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 娥
(北方民族大学 商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2015 年12 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在于提高农业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求,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体系。国内外学者针对农产品有效供给开展了大量研究,国外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农产品供给过程质量与食品安全的紧密关系进行研究[1][2][3];二是对信息技术在供给质量提升中的实践应用开展研究[4][5]。国内学者结合我国农业发展实际,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研究:一是对农产品供给有效性的评价研究[6][7][8][9];二是对农产品供给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10][11][12];三是对农产品供给长效机制和对策的研究[13][14][15]。学者们从农产品质量安全、供应链管理、流通体系优化、产品营销以及相关支撑性问题着手,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为近年来各级政府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近年来,西北地区通过培育符合当地自然资源条件的特色农产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增加了农民增收的后劲,提升了农村自我发展的能力。本研究基于西北地区农产品供给质量评价指标体系[16],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西北地区特色农产品供给质量进行科学评价,深入探究西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成功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为西北地区发展特色农业提供政策建议。
本研究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层次性、数据可得性等原则,构建西北地区农产品供给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各指标权重及标准值见表1。
表1:西北地区农产品供给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权重及标准值
本研究采用多指标综合测度法构建模型[17],农产品供给质量评价总模型的数学表达公式如下。
其中,SRt代表某区域某时期农产品供给质量评价得分,Rt代表评价区域,t代表评价时期,Bi代表各主体指标的权重。
Q1Rt表示某区域某时期种植环节的评价得分,具体公式为:
Q2Rt表示某区域某时期加工环节的评价得分,具体公式为:
Q3Rt表示某区域某时期流通环节的评价得分,具体公式为:
Q4Rt表示某区域某时期营销环节的评价得分[18],具体公式为:
其中,wk表示第k个基础指标的权重,pk表示第k个基础指标的标准化值。
基于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17][18],根据农产品供给质量体系的构成、产品质量等级划分的理论依据和西北地区农产品供给的发展情况,把农产品供给质量依次划分为初级阶段、1级阶段、2级阶段、3 级阶段、4 级阶段,分别代表区域农产品供给质量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各阶段综合评价分值的范围及特征见表2,种植、加工、流通和营销各环节供给质量发展阶段划分可参考此标准。
本文所用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5—2018)》、2015—2018年西北五省区统计年鉴、西北五省区现代农业 “十三五” 规划、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等文献。由于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数据量纲不同,首先需要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19][20]。其中,正向指标表示二级指标值与农产品供给质量正相关,农产品供给质量随二级指标值的增大而增大;负向指标表示二级指标值与农产品供给质量负相关,农产品供给质量随二级指标值的增大而减小。
式中,Pk为第k个二级指标数据的标准化值,Tk为第k个二级指标的实际值,Tk0为第k个二级指标的标准值。当Pk≤1时,其值取实际计算值;当Pk>1时,其值取1。
表2:农产品供给质量发展阶段划分
根据上文构建的农产品供给质量评价模型,对数据进行处理,本文得到西北五省区农产品供给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见表3),以下依次以各主体指标为单位,以各省区为对象进行分析说明。
1.种植环节。该环节测评共有6项指标,P1耕地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甘肃省得4.33分,其他四省区均为满分10分;P2耕地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陕西省得8分,其他四省区均为满分16分;P3耕地单位面积农业机械总动力,新疆为7.67 分,宁夏为16.97 分,其他三省区均为满分21 分;P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陕西与新疆略低,其他三省区均为满分28分;P5农业科技贡献率,宁夏得满分13分,其他四省区略低;P6新型职业农民比例,满分为12分,陕西、新疆、甘肃得分不足1分,宁夏、青海不足3分,此项指标为各省区在种植环节得分比例最低的一项。对照农产品供给质量发展阶段划分标准,西北地区种植环节综合评价排名依次为:青海最高(90.05 分),属于4 级阶段,优秀等级;宁夏(86.83分)和甘肃(82.60分)均属于3级阶段,优良等级;陕西(79.65分)和新疆(74.72分)均属于2级阶段,良好等级;西北地区整体得分82.77分,属于3级阶段,良好等级。
