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社会阶层社会资本的代际传递路径及其有效性研究

2022-11-27 04:17李一格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社会阶层代际个体

李一格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0)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体制的逐渐转型不仅使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加速发展,同时也使社会结构由单一趋于复杂,社会分层日渐明显。从积极意义上来说,社会分层是一个国家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产物,然而社会分层一经发生却又在孕育着社会现代化向更高形态发展的社会因子。[1]由于时代变迁,国家走向现代化,我国新的社会阶层构成发改了新的变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改革开放之后产生的新的社会群体,其发展壮大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深远影响。[2]例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律师、会计师等体制外的精英群体的不断增长,但此类社会阶层之间隔阂的加深与各阶层内部代际传递的增强作为社会分层的伴随产物,在一定程度上却导致了社会分层的板结化,使得社会流动的活力和动力大为削弱。所谓资本代际传递,意指资本或资源由父代向子代的转移传递过程。在传统伦理观念下,资本或资源的代际传递本无可厚非,但在特殊社会背景却导致代际传递被贴上某些不公平色彩的标签,如当前社会广泛传播的“读书无用论”“关系本位论”等不正之风,尤其是过分歪曲或者夸大体制外的“社会精英”,如新的社会阶层中高收入群体代际传递导致种种马太效应。目前学界在资本代际传递方面的研究颇为兴盛,主要以探讨父代物质条件与子女教育、就业、社会流动、声望获取等方面的关系为重点,而关于社会关注热点体制外的“社会精英”、新的社会阶层中高收入群体的社会资本代际传递方面的研究少之又少。既然社会资本作为资本的存在类型之一,那么也就存在着父代社会资本向子代转移传递的可能性,而进一步需要探讨的是,体制外的 “社会精英”,例如新的社会阶层的哪些社会资本正在向子代传递,又是通过何种渠道进行的,进一步阐释新的社会阶层中“社会精英”的社会资本代际传递及评价其传递有效性的标准,这些都是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研究的基础,同时也是本文期望系统回答的问题。

一、新的社会阶层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的基本内涵

(一)新的社会阶层基本定义

新的社会阶层是在我国改革进程中应运而生的社会群体,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新的社会阶层主要包括有: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新媒体从业人员等四个阶层。新的社会阶层呈现出主要特征为:他们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领域、收入较高、相当部分是知识分子、在专业领域拥有一定地位、相当于当前社会学定义的体制外“社会精英”范畴。当今社会的阶层具有不稳定性和不断矿大的趋势。实际上,新的社会阶层在统战学学理上的定义与社会学中“中产阶级”“社会精英”概念高度相似,在职业上划分中,新的社会阶级实际上属于“体制外的中产阶级”。本文重点研究在统战学与社会学视阈下新的社会阶层里高收入知识分子群体尤其是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掌握核心技术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较高收入、较高社会地位的新阶层人士社会资本的代际传递。

(二)社会资本的界定与类型

20 世纪80年代,社会学家明确提出社会资本这一概念,发展至90年代成为各个学科研究的热点。[3]作为社会资本理论的首创者,布迪厄在研究成果中将社会资本的概念解读为:“实际或潜在资源的总和,这些资源与拥有或多或少制度化的共同熟识和认可的关系网络有关”(P.Bourdieu,1980)。不难看出,尽管布迪厄将社会资本看作总和的资源,但这些资源具备何种功能及如何发挥功能并没有详尽的表述。在此基础上,科尔曼则着重从功能论的角度将社会资本定义为两个不同行动主体(个体或者法人)共同拥有的某些社会结构要素,且这些行动要素能为行动提供便利(James.S.Coleman,1988)。在他看来,社会资本同其他形式的资本一样,具备生产性的特征,“是否拥有社会资本,决定了人们是否可能实现某些既定目标”[4]。而后经过普特南、福山、格兰诺维特、博特、林南等诸多学者的发展,社会资本理论分化出三种倾向,或换言之社会资本的两种基本类型。

一种是以布迪厄、科尔曼、普特南为代表的制度规范取向的社会资本,在他们看来,规则、信任以及制度是社会资本的三个重要构面,社会资本存量的衡量是以集体为对象,在集体性社会资本愈是充分,个体行动成功的可能性就会愈大;另一种是以格兰诺维特、博特、林南为代表的关系网络取向的社会资本,着重在微观或者中观层面讨论社会资本,认为社会资本是个体行动者所拥有的关系网络,往往以个体关系网络的大小、质量的高低和所处位置的关键与否来作为衡量个体社会资本存量的标准。而本文所探讨的新的社会阶层中高学历高收入群体、相似与社会学定义的精英群体的社会资本限定于关系网络取向,这是因为社会资本的代际传递过程一般发生在具体场域。

