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紫琼,刘济良
(河南大学 教育学部,河南 开封 475004)*
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基础教育“双减”工作的目标,因此也被称作“‘双减’政策”。《意见》第一次从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两方面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这在客观上有缓解家长教育焦虑的作用。“双减”政策实施后,家长过度的教育焦虑是否真正得到缓解?《中国青年报》就这一问题开展调查,发现有72.7%的家长表示其教育焦虑有所缓解,其中34.3%的家长表示缓解很多,38.4%的家长表示缓解一点。另外,有6.5%的家长表示他们反而比以前更加焦虑[1]。可见,“双减”政策的实施在较大程度上缓解了家长的教育焦虑。但是,由于教育现象的复杂性及教育相关主体的多元性,“双减”政策的实施在缓解家长原有教育焦虑的同时,又让家长产生了新的焦虑,且家长的教育焦虑呈现出更加复杂、多元的样态。
“双减”政策实施后,尽管多数家长表示其教育焦虑得到不同程度的缓解,但也有少部分家长表示其教育焦虑仍未能得到有效缓解,反而呈现更加复杂的样态。
家长对子女的学习成绩、身心状况和未来职业,以及家庭教育投入能否获得理想的教育效果等问题都感到焦虑。可见,家长教育焦虑的最终落脚点是子女能否通过教育顺利就业并实现未来发展。教育关系到个人的未来发展,个体通过接受教育获得专业技能,进而获得一份工作,为未来生活提供保障。但是,教育与受教育者的未来发展之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且这种不确定性又是指向未来的,即家长现在对子女的教育投入在未来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收益是无法提前获知的[2]。家长期望通过教育投入获得确定的教育结果,但教育活动本身却充满着不确定性,这种对教育结果的高期待与教育结果的不确定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在客观上加剧了家长的焦虑感。
自古以来,教育就被人们赋予了阶层跃升的重要意义。在知识经济时代,教育在阶层流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被视为实现阶层跃升最稳定可靠的工具,刺激着各个阶层的人都加大对子女的教育投入,以期达到阶层跃升或者维持的目的。占据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资本优势的家长群体期望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以便延续现有的社会地位;中等家庭的家长对子女的未来则是忧心忡忡,他们大多通过自身的努力从教育中受益,能充分体会到教育对个体发展的积极意义。但是,这些家庭目前拥有的各类资本又具有不可继承性,因此他们愈发期待子女通过教育实现阶层跃升,或者至少不要丧失目前所处的社会地位。除此之外,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资本较为薄弱的家长群体也意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他们甚至对子女的教育抱有更高期望,期待通过教育能够实现阶层跃升从而改变现有的生活状态。总之,处于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们都对教育抱有极大期待。在社会竞争日益加剧的大环境下,教育被视为实现阶层跃升的最有效途径,因此也就成为家长们普遍追求的不二之选。但由于教育自身效果显现的滞后性,家长们对教育能否帮助子女实现阶层跃升的隐忧始终挥之不去。
“双减”政策对学科类校外培训进行了力度较大的治理。《意见》提出,“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受国家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影响,诸多学科类培训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培训对象受到极大限制,有的转型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有的则直接退出培训行业。针对此种现象,家长们有人欢喜有人忧。家长“欢喜”的原因是孩子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终于有所减轻,原来在周末和假期时穿梭于各个培训机构的孩子现在可以放下书本,享受自由快乐的童年时光,而家长则不仅不用接送孩子上下培训机构,而且还不用再额外支付培训费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双减”政策的实施在给孩子“松绑”的同时,也减轻了家长沉重的经济、精力负担。但是,也有家长反而对此深感焦虑:以往孩子被送到各种培训班加班加点地学习似乎给家长带来某种心理安慰,孩子的时间被塞得满满当当,没有丝毫浪费,虽然忙碌,但也充实;“双减”政策颁布后,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锐减,孩子因为不上培训班而“闲”了下来,这使得家长原先感受到的那种心理安慰被打破,因此产生了一种更加强烈的不适。“双减”政策主张让教育回归学校,这强化了学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但是目前学校提供的大班化课堂教学和内容、形式相对单一的课后服务又难以满足孩子们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对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治理使家长原有的“安全感”丧失,这无疑也会增加家长的教育焦虑。
