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艳 王 芳
汉代是以厚葬闻名的朝代,汉代社会奉行“事死如生”的观念,这一观念在丧葬习俗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尤其是王侯等贵族阶层,其墓葬结构和陪葬品更是丰富奢华,他们的墓葬构造与现实生活联系十分紧密,墓葬结构可以说就是他们现实生活的翻版或者是其希望死后也能享受到同样奢华的生活,所以墓葬中的陪葬品很多是其生前日常生活的常用品,在王侯墓葬出土器物中最引人注目的除华丽的金银珠宝外,还有各类珍贵乐器,这为我们研究汉代王侯等贵族阶层的礼乐生活提供了便利。汉代音乐文化随着大一统政治格局的建立而逐渐形成,其音乐生活显现出这一时期独有的特征,既延续了先秦时期的乐制,又显现出崭新的时代特点。
近代关于汉代音乐文化的研究方兴未艾,其中肖亢达先生所著的《汉代乐舞百戏艺术研究》[1]以汉画像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对汉代乐舞文化进行了系统性论述;冯建志先生的著作《汉代音乐文化研究》[2]以文献与出土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对汉代音乐的发展、美学思想进行了阐述;季伟先生《汉代乐舞百戏概论》[3]一书分别从管理机构、宫廷雅乐、歌唱、舞蹈、百戏艺术等八个方面对汉代音乐进行了贯穿式梳理。还有一些其他著作、期刊,此处不赘述。近年随着大云山汉墓、海昏侯墓等汉代诸侯王墓的发掘问世,墓中出土的大批珍贵乐器吸引了世人目光,而学界对于西汉王侯墓出土乐器的专题研究还不多见,本文将以王国维先生提出的考古材料与文献资料相结合的“二重证据法”对西汉王侯墓出土的乐器及其所显现的汉代音乐文化特征进行分析与阐述。
据刘尊志教授《汉代诸侯王墓研究》书中的统计,目前已被发现、发掘的西汉诸侯王(后)墓有80余座[4]。经笔者整理,其中出土有乐器的墓葬共计25座,分别分布于山东、江苏、河北、湖南、河南、广东、江西7省。
根据西周已出现的“八音”分类法,西汉王侯墓出土乐器按照材质可分为: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种,郑玄曾对《周礼·春官·大师》中的“八音”分类进行注解:“金,钟镈也。石,磬也。土,埙也。革,鼓鼗也。丝,琴瑟也。木,柷敔也。匏,笙也。竹,管箫也。”[5]479根据乐器组合特性又可将这些乐器归纳为金石乐、丝竹乐、军旅乐三类,如钟、磬组合属于金石乐,笙、瑟组合属于丝竹乐,钲、铎、铃组合属于军旅乐。下边以“八音”分类法为第一层面,以乐器组合特性为第二层面,对西汉王侯墓出土乐器进行出土分类。
西汉王侯墓中出土的丝类乐器有琴、瑟、筝、筑,这些乐器是由丝弦构成主体发音结构的乐器,墓中出土竹制乐器有笙、竽、排箫等③。革类乐器有建鼓、悬鼓、小鼓等。土类乐器有埙、摇响器等。根据本文不完全统计,西汉王侯墓中出土实用器瑟14件、明器瑟5件及瑟配件数件,琴3件及琴配件数件,筝1件,筑3件,实用器笙或竽3件、明器1件,实用器排箫2件、明器5件,建鼓3件、小鼓及悬鼓11件,摇响器18件,埙1件。
汉代高等级墓葬中出土的乐器大都是成编制的。先秦周公制礼作乐,以乐作为礼的化身,以彰显统治者的身份地位。西汉继承周礼与秦仪,且更进一步加强礼乐在统治中的作用,乐器作为“分等级,明贵贱”的“工具”以数量、规模、音列等具体形式显现出来。西汉王侯墓随葬乐器一般包含了“金石乐”的钟、磬,“丝竹乐”的琴、瑟、笙、竽,“军旅乐”的钲、鼓、于等一整套乐队编制。如,江西南昌海昏侯刘贺墓出土了编钟、编磬、琴、瑟、排箫、于、钲、建鼓等组成的一套礼制乐队[9],广州南越王墓出土有编钟、编磬、琴、瑟、钲、铎、句等[7]39-46,92-93,山东章丘洛庄汉墓出土了编钟、编磬、琴、瑟、骨管、于、钲、建鼓等[6]。除了乐队具有确定的编制外,编钟的数量也有具体制式,西汉王侯墓中的青铜乐钟多为14+5的结构,如洛庄汉墓、南越王墓,以及大云山汉墓出土的乐钟均为钮钟14件加甬钟5件的编制[23]。这些墓葬中出土的乐器所呈现的完整的编制结构表现出西汉王侯用乐规则与章程的礼制性,体现了贵族阶级鲜明的等级特征。
