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小微权力』乱用

2022-11-27 03:27张丽新
奋斗 2022年4期
关键词:群众利益行使小微

■张丽新

“小微权力”看似微乎其微,却不容忽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微权力”一旦被滥用,蚕食群众利益则危害巨大。对于基层来说,“小微权力”距离群众最近、群众感知最真切。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有些权力看似虽小,一旦滥用则让群众利益蒙受损失,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如若管不好、用不好“小微权力”,损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如若疏忽大意,就会带坏地方风气。

权为民所用,一丝一毫都不能滥用,无论它有多微小。利为民所谋,一点一滴都不能私取。“小微权力”的行使者是基层的官员,这些“小微权力”用好了,能够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如若这些“小微权力”用不好,“贪官”会将公共权力变为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人们深恶痛绝。因此,必须管好“小微权力”,对这种微腐败必须严肃查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就在身边,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横向到边,更要纵向到底。

管好用好“小微权力”,就要对其加以规范,让全面从严治党直抵“神经末梢”,要瞄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点领域。“小微权力”是服务群众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基层党员干部在行使“小微权力”时,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方便群众少跑路,从群众身边事做起,真正地让权力为人民、权力惠人民、权力利人民。

晒好督好“小微权力”,要让其在阳光下运行,为基层治理注入“廉动力”。织密“小微权力”监督网,对微腐败“零容忍”,盯紧违背群众利益行为的风险点,深入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坚决整治不正之风,用制度规范“小微权力”使用。首先督好权力拥有者。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传递到基层,让权力使用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都能够“晒”在阳光下,让权力行使更加公开透明,让党员干部用权有单可循,让群众办事心里有账可查,让日常监督有据可依,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才能够更好地让权力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轨道内运行。

“小微权力”是群众工作的“显微镜”,“小微权力”是群众路线的“连心桥”。“小微权力”看似微小,却连着民生,关系人心向背。不断优化“小微权力”运行规则,才能形成更加清明、清廉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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