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雨林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 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四川 成都 610072)
中国之治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一条重要的经验就在于,中国共产党立足本国国情与实际,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把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理念,并在实践中不断坚持和完善,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满足中国需要的新型民主之路。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特色和优势的新概括,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规律认识的升华与提升。通过对中西方民主理论与实践差异的比较研究,深入发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特质和制度优势,并在发展中不断地坚持和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恩格斯曾指出:“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1]347,哲学革命是社会革命的先导,理论上的重大创新既源于对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又将对实践活动产生重要的引领作用。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不同约束性条件下会产生不同的民主实践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指导下,结合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与时俱进、守正创新,走出的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之路,在理论上具有一系列原创性的贡献,包含着一系列彰显中国式民主理论特质的重要内容。
近代以来,民主成为世界范围内几乎各个国家的共同选择,“言必称民主”及“民主话语霸权”已成为一种公开的现象。在这样的背景下,何为民主?民主的标准是什么?谁最有解读民主的资格?就成为了国际话语权争锋的焦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2]335,“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3],“民主不是哪个国家的专利,而是各国人民的权利”[4],这些重要论断深刻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所秉持的民主观内核,即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各国人民自己的选择。然而,共同的价值追求并不意味着相同的实现道路,民主应该是多姿多彩而不是千篇一律的。正所谓“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各个国家和民族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民主道路,正是对民主这一共同价值内在属性和本质特征的彰显和体现。如果硬要说谁代表了民主、是否符合他的意愿和要求就是衡量民主的标准,这本身就违背了民主的内在本质和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而不应该由外部少数人指手画脚来评判。国际社会哪个国家是不是民主的,应该由国际社会共同来评判,而不应该由自以为是的少数国家来评判。”[3]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共同价值就需要共同维护,也需要尊重各国人民的自主选择。坚定不移走符合自身国情的民主发展之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实践的一条基本经验。美国以世界“民主领袖”和“民主灯塔”自居,通过塑造民主话语霸权,把世界上一部分国家和阵营划入“民主阵营”,把另一部分国家和地区划入“非民主阵营”,在国际社会制造价值观对立,这种做法把民主视为维护本国利益的意识形态工具,从根本上违背了民主的本质要求。理论与实践充分证明,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既为中国之治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也彰显了十分重要的世界意义。它用事实证明,广大发展中国家完全可以,也应该根据自身国情和需要,自主选择民主道路。
马克思在批驳托马斯·卡莱尔的“不管我们怎样设想普遍民主,它是我们这个时代必不可免的事实”这一观点时说:“民主是什么呢?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否则它就不能存在。因此,全部问题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如果这一点我们做到了,我们就能对付民主,否则我们就会倒霉。”[5]304列宁明确指出:“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6]96这说明民主是一种政体,是一种普遍性的政权组织形式,具有不同的实践和表现形式,哪个阶级居于统治地位,就会采取有利于统治阶级利益的民主形式。毛泽东强调,“实际上,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有了剥削阶级剥削劳动人民的自由,就没有劳动人民不受剥削的自由,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7]761,“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8]1475因此,民主是历史的,是具体的,是具有鲜明阶级性的,历史上的民主都是属于部分人的民主。虽然统治阶级都企图标榜自身代表范围的“全民性”,但这只是为了维护自身统治地位的需要,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民主的阶级属性。
要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就不能离开其基础性、前提性的约束条件,即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民主实践。《共产党宣言》曾对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本质特征有过深刻阐述:“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为了少数人,依靠少数人,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是为了绝大多数人,依靠绝大多数人的独立的运动。”[9]411“为了绝大多数人”深刻彰显了社会主义的底层逻辑和价值追求,也是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制度区别于其他社会制度的关键标识。而马克思恩格斯所指的“绝大多数”正是在一个社会当中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推动历史进步的、在全部人口中占绝大多数的广大人民群众。马克思指出:“历史的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0]104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民主实践同样要以为了绝大多数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即社会主义民主是绝大多数人的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在当代中国的新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致力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正是对社会主义底层逻辑和价值追求的深刻彰显。
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观强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民主的本质要求,各种民主形式都要服务于这一内容的实现。然而,当代西方式民主的实践在很大程度上却是按照精英民主的模式运行的。近代以来,特别是二战后西方民主理论和实践的演变,无论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呈现出明显的“窄化”和“简化”,亨廷顿认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主流的方法几乎完全根据选举来界定民主……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如果其强有力的决策者中多数是通过公平、诚实、定期的选举产生的,并且实际上每个公民都有投票权,那么,这个国家就有了民主政体。这一关于民主的程序性定义是由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提出的,并得到了普遍的承认,也得到了在这一领域从事研究的学者的公认。根据这一定义,选举是民主的本质。”[11]6这一观点在二战后的西方世界极具代表性。可见,通过对民主进行去社会主义化和自由主义化的改造,把民主进行重新定义,把原本属于大众的民主改造为精英民主,而精英民主的实现形式就是“选举民主”,或者说是“竞争性的选举政治”,实现了民主与选举的等同,把“人民民主观”转变为了“选举民主观”。然而,无论在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在这种“选举民主观”指导下的民主实践都带来了许多问题,甚至激发了严重的族群冲突与宗教矛盾,导致社会不断走向撕裂。
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9]136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品质和鲜明特征,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实践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中心线索,因此,“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12]。全过程人民民主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坚持实践导向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与此同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注重以民为本,关心民众疾苦和诉求,使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具有民本主义导向的历史基因,强调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问题是施政者和管理者的职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13]296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实践为导向,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而不是把民主仅仅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工具和政治权力的分配方案,因此实现了实质民主与程序民主、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统一。