西汉时期出土乐器呈现出模型明器化趋势。西汉是随葬器物从实用器向明器转化的过渡时期,早期多数墓葬继承了先秦时期随葬实用器的丧葬习俗,如山东洛庄汉墓、山东临淄齐王墓、江苏盱眙大云山汉墓、广州南越王墓等均为西汉早期墓葬,墓中出土的金石类乐器编钟、编磬,丝竹鼓吹类乐器琴、瑟、笙、鼓等均为实用器,制作精美、华丽。同时,有少数早期墓葬发现随葬明器乐器的情况,如同属于汉文帝、景帝时期的湖南长沙望城渔阳汉墓和长沙象鼻嘴一号汉墓分别出土了模型编磬和1件明器编钟④,这些墓葬中出土的模型乐器大多数量少、品类单一。在汉景帝之后的墓葬中,出土模型明器情况有所增多,如江苏徐州北洞山汉墓出土的编钟、编磬、瑟、排箫、竽等多数为陶制明器,墓中另外还出土了3件象征意义的抚瑟乐俑[17]9,16。西汉中期江苏仪征团山汉墓出土的9件编钟、12件编磬均为陶制明器[12]。西汉晚期山东章丘危山汉墓出土的磬为陶制[6]。
从墓葬出土乐器来看,西汉部分编钟组合及音列是对先秦乐器的延续,在此基础上,西汉编钟形制与组合又有一定的发展与变化,这体现出西汉雅乐对先秦雅乐既有继承性又有创新性。
首先,西汉雅乐体系是在承袭周秦之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西汉王侯墓出土编钟组合有较为显著的先秦制式特征,有学者认为洛庄汉墓、南越王墓、大云山汉墓等西汉早期皇室墓葬出土的钮钟14件加甬钟5件组合是对先秦编钟制度继承延续得来[25]。另外,诸侯王墓出土编钟音律的统一也是西汉编钟乐悬严明制式的有力证据。王子初先生曾对洛庄汉墓出土编钟进行测音,发现其音高标准与目前国际标准音体系近似相差-11.5音分,在分别假设以#G、#C、#D为宫音得出的音阶中,这5件甬钟以#G宫所得的音阶为宫、商、角、徵、羽,符合西汉儒家推崇的五正声观念,而将五正声加羽曾(和)、变宫两偏音则正好组成14件钮钟的音阶,因此推测洛庄汉墓编钟采用的应是#G宫下徵音阶[26],这与先秦曾侯乙编钟的下徵音阶不谋而合。无独有偶,在对大云山西汉墓编钟音阶分析后发现其有极大可能亦采用#G宫下徵音阶。因铸造技术有限,个别墓葬乐钟音高有所偏差,但经测音校对,西汉早期墓葬中,洛庄汉墓、大云山汉墓等编钟的调音皆是按照某一标准所为,这一标准与先秦曾、楚音乐文化中所使用音列一致,均是以下徵音阶作为标准音阶。由此,可以推测西汉编钟的制作与调音具有较强的制式规范,且对于先秦音乐文化的继承痕迹明显。
其次,西汉雅乐又有一定的创新性。一是西汉诸侯王墓陪葬乐器组合较先秦时期有所改变。先秦时期王侯墓出土乐器组合多数为编钟、编磬组成的金石乐器,加上琴、瑟、笙、竽、鼓等乐器组成的丝竹乐器组合,如春秋时期的河南固始侯固堆1号墓,战国时期的曾侯乙墓、湖北江陵天星观1号墓等,而西汉诸侯王墓陪葬乐队在此基础上加入了军旅乐器,形成了金石乐器加丝竹乐器加军旅乐器的组合,如西汉早期章丘洛庄汉墓、盱眙大云山一号墓中出土的大型礼乐器组合均加入于、钲、铃等军旅乐。二是西汉乐钟在先秦乐钟的形态基础上有所创新。西汉墓葬出土的乐钟基本呈现为合瓦形,两铣边外出明显,钟体相较先秦乐钟更加浑圆矮胖,与先秦瘦长的体型截然不同。如战国时期曾侯乙墓出土的甬钟扁如合瓦,上部窄,下部宽,铣边呈外侈直线状,而西汉早期大云山汉墓出土的甬钟铣边为外弧状,铣角内敛,形制更为饱满。因此,西汉雅乐兼具了先秦乐制特点以及新时期的新特征。
西汉俗乐在先秦基础之上的创新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西汉丝竹乐器较先秦有所改进。先秦时期瑟尾部的缠弦装置枘均为木质,枘顶部装饰多为柿蒂纹、花瓣纹、涡纹、云气纹等,西汉时期出现了铜质、玉质瑟枘,形状出现了博山状,并且有绿松石等名贵珠宝作装饰,在形制、做工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升。另外,洛庄汉墓、南越王墓中出土了瑟钥,这一设计推测是借鉴了琴的调弦装置而改进的,先秦时期并未发现同样的装置。汉代笙、竽在前代基础上也有所改进。