“双减”政策意在让育人职能回归学校,但家庭资本尤其是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资本是影响子女教育结果的重要因素。因此,尽管学科类培训机构受到限制,但并不意味着校外培训会彻底从人们的生活中消失。培优补差的显性渠道虽被限制,但各种隐性渠道却暗流涌动,高昂的“一对一家教”“众筹家教”、变相的“住家教师”“高级家政”及“易子而教”等现象时有出现,一些培训机构的教师以更加隐蔽的方式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收费反而更高。这既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又破坏了教育秩序,反而加剧了教育不公平。占据经济、文化资本优势的家庭不仅能负担得起高昂的课外补习费用,拥有充足教育能力的家长甚至亲自参与辅导,为孩子课外“加餐”。“双减”实施前,家长心中有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别人家的孩子”;“双减”实施后,家长心中又多了一个“会辅导、有特长、能陪玩”的“别人家的家长”[3]。“双减”政策对父母如何履行亲职角色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很多家长一时间难以适应。
教育焦虑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多重矛盾的交织加剧了家长的教育焦虑。探究家长教育焦虑的内在生成逻辑有助于深刻理解家长教育焦虑的本质,也有助于人们从更高层次探寻其纾解途径。
受中国传统文化中“学而优则仕”观念的影响,自古以来,教育就在个人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等口号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一方面,这些口号激励着家长对教育投入更多关注;另一方面,这些口号也在无形成导致了家长的教育焦虑。家长将教育视为实现阶层跃升的重要通道,希望通过教育改变人生,这就使教育承载了过多的期待。教育本应是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然而在现实的教育场域中,人们更关注的是教育的工具价值即教育带来的确定性收益,而忽视了教育涵养人的品德、提升人的智慧、培育人的灵魂等本体价值。当教育的工具价值被不断放大时,一切教育活动都围绕着确定的教育结果而展开,教育活动就被“异化”为一种功利化的“投资行为”[4]。然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家长的教育期望和教育投入并不一定能带来预期的教育结果,这种功利化的教育期待与不确定的教育结果之间的矛盾引发了家长的教育焦虑。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新时代,家长和学生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与教育发展不均衡之间的矛盾是引发家长教育焦虑的重要原因,由此产生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竞争不可避免[5]。为了让子女在即将到来的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更胜一筹,家长们竞相卷入优质教育资源的争夺大战,超前学习、过度学习等现象层出不穷。需要明确的是,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家长的教育焦虑更多地体现为对教育资源的主观感受,家长只不过是在与同伴群体的比较中感到优质教育资源的不足。也就是说,教育资源的“有限”并不全是客观的,更多地是由过度的教育竞争带来的主观感受上的相对不足,这种矛盾心理大大加剧了家长的教育焦虑[6]。
“教育是打破阶层固化的唯一机会”“提高一分、干掉千人”等口号反映了当前教育领域“唯分数”“唯升学”“唯学历”的境况。虽然高考制度长期以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为所有学生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但这种人才选拔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放大了考试成绩的作用,使一些人把追求高分视为教育的主要目标。“在一个商品化的社会中,知识也被商品化,成了人们用以交换他所要占有物品的商品,人们不再为了认识去学习,而是为了分数、学历、文凭、证书……学习意义的异化到达极致。”[7]家长为了提高孩子的考试分数,不断增加孩子的学习负担,甚至使整个家庭被迫“卷入”“分数至上”的困境中。这种片面追求学业成绩的教育观忽视了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逻辑,导致了家长对学业成绩的片面追求和对学生发展的全面要求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在家长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有的家长甚至因此而患上了“教育焦虑症”[8]。在现实中,不乏有家长心疼孩子学业负担过于沉重,但看到别人家的孩子都在“内卷”时也只好随波逐流,不得不卷入这种异化、变味的竞争,单纯追求高分而忽视孩子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
