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诗芹,张可荣,陈浩凯
(长沙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114)
文化作为最深沉持久的柔韧之力,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现代发展持续释能的隐性密码,重新认识文化建设角色定位和功能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1]。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城市文化是城市现代化的根基,是城市的气质,是城市的灵魂”[2]。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对新时代我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进行系统规划。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就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在此背景下,结合《意见》精神的学习领会,回顾我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历史进程与现实状况,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措施,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主要就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相关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对城市来说,文化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城市群的综合认知[4]。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高度重视城市文化建设和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在曲折中发展进步,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我国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起步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期。1922年,北京大学成立考古研究所。1929年,朱启钤组织成立中国营造学社,着手运用现代科学方法研究城乡历史建筑,成为我国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开端。新中国成立后,梁思成主持编制的《全国主要文物建筑简目》成为国家开展历史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1961年11月,国务院颁布《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公布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于1982年颁布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同时公布我国首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将原本以“文物保护单位”为主的单体保护调整为以“历史文化名城”为主的片区整体保护。198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城市规划法》,初步完善了文物保护与名城保护分级制度,并成为地方政府制定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依据。2004年,建设部制定《关于加强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城市从全面普查、划定范围、建立档案、编制规划、资金筹集、实施保护等方面做好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5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设立我国文化遗产日,标志着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进入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5]101,强调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6]“像对待‘老人’”[7]一样对待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要“用‘绣花’功夫”[5]101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这些重要讲话不仅展示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五千多年历史文化的深厚情感,而且为新时代做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与此同时,国家密集出台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文件,仅2021年就先后下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关于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处理标准(试行)》等文件,从政策引导、实施方案、考核标准等多方面系统确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制度框架。
首先,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内容不断丰富。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保护内容从1982年的“文物保护单位”发展到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的多层次保护体系。各地积极探索将工业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各类型文化遗产纳入保护传承体系[3]。此外,2021年9月下发的《意见》更明确提出要延长“时间轴”,不仅要保护好古代的遗产,还要保护好近现代、当代的重要建筑。
其次,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如前所述,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法律法规,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政策措施,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同时,全国各省市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完善了地方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法律法规制度。截止2019年底,有12个省(区、市)制定了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规,5个省(区、市)启动了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规立法程序,109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制定了保护法规[8]。一个由政府主导、由专家指导、由公众参与、由社会监督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制度保障体系逐步形成。
再次,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法不断创新。新时代以来,我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保护传承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譬如,广州市通过建设历史文化步道串联散落的历史遗存,彰显城市文脉特色,形成了“遗产融入城市功能,让生活更美好”的经验。雄安新区把保护关口前移,在大规模建设前开展“记得住乡愁专项行动计划”,进行全区范围内的遗存调查登记工作,建立起2 367项“乡愁点”,为雄安新区留住了历史文脉。在文化遗产开放利用方面,十三五期间,国家在《文物建筑开放导则》的基础上颁布《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案例指南》,进一步促进了文物合理利用。
最后,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成效不断显现。一方面是保护面不断扩大。据统计,目前我国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37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90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99个、中国传统村落6 819个,划定历史文化街区970片[9]。其中,云南丽江古城、山西平遥古城、厦门鼓浪屿国际历史社区、澳门历史城区、福建泉州等已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国世界遗产总数达56项。另一方面是公众的文保意识不断增强。2018年,由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3.4%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平时会关注与文物有关的信息,77.9%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有保护文物的意识,90.2%的受访者想更多地了解文物保护知识并做好文物保护工作,65.2%的受访者呼吁不破坏文物并及时制止破坏文物行为[1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仅用几十年时间走过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城市化进程,城市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相比之下,城市文化建设仍是一只“瘸脚”,尤其是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问题突出,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许多大中城市纷纷开启旧城改造进程。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在“建新城,推旧城”中遭到破坏。以长沙为例,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在大规模“旧城改造”中,许多承载城市历史记忆的历史建筑、历史旧宅、历史老街逐渐从地图上永远消失了,如西园北里华兴会旧址、坡子街福禄宫、教育街中山纪念堂、蔡锷北路左宗棠公馆、麻园岭陈明仁公馆、福源巷左学谦公馆、望麓园沩宁试馆等先后被拆除;走马楼、柑子园、臬后街、北正街、营盘街、织机街、樊西巷、灵官渡、老照壁等著名老街也成为历史[11],给传承城市历史文化血脉带来了较大损失。“旧城改造”毁坏城市历史遗产、割断城市文脉的现象并非个别现象,许多大中城市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在房地产开发中,由于缺乏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许多历史文化街区被“推平头”式地全部推倒重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遭到“建设性破坏”,或被“商业化”。
