟地歌》:哪个生来最早?雾罩生来最早。雾罩生白泥,白泥变成天;雾罩生黑泥,黑泥变成地。天地才又生万物……白枫木生姜央……(2)中国作家协会贵阳分会筹委会:《苗族古歌·开天辟地》,《民间文学资料》(第4集),1958年,第24,27页。流传于黔南和黔西南布依族地区关于“混沌王”和“盘果王”神话这样描述:在很古很古的年代,宇宙间一片迷蒙。混沌王呵气成雾,扇气成风……盘果王用鞭子一挥,把宇宙劈成两半,上浮为天,下沉为地……神话《力戛撑天》则这样讲述:在远古时期……没有日月,不见星光……后来有个叫力戛的小伙子决心将天和地撑开,他运足力气,拼命地用两臂将天地撑开了……拔头发当钉子把天钉牢,牙齿变成满天星星,拔牙流下的血,变成了彩虹……挖下自己的右眼,挂在天的东边,就变成了太阳,挖下自己的左眼,挂在天的西边,就变成了月亮。(3)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上),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7年,第56,79页。侗族古歌《嘎转莎》:万年以前,天地不分,大雾笼罩,世上无人。侗族古歌《盘古开天地》:又是盘古开天地,开天辟地生乾坤。生得乾坤生万物,生得万物人最灵。彝族古文献《洪水纪》:上古时候,天还没有造成,地也没有产生;天与地之间,一片混沌沌。(4)王子尧:《洪水纪》,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88年,第38页。水族古歌《开天立地》:初开天,混混沌沌。牙巫婆,真有本领,混沌气,她放风吹。风一吹,分开清浊,那浊气,下沉变土,那清气上浮巴天,整个天,成为一色,青幽幽,一池蓝靛。(5)贵州省民委、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贵州分会:《水族古歌·开天立地》,《民间文学资料》(第46集),1981年。瑶族宇宙观可概括为:宇宙万物的产生最初是处在一片混沌中,混沌的演化过程中产生浮云,浮云继而产生了玉皇、盘王、密洛陀等创世巨人,创世巨人再创造出天地万物。(6)岑贤安:《瑶族哲学思想探论》,《广西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白族《怀古歌》:混沌未分哟,黑漫漫,无天无地无人烟,盘古神力开天地,有日有月有山川。山川有了哟,无人烟,世间如同死一般,幸有神人女娲氏,黄泥造人功无边。炎帝神家哟,远祖先,关爱众生来人间,历尽艰辛尝百草,从此有了盘中餐。神人皇帝哟,号轩辕,威震九州功无边……(7)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下),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7年,第55—56页。类似的神话故事还有很多。
上述传说关于天地起源的故事富有画面感,故事描绘了各民族一幅幅从天地生成开始到世界万物形成等生动的生命起源画卷。这些神话故事从天地起源延伸到世间万物的起源,对整个人世间的自然、生命场景进行了建构。尽管神话故事的天地万物源起叙事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体现的只是人类“童年”时代的一种对未知世界的蒙昧认知,或者是一种基于人类“远古疑问”而生发出来的有限回应。但是,各民族天地起源的观念中,从“混沌”物象开始,大多讲述的都是可视性的物质概念,而非绝对神话意义上的起源,各族人民也是通过自然界的各种事物作为想象媒介去加以建构,照应的是他们所生存的环境空间意向。他们把自然界中的“气”“石”“雾”“泥”以及创世神话人物的身体发肤等作为宇宙生成的原生物,将其想象成无限多样来源的因由,是直观经验思维,触及的是世界的物质性本原话题,属于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的早期萌芽。当然,神话传说描述的世间的源起,说到底是一种想象,不符合实践唯物主义特征。因此,各民族关于天地宇宙的生成观念,我们可以总结为一种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想象。
世间万物源起的这种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想象,在中华各民族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其中内含的逻辑理路是融通的。“混沌”物象的建构、自然事物的赋能乃至基本的叙事方式的大同小异,以及传说内容的相互交融体现等,其背后的基本事实就是,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而产生的文化交融。比如汉民族地区比较流行的《盘古开天地》型神话,很早出现于中国各民族神话之中。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后乃有三皇(《三五历纪》)。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理,肌肉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五运历年纪》)。(8)谭达先:《“盘古开天地”型神话流传史》,《文化遗产》2008年第1期。从中不难看出关于天地起源观念,从思维层面看,汉民族所展现的古代朴素唯物主义逻辑与其他民族的相关认识是共通的,对天地初始状态描述,各民族之间显然是在文化层面有交融的。同时,各民族起源神话传说中提到的“天皇玉帝”“神农”“三皇”“炎帝”“皇帝”“盘古”等,这些中华民族较为广泛共识的虚拟信奉形象和传统人物文化标识的共用,更是印证了民族文化涵合的情形。
自然崇拜观念是一种世界性的民间习俗文化现象。人们普遍认为人类生产生活中接触到的很多自然的、社会的事物都是有“生命”的,故而会对一些自然现象等客观世界的事物以敬畏之心而祀之。在传统的民间社会中,这种民族民间信奉体系具有广泛性,反映着历史发展中的阶段认知。中华各民族都有自然崇拜观念的一些体现,且从基本认知逻辑到叙述秩序等方面看有相互影响的特点。从原始观念中以想象的神秘主义色彩同周边事物的“灵性联系”,到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后的物质性联系,其内含的逻辑在中华各民族中均有类同表征。