(三)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的界定与表现

代际传递是一个兼具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概念。从自然属性来看,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之中,我们都可以按照自然年龄的不同将人,进一步划分为青年中年以及老年。无论是在何种社会之中,都是由一定年龄层的人组成一代人。从社会属性来看,代际传递实质上是文化的传递,属于同一时期的人往往有着相似甚至相同的思维方式、生活处境、社社会需求以及价值观念等,这也是之所以能被称之一“代”人的基础和前提。[5]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同的代和代在成长过程中所面临的社会环境有着巨大的差异,所以“代”在社会学层面上是一种表示不同年龄群体文化差异的符号。与此同时,代与代之间在文化习俗、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资源禀赋等方面都有前后继承的特性。我们所重点研究的“代际传递”实际上就是这种继承性的重要体现方式。所谓的社会资本代际传递主要是指,父母通过家庭内部渠道将他们所具有的社会资本及其相关要素、条件等传递给子女,从而使得子女获得和父母相同或相近的社会资本存量,在日常生活中主要体现为下一代继承上一代社会资本,从而使得两代人所掌握的社会资本在丰富程度上利润相同,这类似于马太效应的社会现象。

(四)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的动因解释

从理论上来说,在一个制度规范较为严密完整的社会中,个体社会资本发挥的功能作用应更多的是获取广泛、及时且高质量的信息,而不是借社会资本之便利向行动客体施加影响,以保证个体行动的顺利与成功,并在此过程中攫取非正当性的利益。然而,父代尽力使自身社会资本过渡转移给子代并非出于单纯的动机,而是更为看重个体社会资本的影响作用,希望子代在社会竞争过程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这也是社会资本代际传递愈发引起人们关注的根本所在。究其动因,大概是如下三方面因素导致:

一是传统差序格局中以血缘继承为主导的代际继承观念尚未摒弃,人与人间的互动关系呈现出以亲属关系为主轴的网络形态,父代中普遍存在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基本观念,使得权力领域以及知识领域“近亲繁殖”的情况更为严重,希望能够给予血缘的伦理关系,将自己所掌握的社会资本最大限度地代际传承下去,以此为基础规避竞争规律以及市场支配关系所带来的诸多风险。二是社会转型时期制度缺位,国家层面的顶层制度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同样是权力能够介入,并促两极分化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这也直接导致了社会资本功能作用的异化。三是社会资源稀缺、竞争激烈在客观上强化了资本代际传递的内生动力,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得社会资源变得更为稀缺,以社会上层为代表的社会各个阶层纷纷致力于借助自身所掌握的社会力量,帮助其子代在社会竞争中掌握优势条件。

(五)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的核心要素

由于社会网络资本具有“粘稠性”,社会网络资本的量与质是与个人身份品牌连接在一起的,其本质是一种泛家族规则的连接,它不可能等价地传承给自己的子女。因此,在分析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的基本路径之前,需要探讨的是社会资本的哪些要素被更多地考虑向子代传递。边燕杰(2004)认为借助人情往来、面子机制、长期互惠关系等非正规方式完成了社会资源的交换,从这一角度来说,在资源的重组和配置过程中,社会关系网络发挥了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换言之父代寄希望于自身拥有的社会关系网络不致松散甚至解体,而是能够较好地将其社会关系网络嫁接到子代,这里凸显的是社会关系网络的重复使用。总的来说,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的核心要素简单来说就是网络和资源。

