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式哲学的逻辑理路及其治疗性功效

2022-11-25 14:04罗龙祥唐子涵
科学经济社会 2022年2期
关键词:逻辑学苏格拉底逻辑

罗龙祥 唐子涵

哲学作为一门学科其来久远,但关于“哲学是什么”或哲学对象问题的解答却呈现出多元化的局面。如果基于哲学对象的复杂现象去反思哲学学科,就难免造成一种尴尬境地:这门古老的学科居然在对象上如此的不确定,其合法性、正当性令人生疑。然而,哲学研究长盛不衰的历史确实表明其存在的合理性和不可替代性。对于这种颇有些相悖的现实,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必要给予充分说明。这不仅是为哲学研究做辩护,而且更是为可行的哲学实践以及哲学教育明确方向。本文在梳析哲学对象的基础上,既强调哲学研究对象的不确定性,也力图表明不确定性具有可实践性或可操作性。从古老的苏格拉底对话术到逻辑学,是一个践行不确定性并逐步使之明晰确定的过程;然而,我们还必须促使这样的确定性重新回归哲学不确定性的原初起点,在对话的原初起点上重新凸显哲学的初心、使命及其治疗性功效。

一、哲学的对象问题

无论是哲学研究还是哲学教育,首先都必须确定“哲学的对象”或回答“哲学是什么”这个问题。当代哲学研究对此多有思考,总括起来有三个方面:其一,强调哲学的对象应该具有确定性,比如认为“哲学是研究存在和思维的本质及其规律的科学”①郭必选:《现行哲学定义疑析》,《学术月刊》1981年第11期,第38-42页。;其二,认为哲学的对象不具有确定性,强调“哲学是什么的问题”“是一个没有确定答案的问题”②刘福森:《哲学不是什么——一种哲学观》,《理论探讨》2009年第5期,第56-59页。;其三,认为哲学不是知识学而是价值观,“哲学是一门特殊的人文学科,是旨在表达某种价值观念和价值理想的人学,是以反思方式对人的生存意义、人的价值及其实现问题的理性把握。”③汪信砚:《什么是哲学?——从人文学科的视角看》,《哲学研究》2009年第11期,第24-28页。显然,上述三种方向关于哲学对象的问题有着明显不同的答案,第一个方向认为哲学必定有一个客观的固定对象,比如这个对象是“存在和思维的本质及其规律”;与此相反,后两种方向都否认哲学的对象是客观的、固定的。不过,后两种方向也有所不同,第二个方向认为哲学对象的不确定性就是哲学的本性,哲学无需寻求客观固定对象,而第三个方向在此基础作了推进,即将哲学对象限定为“人的生存的意义”或“人的价值观”,以人的生存实践的不确定性、主观性为哲学对象奠基。实际上,第二种方向将哲学对象看作是无法把握的不确定性的东西,这不符合我们研究哲学的历史,哲学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必须要有其独特性和某种确定性,而界定为人的价值观就表现出不确定性与确定性的统一:生存实践的不确定与生存方式的确定。

循此三个方向,可以将“哲学是什么”的问题总结为六种形式特征的定义:本体论的定义、认识论的定义、伦理学的定义、分析哲学的定义、人本学的定义以及后现代的定义④林丽拉、左亚文:《“哲学是什么”再思考》,《江西社会科学》2017年第5期,第63-69页。。但笔者以为,这个总结还可以概括为认识论、伦理学和行动论等三种形式特征的定义,由此不仅使得哲学对象问题具有内在的逻辑性,而且也能借此深度剖析其中存在的疑难,在对象问题上进一步明确哲学研究与哲学教学的理论可能性和实践操作性,将哲学的研究与教学、方法与功效统一起来。

二、定义哲学的历史进路及其问题

在西方哲学史上,哲学开始于泰勒斯的一个命题“水是原质”⑤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何兆武、李约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1页。,这被看作是哲学史的开端。显然,泰勒斯的贡献只是明确提出了第一个哲学命题,至于像他那样思索世界原初来源的问题,那肯定要早得多。换句话说,那种追溯世界起源的哲学思维其实远早于泰勒斯,它甚至等同人类社会的形成,其中的一个标志是运用语言进行交流。这里实际上有两个不同的问题:哲学的起源和哲学史的开端。以泰勒斯作为哲学史开端表明:其一,哲学思维能力在泰勒斯之前早已存在,这是哲学的起源问题,它与人类社会同步;其二,泰勒斯通过哲学命题的形式将哲学的思维鲜明地表达出来,这是哲学专门化的思考,是哲学史的开端。然而,无论是哲学的起源还是哲学史的开端,其实都没有明确回答“哲学是什么”或“哲学对象是什么”。泰勒斯不会说哲学就是研究水的,因为哲学的重点在于追溯世界本原而不是“水”。但在泰勒斯以及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世界本原”的问题却被消融在“世界本原是什么”的问题中。

