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熙竣
(天津农学院,天津 300000)
据资料显示,2019年我国的猪肉产量达到4255万吨,占全球总产量的46.25%;消费量为4486.6万吨,占全球猪肉消费量的44.45%。但是我国的猪肉供给侧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相对较低,小微型养殖户占我国生猪养殖业的绝大部分。通过对农村养猪的弊端进行梳理总结并提出政策建议,对农村社会的经济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农业农村部2019年生猪生产形势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消息,2018年以来我国生猪养殖户约有2600万户,其中年产量为500头的小规模猪场约25万家,年产达到1000头以上的大规模养猪场约4000家,而年产量小于500头的小规模以及家庭散养户占绝大部分。这部分养殖户大多集中在农村,其养殖基本采取以下模式:家庭养殖的农户基本采用自建的半开放式猪圈,也就是农户在自家院子里建设猪圈围墙,将猪集中喂养,有少部分散养户采用的封闭式猪圈,也只是用自家院里的棚子改造而成。这类猪圈虽然建设成本低,但是保温性能较差,而且因为该类封闭式猪圈基本用塑料布搭建,没有专业的换气设备,猪舍内空气质量较差,对生猪的健康非常不利。以上这两类农户自建的猪圈基本上没有专门的排污设备,卫生条件较差,消毒防疫得不到保障,人与牲畜的距离过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另一种是小规模生猪养殖。这类养殖户的养殖数量多于散养户,同样采用半开放式猪圈或者封闭式猪圈,与散养户不同的是,这类养殖户的猪圈建设标准化程度较高,排污设备和消杀防疫措施较好,有专职人员进行定期消毒喂养,同时猪圈也配备了一定的排污设施。
人员方面,由于乡村的散养户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养殖技术较为落后,许多养殖户都是凭借以前的经验进行养殖,碰到问题也是凭经验来解决。专业养殖技术的缺乏导致疫病防治不利,从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资金方面,猪圈搭建、饲料购买以及疫病治疗等都需要大量资金,1只自繁自育的母猪一年需要的成本大概为2000元,农民养5只左右成本就近万元。一般情况下,农民的资金都比较缺乏,需要向银行或个人贷款进行养殖。但是由于专业养殖技术不足,养殖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农户几乎要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疫病方面,乡村兽医院多是一些老兽医,遇到疾病往往是根据过去的技术和经验施治,没有现代化的医疗条件,以至于一些重大疫情出现时救治不专业,导致损失巨大。
农村散养农户基本上采用的都是粗犷式的养殖方式,没有标准化的排污设施,环保意识较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料基本上无法进行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村庄周围的水体或土地中。根据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的调查显示,2010年我国向水体排放的与畜牧业相关的污染物达到了930万吨化学需氧量以及630吨生化需氧量。而同年工业废水的化学需氧量为430万吨,生活废水的化学需氧量为800万吨。畜禽粪便排放到水体中的污染物比例平均达到22.2%~50%。由此可见畜禽养殖是我国环境的主要污染来源之一。这项调查还显示,从4类畜禽污染情况来看,生猪养殖为主要污染来源,占总负荷的41.6%,牛占总污染负荷的33.7%,羊和家禽分别占1.6%和23.1%。据相关数据测算,至2014年我国生猪排污总量达到了7.75亿吨。由此可知,农村大量的生猪不规范养殖对乡村环境造成了非常大的危害。
养猪对农村环境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容易引起人畜共患疾病。未经处理的猪排泄物中含有大量的致病菌,例如大肠杆菌和血吸虫等。这些病菌人畜都会感染。由于养殖产生的废水和猪的排泄物会滋生大量蚊虫,大大地增加了人畜的患病风险。此外,散养户对病死猪的处理方法一般为直接掩埋,而且埋填深度较浅,达不到防疫效果,一方面会加重土地的污染程度,另一方面会增加人畜共患疾病发生的可能性。第二,对乡村土壤、水源和空气污染。散养户为了追求增重效果和猪的体型、肉质和肉色等,会大量使用富含氮、磷、氨基酸和矿物质的猪饲料。这类猪饲料一部分被猪吸收,残留的部分被猪排出体外,这些氮、磷等物质未经过发酵处理排入土壤或者水中,会转化成硝酸盐和磷酸盐。一方面,这些物质在土壤中含量过高会直接使土壤的生产功能减弱甚至丧失,同时还会污染地表以及地下水;另一方面,这类物质对人来说是强致癌物,会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此外,猪的排泄物以及养殖废水长时间堆放,会进行自然发酵产生沼气,对空气产生污染,影响生态环境,也会对人居环境产生影响。