《意见》要求“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这就对培训内容和时间作出明确规定,从而限制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业务范围。“双减”政策减少了教育培训资源供给,主张让教育回归学校。然而,学校教育是一种面向整体的教育,虽然它一贯倡导以人为本,但是在具体的教育情境中却很难做到无微不至地照顾到每个学生的需要,这就使得一部分接受能力较强的学生仅仅依靠学校教育可能“吃不饱”,而另一些接受能力较弱的学生却在没有课外辅导的情况下又“吃不了”。此外,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也由于师资队伍、教学资源等因素的限制而无法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要。因此,单方面抑制供给,单纯依靠现有的学校教育,的确难以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供给受限与需求过旺之间的矛盾引发了家长更深的教育焦虑,同时也给“双减”政策的进一步落实造成了一定困难。
杜威认为,教育是一种社会过程,学校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社会出了问题,自然会反映到教育上;同理,教育出了问题,也会反映到社会上。因此,所有的教育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社会问题在教育领域的反应,教育焦虑也不例外[9]。家长的教育焦虑看似发生在家庭内部,实则起源于社会环境。因此,只有多方联手形成教育合力,才能有效纾解家长的教育焦虑。
教育观念是教育本质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对教育行为具有制约和导向作用[10]。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人们对教育影响个人发展的功能认识得更加深刻。每个家庭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教育竞争的失败者,这就使得家长对子女的教育问题焦虑加深,由此也产生了一些不理性的教育行为,进而打破了正常的教育秩序,扰乱了教育生态。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入手。首先,家长应端正教育观念,摒弃功利化、短视化的教育价值观,不因过分追求教育的工具价值而忽视教育的本体价值,不把学习成绩作为接受教育的最终目标;应树立理性的教育观、成才观、育人观和竞争观,以正确的观念引导合理的行为。其次,家长应努力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保持理性思考,减少盲目攀比和从众行为的发生,根据孩子的个性特点和自身发展水平给予孩子适当的教育期待;应认识到孩子的个体差异,充分挖掘孩子的多方面潜能,遵循教育规律和儿童成长规律,而不是一味地让孩子为了考试或升学去过度学习、过度培训,最终在过度竞争中耗尽孩子对学习和知识的兴趣。最后,家长应认识到,教育是一门“慢”的艺术,要明白教育不是百米赛跑,而是一场旷日持久的马拉松比赛,切忌短视和急功近利。教育要给孩子生命成长的时间和空间,“揠苗助长”式的教育势必会透支孩子学习的兴趣与动力;要认识到教育的本质是育人,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双减”政策将实现教育的育人目标和学生的发展需求这两项任务一并赋予了学校教育。当课堂教学活动形式多样、富有趣味,足以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时,家长们自然不会过分寻求校外培训,自然就会给学生“松绑”,“减负”与“提质”也便进入了良性循环,但这无疑对学校的教育理念更新和教师的教学方法、作业设计水平和教学评价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在学校的教育理念更新上,要强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学校不能片面追求智育,还应实施好德育、美育、体育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等相关课程,这是学校教育的应有之义。其次,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应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不应把学生视为被动接受知识灌输的“容器”,而要将学生视为教育的主体,立足学生的生命需求和发展现状灵活组织课堂教学活动,并在其中关注学生个体的生命成长,关注学生个性、创造力与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再次,教师应提升作业设计水平、改进作业设计方式,尽量减少机械、重复的作业内容,增加一些富有趣味的,能开阔学生思维、提升学生能力的作业,充分发挥作业的价值。最后,在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上,改变“唯分数论”的单一评价指标,综合运用档案袋评价等多种评价手段。要丰富评价内容、改进评价方式,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多元评价体系。此外,还需完善课后服务。要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创新课后服务形式,以优质的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双减”政策“减”的目的最终是为了“增”,学校教育的提质增效才是减负政策顺利实施的关键。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的顽瘴痼疾”“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当前,学校教育中最常用的评价方式就是考试,它是检测学生学习成果和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其本质是为教育评价提供量化资料,从而形成对教育效果的具象认知。