与这两个问题相关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即哲学学科始于何时?哲学史的共识认为始于亚里士多德这样的界定:“有一门学术,它研究‘实是之所以为实是’,以及‘实是由于本性所应有的禀赋’。这与任何所谓专门学术不同,那些专门学术没有一门普遍研究实是之所以为实是。它们把实是切下一段来,研究这一段的质性;例如数学就在这样。”①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65页。这个界定明确地将哲学对象看作是“实是”。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的思维是循着泰勒斯的问题展开的,他所要明确的问题是“哲学的对象究竟是什么”,以此来解答追溯所谓世界本原的终极性问题,因为像“水”这样的事物形态是不足以承载本原问题的终极答案。显然,亚里士多德做了一个飞跃:从世界的本原是什么的“具体”解答飞跃到“一般”解答,由此,哲学的对象从纷繁复杂的具体对象中解放出来。这个飞跃的结果就是哲学学科的创建。

对上述三个问题稍作整理,其逻辑线索如下:首先,人类社会的语言一旦产生就表明其抽象思维能力的形成,只是人没有主动运用此能力去思考世界,但这已经表明哲学思维的诞生;其次,泰勒斯命题表明人能够主动或清晰地去追思世界的本原,这是抽象思维能力的自觉运用,于是哲学思维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哲学研究成了现实;再次,亚里士多德进一步将哲学的对象界定为一般性“实是”,以适应世界本原这个原初意思,于是哲学学科产生了。这个逻辑线索表明:其一,哲学思维的诞生、哲学研究的萌发和哲学学科的形成并非一个问题;其二,哲学学科的形成并不意味着就直接抓住了哲学对象本身;其三,我们需要关于哲学的一个明确对象,以使哲学能够成为一门正当的学科,这既是精于学科门类区分的亚里士多德的初衷,也是后来人要去思考完善的问题。

事实上,自亚里士多德之后,哲学的对象问题就从来没有一个固定答案。但无论如何,将哲学对象明确为一个固定答案成为哲学的现实诉求,即关于哲学对象的知识成了哲学研究的基础,这意味着“哲学是什么”成了一个认识论问题。自泰勒斯之后,由人类所具有的抽象思维能力所引发的追溯世界本原的问题,就开始自觉地运用这种能力来寻求世界本原的知识,并以此作为哲学的对象。可以说,任何基于这种追问的哲学研究,都可以看作是关于世界本原或哲学对象的知识,比如西方哲学史上一些典型的概念“实体”“存在”“有”“是”“原子”“上帝”“无限心灵”“绝对精神”“普遍规律”,等等。以及中国哲学史上一些典型概念如“道”“常道”“形而上者”“无名”“太极”“太虚”“气”“理”“心”,等等。这些概念所表征的都是所谓世界的本原。凡此种种,无论是采取先天预设、逻辑推理或经验描述的方式来论证,都可以看作是关于“哲学是什么”的认识论解答方式;同时,由于这是寻求世界本原的知识,所以在一定程度也可以称之为本体论的解答方式。认识论或本体论的解答符合我们日常追求确定性知识的直观需要,正如苏格拉底所说:“那些研究天上事物的人,当他们发现了万物是凭着什么规律实现的以后,也希望能够制造出风、雨、不同的节令变化以及他们自己可能向往的任何东西。”①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吴永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5页。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希望能够借助某种确定的世界本原获得稳定的寄托,以应对现实经验世界变动不居所带来的心灵不安。然而,这种认识论或本体论的方式,必然会陷入无穷的困惑之中:“哲学家们对其中的每一个哲学问题都有若干不同的回答,很多回答甚至是对立的。这时我们到底应该相信哪一个回答呢?”②刘福森:《哲学观:我们该如何对待哲学》,《江海学刊》2011年第1期,第12-21页。