表3:西北地区农产品供给质量综合评价结果
2.加工环节。该环节测评共有5项指标,P7规模以上农副食品加工企业新品销售收入,满分为9分,陕西省得分2.5分,不足1/3,其他四省区得分均低于1分,此项指标为各省区在加工环节得分比例最低的一项;P8规模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满分为32分,陕西省得分20.31分,远远高于其他四省区,其他四省区平均不超过2分;P9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除青海省为15.71分,其他四省区均为满分20分;P10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新疆得分20.03分,仅次于满分21分,其他四省区紧随其后,差距不大;P11规模以上农副品加工企业新产品经费,除青海省为16.21分,其他四省区均为满分18分。对照农产品供给质量发展阶段划分标准,西北地区加工环节综合评价排名依次为:陕西最高,得分80.19 分,属于3 级阶段,优良等级;新疆(60.25 分)属于1 级阶段,合格等级;宁夏(59.79分)、甘肃(55.40分)、青海(49.00分)均属于初级阶段,待合格等级;西北地区整体得分60.93分,属于1级阶段,合格等级。
3.流通环节。该环节测评共有5项指标,P12农产品近似流通产值,陕西、新疆和甘肃三省区均为满分29分,宁夏、青海两地约为8分,明显落后于其他省区;P13运输线路长度,陕西、新疆两地均为满分14分,甘肃稍落后,为12.76分,青海、宁夏两省区明显薄弱,得分仅为7.24分和3.11分;P14农村投递线路总长度,陕西线路总长度为118 892 千米,得分为13.56 分,接近满分14 分,甘肃紧随其后,为12.82 分,新疆和青海农村投递线路较短,得分不足10 分,宁夏更是只有8 410 千米,得分不足1 分;P15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就业人员数占比,陕西、宁夏、青海为满分21分,新疆、甘肃从事流通行业的人员占比较低,得分均为12.25 分;P16批发零售业产值比例,宁夏、青海再次表现出在流通环节的短板,得分在15—18之间,其余三省区均为满分22分。对照农产品供给质量发展阶段划分标准,西北地区流通环节综合评价排名依次为:陕西最高,得分99.56 分,属于4 级阶段,优秀等级;新疆(83.64分)和甘肃(88.83 分)均属于3 级阶段,优良等级;宁夏(48.15 分)和青海(58.47 分)均属于初级阶段,待合格等级;西北地区整体得分为75.73分,属于2级阶段,良好等级。
4.营销环节。该环节测评共有7 项指标,P17农村宽带入户率,陕西省农村宽带接入用户为241万户,占乡村人口数的14.5%,仅次于全国平均水平(16.3%),得分12.45 分,接近满分14 分,紧随其后的是甘肃、新疆,得分较低的是宁夏、青海两省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得分为6分以下;P18规模以上农副品加工企业新品出口额,此项指标满分13 分,各省区普遍得分低于1 分,为营销环节得分最低,反映出西北地区农产品深加工能力较薄弱;P19地理标志商标数,新疆有167 个地理标志数,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得满分15分,甘肃有105个,紧随其后,得13.46分,青海、陕西分别为91个和89个,得分为11.67分和11.41分,宁夏较弱,得分8.59分;P20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数,新疆有44家,位居西北五省区第一,得满分16 分,陕西、甘肃紧随其后,宁夏、青海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较少,需要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加大培育力度;P21农民专业合作社数,该项指标满分7分,陕西、新疆、甘肃三省区评分在3分左右,宁夏、青海数量更低,远不足以支撑农产品供给质量提升的需要;P22家庭农场数,该项指标满分7 分,除陕西省有23 000 个家庭农场得5.74 分外,其他四省区得分均不足1分,家庭农场数量不足,影响了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提高,严重制约了农产品的高质量供给;P2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该项指标是农产品供给质量绩效的重要体现,新疆、宁夏、陕西得分接近满分,青海、甘肃两省偏低。对照农产品供给质量发展阶段划分标准,西北地区营销环节综合评价排名依次为:陕西得分最高,为71.55 分,属于2 级阶段,良好等级;新疆(68.13 分)属于1 级阶段,合格等级;甘肃(58.61 分)、宁夏(46.76 分)、青海(44.61 分)均属于初级阶段,待合格等级;西北地区整体得分57.93分,属于初级阶段,待合格等级。
1.陕西省农产品供给质量评价结果分析。陕西省四项主体指标得分排序依次为:Q3流通(99.56分)>Q2加工(80.19分)>Q1种植(79.65分)>Q4营销(71.55分),可见陕西省凭借在西北五省区中相对占优势的地理位置为农产品流通提供了便利,较高的开放程度使其农产品加工业也具有一定的优势,种植和营销环节相对薄弱。按照指标权重排序,得分高的基础指标主要有:P12农产品近似流通产值(29分),P16批发零售业产值比例(22分),P3耕地单位面积农业机械总动力(21分),P15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就业人员数占比例(21 分),表现出陕西省农产品流通业较发达,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按照指标权重排序,得分低的基础指标主要有:P18规模以上农副品加工企业新品出口额(0.54分),P6新型职业农民比例(0.4 分),P7规模以上农副品加工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2.5 分),P2耕地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8 分),表现出陕西省农产品深加工创新能力及对外出口能力不足,新型职业农民数量与耕地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等因素对其农产品供给质量影响较大。