贵州苗族民间故事中,认为比较大的树木、石头具有灵性,如《运金运银》中就有描述,人们砍大树造船运金银,但是砍了半天也砍不倒,就采取一定的仪式才能把树砍倒。(9)中国作家协会贵阳分会筹委会:《苗族古歌·开天辟地》,《民间文学资料》(第4集),1958年,第82页。贵州布依族人认为他们周围的山川土地、岩石、河流、水井、树木等自然万物皆有“生命”,是一种“灵性的生命”,可护一方之人,因此,逢年过节会祭拜自然物,有的地方还有将出生小孩祭拜给大树、岩石护佑的习俗。(10)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上),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7年,第91,147页。贵州土家族有祭拜土地、风雨雷火、动植物等的习俗,如历史文献记载的“春祈”,即六月六日祭“风”或“土地”。(11)道光二十一年《思南府续志》刻本,贵州省图书馆,1966年。贵州侗族地区自然崇拜观念十分盛行,进而会生发出一系列关于神秘主义色彩的事项。贵州彝族自然崇拜观念贯穿其信奉体系,如有文献记载,彝族敬祭对象包括了天、地、日、月、星、云、风、雨、光、雾、山、水、树、石等自然物,还有年、月等。贵州仡佬族自然万物崇拜表现为将岩鹰、葫芦、竹子等视为生命守护力量。贵州白族先民认为山、石、树、河、洞等自然界万物均有灵性,因而就有祭祀自然崇拜物来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子孙昌隆的习俗。(12)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下),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7年,第50页。从江县的壮族中,人们认为人类、动物、植物以及日月星辰、河流山川,甚至金银财宝等事物都是生命体。在壮家人的思想体系里面,认为一切事物没有“魂”,就不能产生、成长和发展变化。因此,在重要活动的时候,比如过“壮年”的时候,就会有一些祭祀仪式。同时,他们还有敬社王(称为“故霞”)、土地公,龙拓公等习俗。满族人民认为世间万物是皆有神秘力量的生命体,所以满族人敬日月星辰、山川树木、风雨雷电、飞虫走兽。进入贵州后,满族人依然秉承着对自然万物的感恩和敬重。(13)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下),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7年,第154页。当然,随着人们认知水平的不断提升,现在各民族都有不少无神论的理解,自然崇拜思想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影响越来越小了,科学探知世界的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从上述各民族自然崇拜观念看,尽管从科学内涵上讲,大多是不科学的有神论思维,但这是人们在认知周围世界的一种探索,同时所体现的是如何搭建起人与客观世界的联系,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灵性”认知。布依族古歌《安王与祖王》讲述了这样一个神话故事:盘果王某日在河边看见一条美丽的大鱼。晚上,大鲶鱼吹箫弹顿(乐器)来与他相见。他们相爱婚配后生下安王。安王长到13岁时到河里捕到一条大鲶鱼,拿回家准备煮食。他母亲说,鱼是你家舅爷,鲶是外公外婆,怎么能煮吃呢?安王不听,硬是杀来煮吃了。他母亲一气之下,返回河中再也没有回来了。从此,安王便失去了母亲。(14)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上),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7年,第58—59页。各民族通过民间崇拜认知体系,并由此与周围很多事物联系起来,某种程度上影响或支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行为。关于自然崇拜观念,更多是人类幼年时期用幻想的形式对自然、宇宙所作的想象式解释和描述,反映出古代人对天地宇宙和人类由来的原始观念。贵州世居民族中的自然崇拜观念,不是单纯的排他性理解,而是一种以期“建立联系”的思维,通过相关仪式,把人的生活同周围世界建构起了关联性。我们知道,就科学思维来理解,自然崇拜观念及其仪式彰显的内容多是唯心主义思想。随着人类社会不断发展,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科学文化知识水平不断提升,自然崇拜的文化烙印在消褪,但那种同世间万物建立联系的思维是长期承袭的。从贵州世居民族关于自然崇拜的认知看,他们是以实际行为在表达人与自然不是孤立的事物,是有普遍联系性的。尽管自然崇拜观念是有神论思想,各民族通过唯心主义的想象,表达着“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这一哲学命题,有意或无意间触及了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范畴,试图建立普遍联系的关系逻辑在各民族那里都有粗放的体现。
很多民族的思想文化主要体现在其民族宗教性文化之中,这是早期人类思想领域最为典型的文化形式。从中华各民族民间原始习俗看,其自然崇拜的观念是相互影响的现象。自然崇拜观念,在我国各民族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其内在的认知逻辑高度一致。从上述关于贵州多个世居民族自然崇拜观念看,他们无论是赋予周围世界神秘色彩的方式,还是建立关联性所采取的仪式行为,甚至具体的敬畏对象都是一致的,相互之间还存在共同的文化符号。汉族从远古时期就较为普遍承袭自然崇拜观念,对大自然的崇信,始终影响着汉族的信奉民俗,认为世上存在着主宰物质世界的、超自然的、具有人格意识的神秘力量,进而生发出关于天、地、山、水、动植物等富有体系性的信奉系统。同时,人们会通过一些仪式或者口传故事等试图同万物建立起所谓的联系,来进一步解释自己的想象。可见,无论是汉族,还是各少数民族的先民在这一套认知上是融通的,而且基本逻辑架构是一致的,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结果。