为了避免认识论解答的困境,将哲学的对象转向伦理道德或人的生存意义问题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基于否定追求世界确定性本原的认识论解答,苏格拉底提出一种方案:“不如求助于心灵,在那里去寻求存在的真理……然后肯定:凡是我觉得合乎这个道理的,我就把它看成是真的,凡是不合的,我就把它看成不是真的。”③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64-65页。也就是说,所谓世界本原的知识其实是基于人的需要而给出的答案,于是人就成了获取确定性知识的中心。所以,哲学的对象并不是世界原本是什么的问题,而是以人为中心对世界是什么的理解或解释问题。由此,“在哲学家对‘哲学是什么’问题的回答中,表明的是哲学家评价哲学的一种价值倾向、一种哲学立场,一种崇尚什么哲学或反对什么哲学的‘对待哲学的态度’。哲学家们实际上回答的并不是‘哲学是什么’,而是‘哲学应当是什么’,而‘哲学应当是什么’提供给我们的不是关于哲学的知识,而是哲学家对待哲学的一种态度。”②这样,关于“哲学是什么”就转变为“哲学应当是什么”,即哲学研究是回归人的内在心灵世界,以追求心灵的自我完善为目的。如果人的心灵完善了,那么关于世界的解释就自然合理了。这就是哲学对象问题的伦理学解答方式,其优点在于克服了认识论方式所导致的多种答案相互冲突的困境,在一定层次上给予各种答案以正当性,即答案的不同乃至冲突,不过是基于人的某种心灵需要的解释,听从了心灵的呼唤,无所谓对错,也根本不存在普适的统一性哲学对象。然而,将哲学看作是价值论式的应然命题也难免走向践行哲学的相对主义,即人的任何实践行为都有其现实的某种应然,这容易陷入文化相对主义或平权主义的困境。所以基于价值论的需要,我们最后都必然要寻求一种普适价值标准的庇护,正如文德尔班所说的:“哲学只有作为普遍有效的价值的科学才能继续存在。”④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罗达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927页。然而,倘若追求一种普适价值标准,其作为一条确定的知识原理,又必然会回到认识论所难以克服的问题。

为了避免普适价值观的困扰和由“应然命题”所提出的道德准则的约束,关于哲学是什么的问题最终走向了一种行动论解答。事实上,认识论和伦理学的解答有一个共同点,即注重结果而不是行动本身。只不过认识论注重的关于外在对象的结果,而伦理学则注重人的内在心灵实践的价值准则。应该说,在逻辑上,二者具有递进关系,即伦理学的方向是对认识论方向的扬弃;当然,在哲学史上这两种方向通常是并存的,而不是替代的,因为它们都满足我们现实生活的日常需要。然而,这种满足显然没有真正把握哲学的深刻性、普遍性,并没有回答任何一种确定性结果的前提性原因。由于任何一种结果都是某种行动的结果,所以旨在寻求世界本原的哲学,就必然转向行动论。康德是这种转向的积极推动者。康德认为形而上学作为一种知识只能是“先验幻相”,是错误的或不可能的,真正的形而上学只能实践而不是去认识。由此康德强调:“在纯粹思辨理性与纯粹实践理性联结成一个认识时,假定这种连贯不是偶然的和任意的,而是先天地以理性自身为基础的,从而是必然的,实践理性就占据了优先的地位……因为一切关切归根到底都是实践的,甚至思辨理性的关切也仅仅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实践的应用中才是完整的。”①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33页。马克思也同样强调实践的优先性:“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54 页。

然而,行动论的解答看起来是世界本原问题的终极答案,但却不是哲学问题的终点。哲学必须考虑到与人有关的行动,从而使得哲学研究能够立足于人的现实性。现实的哲学,既是人追问终极理想的方式,也是表征人的现实生存的方式。哲学需要在追问的现实性和理想性之间维持必要的张力,以充分体现人自觉于现实的同时也自觉于理想,既以现实的事物来显示人的实践行动的结果,也以某种理想的目标来超越行动的结果。行动论的解答体现了追溯结果的终极性,却未能使得行动本身成为一种现实,所以行动论的解答不是一种现实性的哲学,而是理想性的哲学,它与伦理学方向一样,尽管显示出哲学的不确定性,但未能使其成为现实。简而言之,我们需要一种现实的实践活动,既不会遗忘终极性的行动,也能使得行动成为现实可能。

