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梦香(湖北工业大学)
由于市场经济的日趋剧烈变动加上最新税收政策的推行,建筑装饰公司越来越认识到税务筹划所产生的效益,进一步寻求税务筹划的合理路径。但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发展,税收风险也在日益变化,因此公司自身必须重视税收管理工作以有效防控税收风险,保障税务筹划的合理合规,进而促进企业自身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增值税改革是中国建筑行业未来增长的主导趋势。增值税改革为中国建筑行业提供了许多改革创新的机会,但同时又使中国建筑行业迎来更大的挑战,在做好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纳税准备工作前,就必须要选择恰当、合理的措施。当前中国建筑装饰企业实行增值税后,可以在法律规定区域内可控地降低相应数额的税费成本,并根据公司的纳税体系对税款总额加以适当控制,从而有效减少了公司税务重复征收的现象,增强了公司的运营积极性,从而降低了税费成本。由于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较高生产力和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因此建筑装饰公司的纳税流程相对烦琐,且应征收的税款总额通常偏大,不少公司在办税流程中,忽略了有效税务筹划的推广与普及,造成公司的资金使用后期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建筑装饰企业增值税进项发票类型广泛。一方面是因为项目地点的广泛性,项目所处的不同地域的税收征管方式和政策标准也存在不同。跨区域的预缴税款在一定程度上占用了企业的一部分流动资金,这也导致了建筑装饰企业的管理成本上升[1]。其次是因为项目大多存在工期短,工程材料种类多且杂,所面临的上游供应商数量多、规模不等,并且材料采购区域的分散性,导致在管理供应商提供的进项发票中有一定的难度。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收入再分配的最主要方法,建筑业也是国家重点产业之一。因为建筑公司在所得税方面有着其他公司无可比拟的特点,所以,其所得税征收受到了大家的重视。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要求,公司的每个雇员都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而建筑装饰公司也需要证实劳动者在本公司内部是否存在确定的雇佣关系,并依法履行有关公司个人所得税税率的代扣代缴业务。所以,只要有关人员已从公司获得了个人收入,这些人员就可能涉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企业中涉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类型较多,包括管理人员收入、工程项目有关工作人员收入、科技人员收入等。尤其是企业在建筑施工时,往往必须雇用大批农民工,因此农民工的收入与税收管理问题也不容忽视。
针对建筑装饰企业来说,由于行业的特殊性,项目跨地区经营十分普遍,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较难。一是用工时限长短不一,短则1至2月,长则2至3年,由于人员流动性较大,再加上项目所在地多跨省、跨地区,对企业所得税征缴和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二是装修施工企业的劳务用工基数大,从业人员众多,给企业的代扣代缴工作与税务申报衔接造成了很大困难。最后建筑装饰公司的用工形式更加灵活,目前中国建筑行业用工形式大致体现为如下三个表现形式:以《劳动法》为基础进行劳动合同的用工形式,其应税所得以工资薪金支付提现;以临时工、短期工等劳动用工形式,其应税所得到劳务报酬支付体现;以进行承包经营合同的劳动用工形式,其应税所得以经营所得体现。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形成,各项经济活动均具备相应契约合同。建筑装饰企业为提升自身与项目方之间交易的规范性以及利益,通常采取书立合同和订立条约的方式,而这一过程就形成了相应的印花税纳税义务。
印花税是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与交往中具备法律效力的行为凭证税,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相比,印花税支出较少,其相应的计算也较为简便,是企业行为税性质的凭证税,一旦形成书立、使用和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则均需严格根据印花税法,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然而,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涉及的资金较大,印花税的纳税筹划问题也备受关注。
建筑装饰企业印花税筹划的可能性主要包括三方面:(1)税法设计方面。其主要包括企业对纳税方式、纳税时间、税基的选择型以及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如免征额优惠。(2)针对区域发展重点的不同以及各经济模块发展的需求,在印花税缴纳执行过程中通常制定具备一定弹性的规则。(3)物价上涨导致的施工材料价格超出原本设计,严重影响企业经济效益,但物价上涨也能将企业价值以及成本核算变得更为自由[2]。
建筑装饰企业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会选择税务筹划,但是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如果超出了法律法规的界限去进行节税这就是逃税、漏税。比如,由于建筑装饰行业的管理人员法律、纳税意识淡薄,往往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不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用私户进行往来,对外账务也没有及时处理,不做收入成本支出,少交增值税和所得税,构成了逃税、漏税的行为。再比如,由于建筑装饰行业的特殊性,大部分的劳务用工是不愿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企业又想差额征税,大多会选择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公司代付农民工的工资,企业收到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达到目的。这些都会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
建筑装饰企业为了实现少缴税的目的,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利用国家政策的不确定性来进行避税,这就会对国家政策认知出现偏差,给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阻碍。比如,由于国家税收政策的改变,全面营改增之后,以前建筑装饰企业要缴纳营业税的部分,现在需要全面缴纳增值税,而税务筹划人员的信息获取不及时、不了解,还是选择原来的适用政策来对当下的经济活动进行税务筹划,这就会带来税收筹划失败、违规等风险。
建筑装饰企业需要提前或者全面进行税务筹划,由于生产经营特点,容易违背税务筹划的原则。例如,有些税务筹划时需要企业在业务开展之前进行。但是有的企业为了早点收到预付款或者进度款,会提前开具发票。业务完成之后,进行税务筹划时已经错失了之前的主动性,税筹很可能会失败。再比如,一般税务筹划是要从公司经营整体出发考虑企业的税负。建筑装饰企业的经营业务税率不同,例如主营业务装饰装修,税率9%;还有其他业务设计服务,税率6%;销售货物,税率13%。当然一部分企业也会有简易计税,税率3%。这些不能只从单一业务区做税务筹划,还要考虑企业整体经营情况,整体把握企业的收益。
建筑装饰企业的经济业务较为复杂,期末大多数企业不能及时获取成本核算资料,或者第三方审定流程烦冗,不能及时获取。这些都会导致工期跨年或者是工期超过1年,而不能依据完工进度准确记入成本和收入。再加上因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往往需要更加全面以适应目前的建筑装饰企业的经济业务,部分会计人员由于知识结构单一,会计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会计核算不规范,没有考虑到税法和会计之间的差异,而是直接以会计上的数据来核算税金,这也会导致税务筹划的准确性不足。
