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静
(兰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50)
“和”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核心特质,其寓意为和谐、和睦和融合。当前,国际形势复杂严峻,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并超越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挖掘并提炼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特质,赓续并创新了“和”文化的精髓,高瞻远瞩地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彰显了中华传统“和”文化的时代价值和有益启示。
“‘和’字最早见于我国商代中期的钟鼎文”[1],同商周的饮食文化相联系,如《礼记》中所云“礼始于诸饮食”,进而催生和萌发了礼乐制度,促使“和”的范围和领域进一步拓展到乐曲旋律的调和,如《尔雅》有云“小笙谓之和”。东汉时期,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进一步解释“和”,其与“合”皆有联合、结合之意,随之不断地深层积淀成为协调社会关系的“助推剂”和“加速器”。
“天人合一”始于先秦,贯穿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是中国古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精辟概括和终极追求,致力于阐发人与自然是一个协调发展并非相互冲突的有机整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2]。一方面,人是自然界中必不可少的元素,如果离开自然给予我们的各种物质生活资料以及生产、生活的外部环境,那么毋庸置疑人类将什么都不能创造,更谈不上社会发展日益欣欣向荣,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3]另一方面,人类应敬畏和尊重自然,一如既往地自觉遵守和服从生态法则,清醒地认识到自然资源和能源失之难续,如果人类肆意妄为地索求和破坏自然界,那么“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4]。
由此可见,“天人合一”所蕴含的生态智慧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不谋而合。当前,我国正处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期,习近平总书记汲取并吸纳“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和价值意蕴,指出“我们应该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5],这充分彰显其所蕴含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因子和底蕴。值得注意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通过实践并以理性的和历史的态度,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无疑剔除并扬弃了“天人合一”中的神秘元素和唯心成分。
“和而不同”最早见于春秋战国时期,“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6],其“和”指和谐、统一,强调对立面内在的同一性,即承认并尊重个体之间差异性的基础上,追求不同事物之间的有机结合或统一。换句话说,也就是要承认客观存在着对抗性、非对抗性的矛盾和冲突,但这绝不意味着对非主流进行一种妥协。就人与人之间而言,我们对具体某一问题坚守自己的原则和见解,而非人云亦云和盲从附和的态度。就各民族和国家之间而言,以平等和尊重的态度对待各文明、文化之间的差异,兼容与自己不同的见解和意见,通过取长补短和互济互补达到“和”的统一,从而促进各国关系融洽和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概而言之,“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相悖”[7],这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兼容并包和海纳百川的胸怀,为我国正确处理各文明主体之间的差异提供了可循和有效的方略。
当前,正处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世界各国命运休戚与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世界各国不同文明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碰撞、摩擦甚至冲突,但这并不意味着文明存在“一家独大”和“优劣之分”的状态。我们必须摆脱地域的限制和陈旧观念的束缚,正视并承认彼此间的差别,平等对待和接纳不同文明的异质性。增进对彼此差异的认知和理解,坦诚面对自身文明的缺陷和不足,“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8],从而消弭文明间的文化壁垒与精神隔阂。同时,切实了解并分析自身国情,因地制宜地借鉴和汲取不同优秀文明成果中的养分,从而推进各文明主体之间关系融洽和共同繁荣,助推人类发展的巨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行稳致远。
《尚书·虞夏书·尧典》一书有云:“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9],告诫我们既要家族亲密和睦、互敬团结,又要辨明众族正事、协调万邦诸侯,唯有此天下众民才能广泛传承和弘扬友好和睦的理念。自古以来,我国在处理各诸侯、各部落、各国家之间的冲突和摩擦时,便矢志不渝地追求和平发展和强调“协和万邦”,拒斥以霸道的态度和攻伐的方式化解权益纷争,倡导以非暴力的道德感化和谈判平息矛盾。这足以彰显中华民族的血脉和基因中没有称王称霸的野心,而是一如既往地倡导和秉持互商互谅的和平外交关系。
在新型国际经济秩序下,我国倡导各国共建“一带一路”,找寻沿线国家间的利益平衡点和交汇点,破除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藩篱和超越地缘政治思维的壁垒,倡导各文明体间平等交流并注重发挥沿线国家比较优势,构筑“万花齐放”的“百花园”。同时,以经济为重点加强各领域协调联动和互联互通,支持和帮助沿线国家经济转型升级,从而形成优势互补、齐头并进的新发展格局,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认同和普遍接受。概而言之,我国坚持不懈地谋求全球的合作共赢和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不容置疑传承和延续了“协和万邦”思想。
和善是中国处理各民族、国家之间的基本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主张和要求人们积德行善。“善”是以“仁”作为其根本核心,与儒家所推崇的“仁爱”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古代先哲对“和善”做出了精辟而深刻的阐述,如老子主张“上善若水”、孟子提出“性善论”、张载倡导“普遍之爱”等,表达了在协调人际关系中,人们要始终拥有和胸怀善心,乐施善举和助人为乐,从而不断夯实和提高全社会道德认同的思想基础。