中华民族普遍有祖先崇拜观念。这是讲究“忠”“孝”美德的儒文化的一种体现。人们普遍认为,即使对已经去世的先人,也要像他们依然活着时一样的尊敬,在节日中要供奉、祭祀。在我国,祖先崇拜并不是宗教行为,而是内化为人们日常要遵守的一种行为准则。这是中华民族在漫长历史长河中赓续血脉,凝聚文化的一种方式。在传统伦理思想中,宗法血缘关系是承系中华古老农耕文明的有效粘合剂。代代传袭的古老文化,特别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孕育出的仁孝观、家族观,以及以此演变而来的敬祖思想是民族不断向前发展的基底。祖先崇拜观念还体现在对祖先历史的怀念。各民族通常以家谱、族谱、古歌等形式记述自己祖先的由来及有关祖上的恩德故事,并赋予了审美性的叙述。在不忘祖先历史的同时,人们利用节日和一些习俗仪式来表达自己对于祖先的敬仰,并祈望用虔诚的态度获得祖先的庇佑。在这个过程中,各民族人民有自己对于祖先崇拜的认识和理解,体现的是中华民族怀古、孝道与自我建构的存在逻辑。
世居贵州的各民族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祖祖辈辈积累的生存经验和生活智慧不断形成特定的哲学思想文化,其中祖先崇拜思想就尤为普遍。农村地区家家户户在堂屋供奉祖先。彝族通过神化先祖的方式体现祖先崇拜,甚至把许多创世神话人物与祖先视为一体,如《洪水纪》中的慕古鲁、希益、幕莫那等既是神话形象,也是彝族先祖。仡佬族在“三月三”祭祀活动中有祭祖仪式,唱诵的祭祀古歌《虔诚》中唱到:三月三、三月三,我们虔诚请祖先。伯叔小伙儿孙们,大家都来敬祖先。我们买得肥猪来,买得雄鸡仔鸡来,全是拿来敬祖先,今天样样为祖先,扛上桌子扛上饭,带上砧板带上刀,拿着碗筷拿着瓢,抬起酒坛抬起汤。拿起锅盆装起菜,拿起葫芦盛满酒。(15)贵州省安顺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仡佬族古歌》,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1年,第12页。大方白族祖先崇拜贯穿于整个信奉体系之中,节日大多都与祖先崇拜有着紧密关系,各类节日期间大多有祭祖仪式。如春节准备酒、肉、饭、菜供奉祖先;正月初二“践行日”,装粑粑、豆腐干、炒面等食物供奉先祖;端午节准备粽子酒菜等供奉先祖;七月初五的祖先遇困节,七月初六的祖先受难节,七月半中元节等均要举行祭祖仪式。毛南族逢年过节祭拜祖先,婚丧嫁娶须供老祖,以求庇佑。贵州满族家中西侧墙壁上安放祖宗板,任何人不得随意碰触,在祭祖仪式时将其放置于西墙前的供桌上,备贡品,焚香燃烛,全家老小依次跪拜祭祖。(16)政协黔西县委员会文史委员会:《黔西布依族仡佬族满族百年》,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20页。壮族用一些叙事歌和口头故事等方式记录着祖先的历史,他们详细讲述自己祖公的来龙去脉,其中以从江莫姓壮族最为典型。从江加榜乡的莫姓,相传祖公先是从广西南丹迁来,其古歌《比侯旁》用叙事歌的形式,生动地叙述了他们迁移的历史过程:追溯莫家的根由,祖籍原是南丹州。老祖兄弟有五人,相亲相爱如足手。因遇天灾和人祸,兄弟五人各奔走。包提走往庆远府,包续留在南丹州。包刚走茅难,包赏包高上贵州。两位祖公迁上来,好比唐僧西天走。先到茅难三王地……又往东印到西风……他们流落到百纳……又往晚寨到城皇……又走瑶草到瑶王……最后落脚在加榜,开田造地种米粮,咱们祖公会盘算,为人勤奋又善良……从此六畜都兴旺,莫姓丁口也繁昌。(17)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下),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7年,第648—651页。可见,从江莫姓壮族对于自己祖先迁移历史记录比较详细。“祖公歌”在日常生活中不能随便传唱,一般都是在比较庄重的仪式性场合中,由家族中比较有地位或威望的人传唱。可见,他们对于祖先的历史是十分重视的,并将祖先的故事加以一定的审美化处理,用祖先迁移过程中的千辛万苦来表达对祖先怀念和崇敬,用祖先的优良品质来激励后人。这与一般意义上理解的祖先崇拜思想有一定的差异,闪现着人类繁衍发展的智慧。同时,壮族人家注重在比较重要庄严的场合供奉祖先,还会请师公来主持:今日是节气,百事吉利……去请公奶。请来堂上坐,请到火边挨……逢年过佳节,不忘公奶德。子子和孙孙,不忘祖宗恩……祖先恩德,每饭不忘。此外,各民族还普遍在清明节时用祭祀仪式的行动表达祖先崇拜思想。
从贵州世居民族的祖先崇拜观念看,他们不仅停留在对于祖先或者说家族由来的记忆,还会在现世生活中,由当下后人采取生活化的仪式来进行表达。他们的祖先崇拜行为是贯穿整个社会生活之中的,有些人家甚至做到每餐饭都不忘用简单仪式来纪念祖先,不忘恩德。在遇到节日或者有重大事情不决时,一般有较正式的仪式。通常由家里面的长者或户主代表家人祷告,从已亡父辈开始往上数起,提名点到他们所知悉的最早先人。一个历史的记忆和想象过程,实际上就是一种日常意识逐渐上升到理性意识的过程。各民族对于祖先的缅怀和崇拜至诚,既有对祖先历史的记述,又在实际行动中进行仪式性表达。人们不是停留在对于祖先的“想象域”之中,而是在“现世域”中以实践性仪式表达构建一个敬祖祈福的世俗思维世界,富有知行统一的哲学内涵。他们利用仪式性理解来把久远的祖先世界与现实世界在思维想象层面有所区隔中建构起日常化的“关联性”和“通道”。他们在记述祖先来历的过程中,找到了自己所处的系列。这既传递出对于“我从哪里来”的基本哲学话题,也对自我存在的“合法性”和未来存在的恒久性进行必要的行为表达。实际上也反映着对人这一主体存在的合理性和延续性话题进行了独特的实践性抽象,符合人类哲学认知的发展规律。
各民族关于祖先崇拜的理解和表达,在具有个性表象的同时,我们所能理解的更多是一幅中华民族敬祖文化的大图景,所内含的孝道传统与自我建构的存在逻辑是相同的。中华民族对于祖先的敬仰,是源于中华优秀孝道文化。中华民族怀古的思想文化是一种尊重历史的价值理解,同时也寄望在传承系列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可以说,祖先崇拜是中华民族普遍现象。从民族文化心理的视角来看,各民族或多或少都有祖先崇拜心理。一般来说,农村地区的祖先崇拜还常常伴有相应的仪式表达,以南方为盛。城市地区则一般在心理层面有所体现,而中华民族共同的敬祖行为多在清明节等重要节庆中进行。可见其中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影响。各民族“祖公歌”记载祖先历史和家族代际传承的现象,同流行于汉族社会的“家谱”“族谱”现象本质上是一样的。各民族祖先祭祀行为是类同的,他们在丧葬文化中也有大同小异的一些表现,特别是在对于相关祭祀行为的认知逻辑上是相通的。同时,祖先崇拜还会体现在对民族始祖和圣贤的崇拜,比如“三皇五帝”的始祖认知就影响甚广,上述不少民族的神话传说中也有呈现。可见,祖先崇拜所体现的怀古、孝道与自我建构的存在逻辑,是中华民族共同思想文化的相同表现,它们的内在文化内涵和规律具有共同性。