三、作为对话的哲学及其功效

将哲学归为关于行动的学问,是简单的、原始的或前苏格拉底的,它遗忘了人的存在意义,抛弃了伦理学路径合理的价值。事实上,行动是一种普遍性的现象,广义的行动就是运动或变化本身。行动论的解答的确在原初意义上诠释了作为追求世界本原的哲学的使命。然而,作为现实的、有效的、可行的哲学,不应追溯至那种最原始的层次,而是要基于人的实际生活使其成为现实。这一点也是从认识论方向转为伦理学或价值论方向的基本精神。行动论方向作为变革伦理学方向的结果,不应回到认识论方向的老路。那么,什么样的行为能够体现基于人的立场所要求的现实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呢?笔者认为对话是非常恰当的。

首先,关于对话的对话术是哲学史上古老方法之一。对话术是辩证法的最初说法,据罗素分析:“辩证法,也就是说以问答求知识的方法,并不是苏格拉底发明的……但是我们有种种理由可以设想,苏格拉底使用并且发展了这种方法。”③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何兆武、李约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28-129页。在苏格拉底那里,对话术也叫作助产术,是“考察年轻人的心灵所产生的是幻想错觉还是真知灼见”的方法④苗力田:《古希腊哲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13页。,即获取知识的方法,其本质不在于知识而在于认识方式。显然,将哲学看作是对话术或助产术已经超越了关于哲学的认识论方向。在哲学史上有很多对立统一的范畴,比如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思维和存在等,其区别和统一的依据就是对话。直观上对话就是以二分法为基本前提的,但实际上对话才是二分法得以存在的前提,并且也只有基于对话才能进一步将区分开来的不同对象统一起来。就此而言,哲学史上诸多范畴,它们得以形成的前提就是源自对话。因而,如果说哲学范畴构成了哲学史的基本框架,那么这个框架就是由对话所奠定的。需要明确两点:其一,作为对话术的哲学是以对话为对象的方法;其二,苏格拉底对话术的核心是对话而不是方法。然而,尽管哲学史上所推行的对话术总是基于对话来展开,但如果将核心转向方法,那么这会将哲学从对话术引向逻辑学,就有可能偏离对话的初心。

其次,对话是人的认识行为和伦理实践行为的共同前提。哲学史上关于哲学的认识论和伦理学的解答,无非就是形成“哲学是什么”或“哲学应该是什么”的结论,这样的结论,既可以看作是关于世界的统一性规律,也可以看作是人们认识世界或改造世界的某种应当遵循的准则。离开了主体与客体或主体与对象的二分,这样的规律或准则是不可能产生的。显然,这种主客体的区分就是以对话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对话的介入,那么所谓的客体或对象就既不可能形成,也更不能形成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某种认识关系或伦理实践关系。进一步来看,基于认识的反思和伦理准则的构建,也必定要通过人与人的对话来完成。总之,离开对话,就无所谓认识活动和伦理实践。

再次,对话是行动论在人身上的现实体现。无论是康德的理性实践还是马克思的生产劳动实践,其强调的都是人类所独特具有的行动。以这样的行动作为哲学的核心,无疑比认识论和伦理学更具根本性。然而,康德的理性实践最终仍然要归于伦理实践,而马克思的生产劳动实践也要将“有目的性”作为其核心。不难看出,他们都力图给行动一个现实可行的标准,避免将人的行动导向虚无或无效的境地。这里就存在一种看似相悖的问题:一方面是要建立人类共同的行动规则,另一方面又不能仅仅满足规则,否则就会导致规则对人的行动的束缚,从而由行动论又退回到认识论或伦理学。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需要一种现实的有规则的行动,它是建立规则的前提。这种合乎规则的行动就是对话,其理由就在于:对话既有规则约束,又是建立规则的前提。任何对话都受制于语言规则,同时语言却不是限制人们行动的规则,而仅仅是表现人们行动的规则。有一种逻辑行动主义方法论的观点证明了这一点,即作为直接影响人类行为的(抽象)思想活动和(感性)实践活动,其实都不直接受制于语言,语言域、思想域和实在域是相互独立平行且不直接相通①张建军等:《当代逻辑哲学前沿问题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596页。。海德格尔也曾经强调说“语言是存在之家”②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369页。,其意所要表明的并不是作为一种静态现象的语言是行动的寓所,而是要表明作为动态的言语行为才是行动的现实展开。可以说,受制于语言规则的对话,实际上具有了最大的自由性,它不仅是建立思想规则或伦理实践准则和生产劳动实践准则的前提,而且也是促使伦理实践和劳动生产实践成为现实的前提。因此,一方面,对话正是人类行动的现实体现,参与对话的主体或客体能直接决定伦理实践准则和劳动生产准则的适应范围和普遍性程度;另一方面,判断各种准则恰当与否的标准也只在于是否使对话这种行动能够持续下去,而不是以某种预先给定的准则来判断或反过来维系对话的进行。

