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如何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主阵地作用

2022-11-23 15:44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职业技能院校技能

张 娟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成人教育部,河南 濮阳 457000)

职业,即个人所从事的服务于社会并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划分职业分类,制定职业技能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实施职业技能考核。国家按照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要求,由合法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性培训,经过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获得技能证书,持证上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六条要求通过多种门路,开展多种方法,积极开展职业培训,为劳动者提升技能,提高素质,促进就业和提升工作能力[1]。高职院校在完成学历教育任务的同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发挥自身优势、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完善办学功能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是新时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急切要求。

一、高等职业院校开展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必要性

(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高职院校是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主阵地。高职院校要以区域经济建设为己任,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质量的职业和技术人才,提升教学质量,满足区域服务需求。

2019年5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国务院发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为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9年11月,教育部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2年,使职业院校成为就业创业培训的重要阵地,基本形成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并重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年均5000万人次以上[2]。

2021年5月,人社部、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扩大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目录扩展到院校应届毕业生,将符合条件的院校、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两目录一系统”,统筹开展工作,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和保障措施到位[3]。

2019年7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召开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会议,副省长戴柏华指出,我省各级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大意义。职业技能培训关系到我省经济、民生,可以促进城乡就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促进群众脱贫致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戴柏华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找准载体,科学施训,解决好“培训谁”“谁培训”“怎么培训”等问题[4]。2021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新体系,围绕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到2025年完成1500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

(二)高职院校开展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是履行高职院校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高等职业院校要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增加和改进各专业的实验室或实训室设备,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积极开展联合办学与校企合作,培养学生主动探索及思考的良好学习习惯,促进双高院校的创建和自身的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抓手,是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不同,主要表现在培养目标和类型不同,为社会培养人才的方式、方法也有区别。普通本科侧重于学历教育,以基本理论的学习和研究为主,重点培养国家需要的综合性人才。高职院校技术性比较强,更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高职院校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区域经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劳动力就业。高职教育要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要突出办学特色,要多为国家分担就业之忧,为企事业单位分担招工之忧,把企业文化和理念与校园文化相结合,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教育家黄炎培先生认为职业教育的作用是:“为个性之发展”“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为服务社会之准备”“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5]。

高职院校要发展壮大,就要充分利用学校的人才、技术和教学资源优势,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增强办学特色。在高职学历教育的基础上,同时面向社会和企业开展技能培训,促进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推动校企合作、融合。高职院校在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课程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可以倒逼高职院校提高教师队伍质量,推进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优化实训教学评价标准,促进高职院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提升高职院校的教科研水平。

(三)高职院校开展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是推进“双高”建设的需要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作为推进中国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决策,已经写入《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也正式发布(下称“双高计划”)。“双高计划”肩负着引领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使命,必将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发挥重大积极作用,从而引领我国现阶段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改革。如何在“双高计划”建设进程中完成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是高职院校必须回答好的重大课题。

社会服务功能是高等职业院校三大功能之一,是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职责。职业技能培训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状况,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乡未就业人员就业,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已成为当今高职院校的应然之态,也是衡量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和抓手。整合高职院校培训资源,探索高职教育培训发展规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也为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创新提供发展思路。“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要围绕如何大力促进产业升级,服务区域经济,实现专业建设与区域经济、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高等学历证书是为学生在校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所颁发的文凭。学历证书强调的是育人、成长、成才,夯实学生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强调的是直接从事某一职业和岗位工作所需要的新知识和新技能,与当前工作活动联系密切。面对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产业装备的不断更新换代,社会人员需要不断培训、终身学习。高职院校实施育训结合是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集中体现,也是体现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特征。

《行动计划》提出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和发展重点,系统设计、整体推进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要巩固高职教育,稳步发展高层次职业教育,适度扩大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培养规模;要发挥高职教育主体作用,多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区域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能人才。《行动计划》提出高职教育要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健全制度,强化继续教育功能,实施“职业教育服务终身学习质量提升行动”;要积极开展在校毕业年度大学生技能培训,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毕业未就业大学生培训,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农村技术员培训等。“双高计划”要求高职院校多承担培训任务,非学历培训人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6]。

为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目标,“双高计划”将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简称“1+X”)作为一项重要建设任务,对于促进中国特色高职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有机结合,完善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发展模式有重大意义。

二、目前高职院校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校内人才培养、轻社会职业技能培训

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教性和职教性双重属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强调:要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强化“产、学、研”结合,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专业技能人才,协助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为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服务。但是目前高职院校存在重学历教育,轻产学研结合,忽略办学定位与特色,片面追求创建研究型、综合类、高水平大学的倾向,混淆普通高校与高职院校科学研究侧重点,更存在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功能严重缺失的现象[7]。