西方式民主在实践过程中过分强调民主的程序,反而忽略了民主应服务于人民的实质,民主的运转脱离了人民的现实需要,逐渐异化为一种权力斗争和维护既得利益的工具。对外服务于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成为划分敌我阵营的意识形态工具,在国际社会大搞民主外交和价值观对立;对内选举政治成为民主的代名词,在金钱游戏的现实面前,政治家成为利益集团、强势团体的代言人,边缘群体、弱势群体的利益被严重忽视,民主成为政党纷争的工具,党派利益凌驾于国家、民族整体利益之上。
《中国的民主》白皮书中明确指出:“评判一种民主形式好不好,实践最有说服力,人民最有发言权。”[4]抽象的民主概念并不是检验民主形式好与坏的标准,实践才是检验民主的标准,而各个国家的人民对本国民主制度的评价最有发言权。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实践导向的民主观,有效地超越了“民主”与“专制”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认为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在所谓“民主与专制”的抽象对立的背后,更重要的是能否实现良政善治,能否有效推动国家社会的发展,如果国家治理失效,社会矛盾问题激增,无法解决人民关切的实际问题,却硬要说是民主的典范和样板,并在全世界推广自己的价值观,这本身就是荒谬的。
当今世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制度之间的竞争,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最大的优势。民主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既是一种思想观念,也是一种制度安排,且二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思想观念层面的民主是否具有优越性不在于理论之辩,而是看其指导下的民主制度在实践中的效果。民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普遍价值追求,也是现代政治社会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在国家治理中无疑会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所以可以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中西方民主制度的比较视野出发,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一系列的显著优势。
不同于奉行资本至上的西方式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至上,实现了以多数人的民主对少数人的民主的超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基础,要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就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作为一种国家的制度形态,民主同样是围绕阶级政治而展开的,在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社会中,民主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西方式民主通过把自身包装为普世价值,以抽象的民主观念意图掩盖其阶级属性。然而,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了资本掌握国家政权的实质,选举政治的金钱游戏早已沦为各种资本势力的代言人竞相角逐的舞台,政治权力为资本服务,民主成了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
自由主义民主理论认为,国家必然属于少数人,而社会则由绝大多数人构成,因此默认国家与社会存在互不兼容的异质性,出现了“多数”与“少数”的悖论。作为中国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领导着国家和社会,把代表国家政权的力量与代表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力量统一起来,既有效地防止了国家权力违背人民意志,又克服了民粹主义泛滥绑架国家政权力量。因此,在当代中国的政治实践中,国家政权的力量就变成了社会内在力量,从国家与社会的对立转变为国家向社会的回归,真正实现了由最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国家政权,人民群众成为了国家和社会的真正主人,实现了国家与社会的统一。
之所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坚持“人民至上”的民主,从根本上讲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14]因此,在当代中国的民主实践中,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就有了坚强的领导力量来保驾护航。反观西方式民主,往往是不同政党为了各自代表的利益群体进行博弈,导致政党纷争、社会撕裂,自由主义民主理论曾认为的各利益集团公平参与竞争、最终实现一种均衡性的竞争状态早已被今天西方政坛的各种乱象所击破。事实证明,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执政党是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障。
不同于将“一人一票式”的选举等同于民主的西方式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反对“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的形式主义民主,实现了以“过程性”的民主对“一次性”的民主的超越。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把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转化为民主实践的生动体现,其中“全过程”不仅体现在民主选举阶段,也体现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个阶段,而民主协商更是贯穿于各个阶段。现行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15]60其中,通过“各种途径”管理“国家、经济、文化、社会事务”,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全过程”属性,即不仅是涉及政治领域的民主,更是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的民主,通过把民主要求贯穿于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实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真实、深入、广泛地参与到国家各项事务的管理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这样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3]由此要求我们“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16]同时强调“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17]以民主决策为例,一方面,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调研、函询、协商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尽量广泛地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纳入到决策过程;另一方面,决策结果要充分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利益,并及时反馈公民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可见,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强调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活中的“参与度”,也重视责任政府的“回应度”,使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性”形成一个封闭的环。
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一句空话,强调民主的“过程性”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内在要求。在西方的历史上,民主的早期形态也包含了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等多种形式,然而近代以来,西方式民主却经历了一个明显的“窄化”过程。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中提出:“民主方法是为达到政治决定的一种制度上的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获得作出决策的权力。”[18]395-396通过把民主从“人民当家作主”简化为“选择政治精英的制度安排”,民主内涵被不断窄化,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执政等多种民主内容和形式被日益忽略,名义上的人民当家作主成为事实上的“少数人统治”,周期性选举导致的民主空档期更使得民主政治变为定期发生的“一次性”权力转移,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早已荡然无存。