总之,其一,对话是获取知识的根本途径;其二,对话是建立对话主体相互之间价值认同感以及进行社会性生产劳动的现实基础,是融思想实践和生产劳动实践于一体的现实行为;其三,对话是造成知识多样性、价值多元性以及社会生产多元需要的根本原因。如果说哲学对象本身具有不确定性的本质、但却必须要借助某种现实的行为来展开,那么对话正是维持哲学的根本性(自由性或不确定性)和哲学研究(确定性)可行性的现实行动,它最大程度地体现哲学“无用之用”的功效。

四、对话术的问题与逻辑学的介入

毫无疑问,运用语言进行对话是人类最普遍、最独特的现象之一。将哲学归于对话实际上也表明了哲学及其思维正是人类既普遍又特有的现象。需要说明的是,任何一个民族都有哲学思维,但并不表明都有哲学研究,更不表明任何一个民族都建立了哲学学科以训练哲学思维并使得哲学思维同样清晰、自觉。这里存在哲学思维、哲学研究和哲学学科等三个不同的问题。历史表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其所具有的哲学思维是有重大区别的,其中直接原因就在于哲学学科,即哲学研究、哲学教育都与哲学学科有密切的关系。我们需要通过哲学学科来推动哲学教育和哲学研究,进而推动哲学思维的发展,提升对话持续进行的可能性、有效性。由此就涉及对话的方法问题,即对话术的完善问题。

肇始于苏格拉底的对话术,其所惯用的方法是反诘法,即通过问答对话的方式,不断地揭示对方话语中所存在的问题甚至冲突对立的地方,由此表明对方所阐述的观点缺少必然性、普遍性,甚至往往是错误的、不可行的。需要注意的是,苏格拉底运用对话术,其意并不是着眼于形成普遍性的知识,而是着眼于“人的心灵”,它“所体现的正是哲学指向心灵问题的诉求”①罗龙祥:《苏格拉底助产术与哲学教育的实践方案》,《教育学报》2016年第5期,第25-30页。。唯有如此理解,才能使对话术弥合认识论的不足。苏格拉底以“自知无知”为前提,希望借助对话术来达到“认识你自己”的目的,从而使得哲学实践能够回归人的心灵,解决心灵问题,最终促成“心灵的自我完善”。苏格拉底这种反诘式的对话术是有效的:“它允许人们阐明他们的理念,放慢他们的思维,学会评估他们思维的过程。”②武宏志:《批判性思维的苏格拉底模型》,《延安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第5-12页。反诘式的对话可以使对话双方更好地审视自身的话语或行为,从而认清话语或行为的正当性、有效性。

然而,苏格拉底的对话术仍具有个体性、随机性,还未能建立起一套对话双方共同的普遍性规则,比如关于话语之间存在对立冲突、具有同一性或蕴含必然性的理由,都缺乏一套普遍有效的规则。不过,苏格拉底的对话术也确实隐藏了这样的假设:“一切都有逻辑,这可以通过运用提问和思维加以揭示。”②我们有理由相信,苏格拉底对话术存在的问题及其深刻的假设,正是亚里士多德建立逻辑学的动机之一。实际上,反诘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揭示对话中存在的对立冲突或矛盾之处,而亚里士多德逻辑学所揭示形式关系就表明话语或命题之间的同一、蕴含、排斥等关系,其核心无疑就是话语或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也就是“必然地得出”关系,它“是从亚里士多德到现代逻辑始终贯穿的一条基本精神”③王路:《逻辑的观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9页。。所以,如果要使对话更具有普遍性、必然性以及持久进行的生命力,那么将对话术完善为逻辑学就是不可避免的。