几乎所有民族在生活的过程中,除了对于世界神秘性的探讨、对于祖先历史的记忆之外,还会特别探寻其生活所在的社会载体问题。各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形成了一些社会伦理观念,从基本的亲缘秩序,到社会结构层面,及至生死类别的理解,构成了一定的哲学性探索。中华民族历经宗法社会的规制以及数千年的文明积淀,具有丰富的社会规范观念。这些观念在各民族那里都有一些比较类似的体现,进而也说明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是嵌入整个社会生活的。从贵州世居民族关于社会规范的观念看,主要表现在同宗同源意识、家庭伦理观念、社会组织观念、生命伦理观念等方面。
一是同宗同源意识。贵州世居民族在农村地区大多聚族、聚姓而居,形成相对稳定的民族村落形式。在这种聚族聚姓而居的格局中,比较明显地体现了各民族同族同宗的思想观念。同时,通过各民族的有关记载和古歌等也能充分展现同宗同源意识。威宁白族一张氏家谱中就有记载:我族同胞本至亲,连根共蒂一家人。洱海苍山桑梓地,碧鸡金马子孙春。算来均系九龙派,散住滇黔作毗邻。津宁起籍原属缓,铁柱增辉总是真。(18)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下),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7年,第53页。布依族宗族制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由同宗同姓的一个或多个村寨组成,每个宗族有族长。宗族有族规,有的还将其作为“祖训”载入家族族谱。如罗甸县明万历年间所修的《黄氏族谱》里就有关于孝悌的训条“敦孝弟以重人伦”中的内容是:人不知孝顺父母,独不思父母爱子之心乎。方其未离怀抱,饥不能自食,寒不能自衣,为父母者审声音察行色,笑则为之喜,啼则为之忧……以养以教至于成人,而为之据家室、谋生理,百计经营,心力俱瘁。父母之恩德实同昊天极。人子欲报父母于万一……无论贫与富,止求绳以诚。(19)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贵州省志·民族志》,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1年,第185页。从江壮族地区,普遍都过“壮年”和“六月十四”。壮族为何以农历十二月初一为年节,以六月十四为中元节?据传,他们祖公从广西迁来贵州谋生后,遵照广西老祖公的吩咐,每逢春节,分居两地的骨肉兄弟都要回老家团聚一堂。后来因人口繁多,每逢大节,两地亲人来往团聚就很难周全相顾。于是,在贵州的祖公们就商议自定每年两大节日要提前一个月过节,以便于分隔两地的亲人互相走访团聚。因此,壮族民间还有一首歌相传下来,大意是:“兄弟分居各一方,千朝万代莫遗忘。过年十四应走亲,骨肉恩情永久长。”(20)李平凡、颜勇:《贵州世居民族迁徙史》,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651—652,651—653页。另外,从江一带的壮族被他称为“黑壮”,广西壮族被他称为“蓝壮”。从江壮族中有歌唱道:“遇到蓝壮不要骂,我们祖公那里来。”可见,壮族的同族亲缘意识是十分明显的。同时,不少民族中有集体祭祀行为,也反映出一定的同族亲缘思维,是一种社会集体生活的相互性需要。
二是家庭伦理观念。这是中华民族比较丰富的一种观念,各民族基于习俗差异会略有不同,但内在的一套运行逻辑是大同小异的。这在贵州世居民族中就有较为丰富的体现。壮族人有分家习俗,儿子对父母年老须尽赡养义务,如有遗弃父母者,必受家庭和村众谴责,甚至以违反乡规论罪。兄弟分居,仍有互助,双亲死后,由兄长为家主,负有为弟妹完成婚嫁之责。同时,对于财产的继承也有具体的明确。这些家庭秩序的建立,体现出壮族人家的家庭伦理观念。苗族“议榔词”中有这样的叙述:公公是公公,婆婆是婆婆,父亲是父亲,母亲是母亲,丈夫是丈夫、妻子是妻子,哥哥是哥哥,弟弟是弟弟,姐妹是姐妹,妯娌是妯娌。要有区分,才成体统。要有区分,才各得其所。有区分,鸡挨鸡;有区分,鸭挨鸭;有区分,水牛挨水牛;有区分,黄牛挨黄牛。区分千万,划分万端。区分了,地方才亲切和睦。区分了,寨子才安宁无事,才成稳定的地方,才成宁静的寨子。(21)中国作家协会贵阳分会筹委会:《议榔词》,《民间文学资料》(第14集),1959年,第164页。侗族地区的敬老尊老伦理道德观,如《侗族大歌》中的唱词:娘盘儿女实辛苦,屎尿沤烂衣几层。日里上坡背崽挑重担,夜晚喂儿衫子就湿睡不宁。崽女从小在娘怀长大,嚼饭口哺喂均匀……耕田种地养儿孙,担心吃穿晚上没有睡不稳。不等鸡叫就起身……孝敬父母人尊敬,怠慢父母乡村人众议纷纷。彝族家庭有分家习俗,俗语中有“树大分叉,子大分家”的说法,实行幼子继承制,由幼子赡养老人继承父母“养老田”。彝族社会中不允许遗弃老人,否则会受到公众指责甚至会受到惩罚。(22)卢春樱:《彝族民风民俗中的道德观试论》,《贵州彝族》,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3年,第265页。满族结婚时的《送亲歌》有关于感恩父母养育之恩,尊敬长者,孝敬公婆的唱词:韭菜开花绿茵茵,服侍公婆要孝心;服侍公婆要孝道,不比当初在家中。(23)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贵州省志·民族志》,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1年,第885页。从各民族关于家庭伦理的规约可看出,从家庭建立到家庭角色的界定以及权利义务、财产分割的划分、分家习俗等,不管是汉族社会还是少数民族地区,敬老尊老的伦理观念都是较为普遍的共性认知。