随着征管水平的提升和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我国政府对税收征管工作越来越强化,因此,中国建筑公司就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税务的管理工作。
第一,鉴于建筑装饰公司人员的特殊性、雇佣关系的复杂化、用工形态的多样化,建筑装饰公司个人所得税管理还是有着或多或少的疏忽,如果处理不当,则有可能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应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有关的管理制度,从而减少涉税风险,增强建筑装饰公司的合规意识。根据建筑公司特征,建立切实可行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制度措施,使个人所得税管理的过程尽可能的精细化、规范性。
第二,建筑装饰企业项目涵盖领域广阔,与其合作的供应商多而杂,增值税进款发票管理工作复杂,企业应当努力减少因为增值税进项发票管理工作方式不当、不规范、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等造成的企业风险。
第三,税务筹划工作人员在进行管理工作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筑装饰企业可以组织税务法律风险管控的相关培训,加强管理者、税务筹划人员、财务部门以及业务部门的法律意识。提醒大家在经营环节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人、财、物、印章等管理,不可心存侥幸。
税务政策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技术、环境等变化而发生变化。税务筹划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以国家现行的税务政策为依据,在面对政策的变化时,需要前后比较新旧政策的差异,联系自身情况来进行税务筹划[3]。为此,税务筹划人员还需了解政策变化背后的意义及背景。
第一,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2021年底前我国对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延期,将年终奖并入企业综合所得税征收个税的优惠政策,延至2023年底。根据此项优惠政策,企业就可以在进行员工的个税申报时,根据员工工资和年终奖选择分开申报或者合并申报。又如,在国内年轻人对养育新生儿的压力加大以及新生儿出生率下降的社会背景下,2022年国家对个人所得税新增了3岁以下的婴幼儿护理费用允许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解读。2019年底至2020年底因为新冠疫情冲击了国内的经济,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延续,以及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优惠。
第三,印花税政策解读。印花税虽小,但适用范围很广,对于建筑装饰企业来说影响力并不小。目前印花税的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
在经济市场对建筑装饰企业的需求不断增多的情况下,行业内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建筑装饰企业为了保证利益最大化,对税务筹划的需求也越来越强,这就要求税务筹划人员更应该坚持税务筹划的原则。
第一,税务筹划要合法。合法是税务筹划的首要原则,任何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法规,同样税收也是。这就要求税务筹划人员在考虑实施筹划的过程中,在不超越法律法规的界限下,减少企业纳税,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第二,税务筹划要事前把握。税务筹划人员要事前把握好企业在哪些具体业务、哪个具体环节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都需要做哪些事前准备。这就要求税务筹划人员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要对经济事项进行规划、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第三,税务筹划要放眼全局。税务筹划人员不单单是规划企业少缴税,更要从整个项目,甚至从企业整体利益的角度进行考虑。了解企业整体的发展战略和管理决策,再进行税务筹划。
如果想要建筑装饰企业的税务筹划有较高的成效,就需要不断提高税务筹划的专业水平,需要对税务筹划人员有一个专业且系统的培训。
第一,熟悉中国税法,时刻关注国家税务优惠政策。因为税法是税务筹划人员做好税务筹划的重要依据,要了解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依法享受减税免税、依法延期申报、依法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等。
第二,税务筹划人员要熟悉了解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的准则和规范。因为会计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税收筹划的准确性,因此建筑装饰企业的税务筹划人员必须要熟悉建筑装饰企业的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准确把握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正确做出税收筹划抉择。
第三,税务筹划人员要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和过强的会计专业素养。要有精益求精的态度,这样才能激发自身的最大潜能,才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综上所述,由于建筑装饰企业项目管理的特殊性,要求企业在筹划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方面时,改进之前的管理模式粗放、会计和税务工作基础薄弱等相关弱点。税务筹划工作必须合理合法,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坚持税务筹划的原则下,结合国家政策、企业自身特点,研究出有利于企业自身的税务筹划方法,与此同时,也要做好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合理控制税务风险,促进建筑装饰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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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的筹划方法。
它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风险性和专业性的特点,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筹划,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得“节税”( tax savings)利益的行为很早就存在。税务筹划在西方国家的研究与实践起步较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引起社会的关注,并得到法律的认可。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对税务筹划提出:“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谋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他的观点赢得了法律界的认同,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在以后的税收判例中经常援引这一原则精神。
近30年来,税务筹划在许多国家都得以迅速发展,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管理决策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许多企业、公司都聘请专门的税务筹划高级人才或委托中介机构为其经济活动出谋划策。在我国,税务筹划自20世纪90年代初引入以后,其功能和作用不断被人们所认识、所接受、所重视,已经成为有关中介机构一项特别有前景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