猪的养殖和销售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大部分波动是农村散养户无法预测和避免的。同时,由于乡村散养户的信息获取渠道相对较窄以及信息不对称,致使其应对猪疫病、成本波动以及经济变化的能力较差。例如猪肉市场行情较好时,会有大量农户投入到猪的养殖中,猪肉价格下跌的时候又可能有大量散户退出养殖。正常情况下从幼猪到成品猪进入市场销售大概需要180 d,在此期间如果市场价格出现下跌,导致一些在猪肉价格高时投入生产和养殖的乡村散户亏损严重。此外,盲目生产不仅让养殖户受损失,也造成猪肉市场价格不稳定。因此,保障乡村生猪散养户利益,保证猪肉供给,需要完善制度建设。
我国乡村生猪养殖的保障制度主要由两方面组成,一是政府保障制度。2018年国家提出了8项养猪补贴,其中3项散养户可以参与:(1)生猪扑杀补偿。对于一些因疫病而被强制扑杀的猪,养猪场无论大小都会获得相应的补偿。目前生猪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800元/头,各省(区、市)可根据猪的大小和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测算标准。(2)免费疫苗发放。对于一些常见疫病,国家提供免费的疫苗帮助养猪场进行防疫。养猪场不论规模大小,养猪人都可免费领取。(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对养殖中病死的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养猪场,每头猪可以获得80元补贴。屠宰过程中对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每头可以补贴800元。二是生猪保险。我国的生猪保险主要有生猪价格保险和病死保险。据保监会2019年发布的报告,在已经办理完毕的154件政协委员提案中,涉及农业保险的建议提案数量同比增长了35%,农业保险成为两会焦点之一。但是我国生猪保险的实施并不顺利,还存在诸多问题。首先,面对乡村散养户的保险业务普及力度小,乡村散养户投保积极性较低。其次,保险公司的定价周期一般为1年,而养猪周期大约为3~4年,相对来说投保的周期较短,生猪保险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最后,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理赔金额较少,导致农户投保意愿低。
实现乡村养殖业的产业化发展,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参与,但是农民接受文化教育的比例相对较小。当前我国乡村养殖户技术化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乡村老龄化严重。年龄较大的农民接受技术教育的积极性不高,即使进行了教育,其转化成养殖成果的能力也较小。第二,各级财政在农民职业教育方面支出较少,职业教育经费不足。第三,教育资源不平衡,成熟的技术培训资源大多集中在城市边缘的乡村,中西部地区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明显不足。
提高乡村散养户的抗风险能力,需要政府部门的政策协助。第一,各地政府应当根据养猪户的不同规模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提高养猪户的养殖积极性。为养猪户建立档案卡,详细记录每户的养殖情况,定期回访,对不同养殖户出现的问题进行定向帮扶,并且在发生重大疫情时能够及时根据档案卡,对散养户进行疫情跟踪和采取防疫消杀措施。养猪户较多的村庄,还应当建立生猪信息站,负责将生猪市场价格、疫病、药物和饲料等一系列信息进行公示,定时更新,使散养户能够及时地掌握生猪市场价格,控制成本或引进新品种等。第二,对乡村中的养猪户以及兽医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升养殖户的业务水平和兽医的职业技能。严格养殖户的技术操作流程,切实有效地提升疫病防治的实际效果。第三,建立重大疫病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实施防疫措施,落实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切实保护养殖户以及消费者的权益。