三是社会组织观念。本文列举几个贵州世居民族的有关事例。壮族村寨一般有较为明显的社会组织思维,有一定的组织结构,由“村公”、乡老等主事,特别是在传统社会里表现较为明显。这种约定俗成的自发性组织行为,时至今日依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村有“村公”(壮语称“包挽”)而无族长制,村寨联盟之主为乡老(壮语称“包傍”)。几个村寨联合共议的规约叫“联款”。如从江县刚边、板田、敖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阴洞诸邻村寨联款,于清朝年间曾立“断血”碑于阴洞,碑上铭刻联款规约,共同遵守。此种规定,古严今松。“瑶老制”是瑶族地区一种传统社会组织形式,而“石牌制”则是“瑶老制”的一种特殊形式。“石牌制”是瑶族社会中群众集体决议的组织方式,“石牌组织”对“瑶老”有监督任免权利,反映了瑶族的集体观和群众意识。“议榔”是苗族地区的一种以集体议事制订相应公约并要求群体内执行公约的方式来规范群体内人们的行为,并起到维系生产生活各方面有序运转的传统社会组织形式。“议榔”可以由一个或多个苗族村寨,甚至是整个地区的苗族群体构成,“议榔”形成的“榔规”要求所在群体的所有成员必须遵守不得违背。“议榔”的群体规约作用在“榔词”里充分体现:人人都在榔规之列,个个都在誓词之内。松鼎不列入榔规,香火不纳入榔规,松鼎草才割脚,香良草才割手。水不列入榔规,水才冲推沙石,冲垮下坝田……千行百样都入了榔,千行百样都入了约。“款”是侗族历史上的一种特殊社会组织,是侗族社会中一种民众自治组织,“款首”由民众民主推举出的具有威望且能秉公办事的人担任,“款”组织议事形成的条文款约对群体内的款民具有规约性,是群体行为的规范和准则,不得违背。(24)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上),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7年,第85页。
四是生命伦理观念。这是每个民族都会触及的话题。苗族认为,人的生死是自然规律:老人像棉花,果熟蒂自凋;想留他要去,花落时候到;我们像春天的花朵,春天一过就谢了,我们坐久就老了;那花不永配枝丫,那人不久配山河,他瓜老要脱蒂去,他树老要倒根去。布依族人认为人是有精神的,日常生活中是像水一样被盛放在肉身这个“容器”里,一但溢出一点出去,人的身体就会逐渐衰弱,如若这种精神完全离开肉身,人就会去世。壮族人重生死,主要表现在其对新生婴儿的迎接和对死者的祭奠仪式中。壮族媳妇第一个孩子出生后无论男女会得到外婆家的高度重视。婴儿出生第三天要举行“满三朝”。在婴儿满月时还要办满月酒。(25)覃东平:《山歌壮锦·壮族》,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4年,第79页。从这一系列仪式中可以看出壮族人对新生命的重视。壮族人家老人去世时要举行仪式,宰生祭祀咏诵“文之歌”(“文”是壮族传说中的孝子)以悼念父母养育之恩,同时还起到教育子女要孝敬老人的作用。壮族丧葬形式为棺木土葬,但是,对一些非正常死亡现象,其逝者葬礼简单。(26)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贵州省民族研究所:《贵州六山六水民族调查资料选编》(回族、白族、瑶族、壮族、畲族、毛南族、仫佬族、满族、羌族卷),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8年,第324—325页。壮族对不同死因和死者年岁大小都有不同的分类葬俗和禁忌,体现出特定的死亡观念,折射出壮族对生命不同阶段的理解,以及特定的生命禁忌。
上述列举各民族所展现的社会规范及有关伦理观念,准确地说这是整个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共同体现。中华民族历来就有同宗同源意识,立足长期实践,也具有丰富的家庭伦理意识、社会组织观念、生命伦理观念。在同宗同源意识上,往往形成从家庭—家族—宗族—民族等认知系列,并在国家意识的涵合下,形成共同的家国情怀及相应文化符码。在家庭伦理体系上,中华民族都有比较发达的认知,在家庭角色分工、财产分配约定、赡养老人的传统等方面展现出来的文化价值选择相近。这也是古代以农耕文明为主的中华文明积淀的必然结果。在社会组织观念上,历经数千年实践,中华民族有着丰富的认知体系,各民族也有类似的社会组织观念,进而形成了对当地社会具有影响的组织架构,并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生命伦理观念上,各民族所展现出来的对生老病死的理解及相应仪式表达,其内在的文化心理,本质上讲,都是遵循中华民族发展规律的,受儒释道文化的影响。可以说,贵州世居民族所展现的社会规范观念,是与其他各民族大同小异的,呈现出的是中华民族亲缘、秩序与生命禁忌的伦理逻辑。
审美作为人类理解世界的一种方式,包含着个性认知和价值性判断,其内容十分宽泛。本文主要选取其中有代表性的民族根性美学事象来进行讨论。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身精神追求,都有基本的价值判断。这种精神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民族性格的生成。中华民族有着诸多优秀品质,经由历史的洗涤和考验,不断构成一系列极富内涵的精神价值观念。这些精神价值观念,在各民族中都或多或少有共性的呈现。从贵州世居民族展现出来的情况看,其中自由和善与曲折含蓄的审美意识富有典型性。
一是以自由精神为美。这类精神尤为体现在各民族青年追求美好爱情的故事之中,表现在他们对婚姻的态度上。中华民族传统的婚姻缔结,一般有父母包办、媒人做媒等,少数民族中还有对歌求爱的方式等。过去,包办婚姻是主要形式,但各族青年男女中不乏反抗这种婚姻形式而追求自由婚恋者。其中,流传各地各民族中表达方式相近的各类故事,折射出中华民族青年对自由恋爱的孜孜追求。流传于黔西北地区的苗族爱情叙事诗《娥扎和召觉诗那》讲述:美丽的娥扎和召觉诗那结婚后,一天娥扎的画像被风吹到皇帝诗鸟诺的宫殿,皇帝诗鸟诺被美丽的娥扎吸引,强行召其入宫囚禁,娥扎在皇宫不吃不喝不笑,后来召觉诗那穿着百鸟衣悄悄来到皇宫殿前吹响芦笙,娥扎才绽放笑脸,并要求皇帝穿上那件百鸟衣,皇帝穿上百鸟衣后,娥扎指皇帝是怪兽,让召觉诗那将他射死,从此“男子耕田种地,女子绩麻纺织。亲朋常来常往,歌声充满苗家……”(27)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贵州省志·民族志》,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1年,第108—109,108页。