新中国成立初,我国城市仅有132个,城市化水平为10.64%。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加速,到2020年末,我国城镇化率已突破60%[12]。快速到来的城镇化必然要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城市建设——“造城运动”,由于缺乏科学规划,加之物质利益驱动而兴起的追求高投资高回报,导致抄袭、模仿、复制现象十分普遍;由于崇洋心理作祟而追求西化式建筑;更由于缺乏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甚至把传统与现代对立起来,造成具有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被一个个相似面孔的高楼大厦所替代,“千城一面”“万楼一貌”的现象严重。另外,许多城市的历史文化保护仍存在着“毁掉真文物,制造假古董”现象。
一个时期内,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突出存在着重建设规模和速度,轻科学规划和整体协调;重攀高比新,轻传统特色;重表面形象,轻文化底蕴等一系列问题,且主要以“高楼大厦”“标志性建筑”来定义现代化城市,表现出对历史文化认知的肤浅、对城市精神理解的错位、对城市发展前途的迷茫,造成城市历史人文生态发展环境被破坏、城市历史文化记忆消失、城市精神缺失、城市面貌趋同等严重问题。由网络媒体主办的“十大丑陋建筑”评选活动从2011年开始已连续举办十一届,“丑陋建筑”评选的权威性如何暂且不论,其引发的社会关注度值得深思。丑陋建筑产生的恶果不仅是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还是滋生“以怪比怪”不良风气的根源。在这些“丑陋建筑”中,许多政府机关单位上榜,反映了“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丑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13]我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远离人民也是一个突出问题。一方面,文物资源社会开放力度不够。一些地方不能准确评估历史文化名城的承载能力,即便是有条件进行旅游开发的古城、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许多也处于封闭状态。2015年,全国4 296处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仅有不到50%实现了对公众开放[14]。另一方面,历史文化保护开发利用与城市人民生活完全分离。2019年被人民日报点名批评的山东聊城、山西大同、河南洛阳、陕西韩城、黑龙江哈尔滨等城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中,或大拆大建,或拆真建假,甚至搬空居民后长期闲置,引起居民不满,造成恶劣影响[15]。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16]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反思城市化发展经验教训时形成了一个共识:城市发展不仅需要发达的现代工业支撑,更需要深厚的文化积淀和高雅的精神塑造。历史文化所塑造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是现代城市持续发展的动力之源。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才会有持久发展的动力。针对我国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文化强国建设要求,提出如下四方面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17]。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首先要强化规划引领。应当以建设“未来之城”为目标,明确城市功能定位,科学制定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明确界定历史文化遗产标准,前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关口,及时对保护对象进行挂牌、测绘、建档。其次,坚持文化价值导向。在城市建设中,凡是涉及历史文化保护改造项目,必须将文化价值作为核心要素予以高度重视,提前做好保护方案设计和可行性论证,再由历史文化领域内的专家参与编制科学的项目方案,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再次,建立有效管理机制。注重国家、省、市、县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各个部门,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局面。将PDCA质量循环管理模式运用到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中,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教训,有待解决的问题转入下一个循环。同时,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健全奖惩机制。最后,完善保护法律法规。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和《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精神,因地制宜,制定修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将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与城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衔接、协调实施。
如果说政府和学界是城市文化的界定者和挖掘者,那么,城市居民即是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主体,应当着力引导城市居民自觉承担起保护利用文化遗产的责任和义务[18]。
首先是拓宽文保宣传教育渠道,提高文保单位社会认可度,提高公众参与度。采取综合性措施宣导文物保护的价值意义和社会意义,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社区群众的宣传教育,尤其是青少年的教育引导,让文化保护意识进校园、进课堂。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交流平台和其他途径实时推送文保信息、发放文物保护宣传手册、投放公益广告。其次,提升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拉近文物保护和公众的距离。加大文物资源社会开放力度,将具备条件的历史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向公众免费开放的步伐。对于尚不具备开放条件的文物建筑要创造条件逐步对公众开放。同时,公开招募志愿者参与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提升公众的历史文化素养和文保意识。最后,运用好“文化遗产日”,搭建相关平台,通过组织学术讲座、文艺演出、文化展览等活动,采取免费赠送门票、领取文创纪念品等方式吸引公众亲身感受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与魅力。
文化与科技融合是文化强国战略背景下文化发展的时代呼唤[19]。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也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方式。为此,首先,要加大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科研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联合组建综合性科研平台,联合培养相关专业人才。其次,运用先进科技进行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升遗产修复和管理水平。通过高清影像获取、三维激光扫描、无人机贴近摄影测量等技术,在修复的同时进行预防性保护。加快数字化采集,着力改善保存条件,加强病害研究,最终实现文化遗产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最后,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转化,通过VR/AR技术打造多维度文化场景,扩展文化遗产的生存空间和受众范围,释放城市历史文化活力。
推进文旅融合是将城市历史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的有效方式,也是保护和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途径。首先,推进文旅融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一方面坚决杜绝“开发商旅业,搬空原住民”的现象发生。城市民俗文化是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不仅能促进民俗文化保护,而且对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20]。因此,应当系统梳理城市优秀文化旅游资源,注重对文化旅游资源原真性、完整性、活态性保护。另一方面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和美好生活向往为出发点,挖掘城市历史文化精髓,打造彰显文化内涵、标志性和带动性强的文旅项目和兼具传统、时尚、实用的文旅产品,给社会大众带来品质更好、满意度更高的文旅体验。其次,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调配作用,将文旅产业与其他产业有机结合,将城市文化元素融入“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21],打造集城市特色、休闲、观光、度假一体的文旅产业体系。通过建立城市旅游示范区带动文旅融合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引领文旅融合更深、更实。最后,利用短视频、直播形式等网络互动平台,打造城市文化名片,讲好城市文化故事,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实现城市文化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双赢。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物化的城市发展史,是城市灿烂文化的稀世物证,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城市建设必须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保护传承好历史文化资源。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作出表率。只有保护传承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才能在讲好中国故事中讲好中国城市故事,才能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贡献城市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