二、新的社会阶层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的基本路径

(一)借助社会关系网络参与子女文化资本培育

文化资本是布迪厄的资本再生产理论的核心概念,布迪厄指出,任何一个社会场域都有着隶属于自己的正统文化,它是区分场域内各行动者处于有利或不利地位的基本原则、是一种分类标准。[6]文化资本——主要通过教育、教化而习得——是一种无形的身份符号的象征,具备同质文化资本的个体在价值理念、交往模式、关系深度上往往形成特定模式,显而易见,不同级别文化资本的参与者和享有者其个人拥有社会资源的存量和社会网络的规模和质量有着显著差异,因此这也是父母希望子女获得更高层次的教育机会和更高质量的教育资源的直接动因。而拥有较多社会资本的阶层越有能力为子女争取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正成为明显趋势,金久仁研究发现,“一个家庭中如家长有受过较高教育或有较高收入,其子女享受优等教育资源进入重点学校概率比普通家庭要高。”[7]其造成的结果是通过动用父代社会资本而进入重点学校的子女从起步阶段就拥有了一般家庭子女所不具备的社会资本的建构优势,这也是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的间接方式。

(二)帮助子女获取并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渠道

职业始终是我国个人社会地位的决定性影响因素,并且在客观上决定着人们所掌握社会资源的多寡。因此,子女就业就变成了全家的最大的事情,而不仅仅关系到子女个人的利益。父母通常会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使用各方面的关系为子女谋求具有更高社会地位和更高收入的工作岗位。社会资本尤其是社会关系网络对个人求职就业的影响研究在格兰诺维特、奎克哈特、林南等人的推动下日渐完善,发展出弱关系理论、强关系理论等一系列解释假说。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由关于我国现代法制建设尚不健全、市场机制尚不成熟、人际远大于法纪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之下,通过社会网络以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获得优先权成为人们的普遍选择,[8]也就是说,社会关系网络的信息传递机制和作用干预机制相比较,后者的实际影响力更大。父母不仅可以利用自身的社会网络关系为子女提供更多就业信息资源,使其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降低就业过程中的风险,更为重要的是可以直接带子女进入某一专业领域,帮助子女谋取某一岗位,尤其是受聘于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掌握核心技术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律师、会计师等高学历高收入的新阶层人士直接可以将子女安排进入企业或相关熟悉专业领域工作。子女进入工作岗位后,自然也就承接起父代的社会关系网络,间接地实现社会资本的代际传递。

(三)介绍子女直接参与自身社会交往圈

密切的互动频率是社会资本的基本特征之一,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的直接方式就是父代介绍子女直接参与其自身的社会交往圈,在具体的互动情境中实现社会资本的传递和转嫁。在现实生活中,子女进入父母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是常见的,通过聚餐、拜访等方式便可达成。尤其是律师、会计师等特定专业群体,更容易通过这样的方式使得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蔓延到子女身上,甚至可以直接让子女继承自己的资源。这种代际之间的资源传递也更容易建立信任,从而构筑起多重性质的跨代际合作关系、互信关系。[5]并在这一过程中积累更为丰富的社会资源,锻炼提升子代整合资源、动员资源的能力。

三、新的社会阶层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有效性的影响因素

林南曾指出,社会资本并不会因空置而增加,而是依赖一定频次的使用得以维持和累积。因此,评判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的有效性并不能单纯地依靠测量实现代际传递的比率,还需要分析子代是否能有效地利用起由父代处继承来的社会资本。因为子代承接的社会资本属于二次转移,无论在社会资本的稳定性还是他人认可度上都明显地不如父代创建时期,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子代使用父代社会资本的不便,除此之外,制度因素和个人因素均影响着其有效性。

(一)制度因素

社会资本作为刚性制度作用机制的补充手段,往往是以弹性的方式发生作用,即社会资本的运用通常是隐蔽的、甚至具备某种程度的灰色特征。在制度越为完善的社会中,社会资本非正常运作的空间就越小,尤其是新的社会阶层中个体行动者利用不对称和不透明的社会资本获取特殊利益的行动发生的概率就越小,行动成功的概率也越小,这是因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基本上封杀了社会资本非正常运作的各种可能路径。

从个体社会资本的代际传递过程来看,父代向子代传递社会资本的动机无外乎期望子女能够借助其关系网络,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立于优势地位。尽管父母可以通过上述各种途径间接或直接地向子女转移社会资本,但子女能否利用社会资本实现父母的动机却直接取决与制度环境是严密还是宽松。