在探讨解决逻辑教学的困境时,有个普遍性的观点值得重视,即强调要引入苏格拉底对话术,以生动、有趣的方式来克服“逻辑学教学的‘高度抽象性’和‘高度复杂性’”①冉思伟等:《基于苏格拉底对话式“大学逻辑学”教改研究》,《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 年第5 期,第100-105页。。这个观点除了强调逻辑学必须回归生动活泼的日常生活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同时也蕴含了如下问题:当前完善的对话术即高度抽象的逻辑学脱离了日常生活。如果这个问题试图表明抽象性方法实际上远离日常生活的话,那么这也误解了逻辑学的功效,因为任何一个对话都必然有一定的规则,为了使得对话效果更有效、持久、普遍,就必须以完善的抽象的逻辑规则作为支撑。纵观历史,我们通常并不缺少对话,而是缺少一种具有清晰性、持久性的对话。于哲学而言也是如此,我们通常不缺少哲学思维,缺少的是具有清晰性和持久生命力的哲学思维。这一切,都需仰赖对“对话”本身的培养和训练,其中逻辑学就是必不可少的工具。所以,在我们日常普遍的对话中必须强调逻辑规则的重要性,我们不能用生活的具体丰富性来消解逻辑规则的抽象性。进一步来看,逻辑学也不仅仅是一种训练人们在对话中遵守规则的工具,它本身也可以直指人的内在心灵问题。在深层次上,人们的心灵问题可以看作是一种“认知冲突”,其实质就是“逻辑不一致”②潘天群:《逻辑学视域中的思想分析技术》,《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3 年第1 期,第141-147页。,而解决这类的心灵问题,就是运用逻辑去澄清认知问题,以消除认知冲突,最终达到治疗心灵疾病的目的。这一点,与哲学直面人的心灵问题或精神问题,是高度一致的。因此,逻辑学绝不仅仅是一种工具学科,它也完全称得上是一种深刻的人文学科——这是逻辑学创建的初衷。这样,基于人文性这个视角,以对话为对象的哲学以及苏格拉底对话术和逻辑学其实有着内在同一性。

五、哲学教学的新范式及其治疗性功效

综上分析可知,从对话转变为苏格拉底对话术、从苏格拉底对话术发展至抽象的逻辑学,都是对话自身的内在诉求。据此我们能够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对话本身天然蕴含着方法,但方法却可能偏离对话。为了防止方法的偏离,我们必须时刻铭记任何方法必须植根于日常生活的对话。哲学的使命就在于此。

康德说过:“哲学是不能教的。”③Kant, I.,Lectures on Anthropology, Allen W. Wood and Robert B. Louden (e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2,p.115.教了半辈子哲学的康德难道在说一句自相矛盾的话吗?肯定不是。康德这里的意思不过是强调真正的哲学并不是某种确定的知识、准则或方法,它是教不出来的,而只有通过理性的实践行动实际地做出来。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完全可以比康德走得更远一些:从宽泛的角度来看,所谓理性的实践行动实际上就是我们运用语言进行对话的行为;从较为精确的角度来看,则可以将对话限定为遵守逻辑规则的行为。

这样,关于哲学如何教的问题便有了两个方面的答案。其一,真正的哲学教育是通过教与学两者之间的相互对话来展现的。有学者指出:“以对话的方式学习哲学,将会推动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寻找他们自己对于哲学问题的回答,进而培养他们在哲学上的能力、技巧和气质,即智慧。”①陈波:《漫谈哲学教育》,《中国大学教学》2014年第2期,第18-24页。实际上,还可以更进一步:“真正的哲学教育,应该是师生之间共同来‘做哲学’,是哲学教师把问题应用于教学并随后与学生恳谈来启示哲学的思想认知。”②罗龙祥:《苏格拉底助产术与哲学教育的实践方案》,《教育学报》2016年第5期,第25-30页。即对话所启示的不仅仅是学生的智慧,也是教师的智慧,甚至就是人类智慧本身。其二,在对话的过程中,有必要融入逻辑规则。逻辑学形成于古代的辩论和演说,最初也被称为辩论术或演说术,其目的和作用就在于促使辩论或演说更清晰、更有力、更有效。显然,对话实际上就是最广泛意义上的演说或辩论,为了促使对话清晰、有力、有效,遵循逻辑规则是非常必要的。所以,为了使得哲学的对话能够顺利展开并持久地进行下去,或者说,为了使得哲学教育能够现实地开展,那么学习逻辑学并使习得者自觉遵守逻辑规则是必要的。