流传于大方、纳雍、威宁、赫章一带的苗族爱情叙事诗《盖绕与玛柔》讲述了盖绕和玛柔两人与旧势力不断作斗争,冲破束缚,逃进深山中,与野兽搏斗,葬身火海殉情,并变成天边彩霞的凄美故事。流传于贵州榕江、从江、黎平和广西部分地区的侗族民间文学《娘梅》,也讲述了娘梅和青梅竹马的助郎两情相悦,受到财主舅舅的逼迫,要娘梅按照“女还舅门”的旧规嫁给表哥,娘梅逃婚后和助郎远走他乡,结果又在途中被财主银谊设计害死助郎,企图霸占娘梅,后来娘梅在大苦爷爷的帮助下打死仇人财主银谊,为助郎报了仇,获得自由的故事。(28)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上),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7年,第88页。流传于从江壮族一带的“梳头岩”和“培信坡”故事,或悲或喜,都反映出壮族姑娘争取自由的勇气。相传从江县刚边壮族乡一带比较盛行姑舅表婚,但始终有姑娘敢于挑战传统。有个姑娘叫卯妹,为反对嫁给“憨包”表哥,拒绝包办婚事,其舅家就请寨老执行前人规矩,要求卯妹爬梳头岩。卯妹为了婚姻自由选择接受挑战,后因山崖实在陡峭,又由于阴雨湿滑,摔下山崖死了,留下一个凄美的故事。也有其他故事显示,后来还有姑娘仍然不畏艰险,为了反对与表哥的不幸婚姻,要改嫁给心仪的对象,毅然选择以爬梳头岩梳头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并最终获得了成功。“培信坡”的故事叙述培信为了反对舅舅家的这门亲事,无论舅舅怎么威逼利诱,培信就是不肯。后来舅舅就出难题,要培信一口气插完一块大田的秧,期间不能抬头和伸腰。培信完成后,当场累死在了田里。后来据传耕种大田者,如果不祭祀培信,禾苗就长不好。以上故事反映的内容都是一致的,讲述了壮族姑娘们为了获得自己的婚恋自由,为了找到自己的心上人,不惜以命相搏的感人故事。实际上,各民族反对封建权力、反对舅权伦理,追求自由的精神的事例非常普遍。
二是以善为美。善为人性之美,也是中华民族所追求的美好品质。贵州世居民族中普遍流传关于善的故事。壮族的很多民族民间故事和传说,都体现出对善的尊崇。如《孝子文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文的孝子的故事;《龙妮和汉庞的故事》讲述了勤劳勇敢、心里善良的汉庞与美丽的螺蛳姑娘龙妮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这些故事都宣扬人之善,表达了人们行孝、行善带来美好生活的愿景,讲述着面对邪恶,善最终能战胜恶的故事,反映了壮族人以善为美的审美思想。侗族民间故事中也有许多弘扬善良品德的故事,如《雅香和雅郎》《抢宝》《蛇郎》《雷打塘的故事》等,都体现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理念,起到扬善惩恶的目的。(29)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上),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7年,第89页。彝族注重处理人际关系,竭力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弘扬善良品德,遵循惩恶扬善的行为准则,讲究“人生在世时,好事要多做,坏事要少行;善事要多做,恶事绝不行”。(30)沙马拉毅主编,王子尧等译:《彝族古代文论精译》,北京:民族出版社,2010年,第37页。上述这是宗教伦理范畴的“善”的思想。同时,贵州世居民族中关于“善”还体现在与邻为善和与人为善上。民族村落间关系较为和睦,与族内族外鲜有对抗性的社会关系状态。行走在民族乡村之间,感觉到的多是一种具有传统烙印的淳朴民风。比如,壮家人十分热情好客:“家家糯米是主粮,鱼鲊腌肉四季藏;秋后重阳酿窖酒,热天饭菜配酸汤;客来邻舍皆陪伴,还带酒肉敬客尝。”这既描述了他们热情好客之情,也是与人为善的本真体现。
三是以曲折为美。从壮族古歌以及传说故事中就体现出了这种婉转曲折的审美意趣。莫姓壮族古歌《比侯旁》记载了其先祖历经艰难险阻,千辛万苦最终获得幸福生活的传说,记述和表达了壮族人面对困苦百折不挠,向往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其中曲折婉转的唱词为这个故事增添了更多的美感。如:先到茅难三王地,土地虽多住不久。连年遇着天大旱,庄稼颗粒都无收。他们自制舢板船,顺河而下往东流。经拉海吉到洛影,洛影好地人占有。又往东印到西风,西风安居无地种。大公二公打柴草,靠卖柴草也贫穷。又改打铁来谋生,后来打铁不合心。兄弟两人无出路,卷起包袱又回程。他们流落到百纳,想在九墟谋生存。九墟听闻打乱仗,兄弟两人又逃生……最后落脚在加榜……如今,新生代传唱祖先迁徙歌的氛围已没有从前浓厚,但作为历史素材已铭刻到壮族人民的文化基因之中,记录着其祖先爬山涉水、开疆扩土的坎坷迁徙路,那种迂回艰辛却又不失最后美好的结果,每每谈及,亦能津津乐道。苗族古歌《跋山涉水歌》当中也讲述了苗族先祖从东向西迁徙途中的艰辛曲折过程,“来唱五支公,来唱六支祖。历经千般苦,迁徙来西方,寻找好生活。于是扶老携幼、跋山涉水、熬过冰霜,跨越酷暑沿江而上,来到了向往的西方……”(31)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贵州省志·民族志》,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1年,第105页。此外苗族创世古歌《开天辟地歌》中也描绘了一幅惊心动魄、曲折艰辛的人类创世历史。布依族神话《当万和莲蓉》讲述了为了救出被玉帝镇压的能为世间带来光明的“元宝”和虎威,当万和莲蓉两人,克服艰难险阻,爬山涉水质问玉帝,后得虎威托梦,挖眼救出虎威,并在虎威的指引下以身为引,吞下“元宝”焚化自身,换取“元宝”飞升天上,还光明于人间的曲折故事。(32)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上),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7年,第57页。除了迁徙歌,类似曲折表达事项还很多,比如少数民族青年的情歌唱词中也充满曲折的情节感。另外,从各民族缔结婚姻的情况看,切合这种“曲折美”。从提亲、定亲到结婚其间的各种仪式规定,有的民族结婚后还有长长的“走新娘路”(“不落夫家”)习俗。