在生猪保险方面,可采用“政策补贴,以险养险”模式,即大企业联合牵头,政府补助,乡村散养户参与的保险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散养户的保险支出由农民、地方各级财政补贴和龙头生猪养殖企业补贴三部分组成。这种保险形式的主要特点:一是依靠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组织进行统一承保,把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作为组织载体,通过多方共同合作主统一签订保险协议,激发散户参与投保的积极性。同时,大型企业也可以为小微养殖户提供一定的保险补贴。通过统一承保,解决了由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造成的保险成本过高、理赔难等一系列问题。二是“大农险”概念。大型生猪养殖企业联合开发适合我国乡村小微养殖户的一系列保险产品,为养殖户提供种养两业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提供全方位、多险种的风险保障,打造“以险养险”模式。一方面降低乡村散养户的养殖风险,提高散养户的养殖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使企业获得一部分保险收益。
加快完善村镇政府对乡村生猪养殖污染的监管制度。加强村镇政府对污染的治理监管工作力度,适度提高养殖户污染处罚金额,加大养殖户不治理污染的违法成本。同时采用民营化的企业联合管理监督模式,将企业、行业协会、环保组织和媒体等社会监督力量联合起来,通过社会整体力量来减少农村散养户的生猪养殖污染。同时对乡村污染较大的散养户,政府应当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农户的环保意识,让农户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鼓励乡村养殖户改善养殖环境,对养殖卫生条件改善好的养殖户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有条件的乡村养殖户,政府给予一定补助,牵头进行猪场改建。新改建场址应符合以下要求:(1)养殖场应位于无疫区,地势高、平坦且干燥,同时需要背风向阳,土壤通透性好,地下水位较低,无洪涝灾害。(2)养殖场的选址必须符合人畜相处的公共卫生和生物安全要求。应当选择在城市居民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横风向处,以防止废气、废水及粪肥对居民的生活环境产生影响。必须距离村镇居民区、集贸市场以及工厂或其他畜禽养殖场1000 m以外。(3)养殖场应当保障水量充足、水质良好,以便取用以及进行卫生防护工作。
对产生的病死猪以及猪的粪便废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为农户普及新型农业废料收集利用技术,对生猪的排泄物进行干湿分离处理,设置储蓄池进行发酵,防止外流。发酵后的废水和排泄物进行还田处理,一方面减少了环境污染,另一方面增加了土地肥力,提高了经济效益。还可以为农户补贴购买除臭剂,减少臭气的排放。对于有条件的农户,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在农户家里安装沼气池,既能够改善环境,又能解决农村的能源问题。在病死猪处理上,建立无害化处理病死猪专业区,可利用焚烧、掩埋或者腐化等专业手段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建立农户无害化处理的奖励机制,禁止病死猪流向餐桌。
加大技术培训的宣传力度和信息交流,广泛运用电视、网络和广播等手段进行宣传,提高农户自觉参与技术教育的积极性。各地政府应把各项农民技术教育支出列入财政预算,相关合作企业也应当适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企业和政府两方面的支持来减轻农户参与职业教育的成本。这样不仅能够通过提高农户技术水平改善养殖效果,同时也能向市场提供高品质的猪肉,使企业获利。此外,由于不同地区的环境情况和农民技术水平有较大差异,可以积极开展网络教育模式,针对不同地区的农户进行分类指导,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的养殖效果。
乡村散养户技术水平较低,产出效率较差,风险高,资金匮乏,扩大养殖规模极为困难。因此,可以采取合作模式分担成本,降低风险,提高收益。例如,可以引进“合作社+养殖户”或者“公司+养殖户”的合作模式,即由企业或者合作社出大部分资金,农民出小部分资金入股,然后由农民进行养殖,这样既缓解了农户的资金压力,也降低了风险,农户还可以有稳定的收入。在这种模式下,养殖户所需要的饲料、疫苗和技术等都是由合作社或公司提供,销售由公司或者合作社承担,养殖户只需要按照合同要求将约定的生猪出栏头数交付即可,企业或者合作社根据养殖户交付的生猪给付代养费。这种模式使养猪户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饲料来源,市场风险主要由公司或者合作社来承担,对养殖户来说风险较小。
乡村散养户和小规模生猪养殖户为市场提供了大部分的猪肉货源,但是其养殖的标准化偏低,养殖人员的养殖水平参差不齐,不仅对乡村散养户的经济收益产生影响,也对乡村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等造成负面影响。未来生猪产业的发展会越来越迅速,应从农村社会的角度出发,通过宣传教育、职业培训和政策帮扶等帮助乡村散养户达到生产的标准化和集约化,从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