2.新疆农产品供给质量评价结果分析。新疆四项主体指标得分排序依次为:Q3流通(83.64分)>Q1种植(74.72分)>Q4营销(68.13分)>Q2加工(60.25分),可见新疆的农产品流通与种植优势明显,营销作为主体指标权重最高的环节(0.42 分),评价优于其农产品加工环节,加工业产值明显不足。按照指标权重排序,得分高的基础指标主要有:P12农产品近似流通产值(29分),P16批发零售业产值比例(22分),P9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20分),P11规模以上农副品加工企业新产品经费(18分),可见新疆农产品流通业较发达,农产品生产加工业新品开发等投资力度大。按照指标权重排序,得分低的基础指标主要有:P8规模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1.65分),P3耕地单位面积农业机械总动力(7.67分),P14农村投递线路总长度(6.39分),P18规模以上农副品加工企业新产品出口额(0.19分)。可见新疆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缓慢,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低,农村物流运输欠发达。
3.甘肃省农产品供给质量评价结果分析。甘肃省四项主体指标得分依次排序为:Q3流通(88.83分)>Q1种植(82.6 分)>Q4营销(58.61 分)>Q2加工(55.4 分),甘肃省评价结果与新疆相似,而且流通与种植环节评价更高,营销与加工两个环节评价较差,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按照指标权重排序,得分高的基础指标主要有:P12农产品近似流通产值(29分),P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28分),P16批发零售业产值比例(22分),P3耕地单位面积农业机械总动力(21分),P9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20 分),可见甘肃省农产品流通效益较高,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按照指标权重排序,得分低的基础指标主要有:P8规模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0.58分),P18规模以上农副品加工企业新产品出口额(0.67 分),P6新型职业农民比例(0.46 分),P7规模以上农副食品加工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0.5分),P22家庭农场数(0.9分)。可见甘肃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低,新产品开发及出口能力弱,个性化、高质量农产品的提供能力有限。
4.宁夏农产品供给质量评价结果分析。宁夏四项主体指标得分排序依次为:Q1种植(86.83 分)>Q2加工(59.79分)>Q3流通(48.15分)>Q4营销(46.76分),可见宁夏的种植优势还是非常明显,但加工、流通、营销等后续环节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差距较大。按照指标权重排序,得分高的基础指标主要有:P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28 分),P15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就业人员数占比(21分),P9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20分),P11规模以上农副品加工企业新产品经费(18分),P2耕地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16 分),可见宁夏农产品供给绿色安全,政府在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新产品研发等方面投入较大,流通行业人员参与度高。按照指标权重排序,得分低的基础指标主要有:P8规模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1.91分),P12农产品近似流通产值(8.01分),P20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数(8.69 分),P19地理标志商标数(8.59 分),P13运输线路长度(3.11 分),P14农村投递线路总长度(0.96分)。可见影响宁夏农产品供给质量的重点依然集中在流通和营销环节,尽管农村基础设施已有所改善,但与全国平均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农村物流运输条件无法满足农产品扩大有效供给的要求。
5.青海省农产品供给质量评价结果分析。青海省四项主体指标得分依次排序为:Q1种植(90.05分)>Q3流通(58.47分)>Q2加工(49.00分)>Q4营销(44.61分),表明青海省具有明显的农产品种植优势,但是后续的流通、加工、营销等环节劣势明显,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按照指标权重排序,得分高的基础指标主要有:P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28 分),P3耕地单位面积农业机械总动力(21分),P15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就业人员数占比(21分),P2耕地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16分),P1耕地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10 分),可见绿色、有机是青海省农产品供给的重要特征,可以此为重点构建农产品特色品牌,规划未来农业发展战略,而农业机械化程度高、流通行业发展势头佳,也为后续供给质量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按照指标权重排序,得分低的基础指标主要有:P8规模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0.78 分),P12农产品近似流通产值(8.6 分),P20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数(7.77 分),P13运输线路长度(7.24 分),P14农村投递线路总长度(4.06 分),P17农村宽带入户率(4.29分)。可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大型农业企业数量不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仍然严重影响着青海地区农产品供给质量的提升。