(二)个人因素

受中国传统文化和伦理关系的影响,新的社会阶层个体社会资本具有着明显的同质性和区隔性的特征。新的社会阶层群体所拥有的社会资本往往建立在血缘、地缘或者业缘关系的基础上,这也就导致个体社会资本与个体工作、生活的场域紧密相连,从而特定群体、特定区域中人们的关系网络呈现出同质性的特征。在中国,“搭人情”“看面子”是个体社会资本运用的基本形式,他人是否愿意“给面子”更多地取决于相互之间关系的牢固程度和利益的交叉深度,也就是彼此信任程度和利益卷入程度。由于缺乏充分的信任和合作的基础,子女尽管能从父母处承接的社会资本更多表现出泛化的特点,即关系网络的范围可能很大,但关系网络的质量并不高。

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社会现代化程度的加深,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具体表现在各行各业的相互依赖性大幅度削弱,新的社会阶层中受聘于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会资本都有相对固定的作用半径,并不是父母的社会资本可以万能地帮助到子女。假如子女的生活地域或从事的工作种类与父母相距甚远,假设律师家庭的子女却不从事法律工作选择医学工作,这种情况下父母的社会资本就难以以最直接的方式帮助到子女,只能通过关系的层层延伸来解决子女的实际问题,这时父代社会资本应用的有效性就大打折扣。

四、统战工作助推新的社会阶层个体社会资本代际有效传递的路径优化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重塑新的社会阶层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的正确认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得以飞速发展,社会的主要矛盾也发生了新变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方面需求相比之前更为丰富,这就需要我们从政治引领、价值观引领、事业引领等方面加强对其思想政治引领。当前从现实上看,新的社会阶层结构中处于越高地位、社会关系网络越广越优的父母,其子女会相对容易地获得社会声望更高、报酬更为丰厚的职位。这种现象直接导致部分社会成员的公平感受挫,干扰到正常合理的社会流动,更有甚者曲解地将新的社会阶层的社会资本与“关系”相等同,对于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的构建是极为不利的。

新的社会阶层是改革开放、时代变迁和国家发展现代化的产物,具有观念多样性、进步性、放开性等典型特征。汇聚统战力量,针对新的社会阶层精英群体的自身特点,采用网络统战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和正面宣传引导,画好网上网下同心圆,有利于重塑社会公众对新的社会阶层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的正确认识。同时,面对当前社会不正之风的舆论问题,加强引导新的社会阶层思想政治引领,尤其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精英群体能够及时澄清谬误,弘扬正气,坚守正道,鼓励其在个人成长和事业发展中增进政治认同,参与社会实践中受教育、作贡献,传播中国好声音,净化社会舆论,凝聚共识,传播社会正能量,是规避社会现实风险产生的有效路径。

(二)推进组织化建设,打破新的社会阶层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的负效应

推进新的社会阶层组织建设,是满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自我需求和社会需求的重要途径,更是打破新的社会阶层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负效应的优选路径。当前,由于新的阶层阶级的结盟及再生产与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存在必然关系,社会资本的排外性强化了精英封闭、社会资本代际传递导致了精英再生产。虽然人际关系高度覆盖这样的社会资本,但是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网络却又相对封闭,基本上不可能形成最大化的社会群体间的认同和接纳,更不具备进一步演化为公共社会资本的可能。通过推动组织化的政治参与和新联会等统战工作载体,侧重关注新的社会阶层中高收入群体和青年一代的组织化建设,有利于增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有助于规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资本的使用,一定程度上消解社会资本的阶层封闭功能,遏制社会资本过度,抑制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产生的消极影响。

(三)搭建专属共享平台,释放新的社会阶层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的社会效益

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根据新的社会阶层精英群体具有广大影响力和创新活力的特征,搭建分类分众的专属共享平台,是促使新的社会阶层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释放更大社会效益的优选路径。当前,新的社会阶层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是在家庭、家族、血缘中蔓延的社会关系网络,是社会资本代替权力的本质所在。其中基于血缘关系或者地缘关系所建立起的社会资本就是典型的非公共社会资本,所有者为网络内的个人,并为网络内的个体提供各种机会和利益,而公共社会资本是能够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拥有的,并可为社会内所有成员带来利益和机会的资本。公共社会资本的有效积累,正是民主社会中社会文明的重要衡量指标。积极为新的社会阶层高收入精英群体搭建资源共享、合作发展、联谊交友交流的专属共享平台,建设适合其群体的联谊会和实践基地,有针对性引导其服务社会,参与公益活动,有助于淡化其个人关系在社会网络中的重要影响力的固有观念,有助于推动非公共社会资本向公共资本的转化和释放新的社会阶层个体社会资本代际传递的社会效益,有利于增强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公平配置,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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