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ICMJE)在1978年开始便提出《向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在2013年8月修订时,更名为《医学期刊办刊、报道、编辑和学术出版的推荐规范》(Recommendations for the Conduct,Reporting,Editing,and Publication of Scholarly Work in Medical Journals),简称《ICMJE推荐规范》(最新参见http://www.icmje.org/icmje-recommendations.pdf)。
在新版《ICMJE推荐规范》中,ICMJE建议根据以下4条标准确定作者身份:①对研究工作的思路或设计有重要贡献,或者为研究获取、分析或解释数据;②起草研究论文或者在重要的智力性内容上对论文进行修改;③对将要发表的版本作最终定稿;④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个方面承担责任以确保与论文任何部分的准确性或诚信有关的问题得到恰当的调查和解决。
除了对他/她自己完成的那部分工作负责外,作者还需要知道哪 个共同作者为研究工作的其他哪个具体部分负责。另外,作者应相信其共同作者工作的诚信。所以被指定为作者的人都应该满足确定作者身份的4条标准,而所有满足以上4条标准者也都应该被确定为作者。未满足全部4条标准者应该被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