四是以隐喻含蓄为美。中华文化事项中,以隐喻含蓄为美的事例很多。贵州世居民族中也不乏事例。在壮族的传说及日常语言中有很多包含隐喻的现象。如“下楼梯”一词,不只是字面意义上的“从楼梯上下来”的意思,它还包含了其他含蓄之意。如若有人问壮族姑娘“下楼梯”了没?则是表示问姑娘出嫁了没有。在壮族情歌歌词和叙事歌中也能体现出许多包含深层含义的隐喻词句。如姑娘有意于小伙子时,会唱歌暗示:一丘梯田在高山,梯田弯弯秧未栽。哪位有心年轻仔,上得山来把秧栽。小路曲曲山坡陡,没有人走也为难……小伙子担心姑娘已订有“娃娃亲”,会唱歌试探:三月清明下谷种,四月匆忙把秧栽。阿妹大田已安排,早有人栽苗转青。遗憾自己迟几秒,别人行早骑蛟龙……(33)覃东平:《山歌壮锦·壮族》,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4年,第52,91—92页。男女青年如此反复对唱,其唱词中未谈情说爱,但却字字句句都表意抒怀,表情达意。这种委婉的表达方式,一方面体现了壮族人的聪明才智,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了壮族人内敛的性格和以隐喻为美的审美思想。另外,前述梳头岩故事中也有表达这种含蓄隐喻的地方。主角卯妹要爬岩之前,知道生死未卜,提前与发小姐妹们诀别,她们用春夏秋冬作为叙述线索,唱四季歌以表达自己对命运的不满和无奈:春季姐妹摘桃花,开遍树丫花不长。携手走游河提上,裙带飘扬似浪花……夏季姐妹摘杨梅,汗水湿背雨淋头。姑娘摘梅用背篓,小伙空手梅山游……秋季姐妹家务忙,慢点起床爹娘催。喂猪做饭又担水,料理弟妹更无闲……冬季姐妹稍微闲,集中纺棉最喜欢。过年几天才有空,姐妹集中诉情缘……这些歌曲唱的似乎只是一年四季中姑娘们做的事情,实际上春夏秋冬已如姑娘们的一生。姑娘们用四季特点和人生阶段情景结合,唱出四季歌曲唯美而忧郁,虽未直叙欢喜悲苦,却让人听来无限思量。苗族常用自然物隐喻生老病死,认为人的生死如大自然动植物般有其规律:山坡算是稳固了。山坡还会倒,山岭算牢实了,山岭还会崩。人类像树木,人类像花朵,一个只能活一个时期……等到下辈子是否转来,那就不一定了。侗族谚语中饱含这种隐喻之美,如“米桶装满莫忙四处夸口,怀装麝香不要高处去当风”。(34)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贵州省志·民族志》,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1年,第334,404页。土家族情歌对唱中充分体现了隐喻朦胧之美,如在试探对方心意时唱“雨后初晴河水浑,心想过河怕水深。丢个石头试深浅,唱首山歌试姐心,看姐接音不接音”。赞美对方时唱“桃花李花行对行,妹栽牡丹香四方。五月端午擦身过,八月十五还在香”。当感情遭到父母反对时唱“郎是秧田姐是稗,秧子稗子一田栽。爹娘下田扯稗子,活活拆散两分开”。可以说,类似例子,无论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多不胜举。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贵州世居民族较早就有了精神领域的向往和追求,并形成了一定的审美价值体系。上述论及的各民族精神价值观念,其深层次的呈现,是基于中华民族自由和善与曲折含蓄的审美逻辑。自由精神、善的追求、曲折含蓄等审美元素,在中华民族中都有较为明显的展现。可见,贵州世居民族的审美思维及相应的哲学思想文化,除了在表达方式上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外,根性上的理解,就是基于中华民族同质性的审美认知。以反封建、反礼教追求婚恋自由的故事,应该说在各民族那里都有体现。比如,我们熟知的《西厢记》《梁山伯与祝英台》等故事,都是为了不惜生死追求自由婚恋的故事。侗族的《珠郎娘美》同壮族的“梳头岩”的故事、“培信坡”故事更是同题材的反对姑舅表婚追求自由的故事,只是结局或悲或喜的差异。以善为美的追求,更是中华民族共同价值理解,有着丰富的“善文化”。可以说,“善”是中华民族文化中的重要价值观之一,对“善”的阐释与践行一直是中华文明五千年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关于善的文化警句及故事数不胜数,并且善的观念是贯穿人们的思想行为之中的,比如因善而美的《龙妮和汉庞的故事》,同《柳毅传书》的故事逻辑也是极为相似的。曲折的叙述在整个中华民族的故事体系中也都是较为普遍的,比如《西游记》就是要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艰辛追寻才能得以圆满。而隐喻含蓄的表达更是中华民族特有的美学表达,纵观整个中华诗词文化就可见一斑。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经过长期历史发展而形成的,是中华各民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各民族经过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分布格局,更进一步深化了民族团结,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成为了民族关系的总秩序。西南地区自古以来就是在统一国家边围下的多民族共生区域,在历史事由、地域因素和日常生活交集等影响下,逐渐形成了和谐共生的状态。贵州世居民族在这样的场域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关系。这与他们一直以来在感恩与相融的生活态度中形成的互动互助的共生思想是分不开的。
