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宇豪 鞠金蓉
1.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2.洪雅县七里坪镇人民政府
经过八年的持续奋战,我国已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的任务,全国贫困县都已经摘掉了贫困的帽子,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了基础。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任务,是我国最难啃的骨头。完成了精准脱贫,需要目标明确地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可持续发展。长久以来的经济发展经验告诉我们,乡村振兴必须平稳发展,与乡村的实际条件有机衔接,坚持走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生活幸福的绿色发展道路。本文结合了川西高原地区的实际背景,分析当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过程还存在哪些问题,并依据绿色发展理念,提出有助于当地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的途径。
川西高原的总面积为23.6万平方公里,高山草原占地一半以上,草种丰富,堪称是最优质的牧场。当地民众一直以来开辟耕地,种植自用的粮食牧草,以放牧为主,产业基础较为原始。经过脱贫攻坚战,当地政府和居民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理念,并积极践行。但是,因地理、环境、经济基础等原因,当地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较为薄弱。
首先,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技术基础不足。科技是农业生产转型推行的关键,属于乡村农业振兴的必要硬件条件。而我国当前总体科技发展水平尚未达到将绿色科技全覆盖到各个乡村中的条件,绿色科技的创新、推广、实践工作还有待健全。对于川西高原来讲,绿色科技主要依靠引进,成本较高,资金分配需要多加考量,引入了绿色科技是否能够和当地的农业生产水平无缝衔接也是问题。因此,绿色科技大规模进入民众的生产生活的进程比较缓慢。
其次,农业产业化发展人才紧缺。人才是推动科技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主体,是乡村振兴事业的重要储备。贫困地区长期以来存在人才流失,引进外来人才困难的问题。专业技术人才能够落地生根,需要长期的政策扶持以及当地各方面工作的支持,影响因素非常复杂,稳定性差。川西高原引入绿色农业技术的时间不长,与此配套的各类机制还有待完善,无论是本地培养技术人员,还是吸引技术人员来此地发展,都面临很多障碍。
最后,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长期的科学规划和系统支持,做到可持续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将原本擅长的农产品生产向着上下游延伸,上游发展原料供应,生产科技,下游发展农产品生产营销。增加农产品附加值,让农民收入从由1增长到2变成由1增长到10。目前川西高原缺乏有力的龙头企业来拉动农业产业规模化,农业产业仍然集中在基础的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工业少,推广范围小。
常言道,扶贫先扶志。脱贫攻坚战时期,政府带领人民建立起脱贫致富的志向,在当前乡村振兴时期,则需要培养贫困地区人民的理念,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而精神文明建设的推进,必须依托教育事业的发展才能帮助贫苦地区人民从精神上根本脱离贫困思维。川西高原地区因历史原因,教育事业的发展滞后,因此,无论在理念上,人才培养上,还是产业发展上,都对绿色发展路径的认识不足,也就无法大力推进相关工作。
贫困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滞后的表现多为以下几点。
贫困地区的基层干部自身绿色发展的意识淡薄,带领群众脱贫攻坚时,方法较为基础原始。而基层干部对当地群众来讲有着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也肩负着脱贫攻坚的重大责任,需要接受工作考核,快速脱贫,带来经济效益是首要的需求。当贫困地区从脱贫攻坚走向乡村振兴阶段,农业发展的目标也发生变化,仅仅依靠初级的管理,朴素的思想理念,也就无法再指导现今的工作了。因此,贫困地区的干部必须与群众共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摆脱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建立绿色发展意识。
贫困地区的教育程度较低,绿色文明建设尚未系统化。基础教育资源紧缺,而建立在基础教育之上的绿色文明教育便很难推行。当前川西高原地区的绿色文明教育,比较形式化,与当地环境适应性不强,内容不全面比较过时,在形式与内容上都很难吸引民众。
贫困地区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老人、儿童留守在乡村,开展绿色发展理念教育缺乏家庭基础。基层干部也很难开展各类绿色文明发展文化活动,乡村学习氛围很难建立。
乡村治理体系,也就是“自治、德治、法治”体系。乡村振兴须依靠这些基础体制的保障。贫苦地区的居民生活水平与当地的乡村治理体系有很大关系。乡村居民应认识到自身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主体参与作用。但是,目前的贫困地区乡村治理体系有待健全,也未能引导群众发挥其主体作用。