然而,在现实的教育场域中却充斥着将考试简单等同于评价的现象[11],主要表现为将考试分数视为评价学生学业成就的唯一标准,考试内容偏重智育,存在忽视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倾向;考试方式侧重知识点的识记,而忽视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因此,完善考试评价机制在倡导素质教育的当下尤为重要。首先,教育相关主体要树立合理的考试评价观念,改变分数至上的单一指标评价导向,弱化教育的竞争作用,在素质教育和“双减”政策的实施背景下,推动学生评价从“分数本位”向“健康本位”和“素养本位”转型,促使学校教育由“育分”向“育人”转变,把教育评价导向真正转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正确轨道上来,真正发挥评价的育人价值[12]。其次,倡导考试评价内容多元化,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再次,革新考试命题方式,弱化应试技巧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长和学生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依赖,由此进一步压缩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生存空间,真正削弱家长对校外培训的需求,这才是能否真正实现减负的关键[13]。最后,在命题方式上,改变相对固化、模式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增加一些能反映学生思维能力与综合素质的题目,编制出能体现学生真实水平的高质量试卷,真正达到检测学生各方面能力的目的。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教育的一致性,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那么学校的教学和教育过程就会像纸做的房子一样塌下来”[14],这足以说明家庭与学校协同育人的重要性。为有效促进家庭与学校合作形成育人合力,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从立法的高度对家庭教育进行了规范。该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首先,在国家宏观层面上,政府应整合各方资源,建立由国家和学校主导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对家庭教育进行正确引导,给家长传授积极正面的家庭教育经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改善不合理的教育方法,切实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15]。其次,在家庭层面和学校层面,为有效推进合作,双方应在教育观念上保持一致,转变“唯分数论”的单一指标教育评价观,不将分数视为衡量学生学业成就的唯一标准。再次,家庭和学校双方应各司其职,厘清各自的教育责任边界。家长应主动承担起应尽的育人责任,在教育孩子的问题缺位上不能“缺位”,不能简单把教育孩子的事情完全推给学校;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也不能“错位”,有些家长认为学校只注重传授应试知识,忽视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故而在课后不断强化个性化学习。因此,教师应帮助家长正确解读“双减”政策,达成家庭和学校对减负工作的共识,避免出现“教师校内减负、家长校外增负”的现象。学校也应明确自身的教育职责,不把过多的学习辅导和监督任务交给家长。最后,学校教师应充分发挥家长作用,利用家长会等途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家庭教育讲座、论坛和分享会,针对孩子的教育问题答疑解惑;教师可借助图片、视频分享和公众号等形式让家长及时了解孩子在校的真实情况,给家长提供孩子成长的多元解读,让家长对孩子的成长“心中有数”,从而减少家长的教育焦虑。总之,只有家庭与学校双方密切合作,形成教育合力,才能使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得以顺利实现。
焦虑是家长群体在子女教育问题上真实的心理写照。家长的教育焦虑有不同的表现,有的指向孩子成长的焦虑,有的指向家庭阶层跃升的隐忧,有的指向学校能否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有的指向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受限后造成的不适……功利化的教育期待与不确定的教育结果、过度的教育竞争与有限的教育资源、片面的教育诉求与全面的育人目标之间的矛盾共同导致了家长的教育焦虑。“双减”政策的颁布旨在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也由此缓解家长的教育焦虑。因此,家长群体应当端正教育观念,与学校达成“减负”共识,共同推进“双减”政策的顺利实施。学校应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教育主阵地作用,这是“双减”政策贯彻执行的关键;完善考试评价机制是“双减”政策顺利实施的重要抓手;家庭与学校密切合作、协同育人则为“双减”政策提供保障。因此,只有多方联手形成教育合力,才能共同推进“双减”政策落实,从而有效缓解家长的教育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