团结互助是中华民族优秀品质,在贵州的世居民族中,大多都有人多力量大才能办成事的思想观念。比如,苗族“议榔词”里有:“穿衣同匹布,做活同一处,地方才繁荣,人口才兴旺”“人多力量大,柴多火焰清。踏地如山倒,拍手像雷鸣。天宫能降服,龙王也低头”。“我们团拢才成寨子,团结才成地方。合作做活路,互教砍柴烧。这样地方才好,这样人口才多”。(35)中国作家协会贵阳分会筹委会:《议榔词》,《民间文学资料》(第14集),1959年,第167页。彝族民谣中有“一人有事百人帮忙,一家有难百家当挡”的说法等。其中,民族互助的共生思想主要表现各民族在与周边民族的关系中。比如,壮族作为由他乡迁来的民族,就面临着如何融入当地生活的问题。土地问题解决生活所需,如何同当地族群相处,关系到如何在此繁衍生息。从壮族的一些古歌可以看出其祖先从广西迁入贵州的艰辛过程。据传,贵州壮族比较集中的从江县,尤其是从江宰便镇蒙姓壮族的生活区域,因为过去是苗族的世居地,“拜结苗族做朋友,得到瑶族多帮忙”。(36)李平凡、颜勇:《贵州世居民族迁徙史》,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648—651页。所以,他们的祖先秉承着与其他民族和睦相处的理念,按照“先到为主”的原则,在河边附近开辟了一块大田作为跳芦笙的场地,每三年会邀请附近的苗族前来跳芦笙,其间壮族人家会备好糯米饭、米酒、肉等款待苗族同胞,表示感恩之情,也表示民族团结友好。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这里还跳过一次芦笙堂,今已改种庄稼。另外,过去的平正乡宰船寨一带的苗族因受封建官吏压迫,反抗失败被迫迁走后,造成田地荒芜。壮族陆续迁到此地开垦种植,为了表示对原居住在此的苗族的感谢,壮族人在过壮年时,会打糯米糍粑送附近寨子的苗族同胞,逢年过节也会走访表示感谢。也有人说此地原系苗族领地,后壮族迁入,经苗族同意住下,但须改苗姓、穿苗服。由于他们受当地的苗族影响较大(就服装而言),广西的壮族叫他们为“黑瑶”。从服装变化来说,壮族在此地居住的时间不短。其实,不管是基于定居下来的生活表达感恩,还是为了“改姓易服”以求繁衍生息,这种感恩与相融的生活态度,表达的是壮族先民的生存智慧,也是各民族共生思想的萌芽。壮族人这种基于感恩与相融的生活态度造就的和谐共生理念在今天的民族关系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印证。贵州壮族乡村地处黔桂交界山区,壮家内部讲壮话,对外用汉语,多兼通侗语或苗语。在从江一带的壮族还存在说壮语唱侗歌的特殊现象。还比如,《汉苗彝的来历》流传不同民族来自同一个祖先,相传在一场洪水之后,只剩下三兄弟和三妯娌,后因为各种因由,有两夫妇说的是汉话,有两夫妻说的是苗话,还有两夫妇说的是彝话,从此以后,三弟兄就成为了汉、苗、彝三个族别,一代一代传到了现在。(37)燕宝、张晓:《贵州神话传说》,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66—67页。贵州各民族关系和睦,交往密切,充分体现出了人们追求和谐共生的理念。这种思想文化本质上也是中华民族长期实践所展现出的共同的民族气质,感恩与相融的共生逻辑,始终贯穿于中华民族的历史过程,成就了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
通过对贵州世居民族哲学思想文化的研究,不难发现,无论是天地起源观念、自然崇拜观念、祖先崇拜观念、社会规范观念、精神价值观念、民族互助观念等展现出的哲学思想文化,其本质上也是中华民族哲学思想文化的一份子。研究各民族哲学思想文化,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有积极作用的,主要体现在:一是以各民族思想文化为例证,研究中华文化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共同创造的文化这一命题。我们在贵州世居民族哲学思想文化的爬梳中,总能寻找到共同的文化元素,而其中不少文化符号展现的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价值。二是以期从各民族哲学思想文化所呈现的认知逻辑看中华民族思维和心理认同上的共同特征。前面的论述业已证明,即便是不同的叙述线索,但在哲学认知的层面总能寻到中华民族共同文化特征的叙述心理。三是从各民族哲学思想文化特别是文化生态的共性诠释,深化各族人民对于中华民族同根同源、共建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性认识。在中华大地上,各民族生存繁衍,历经长期发展,在不断产生的“边缘—中心”的流动性中,形成了相同的文化生态,进而结构生成中华民族同根同源的文化体系,这有利于深化中华民族共建共有精神家园的认识。四是从各民族哲学思想文化的研究所探寻到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性和必然性,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有价值。文化交融相通,其背后必然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综上,对各民族哲学思想文化的研究,让我们从中看到无论是基本哲学命题的认知逻辑具有共通乃至共同性外,很多具体哲学思想文化反映出的具体命题内容或素材都具有“中华民族”的母题一致性。所以,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角下,加强各民族哲学思想文化的共性研究,是我们今后在民族文化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取向。
总之,哲学源于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追问和生活实践的思考。贵州世居民族在与自然、社会和其他各民族的接触互动中,构成了认知客观世界,认知祖先历史,认知社会存在,以及认知自我审美等思想发展脉络,关涉了人与客观世界的联系性问题、人类繁衍的问题、人与社会生活的问题、人的主观世界的问题等,形成了各民族哲学思想的自我理性。这些思想观念呈现出存在的客观性、自觉的非系统性,以及实践性和碎片化的特点。从现实生活表现看,更多是一种实践哲学,在行为与意识的表达上会出现矛盾,有时是辩证和非辩证并存,唯物与唯心相结合的产物。然而,尽管这些哲学思想不够系统性,但是由他们的主观世界所折射出的社会生活又是条理清晰的。这是中华民族生产生活智慧所不断积淀的思想文化的一部分。基于贵州世居民族研究视域,看到的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下的哲学思想文化的“多元一体”。哲学思想文化是民族精神文化的核心内容,从精神文化共性层面探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客观有益的路径。各民族哲学思想文化的内在逻辑照应的是中华民族哲学认知的融通同构体系,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加强中华民族共同思想文化研究,对新时代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