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难
(天津外国语大学)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英语教学界有一句人人皆知的名言Think in English!(用英语思维)。换言之,要想真正学好一门外语,必须像外国人那样思维。那么,要是学习外语过程中偏偏不用外语思维,而一定要自觉或不自觉地用中文思维,会出现什么情况呢?简单来讲,就会出现发音不纯,用词不准,语法错误百出。我们与外国人交流,经常会听到外国人对你说I know what you mean,千万不要以为这是对你的褒奖。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尽管我能听懂你的意思,但是我们不这样说”。
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凡是我们外语使用不够地道的时候,往往不是直接用外语思维,而是用了翻译的方法去表达我们想表达的意思。这种翻译体现在语音、语法与词汇等三个方面。我们以语音为例说明借助翻译学习外语的情况。比如thank you,有的人,甚至有的书籍或影视节目,不是按照英语的发音规则,将其准确地说出来,而是借助汉语语音,将其“翻译”成“三克油”。毋庸讳言,通过翻译学习外语易记易学,而且这样发音不少情况下外国人也能know what you mean,但是这绝不是学习外语的正道。要想真正学好外语,必须克服通过翻译学习的习惯,深入到外语本身,用外语思维,用外语发音,用外语学习词汇语法。舍此,均非正法。
英国语言学家、翻译理论家卡特福德指出,从语言学的角度出发,意思是无法从一种语言传达到另一种语言当中去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语言是自成一体的系统。中文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系统,英语也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系统,以此类推,任何一对对译的语言都是各自独立的一个系统。在语言各自自成系统这个前提下,翻译只能是在具体语境下暂时的对等,而系统的对等只能是无限接近,但是永远不可能达成一致。正如卡特福德所言,如果我们通过翻译学习一门外语,学到的只能是无限接近那种语言的同时带有译出语特点的混杂物,而决不可能是那门外语本身。再拿“三克油”为例,你可以通过翻译用中文“三克”的发音去模拟英语thank 的发音,用“油”的发音去模拟英语you 的发音。然而,不难看出,用这种方法学习外语是学不好外语的。也许一时会觉得痛快,事实上是后患无穷的。
应该着重指出的是,用翻译的方法学习外语,有主动地提倡,甚至用宣传的方式进行推广。比如,影片《中国合伙人》便以赞扬的语气描绘了当时那批年轻的英语教育者用翻译方法教授英语的场景,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有被动地这样去做的。而这种潜意识用翻译方法学习外语的情况较之主动提倡推广应该说更加普遍。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更应该引起英语教育界的关注。大家可能注意到各个地方的人士说外语几乎无一例外地会带上某个地方的“集体”口音。这其实就是拿本地语音去“翻译”外语语音的结果。笔者想举一个自身的例子,来更加直观地说明这个问题。笔者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一直将英语的/i/音通过翻译方法模拟吴语方言中的数字“一”去发出,这样一直持续了好几十年。不但在英语教学中以讹传讹,耽误了不少莘莘学子,但是可怕的是,用这样的发音同中国同事、学生交谈,也从来没有发生过问题(当然英语母语对话者是否暗地里说过I know what you mean 之类的话也不得而知,只不过自己没有听见而已)。直到最近读了语音教程,反思自己的发音,发现这个/i/发音不够准确,主要区别在于英语的/i/音舌尖是抵着下齿龈的,而吴语中的“一”音舌尖与齿龈是分离的,于是将这个英语元音的发音从此改了过来。由此想到我们还有多少学习外语的学生在下意识地用母语或者方言的发音去翻译外语中的发音。他们应该如我一样,是幡然醒悟的时候了。我们必须在理论上明确学习外语是不能通过翻译的方法去学习的。因为语言自成系统,不能指望两种语言中有哪怕是一个音是完完全全一样的。两种语言中互译的两个音可能很像,但是绝对不可能完全一样。