川西高原的贫困乡村,在自治考核方面的标准比较单一,无法应对绿色发展途径的立体化要求,当地群众的参与度不高。基层干部的考核以经济效益为最重要的标准,短期内效果明显,而长期却容易陷入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问题,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存在返贫的隐患。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过渡阶段,生态法律体系的落实不明确不充分,当地居民法律意识淡薄。我国当前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但是,在执法的层面向贫困地区的延伸还远远达不到标准。并且,生态保护、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也需要根据当地情况来建立完善,我国很多地区逐渐完善地方性的保护法规,作为国家级别法律法规的补充。而贫困地区尚未建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远未达到继续完善相关法律的层面。而当地也未能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绿色发展途径带来的利益,没能分配到贫困地区民众的头上,或者分配不合理,则导致当地群众对法律法规和奖惩制度的认识不足,或者不愿相信法律的力量[1]。
在“自治、德治、法治”方面,乡村治理的经济基础不足,建立上层建筑的努力就得不到重视和支持。反过来,思想建设不到位,经济发展也缺乏持续的动力。因此,当前川西高原的乡村振兴之路,还走在持续探索如何攻克各类问题的阶段。
针对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基础薄弱的问题,应该切实推动绿色农业产业化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挖掘农业发展的潜力,大力向农业绿色化转型。绿色科技创新是贫困地区绿色农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在川西高原,面对绿色科技较为薄弱的现实,需要从资金、人才、理念、基础设施等各个方面进行革新改进,为绿色科技发展夯实基础。
在资金方面,在国家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下,大力拓宽融资渠道,建设绿色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吸引社会和企业的资金,也有助于留住技术人才。大力推进农业科技研究,引进高层次的研究人才,成立科技咨询人才组,助力科研,培育符合当地自然环境条件的绿色创新产业[2]。在海拔2600多米的阿坝州丹波村,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升级。虽然当地非常偏远,曾经属于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基础薄弱,几乎从零开始建设。脱贫攻坚时期,村民种植的作物产量较好,但是,价格很低。近年来,丹波村吸引了从事蔬果粮食生产的企业,让村里的农业生产活动变得更加专业。通过灵活的土地转让制度吸引企业,获得了绿色产业发展资金。企业带来了资金、新技术以及工作岗位,村里的青壮年男女都前往企业和乡村共同建设的蔬菜基地工作。村民利用这些新技术,在自己的土地上发展经济作物种植,实现了收入翻倍。
贫困地区必须摆脱完全以经济利益为目标的短视型规划,制定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核心的可持续产业规划,实现从原料种植产出,到农产品生产,到产品营销推广的全产业链发展。川西高原地区,有着很多偏远的乡村,经历脱贫攻坚阶段,积极落实国家倡导的一村一品事业,发展本地最有价值的农产品,并延伸产业链,做深做透做强[3]。在产品种植层面,建立标准化的绿色种植基地,发展技术过硬的规模化养殖场。当地建立了森林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草场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域,确保当地农业发展基础——绿色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在加工层面,吸引大批技术先进的企业,打造有机产品。营销方面,则由政府和企业牵头,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产品品牌,将品牌、文化、产品共同推介到全国乃至全球范围。与电商平台合作,捋顺物流配送,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在川西高原地区,四川甘孜青稞文化产业园,拥有自己的现代化生产设备。饱满质朴的青稞通过生产线的一道道工序,生产成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营养产品——青稞饼干。通过当地村民在电商平台上大力宣传“带货”,一大批对川西高原文化和产品感兴趣的人被吸引而来,通过网络订购,为当地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这只是川西高原地区发展绿色农业产业链的一个缩影。拓展思维,发展绿色产业,才能摆脱农产品种植养殖的低层次地位,通过增加产品附加值获得更大的效益[4]。
贫困地区的乡村振兴工作不仅要从生产生活层面不断寻找绿色发展路径,也要不断加强绿色文明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思想保障。贫困地区通过绿色发展理念吸引了外界的企业、技术、资金,也要加强绿色文明建设,形成良好的精神文明氛围,促使贫困地区的民众革新理念,将绿色发展的思想深植于心,外化于行,增强当地的发展动力。
