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鹏 郭丽云
(1.浙江开放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2;2.山西开放大学,山西 太原 030027)
在开放教育本科阶段,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主要通过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来证明。毕业证书是学历教育的证明,不反映学习质量的评价差异;学士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为前提,表示毕业生不仅较好地掌握了学科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还具备了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反映出对学生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较高评价。学位教育作为学历教育的扩展和延伸,是衡量开放教育本科教育质量的标志。[1]开展对开放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对提升开放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020年10月,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下,“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坚持统筹兼顾,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稳步推进”,以此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的改革目标。当前,开放教育的评价体系雷同于普通高等教育,难以体现开放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质量的真实水平。开放教育的评价体系在学士学位授予环节形成闭环,以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为切入点,对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所面临的时代特征和使命、培养质量和要求、需求定位和发展方向做出新的审视,是启动开放教育评价体系的换挡升级,破解从一般评价体系到多元化评价体系的发展命题的关键途径。[2]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以及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开放教育的重心逐步从专科教育转向本科教育。2020年,广播电视大学系统整体转型为开放大学办学体系,能否成功实现转型,提升教学质量、体现办学特色、改革评价机制是关键。本科教育作为最核心的办学领域,必然成为教学和评价改革的重要试验田,通过学位授予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可以较深层次地剖析和检视本科教育的质量,也可为学位教育评价标准的改革及创新提供参考和依据。
目前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基本参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远程开放教育本科的生源多为在职学生,学习的主要目的是获得文凭或基本技能,获得学位对于多数毕业生来说存在难度和压力。通过学位授予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可以了解当前成人学位授予工作的难点和弱点,寻求更适合成人学习特点和需求的评价方式,提高学位授予率,提升培养质量。
为适应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企业在引进和选拔人才时,对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开放教育作为成人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更应体现出“优技能”“强实践”“重创新”的不同价值,使远程开放教育学士学位能够反映出获得者在行业领域中的专业实践能力,提升开放教育学位授予率及社会认同度,同时通过学位授予工作,树立较高的学习目标,提升学生的学习质量和竞争意识。改革学位评价标准、提高学位授予率,是以培养和提升职业能力为主要目标,将静态的考核数据与动态的实践能力等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整体素质,客观衡量开放教育质量,从而推动开放教育评价体系的科学化、合理化、特色化、个性化。[3]
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其评价模式和授予标准参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生。30余年来,成人继续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生源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将普通高校的学士学位授予评价标准用于开放教育,已不能符合新时代需要。
长期以来,开放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由合作院校审核颁发,基本参照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于业余学习、以学习职业技能为主要目的、学习能力和专业基础较弱的开放教育学生来说,课程成绩、论文要求等标准过高。
课程理论教学偏多偏深,实践教学偏少且脱离生产实际,不能适应岗位需求;学位论文要求高,对于农民大学生、产业工人等生源来说难以达到要求;学校提供的论文写作方面教材缺少,学生在确定是否申请学位前对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求、技巧等没有客观了解;学位英语缺少针对性强的考前辅导等等。
目前开放教育学生必须在申请毕业的同时申请学位,即如果在毕业前未能达到学位授予标准,便失去了学位申请机会,除非延期毕业。但延期毕业会对学生升职、升学、加薪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部分学生放弃学位申请。
国家开放大学成立后,由合作院校授予学位逐步过渡到由国家开放大学独立授予学位。应尽快确立开放教育独立的学士学位评价标准和体系,以此推进新时代开放大学教育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现行的开放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基本参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不能反映出远程开放教育在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教育教学上的优势和特色。应在原有学位授予条件的基础上,改革课程成绩及论文标准,采用课程成绩分层次、学位论文与实践技能相融合等方式,体现出开放教育本科毕业生在岗位适应性、能力提升度、个性发展化等方面的独特性。
目前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大致可归为三个方面:学位课程、学位外语、毕业论文。在此基础上,拟将学士学位评价标准分为三个层级:学位课程、学位外语成绩为第一层级,学生一般应满足相应基础标准;学位论文为第二层级,其形式和内容可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和个性化发展采取弹性标准,适当降低论文的理论水平要求,鼓励操作性较强的工学科、农学科等专业,以创新成果、生产实绩、显著效益等作为学位论文的替代或补充,并制订相关细则;用人单位或社会评价作为第三层级,学生在读期间,其能力、业务有较大提升,经单位证明且有详实材料,根据其工作内容和情况,经相关教学和管理部门认定,可对相应的学位课程进行加分,从而扬长避短,提高学位课程平均分。[4]
充分发挥开放大学信息化优势,实现因材施教,开展分类教学、分层评价,区分学历教育、学位教育不同层次的培养目标。以适应社会需求和岗位需要为中心,增加学位课程的实践比重,促进教学与实践互动,提升实践教学水平;组建专业技术强的实训教师队伍,实训过程应结合成人教育学生特点、工作经历,推进综合实践质量提升,使学位教育不仅在理论要求上高于学历教育,在实践能力上也优于学历教育;强调学生的主体性,教学内容的安排应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同时,应针对学生对于课程学习的不同需求,采用分层教学,个性化培养,尤其是学位课程,应明确学历教育和学位教育的区分度,让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学习的深度和广度。
现行的开放教育学位授予管理制度要求在学生毕业的同时提交学位申请,如在达到毕业要求时不能达到学位要求,则只能放弃申请学位或申请延期毕业,无论何种选择,都会给学生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开放教育学位管理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建立较为灵活的管理制度,允许学生在取得学历后一定时间内再申请学位,为学生创建更为宽松的学习模式,使学生即使在取得毕业证书离开校园后,仍保有通过工作实践和反思,重返校园、提升自我、完善学习成果的愿望和机会。
当前,开放教育担负着支撑、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高水平终身教育体系,探索终身学习型社会的新目标和新使命。只有科学定位开放教育的培养目标,树立正确的人才质量观,才能真正体现出开放教育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价值。开放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改革是对开放大学人才培养模式的一种全新的探索,也是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有效实践,其研究和改革成果也将作为指挥棒和方向标,促进开放教育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变革,从而逐步形成开放教育在终身学习教育体系中的独立性、自主性和特殊性,对提升开放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体现开放教育培养模式特色、促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