不同于习惯“一届对着一届干”的西方式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一届接着一届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实现了以“协作式的民主”对“对抗式的民主”的超越。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新型政党制度,它真实、广泛、持久地代表和实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的根本利益,有效地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有别于西方执政党与在野党之间竞争性的关系模式,创造了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合作性的关系模式,即中国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是亲密友党。而反观当下的西方式民主,政党之间围绕竞争性的选举制度展开较量,使得党争民主成为一场零和博弈的“拳击赛”,党派利益、局部利益凌驾于国家整体利益之上,不断上演“一届对着一届干”的闹剧。
在西方竞争性的政党制度下,政党是在竞选成功和失败之间进行着二选一的角逐,其关系模式是“执政—在野”的“对抗性”模式。在利益诉求多元化的现代社会,西方竞争性的政党制度模式的弊端更加凸显,政党之间围绕选举展开激烈竞争,相互攻讦而导致内耗不断,无法形成发展合力,更无法聚焦一系列有利于国计民生的长远规划和战略布局。虽然“一人一票”的选举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资本和社会力量对政治力量的约束,但却未找到对资本力量形成约束的有效机制,导致资本权力化和权力资本化的现象日益严重,资本以利润优先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逻辑在社会运行的底层逻辑中占据主导地位。社会大众的民生需求、底层人士的生活保障、不同族群的平等权利都已让位于资本的利益需求,选举民主成为各方资本势力代言人竞相角逐的一场“拳击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通过创新政党关系模式而促成了政党之间的亲密合作,创造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领导—合作”与“执政—参政”的“协作性”模式。通过党际关系模式的革新,既有效地避免了政党纷争带来的社会撕裂,不同族群、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不会成为党派之争的工具,又改变了西方政党之间零和博弈的局面,形成了一种法定条件下长期合作的共生关系,为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和“一届接着一届干”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更为关键的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身的特殊利益,进而在领导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整体主义的政治优势,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拥有一个坚强的领导力量予以保障,使推进各项事关国家民族长远利益的规划布局和战略安排成为一场接续奋斗的“接力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3]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定制度自信,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政治生活需要的迫切要求,是确保我们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迫切要求,是充分释放中国式民主巨大优越性的迫切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坚持的价值理念和奋斗目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在政治建设上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起就开启了中国民主之路的探索,在各个历史时期始终致力于领导中国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使中国民主之路越走越宽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历经百年探索后的坚定选择,是基于它在保障人民权益、维护政治稳定、推动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效能优势,也是基于它在当今世界各种民主制度和价值理念竞争中彰显出的巨大生命力和影响力。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决定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性质,内在规定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目标,也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政治理念和制度安排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结晶,是对当代中国民主理论和民主实践的高度概括,是中国式民主的伟大创造,它是真正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的民主。事实证明,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障,只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伟大事业就有了坚强的领导力量来保驾护航。
没有制度保障的民主就会变为口号,就会落空,全过程人民民主同样需要完善的制度体系予以保障。经过长期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已经建立起完整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三个基本政治制度。通过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体系的建设,在纵向上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主要的民主形式结合起来,横向上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相互贯通,着力构建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追求,以制度保障民主参与的全时段、全过程、全方位。与此同时,民主是一个实践的过程,不能仅仅停留在抽象的思辨状态,运转起来的民主才是真实的、有效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是理论层面的创新,更是民主实践形式上的重大创新。西方式民主在实践过程中的“间歇式”和“一次性”特征正是缺乏有效的民主实践机制的表现。在民主政治的实践过程中,缺少了制度化和程序化的参与机制和渠道会导致两种相对极端的状况,一是容易引发无序政治参与,导致社会失序;二是会使民主实践流于形式和口号,导致“虚假”和“空洞”的民主。因此,要避免民主实践的“间歇性”和“一次性”,保障其“过程性”,避免出现“社会失序”和低效“空转”的现象,就需要把推动制度构建与民主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以有效和充分的制度和渠道供给来保障民主参与渠道的充足和畅通,并以丰富多样的民主实践为制度构建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14]这一重要论断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联系,指明了当代中国社会发生伟大变革的根本原因,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不仅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源头,是中国共产党的灵魂和旗帜,更是照亮人类解放道路的科学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出了一条彰显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色彩、不同于西方式民主的新型民主之路。
实践创新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坚持守正创新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同样要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19]430,“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14],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以中国具体实际为现实依据,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历史基因,正是当代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正”。“守正”就是不能偏离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国情,这是确保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之路“不走偏”、“不掉色”的思想保障;“创新”则是立足中国、放眼世界,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总之,守正是创新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守好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国情的“正”,才能在创新的道路上结出更多的硕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42当前,立足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深刻认识民主在人类发展历史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必然性和优越性、更加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比较视野下的理论和实践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鲜明的制度优势,需要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在前行道路上,既要立足国情,又要放眼世界,在坚持守正创新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中国式民主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