学习一门外语,语音仅仅是一个方面,更加重要的是,我们还要学习词汇与语法。后面这两个层面上的问题更加隐蔽,危害也更加严重。严重性在于我们并没有认识到通过翻译方法学习语法,特别是词汇有什么不妥之处。我们在学习外语过程中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是这个词在中文里是什么意思,这句话本身就意味着说话者默认在对译的两种语言中词汇之间是存在着一一对等的关系的。不妨再举出笔者亲历的两个例子,先将这个问题揭示出来,后边再慢慢从理论上加以阐明。第一个例子是memorandum 的中文对等词是“备忘录”,新闻背景是9·11 事件后有人爆料美国总统布什在恐怖分子发动袭击前几个月曾经收到情报部门一份memorandum,称恐怖分子试图近期对美国本土发起攻击。这份memorandum 还在白宫高层人士中传阅过。当时内地的媒体,包括中央媒体,都一律将此译成“备忘录”。根据语言自成系统的观点,在英语语言系统中memorandum 的含义远远不止备忘录一义,符合这个上下文的意思应该是a usu. brief communication written for interoffice circulation。memorandum 的这个含义是符合当时使用这个词的语境的。记得中央电视台播出过它的图像:薄薄的两页纸(brief,written),只在总统与白宫内少数几个高官当中传阅(for interoffice circulation)。中文里面含义与此最为接近的对等词是“内部文件”。但是必须指出的是,memorandum 与“内部文件”还是有着区别的,至少内部文件有的可能篇幅很长,不完全符合brief 的要求。这又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两种对译语言不大可能有两个词意思是完全一模一样的。笔者印象深刻的另外一个词是document。当时对于伊拉克是否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国际上议论纷纷,争论焦点之一是伊拉克是否隐藏了有关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document。一时间内地媒体无一例外地将此译成“文件”。给人的印象是,要彻查伊拉克有没有召开过秘密会议,形成了生产或购买杀伤性武器的决议,并且将这些文件隐藏了起来。将document 与“文件”等同起来,其实根本上还是没有真正认识到语言是自成系统的,两种对译语言中没有绝对对等的一组对等词,也就是说没有分别属于两种语言的对等词,它们所有的含义会碰巧百分百地完全重合到一起。document 的另外一个含义却是比较符合此处语境的,即a writing conveying information(传递信息的文字材料)。显然当年有关国际组织在伊拉克苦苦寻找的远远不止秘密会议的决议,还包括如购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发票、有关此事的秘密通信等,不一而足。有意思的是,发票或者通信在中文语言系统中是不能用“文件”加以概括的。发人深省的是,恐怕没有一个现成的中文字或词能够完整而简洁地表达英语document 表达的意思。这就再次证明了通过翻译是没法准确理解、表达外语词汇的准确含义的。通过翻译学习外语词汇比起通过翻译学习外语语音更加容易迷惑人。因为尽管对等词在全部意思上不对等,但是在局部对等词的某些意思上还是比较对等的,如用在外交场合的memorandum,“备忘录”是完美的译文。我们不妨作这样一种对比:通过翻译学到的词汇含义与通过翻译学到的外语语音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我们通过翻译学到的外语词汇含义就如同通过翻译学到的外语语音一样,也是很“难听”的,只不过没有语音那么明显而已。
刨根问底,当年如此翻译的内地大媒体的记者(可以肯定他们一定是学过英语的大学毕业生,也许还是英语专业的研究生)在学习外语的过程中使用的是一种翻译的方法。他们的老师一定告诉过他们memorandum 等于“备忘录”,document 等于“文件”。但肯定没有提醒过他们语言是各自独立的系统,任何一个词与它对应的翻译对等词是绝对不可能意思完全一样的。这两个例子虽小,但是出现在内地大媒体的新闻报道中,已经清晰地折射出我们外语教学中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问题:不能用翻译的方法来学习外语。通俗一点讲,不能对学生讲这个外语词中文意思是什么,而要明确告诉他们这个外语词在外语系统中是什么意思。如果有可能,进一步分析每一组对等词的同与不同。
由于语言系统差异,对等词不对等呈现出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有的是一词多义,就是一个外语词有若干个现成的中文对等词(但是一般情况下绝对不止一个对等词,我们也绝对不能只记该词第一词项的对等词);还有的是一个外语词有若干个现成的对等词,但是同时又有若干个暂时还找不到对应的汉语对等词的词项,还有的是在汉语中根本就没有现成的对等词。
因此,我们无论是在教授还是在学习外语的过程中一定要首先树立起语言是系统的概念。学好一门外语,只能深入到这个系统之中,认真研究并掌握每一个词在这个系统中的全部含义(包括每一个语音与每一种语法现象),而不能通过翻译去学习。有读者会发出疑问:我们学习母语中文不就是通过认字或曰“翻译”的途径学习的吗?小儿识字,家长或老师不是指着一个中文字(或者配有图片)告诉小儿这是老虎,这是狮子吗?这同我们学习外语不是有殊途同归之妙吗?这里其实牵涉到外语学习环境的问题。小儿识字是在母语环境中,一旦日后出错,自有成人予以纠正。学习外语是在非母语环境中,一旦日后出错,无人会纠正,很可能将错就错,将错误固化下来,遗害终身。笔者错发[i]音数十年,一直无人纠正,岂不是有力的旁证吗?当然如果你到母语国家去学习外语,沉浸在母语环境中,情况会很不一样,但是这已经不是本文讨论的范畴,留待日后再议。
