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民政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从现有6 章41 条扩展为7 章64 条,在加强党对基层群众自治的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村民委员会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村民委员会职责,村民委员会工作保障,村民委员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村民委员会特别法人制度等方面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2 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市场化理念不动摇,着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认真做好收购仓容、资金、运力等保障工作,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激发市场购销活力。要建立健全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用好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
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稳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方面提出要求。通知指出,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完善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制定规范章程,明确机构职能、成员管理、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事项。《通知》要求,要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使用权入股等风险较小、收益稳定的经营活动。
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明确的职责分工,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两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业务协同,共同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登记颁证等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记载内容与承包合同内容一致,切实维护好群众土地承包权益。
日前,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路径,进一步优化标准规划布局,突出标准有效供给,强化标准应用实施。《指南》从农业物联网标准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建设、农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农村电商标准建设4 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其中在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建设方面,要重点开展农业自然资源数据标准、农业种质资源数据标准、农村集体资产数据标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据标准、农村宅基地数据标准、农业经营主体数据标准、农业耕地土壤数据标准的研制。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征集第四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的通知》。此次案例征集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强素质外强能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稳粮扩油任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三方面主题,要求每个案例要聚焦一类主题,深入详实阐述经验做法,避免泛泛而谈、面面俱到。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部署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优质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通知》提出,要立足新内涵新定位,发挥农产品“三品一标”在产品端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品质,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打造高品质、有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