绿色精神文明的建设工作,需要贫困地区的基层干部和群众共同开展。一方面要加强知识宣传,让基层干部和群众明确绿色发展的概念、意义、内容、价值。认可绿色发展能够为本地区带来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5]。一方面应提高绿色发展能力,引导群众通过深刻的认知来强化行动,探索绿色生产方式,体验绿色生活方式。此外,基础的环保工作,加强法律建设,激发群众参与各类绿色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承担保护环境,发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责任。
贫困地区的绿色精神文明建设,应引入因地制宜的原则,丰富各类绿色文化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并非空中楼阁,不仅能够深入到生产当中,用技术革新生产过程,也能够落实到生活当中,以绿色生活理念指导日常生活。当地政府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通俗易懂的,直观容易理解的形式来宣传绿色生活方式。例如,宣传画,文艺演出,田间地头的讲解等等。在川西地区土生土长的艺术形式——阿尔麦多声部民歌,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这一优秀的文化遗产也从偏僻的地区走向广阔的天地。当地政府为了保护这一文化遗产,不仅在研究和申遗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还运用这一艺术形式展开文化宣传[6]。这种方式雅俗共赏,深受群众欢迎,宣传的绿色发展内容也更容易被民众所接受。更加可喜的是,运用这种形式来开展宣传工作,也让这种形式得到了更多的认可,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成为当地文化旅游资源的一部分。
贫困地区的绿色发展路径,不仅局限在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上,想要将这些发展成果巩固下来,避免出现返贫问题,就需要健全绿色发展管理机制,用明确的奖惩政策来支持日常生产生活。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深入,当地应明确生态奖惩制度,重视生态环境,完善补偿标准。对不同的地区进行细致科学划分,确定奖惩对象,以经济增长和生态保护双标准来设定奖惩标准。建立等级制的奖惩政策。在贫困地区,不同区域的经济贡献率与生态贡献率是不同的,根据当地实际条件设置不同的激励机制。对于因为产业发展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根据危害程度进行约束,推动当地的产业转型向着绿色环保的方向发展。奖惩机制应该科学、合理、长效,确保当地干部和群众实实在在支持绿色发展理念,避免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问题。当地树立道德模范典型和违法犯罪典型,严格奖惩,让制度建设更加长远,让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民心[7]。在川西地区的新龙县,奖惩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当地设置了法治长廊,法治宣传广场,在学校内开展藏汉双语法治宣传,加强普法建设工作。通过一系列的普法宣传,当地的乡村振兴工作蒸蒸日上。当地的学生不仅接受了基础教育,还接受了长期的普法教育,在思想上靠近精神文明建设和法治文明建设的理念,这些未来的家乡建设者能够将绿色发展理念延续下去,让家乡的经济建设更上一层楼。可以预见当地的绿色发展路径必然能够顺利推行下去,为当地民众生产生活带来更多的福祉。
由此可见,川西高原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衔接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还较为薄弱,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有待加强,以及乡村治理体系有待完善等。
根据川西高原当地实际背景环境,并不建议照搬其他地区的发展经验,而是探索符合当地条件的发展战略,走个性化的绿色发展途径。通过加快绿色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绿色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等策略,让当地民众找到快速发展、健康发展之路,加快经济建设,提升幸福感,在绿色发展理念下坚定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相关链接】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加强过渡期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2021年3月26日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共第八条,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
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
中央财政2021年预算安排衔接资金1561亿元,比上年增加100亿元。
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做出全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