面对猝不及防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国密切同世界卫生组织进行沟通与配合,高度重视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争分夺秒地有效开展“封城”、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工作,从源头上减缓和遏制病毒的蔓延及扩散。虽然我国遭到疫情的严重打击,但在疫情防控即将大获全胜之时,我国在“和善”道德观的指引下,全力以赴地参与新冠疫情全球治理,和盘托出自身防控的救治做法和经验,尽己所能地对疫情严重的地区以及欧美国家进行紧急医疗物资援助和医疗防护用品的供应,联合开展和研发疫苗以携手应对疫情防控阻击战。这有力地回击了西方一些国家对于戴口罩等防疫行动不理解,认为其行为限制了自由和侵犯了人权,甚至编造和炮制“阴谋论”“甩锅论”等失实言论,污名或丑化中国的国家形象,充分彰显了我国守望相助的担当和作为。
当前,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地变化,习近平总书记格外重视萃取和延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文化基因,从而增强民族文化的自信心和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核心特质,深入挖掘和提炼中华传统“和”文化的思想精华,有助于彰显我国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0]。换句话说,也就是如果抛弃、丢掉或背叛了自身文化的“根”与“魂”,缺失民族精神、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自信,那么民族复兴将成为乌托邦式的空想。中华传统“和”文化滋润和涵养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并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价值认同,成为解决当今世界难题和时代发展问题、重塑中国国际话语权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国药方”,彰显并增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华传统“和”文化的新范式,在国际范围和世界人民心中逐渐得到广泛认可,中国用实践证明了中华传统“和”文化的中国智慧和世界魅力,凸显其在多元文明和文化中的竞争优势。换句话说,也就是正由于人类共同体理念汲取中华传统“和”文化的营养和养分,与世界各国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外交工作,联结和广拓遍布全球的“朋友圈”,才能使得我国的外交事业不断取得积极成效和不斐成就,这恰恰体现和彰显了文化自信。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保持和增强文化自信绝不能固步自封,而是自始至终地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并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思想武器武装头脑,多措并举地提升和增强中国国际话语权。正视并尊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延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融通中外文化,提高中国文化软实力和增强世界人民的认可度。
中华传统“和”文化凝结了中华民族的智慧结晶和中国人民的精神力量,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束缚,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历史承载和现代延伸。习近平总书记以通古博今的学识高度凝练了中华传统“和”文化的核心特质,以宏阔深邃的视野创造性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具体来说,习近平总书记百折不饶地向世界呼吁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其目的在于以营造健康平稳的国际关系积极维护世界和平,以凝聚全人类的力量统筹应对风险挑战等,这与儒家所倡导和追求的大同社会不谋而合。同时,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借鉴中华传统“和”文化的“协和万邦”、“天下为公”的理念,将一如既往地奉行包容互惠的理念,为国家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中国药方”和“中国方案”。另外,习近平总书记坚守和秉承“远亲不如近邻”的和合理念,积极参与解决全球性的难题和困境,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邻里矛盾”,彰显了中国的担当和责任。此外,我国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千姿百态的文化,摒弃和超越损人利己的“零和”“负和”博弈,以整体性和全球性的共同价值引领人类社会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强大的凝聚力和中国力量。
不可否认,中华传统“和”文化是植根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背景下的,既有精华,也有糟粕。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其漫长的传承和衍化中,“和”文化的内容不是一层不变的,而是不断地与时俱进。我国历代领导人汲取并发展了中华传统“和”文化,赋予并创造了其一系列新的表现形式,鲜明地彰显了中国传统“和”文化的独特魅力和中国智慧。
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提出我国与各国的外交关系“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11]”,这正是传承和延续了我国古代和平价值观的体现。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审慎洞察和判断国内外局势,恰如其分地提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两大主题,这一科学论断蕴含了传统文化中“和”思想与“大同世界”理念。冷战结束后,江泽民科学分析并深入阐述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科学论断,倡导以对话协商和平化解分歧和纠纷,维持和尊重世界的多样性,呈现了“和”思想中和而不同的理念。进入21 世纪,胡锦涛深刻理解与把握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提出建设和谐世界的构想与蓝图。当前,我国已步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科学准确地研判世界发展趋势和主要矛盾,深刻理解和敏锐思考中华传统“和”文化,明智呼吁和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对人类社会实现和平永续发展的责任担当。概而言之,中华传统“和”文化显示了中国哲学和中国智慧,古往今来极大地推动社会的和谐安定和国家间的和睦相处。
当前,正处于全球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世界各国“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12]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气污染等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之地,亟需携手打破“博弈困境”和克服“共同”难题,共筑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13]。中华传统“和”文化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供了知识智慧和和理性思辨,克服并超越了西方文明的中心论和冲突论的狭隘性。