高职院校承担着国家职业学历教育的任务,但也肩负着服务地方经济,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技能人才,促进劳动力就业的责任。在现实的高职教育中,部分高职院校管理层对社会职业技能培训重视不够。学校往往过于看重高职教育的高教性质,而弱化了职教性质,将社会职业培训只当做“副业”,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次等教育”。近年来,高职院校响应国家政策,将培养技能型应用人才的任务纳入教学目标体系,纷纷制定了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方案,但社会职业培训和生产性社会服务工作依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高职院校在社会技能培训人员中占比极低,高职教育与社会职业技能培训仍然脱节,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切实履行。

(二)对社会需求回应滞后

高职院校要服务社会,要推动校企合作,产学研深度融合,就需要开展企业深度专业调研。通过专业调研可以全面了解合作企业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念,了解企业对生产技术革新和职业技能人才的需求,从而全面改革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职业技能培训方式。许多高职院校对当地企业的调研分析不够深入,对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不积极、不主动,面向就业和再就业、城镇失业人员、转岗培训等社会职业培训缺乏调查研究,培训面窄,培训力度不足,成效不明显。高职院校在制定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时缺少校企联动,培训体系不能紧跟社会需求,无法实现高标准的精准培训。

(三)管理体制机制不协调

其一,院校及培训部门缺乏积极性。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政府拨付了大量专项培训资金,先后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返乡就业培训、退伍军人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等多种专项培训。但不少高职院校并未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和增加专门培训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往往以继续教育学院或者成人学历教育部门牵头管理,缺少专门工作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和财务支持,不愿在学校技能培训上多投资、下力气。

其二,培训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成教培训工作人员和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专业学院培训工作人员等自身原有工作任务也很繁重,而且学校财务管理严格,对这些工作人员奖励、考核机制也不完善。培训工作和学校常规的教学活动不同,部分院校要求职工签到、坐班、考勤,而这些兼职的培训管理人员往往利用晚上及节假日时间开展培训,这无形中加重了从事培训工作人员的压力。一般院校缺少调休和奖励制度,从事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灵活性。据了解公办职业院校在实施这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时,虽有师资、设备、教学、管理等很多优势,但培训人数占比却很少,远不如民办院校及个体培训机构行动灵活、主动。

其三,培训任课教师缺乏积极性。2006年实施绩效工资以来,高职院校教师各种费用全部纳入到绩效范畴,由于绩效总量的限制,学校进行培训的教师工作相对繁琐、时间具有偶然性,最后发放的授课费并不多,远不如到社会上去兼任培训授课,培训教师缺乏在校内教授培训课的积极性。

其四,公办院校缺乏培训灵活性。近年来,公办高职院校加强了资金管理,在公办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下,学校培训工作及资金相较于民办培训机构缺乏灵活性,培训工作人员缺乏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缺乏市场的敏感度和品牌宣传意识,宣传力度不足,很多院校还未建立自己的鉴定机构,使得自身在培训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得不到发挥,生源不断萎缩,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缓慢。

(四)管理制度不完善

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一般是成人教育部门牵头举办,然后协调相关教学院系进行培训,社会培训职能部门在号召力和管理方面相对较弱。社会培训职能部门与教学单位,二者关系不明,各自权责不明,缺少制度约束。高职院校实训设备、实验室和教师一般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院系管理。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院系都把职能定位在学校普通学生招生、培养方面,教学院系领导及工作人员不愿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在社会职业技能培训业务上。即便已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院系,大多也是由学院或系部部分干事、教师等兼职承担,缺少学校联动,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院系对待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态度基本主导了职业技能培训的进程。社会培训职能部门想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由于管理制度并不完善,需要学校班子的大力支持、协调。近年来,各地高职院校相继加强了社会职业培训工作,也相应制定了不少开展社会培训的措施,但开展社会培训,高职院校仍然存在诸多需要协调的问题。

(五)基础设施和设备不完善

部分院校成教院只有简单的几间办公室,几位老员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设计、调研、开班、教学、实践、实训、考试、上报审核等都需要大量繁琐而又细致的工作,缺少和培训相应的综合服务中心;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缺少相应的食宿条件,学员到校参加培训有诸多不便等。

由于科学技术、工业生产等国民经济发展迅速,实验、实训设备更新较快,职业技能培训仍然面临实验室、实训室设备部分老化和短缺问题,培训课程体系也不完善。

近年来,高职院校发展迅速,教学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师资力量不断加强,教育投入不断增加,相继建设了相对独立、环境优美的新校区。但新校区一般位置相对偏僻,往往远离繁华市区,管理相对封闭,社会职业培训学员食宿相对不便,学校培训工作缺少社会影响力及吸引力。特别是2019年底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来,因疫情原因,高职院校基本处于校园全封闭管理状态,社会人员很难进入学校,依托校内资源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推进艰难。