卡特福德在韩礼德系统功能语法的基础上提出了语言是系统的理论,在他的代表作《语言学翻译理论》中用图示的方法明晰地指出了对译的两种语言在语法与词汇层次上由于系统的不同而产生的差别。他的例子涉及俄语ja prisla 及其译文 I have arrived,好在例子短小,兹照录如下:
上面图表中的斜体字表明俄英两种语言相同之处有三项,而正体字则表明两者相异之处有四项。
先来观察一下对等词汇的不同,prisla 表示到达,同时也指出到达的方式,是步行来的,没有乘坐任何交通工具;而对应的英语arrive 在同样表示到达的意思之外,则可以表示用了某种交通方式,可以是步行(这点碰巧与prisla 相同,也是这两个词可以在一定语境下成为翻译对等词的先决条件),也可以是坐公交、打的、乘飞机、火车、坐船。prisla 与arrive 的另一个区别是前者明确地告诉读者这个行为人是女性,而它的对等词arrive 的行为人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这个句子除了阴阳性之外,还有两处语法现象:代词I 与ja,动词完成式have arrived 与prisla。代词I 与prisla 在此语境中功能基本相同,但是从代词子系统观察未必一样。动词都表示过去,但是也有区别,区别在于英语have arrived 表示这个动作与现在有关系,否则就可以用一般过去时,而俄语prisla 表示动作已经完成。中文没有通过动词变形表示时态的方式,在与英语或其他外语互译中会呈现出更加复杂的情况,很多时候中文需动用词汇手段来表现英语或其他外语的语法现象。
语言这个大系统下分别有语音(phonology,音系)、字形(graphology,字系)、语法等分系统,在语法分系统之下有时态子系统、单复数系统、代词子系统、问答子系统等。凡是中国学生感到困难的地方往往是英汉语语言系统不合的地方,如问答子系统。英语回答的肯定或否定用yes 或者no,与问句本身无关;而中文则相反,用“是”抑或“不是”,决定于问句。问答子系统的不同造成中国学生在回答类似Didn’t you go to Beijing yesterday?问句的时候往往出错,答成no, I went to Beijing 或者yes, I didn’t go to Beijing。当然子系统的对应情况很复杂,如数的系统。英语是单复数系统,而阿拉伯语的数子系统则是三位系统,分单数、双数与复数。可以想象英语与阿拉伯语互译过程中译者会面临的巨大挑战。当然这也决不是说汉英翻译在数上就没有困惑。记得笔者在翻译一本画册的时候碰到“骏马奔腾”一词,因为身边没有画册,只有文字,不得不请教委托人,问清楚是一匹马还是两匹以上的马,才好决定是用a horse gallops 还是horses gallop 去翻译。同学习语音与词汇一样,学习语法也需要深入英语语言系统之中,认真体悟,反复琢磨,才能得其要领。因为中文没有英语以及许多外国语那样复杂的语法,无从“翻译”。因此,在学习语法过程中,学生比较容易通过外语去学习,或者说不得不从外语语法本身去学习外语语法,而不会过多地依赖于翻译,而且历史也证明学习外国语法更容易成为那种语法的专家。中国的张道真、荷兰的耶斯泼森都是颇有说服力的例证。尽管这样说,中国学生学习语法还是很难的,最典型的例子是冠词的使用,什么情况下用或不用,什么情况下用定冠词,什么情况下用不定冠词,不在外语环境下生活一段时间,只凭记一些条条框框,是很难学好语法的。语法是自成系统的,有些是无法解释的,比如为什么要说the Olympics,the internet,为什么advice,equipment 等不加冠词,恐怕不是谁都能说出个所以然来的。
综上所述,学习外语(绝对)不能通过翻译去学。每门外语都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包括语音、词汇与语法。正因为如此,翻译只能表示在某个语境中这个词是这个意思,但是掌握了这个意思并不意味着就掌握了这个外语单词的全部意思。词汇与语法也是这样。必须深入到外语系统之中去学习,而不是站在外语系统之外,通过翻译、通过中文去学习外语。有的读者可能会说外语启蒙教育,通过翻译学习外语总是必要的吧,总不能让学生一开始就记住book 的意思是一叠纸摞在一起,印上字或空白的,复以封面、封底吧,告诉学生book 的意思是书多简单易行。同样,与其让学生学国际音标,还不如先教给他“三克油”,提高入门学生的兴趣。这些观点貌似有理,但是忽视了一个严重的后果,那就是先入为主的影响。一旦形成习惯,再改起来是很困难的。我们经常听到一些学生外语发音不标准,看到一些学生用外语写作词不达意,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经常不自觉地通过翻译学习语音词汇。笔者总想要是每个学生从入门开始就知道学习外语,包括语音、语法、词汇不能通过翻译去学,而要从外语学习外语,我们的外语教学水平一定会有很大的提高。
笔者想用胡明扬老师(2002:3)的一句话来结束本文:“1. 上大学后就只查单语词典;2. 查了单语词典后发觉双语词典给出的释义(指翻译对应词——笔者注)大部分不准确;3. 查了原文词典后觉得自己英语学习刚入门。”胡老师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说明了通过外语学习外语的必要性,值得我们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