综上所述,对照农产品供给质量发展阶段划分标准,西北五省区农产品供给质量发展阶段划分结果为:陕西(79.32 分)和新疆(70.97 分)均属于2 级阶段,良好等级;甘肃(69.11 分)属于1 级阶段,合格等级;宁夏(59.87 分)和青海(59.66 分)均属于初级阶段,待合格等级。西北地区得分67.79 分,整体属于1级阶段,合格等级。
通过以上对西北地区农产品供给质量综合水平的评价,划分出西北各省区农产品种植、加工、流通、营销及综合供给质量的发展阶段,分析得到各地农产品供给质量的优劣势。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研究表明,西北地区由于地理区位相似,省情区情相似,农作物生长特点及周期相近,农产品供给方面具有一定的互通性。建议由西北五省区政府牵头,联手打造一批市场欢迎度高的优势农产品群,一方面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形成优势农产品系列化、产业化、规模化的竞争优势。积极发挥陕西省地理位置及开放程度高带来的流通及营销优势,发挥新疆特色农产品品种丰富、消费者认同度高的营销优势,打造几个西北联合推出的特色农产品品牌,对外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充分发挥宁夏、青海两地生态环境优良、种植环境一流的优势,建设一批西北联合品牌的高标准、统一化优质原材料种植基地,发挥陕西省科技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农产品群的创新研发及成果转化的攻关任务,就近在甘肃、新疆布局多个加工用水质量一流、加工技术与设备水平一流、加工标准规范一流的精加工示范企业,一体化协同推进一批原产地以西北地区命名的优势特色农产品群。
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一切战略和政策的出发点都必须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21]。农产品供给发展不同阶段对政策的依赖程度不同,研究表明,西北地区农产品供给质量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宁夏、青海两地除种植业外,其他环节均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劣势明显。因此,西北地区要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建立较高水平的特色农产品供给体系。政府应通过税收、贷款、补贴等方式,打造高水平、规模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超市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已有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中筛选出一批高质量种植示范区,政策、资金倾向于发展 “超市+生产基地” “龙头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 “农户+合作社+产地交易市场” 等供给一体化模式,加大构建特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力度。加快扶持或引导投资主体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特色农产品加工工厂、加工示范群、加工园区,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特色农产品多样化精深加工发展。加大农产品流通设施与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投资,完善特色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系统,做好传统农贸市场的布局、规划、升级等工作。政府牵头大力促进订单农业,主动与各大电商平台合作,推动特色农产品双向流通。
目前,西北地区除陕西、新疆外,农产品营销供给质量均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是四个供给环节中权重最高、得分普遍较低的环节,是西北五省区农产品高质量供给的关键制约环节。建议政府出台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动员各方力量进一步加大对西北地区农产品特色的凝练,尤其是消费者购买频率最高的瓜果、蔬菜类农产品,充分总结新疆和宁夏等受消费者喜爱省份区的市场经验,推进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等具有西北地区优势的 “三品一标” 名优产品认证,循序渐进地做好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率先扶持一批专注于经营区域特色农产品的企业品牌,加强品牌的塑造、传播和保护力度,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市场准入制度。政府主导开展特色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合理使用公共财政,选择具有影响力的国内外知名媒体对整个区域品牌进行宣传,积极举办能展示本地农产品特点的展销会和博览会,普及特色农产品知识,优化消费者体验,加速补齐西北地区农产品宣传不足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