当前,在国际局势波云诡谲和国家间利益博弈的时代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以“世界谋”的视野和“天下计”的胸怀,与时俱进地思考和回应世界向何处去这一时代之问,最大限度地寻觅世界各民族之间利益的“汇合点”和“相容点”,深谋远虑地提出建构利益共同体。
具体来说,“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4],以人类所共有的利益把多样化的世界联结和聚合在一起,并非否认主体之间利益的差异以及主体的核心利益,而是在坚定维护本国核心利益的基础上,重塑个体利益与身份认知,跨越单个民族国家的藩篱和界限,旗帜鲜明地反对强权思维和霸权逻辑,承认并尊重成员主体各异的具体利益,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及时有效地调和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的纠纷与分歧。我国倡导义利兼顾和兼收并蓄,完整而准确地诠释了中国自古以来秉承重义轻利的道义传统和兼容并包的胸怀。不可否认的是,世界各国理所应当地追求自身利益,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对其他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人类共同利益问题的处理,“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15]。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我们包涵和容许共同体内部之间的利益差异,并非一味地委曲求全和主张“和”而不同,而是有原则有底线的“和”。同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其构建的过程中毫无疑问会遇到难题和困境,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而应锲而不舍地科学分析问题的症结和矛盾,才能更好地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家园和谋求人类共同体的长远利益。
当前,西方一些国家仍排斥和对抗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歪曲和抹黑我国人道主义援助活动,认为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一种意识形态的霸权主义,攻击和诋毁中国是“搅局者”与“破坏者”。因此,这就要求我们讲清讲透共同价值与“普世价值”的根本区别,努力做好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加强国际舆论传播队伍和能力建设,阐明中国主张以批驳和超越“普世价值”,防止其意识形态渗透和政治攻击。
首先,厘清共同价值与“普世价值”的根本区别。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全球性的问题不断蔓延和加剧,必然会生成一些共同的利益或需要,共同利益进而催生共同价值。共同价值是以合作共赢理念和利益共享为实践准则,反映人类追求普遍公认的价值观念和需求取向,其目的是实现“和而不同”,各主体之间摒弃和跨越意识形态偏见,是互享权利和互尽义务的平等合作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共同价值并非无原则的泛道德主义,而是合理斗争并积极参与和推动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国际新秩序。当前,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仍主导着世界秩序并占据最有利地位,他们不择手段地美化与宣扬“普世价值”,妄图鼓噪“新冷战”和实现“以同替和”进行文化霸权和政治霸凌行为,具有魅惑性、虚伪性和欺骗性。换句话说,也就是“普世价值”是西方国家主宰和推进的单向价值传播,以掌握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和维护私有制的统治,否认社会不同国家、民族价值的丰富多样性和高度复杂性,与我国所倡导的人类共同价值迥然不同。其次,清醒认识和正确理解人权与主权之间的关系,矢志不移地维护国家主权和倡导主权平等,反对和抵制干涉他国内政的行为,以开放包容的共同价值为基础倡导一种多元包容的人权观,与时俱进地调整、修改和创新全球人权治理机制以及相关的政策,既不能贫乏空洞地理解人权,也不能将人权与主权看作“水火不容”的关系甚至片面强调“人权高于主权”。
当前,全球绿色转型治理正处于砥砺前行期,此起彼伏的全球性问题制约和阻碍“双碳”目标的实现,迫使我国应充分运用中华传统”和“文化的智慧,借以唤醒和激发全人类的共同体意识,从而同舟共济携手应对全球性的风险与挑战,谱写全球气候治理新进程和共筑全球绿色秩序。
具体来说,全球治理的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不仅需要多元主体的互动和共同努力,而且还需要健全公正合理的国际气候治理机制。一方面,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亟须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导国际社会认识到全球性气候问题的紧迫性和严峻性,进而推动各主体产生忧患意识和形成全球共同利益的基本共识。更为重要的是,以正确的义利观引导各国在交往的过程中坚定开放合作和平等对话的价值理念,摒弃零和博弈思维和超越普世价值观,考虑双方的核心利益及全人类的真正利益诉求。在处理和应对全球大气污染问题时,倡导共同体内的各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和秉承民主协商的原则,脚踏实地践行对话协商即“和而不同”,以化解国与国之间的分歧和争端。另一方面,结合新情况新形势积极优化和完善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的全球气候治理体制机制。我国需毫不动摇地贯彻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由一元化的国家治理模式转变为多元主体联合治理模式。完善绿色低碳制度体系和加快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加强气候变化技术和风险评估规范以提高弹性治理的能力,并积极主动地进行国内生产生活低碳化转型和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公共产品。在国际社会中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和构建“气候命运共同体”,与国际社会开展气候多变合作和建立长效气候治理协作机制,坚持和恪守“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推动建立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健全综合的气候治理机制,完善气候变化立法适应制度和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从而合理分配减排责任和有效控制碳排放总量。另外,优化国别和区域实施性立法,完善法律实施和执法监督机制,从而规范和约束国家的治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