先秦出土的笙、竽底座的斗部为匏制成,如战国早期曾侯乙墓出土的6个笙斗,形制相同,中空,口平,均为匏质[27]。战国中晚期湖北枣阳九连墩一号墓出土的2件笙斗部为中空匏质[28]。西汉出土笙、竽的斗部已经开始以木代匏,如西汉早期马王堆一号墓出土的1件竽,其斗部为木质[29]107。这在笙、竽类乐器制作中无疑是一种进步,这件竽的发现证实了唐代“以木代匏而漆之”[29]107的情况至少在汉代已经出现。第二,西汉丝竹乐较先秦时期其主要使用阶层发生了改变。丝竹俗乐在先秦时期多流行于士大夫等中低阶层贵族,根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显示,春秋战国时期出土瑟的墓葬共计85座,其中士大夫阶层墓葬为81座,占比95%。西汉时期出土瑟的墓葬为40座,王侯墓共计16座,列侯墓葬11座,如果算上列侯级别,那么西汉高等级贵族出土瑟的占比达到67.5%,可以看出西汉使用丝弦类乐器的级别较先秦时期有明显提升⑥。
西汉时期俗乐地位得到显著提升。《史记·乐记》载:“卿大夫听琴瑟之音未尝离于前,所以养行义而防佚也。”[30]1237代表俗乐的丝竹乐先秦时期主要流行于士大夫阶层,而西汉时期诸侯王级别及以上的高等级贵族使用丝竹乐的比例大幅提升,《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载:“使慎夫人鼓瑟,上自倚瑟而歌。”[31]2309文献记录了高祖刘邦享用丝弦乐的史实。《汉书·金日磾传》载:“须臾,何罗袖白刃从东箱上,见日磾,色变,走趋卧内欲入,行触宝瑟,僵。”[31]2961此文描写了马何罗刺杀汉武帝,在武帝房内有一宝瑟的历史,说明在这一时期俗乐已经不局限于先秦“士大夫倦于听治,息于竽瑟之乐”[32],而是得到上层统治阶级的重视与喜爱。另外,经统计王侯墓中出土乐器发现,出土丝竹乐器的乐器数量及墓葬比例远远高于出土钟磬乐器的比例,且多数丝竹乐器为实用器,这与西汉中期以后多数墓葬出土的钟磬为陶质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种种迹象表明西汉丝竹乐在上层贵族阶层中广受推崇,地位比先秦时期有所提升。
汉代音乐文化是在沿袭周制、承袭秦制基础上结合当时社会实情发展出的一条新颖且独具特色的音乐道路,不同于西周以雅乐为主的音乐文化,雅乐与俗乐在这一时期是共存共荣的发展关系。《汉艺文志考证》言:“太乐令丞所职,雅乐也,乐府所职,郑卫之乐也。”[33]汉武帝时期设立乐府机构,实现了在国家层面对雅、俗乐分立管理的情况。乐府作为俗乐管理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广采民间俗乐,《汉书·礼乐志》记载:“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31]1045李荣有先生认为:“这一设置使雅俗兼容的音乐艺术深入到汉音乐生活的方方面面。”[34]然而,武帝所设乐府并非仅用于统治阶级的燕饮娱乐之用,这些从民间搜集的楚、秦、赵、郑、卫之乐被采集至宫廷以后,亦被用于西汉雅乐的创作之中,最著名的当属由唐山夫人所创作的、用于宗庙祭祀的《房中乐》,又名《安世房中歌》,文献记载其“为楚声也”[31]1043。《房中乐》是汉代帝王祭祀祖先之乐,此乐以先秦《房中乐》为蓝本,同时吸纳了楚地民歌创作而成,是西汉雅、俗共存的典范。此外,祭祀原庙的《大风歌》,以及由李延年为协律都尉主编的《郊祀歌十九章》中的乐歌内容以三言、四言混合形式,具有鲜明的楚辞体特征。俗乐被融入雅乐之中,侧面证明在某种层面俗乐得到了统治者的重视与认可。