当然,上述两个方面并不是平行的。因为所谓的逻辑规则并不是预先的、绝对固定的,在对话中也不存在一条永恒遵守的逻辑规则;相反,逻辑规则本身也是在对话中形成的。对话永远是第一位的,逻辑规则必须服从对话的需要。所以,尽管我们强调在对话中要遵守刚性的形式逻辑规则,但更多的则应该是根据具体对话情境制定相应的应用性逻辑规则,特别是“非形式逻辑”规则和“批判性思维”,因为“对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具体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无疑会增加逻辑学的活力,拓宽逻辑学的研究范围,使逻辑成为人们生活及思维实践的便利并且有利的工具”③郑立群、王克喜:《拓宽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研究视野——兼议国内逻辑学教学改革》,《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第802-806页。。也就是说,将逻辑学植根于实际应用并不是用具体生活去消解逻辑规则,相反,恰恰是拓宽了逻辑研究的视野、激发了逻辑教学的活力。逻辑学的这种转变使得作为对话的哲学更具有根本性,即对话才是逻辑学保持活力的基本前提。

通过对话来开展哲学研究,是新兴的一种新范式即“哲学践行”(philosophical practice):“这种新的范式的意义存在于哲学的自我完善当中”④彼得·哈特劳:《哲学践行:西方哲学中的一种新的范式》,《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 年第5 期,第30-35页。。基于新范式来开展哲学教育,可称之为“践行式或对话式哲学教育”,它既是“哲学践行与哲学教育双向关系”⑤罗龙祥:《哲学践行与哲学教育的双向启示》,《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10期,第11-16页。的逻辑归宿,也是以哲学反思为特征的“元教学”和以对话交流为标志的“互动式教学”有机融合的“互动式元教学”⑥尚晓青、陈晓瑞:《互动式元教学:一种互惠性职后教师教育新路径》,《教育研究》2017年第9期,第116-123页。的内在要求。概言之,一方面,哲学践行可以通过哲学教育来实现;另一方面,深刻意义上的哲学教育,实际上就是哲学践行。前面从哲学对象的界定表明,哲学的实质不过是解答人的心灵困惑而已,这完全符合哲学承担人类启蒙重任的诉求。哲学践行回归了哲学的初心和使命,而对话式哲学教学正是践行哲学初心和使命的根本方式。哲学践行认为心灵问题本质上是一种“严格的逻辑不一致”,而开展哲学活动既是遵循逻辑的过程,也是使人逻辑清晰的过程,这符合以对话为对象的哲学初心和使命。

进一步甚至可以说,一切心理疾病的根源,可归结于这种普遍性的心灵问题。因此,如果我们不能通过心灵的充分对话使得在心灵深处的问题得到解决,那么表现出来的心理疾病就无法得到有效根治。事实上,人的心灵疾病往往是深沉的,有着由来已久的形成原因和根源,而对其的治疗也必定不能一蹴而就;指望着几次心理访谈就彻底解决是不现实的。有效的治疗必须像教育培育人的思维使其逐渐成人一样,需要有足够的耐心以及足够多的对话。显然,当前广泛存在的心理治疗——如果它确实是有效的话,那么肯定是没有脱离哲学治疗的;深刻意义上心理治疗就是哲学治疗,其实质是哲学践行或哲学教育。如果说因材施教是教育的基本规律,那么在哲学的心灵对话中也就不可能有预先给定的解决方案,有效方案只是在对话过程中自行呈现的;换句话说,具体方法是变化的,但对话不变。无疑,这种着眼于心灵深处的哲学对话以及相应的哲学治疗,其所改变的正是人的心灵自身,因而其本性实际上就是人的自我治疗或“自治”(self-rule),它能成功地制服一切迷惑“真我”(true self)的其他欲望①弗朗西斯·麦克唐纳·康福德:《苏格拉底前后》,孙艳萍、石冬梅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页。。总之,在深层上,心理治疗、哲学治疗、教育教学三者是统一的。这种观点有着深刻而普遍的现实价值,因为其所指向的正是当前层出不穷乃至颇为严重的心理疾病、心灵疾病以及教育内卷化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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