西汉独特的音乐文化特征还体现在其多元性方面。西汉在立国前期制礼作乐过程中吸收了秦、楚、赵、卫、郑等先秦多国音乐元素,从出土器物形态可以看出其中的关系。洛庄汉墓出土的于(编号P14B:1)及海昏侯墓出土的于(编号M1:1326)外形特征一致,为瘦长型,顶部呈穹顶状,顶部无圆盘,仅有一半圆环式钮,这两件于与春秋战国时期齐鲁地区出土的于风格一致,具有先秦鲁国音乐文化特色⑦。对于其他民族的音乐,西汉统治者也秉持包容、吸收的态度。大云山汉墓出土的于体型矮胖,腔体椭圆,顶部有一圆盘,盘底向内凹陷,中心有一双头虎钮,展现出较为明显的吴越文化特征[8]18。此外,这一时期不仅有传统的金石乐、丝竹乐,还出现了鼓吹乐用于仪礼的情况。鼓吹乐是包含了打击乐鼓和吹奏乐排箫、横笛等组成的乐队组合。据考证,其表演形式来源于西北地区少数民族的马上之乐[2]59。鼓吹乐在传入以后被统治阶级运用于宫廷礼仪之中,成为后来的仪仗乐队,是天子与皇后外出时使用的行进乐队。多民族音乐文化的融合是西汉音乐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费孝通先生曾言:“历史上中华民族的包容性是一以贯之的。”[35]对于外来音乐的吸收体现了统治者开阔的胸襟及人民对于华夏民族文化的自信心。
西汉音乐的发展整体呈现出以先秦音乐为基础的“旧”结合具有西汉时代特性的“新”的综合特征,雅乐与俗乐均为继承先秦的基础之上的创新发展。王侯墓随葬乐器数量与种类呈现出从早期丰富多样到晚期少样少量的发展趋势且有逐渐模型明器化的特征。影响西汉音乐文化形成的原因诸多,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受历史因素影响。经过东周局势动荡以及秦二世的残暴统治,西周古礼遭遇严重摧残。汉初百废待兴,以叔孙通为代表的汉代儒生在接到高祖刘邦的旨意后以周礼与秦仪为蓝本结合汉初的实情制定“礼乐制度”。《汉书·礼乐志》记载:“汉兴,拨乱反正,日不暇给,犹命叔孙通制礼仪,以正君臣之位。高祖悦而叹曰:‘吾乃今日知天子之贵也!’”[31]951叔孙通带领着鲁生及其弟子分别制作了宗庙祭礼、郊祀礼、朝仪等礼仪形式,这些礼仪分别有与之相配的音乐,即孔子所说的“恶郑声之乱雅乐”[36]中的雅乐。汉代雅乐的产生与另一位乐人制氏不无关联,制氏家族世代为乐,熟知雅乐声律,其传承的雅乐是被秦王室收于宫廷礼乐管理机构之中的周代礼乐,之后秦国灭亡,这些古乐又流传于汉朝。因此《汉书·礼乐志》记载汉礼乐制度是为“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31]2126。
第二,受统治阶层身份的影响。西汉上层统治阶级多数出身寒微,司马迁《史记》中记载:“萧相国何者,沛丰人也。以文无害为沛主吏掾。高祖为布衣时,何数以吏事护高祖。高祖为亭长,常左右之。”[30]2013高祖刘邦为平民出身,曾任地方亭长,萧何为沛县主吏掾,其他随从也多为小吏或平民出身。这些来自社会中下层的统治集团对于音乐的喜好自然异于贵族出身的西周统治集团,《汉书·礼乐志》载:“高祖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31]1043受到统治者个人喜好的影响,先秦时期为孔子所不齿的俗乐在这一时期被大力推崇,上行下效,整个社会对于俗乐的接受度大幅提升。
第三,受到“事死如生”生死观的影响。西汉早期王侯墓随葬乐器丰富多样,实为受到汉代“事死如生”“事亡如存”生死观的影响。西汉厚葬之风盛行,《礼记·中庸》记载:“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37]人们深受儒家所推崇的“灵魂不死”观念的影响,认为死后灵魂不灭,先人故去应厚葬之。贵族阶级更是倾其所有,将死者生前所用器物尽数埋葬于墓中,只待去往另一个世界继续享受生前之荣耀。王侯等高级贵族更是身体力行地践行此信念,在西汉早中期墓葬中发现的大批制作精良的金石丝竹乐器便是最好的证明。
第四,中央政治集权加强。西汉王侯墓中后期随葬乐器数量、种类减少,整体呈现出没落的趋势,这与西汉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关系紧密。西汉中期武帝实行推恩令,经济上改革币制、实行盐铁专营,思想上实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38],地方诸侯王手中的权力被大幅削弱,与帝王之间的差异扩大,与中低层贵族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反映在随葬乐器上,西汉中晚期始,诸侯王墓出土编钟、编磬的情况大幅减少,金石之器逐渐成为宫廷使用的专属礼乐器,成为皇权至上的物质表现形式,这一趋势一直延续至东汉时期,且愈发明显。《汉代诸侯王墓研究》中认为:“东汉诸侯王级别墓葬与帝、后差距愈发明显,无论在形制、规模、陪葬品等方面都与低等级贵族墓更为接近。”[39]因此,中央集权的加强对西汉末期随葬乐器的没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第五,统治阶级对异域文化包容性增强。汉代大一统格局为社会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先决条件,社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同时,民族文化与精神得到彰显,西汉统治者开放的格局、宽广的胸襟为形而上的音乐艺术提供了发展的可能性。刘庆柱先生认为:沙漠丝绸之路是西汉王朝的“政治外交之路”,商贸和文化其实为“副产品”[40]。武帝时开启的丝绸之路在开启政治、经济国门的同时也拓宽了音乐艺术之路,随着与异域战争、贸易往来增多,异族音乐及乐器逐渐传入中原地区,与传统汉乐融合形成新的汉代乐舞。从异域民族吸收的音乐元素显示了西汉统治者对于外来音乐的包容心态,文献有记载:“张博望入西域,传其法于西京,惟得《摩诃兜勒》一曲。李延年因胡曲更造新声二十八解,承舆以为武乐。”[41]张骞出使西域带回的《摩诃兜勒》经李延年的改编被用于军乐,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文化上与西域的频繁交流促成了西汉音乐文化多元性特征的形成。
汉代是我国第一个真正意义的大一统时期,经历了东周“百家争鸣”后,西汉音乐文化发展更为繁荣。汉代乐器种类丰富,演奏组合多样,这一时期音乐的发展既有对先秦文化的继承,也有所创新,西汉王侯墓中出土编钟的编制和音列遵从着一定的规范与秩序,而这一时期的乐器、乐器组合则呈现出新的特征。乐器是物化的制度体现,在经历了周代“金石之乐”的鼎盛时期后,汉代“丝竹乐”逐渐兴起,雅乐与俗乐实现了难得的共荣发展局面。西汉音乐文化的发展是西汉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影响的结果,是西汉统治者在达成统治目的与满足人民音乐审美需求之间寻找的平衡点。西汉对外来音乐的吸纳是统治者兼容并蓄发展政策下产生的结果,各民族音乐共同演奏了西汉斑斓多彩的音乐文化新乐章。
注释
①因墓中出土了大量珍贵乐器,音乐考古学界习惯将山东章丘洛庄汉墓、广州南越王墓、江西海昏侯墓、江苏大云山汉墓称为“四王墓”。②山东省淄博市博物馆:《西汉齐王墓随葬器物坑》,《考古学报》1985年第2期,第243页。发掘报告中的“甬钟”实为钲。③笙和竽因由匏、竹等材质制成,因此在“八音”分类中既可归于匏类,也可归于竹类。④分别参见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沙简牍博物馆:《湖南长沙望城坡西汉渔阳墓发掘简报》,《文物》2010年第4期,第4—35页。湖南省博物馆:《长沙象鼻嘴一号西汉墓》,《考古学报》1981年第1期,第111—136页。⑤本文所探讨之“俗乐”指与宫廷礼制音乐相对应的音乐,即以丝竹乐为主的、为娱乐宴饮所用的音乐。⑥先秦两汉时期丝竹乐中,瑟是最主要的乐器之一,且出土数量最多,因而此处选择瑟况作为衡量丝竹乐使用情况的标准。⑦分别参见济南市考古研究所、山东大学考古系、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章丘市博物馆:《山东章丘洛庄汉墓陪葬坑的清理》,《考古》2004年第8期,第3—16页。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考古文博系:《江西南昌西汉海昏侯刘贺墓出土铜器》,《文物》2018年第11期,第4—26页。王清雷、徐长青:《海昏侯墓音乐文物首次考察述要》,《人民音乐》2017年第8期,第65—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