三、对改善高职院校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建议

(一)认清自身社会角色,完善社会服务功能

服务社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是高职院校的重要职能,也是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国家教育赋予高职院校的一项基本要求,是考评高职院校完成社会服务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有效促进高职院校与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产教研融合的一个重要途径。高职院校应该充分发挥其社会服务职能,从而成为真正的社会“服务站”,承担起时代赋予的重大使命。随着我国创新型社会建设的开展,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职能更加重要和迫切。

(二)理顺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每所高职院校学校领导都要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工作,结合学校相关部门,切实制定合理的培训措施,完善培训工作管理制度。高职院校要努力改变社会职业培训仅仅依赖继续教育学院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运行模式,要像重视统招招生宣传一样,领导带头,全员动员,发挥各教学院系、各职能部门的创造力。学校要根据不同的培训模式和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将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分解到对应的专业院系,并让培训任务和普招生源挂钩。比如某教学院系今年统招500人,按照双高建设要求,社会培训要按照1∶2比例,完成1000人以上的任务。继续教育学院要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根据自身资源状况,在继续完成原有一些常规性的培训的基础上,完善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培训的统筹和协调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

(三)搞好社会调研,满足社会需求

高职院校应成立市场调研小组,可以由继续教育部门牵头,及时了解培训需求信息,拓展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为保障培训项目及培训学员的稳定性,高职院校要注意申请职业技能权威机构认证和政府机关授权。充分利用学校实验室、教学设备、鉴定中心、教学仪器、检测中心等平台和资源,争取当地相关部门或政府机构的统一认可,及时获得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资格。积极做好市场调研,盘活校内培训资源。

(四)优化师资队伍,提升培训质量

师资建设是开展培训的基础,是提升教学水平的关键。高职院校应采用多种方式,以建设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为基础,以提高教学水平为主导,优化教师来源,强化师资培训,完善教师企业实践活动,鼓励教师提高学历层次,积极参加各种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并为其提供政策支持和时间保证,努力完善“双师型”特色教师队伍建设制度。鼓励教师在寒暑假积极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引进企业高技能人才到学校或培训班级担任技能指导教师,建设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在职业技能培训中,要不断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推进优质课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建设引领教学模式改革的教师创新团队,聚焦“1+X”证书制度,开展教师全员培训等。高职院校可以尝试和协会、企业等联合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五)盘活平台资源,搞好协调配合

高职院校拥有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在开展职业培训中既要发挥自身优势,也要注意借势借力,通过引领行业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让高职教学资源在时代性、实践性、开放性上取得突破,满足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高职院校不能闭门造车,要积极走出校门,主动对接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的职业技能培训要求,量身定制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积极开展“订单式”“菜单式”技能培训,申报或引进职业鉴定中心。高职院校应利用学校互联网和教师资源,积极探索“互联网+培训”混合培训模式。

高职院校要注意研究人社、劳动部门的考评规则,努力建设培训、考证、上岗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将职业技能培训与推荐上岗就业联系起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的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高职院校可以与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共同开发培训课程、管理、设备等资源,增进合作,完善积累,提高影响力,促进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水平的提升。

(六)健全激励机制,提升工作效率

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关键在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头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技能强国,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职业技能人才而工作,同时注意激活培训机制,制定奖励措施,完善工资制度。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要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同教职工考核评价以及职称晋升挂钩;教职工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课课程应计入教学工作量,课程系数不应低于普通类学生教学系数。在制定奖励机制时,可以尝试将培训演化成教学项目,由工作团队完成的深度以及广度,结合培训收入或利润作为奖励资金,用于奖励项目开展团队,提升培训工作人员及培训教师的工资待遇,调动其积极性。高职院校要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合作,在绩效分配时向有培训工作的一线倾斜,积极调动高职院校和培训教师的能动性。

(七)扩大培训规模,打造优质品牌

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资源,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资源优势,完善培训体系,打造优质品牌,提升社会影响力。通过打造优质培训团队,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不断更新教学设备,有重点地去拓展一些一般培训机构难以开办的培训项目。高职院校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时,要注意重质量、轻利益,不看重短期利益,积极提升培训品牌。高职院校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时,不能坐等培训项目,也要加大宣传力度,灵活应用政策法规,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积极争夺培训市场。时代在变化,思想也要更新。打造优质培训品牌,拓宽培训市场,扩大培训规模,不能仅靠学校官网宣传,也要充分发挥社会网络和媒体的力量,做好各项宣传发动,舆论引导,依靠高职院校的品牌优势,积极宣传推广高职院校优质培训品牌。放下身段,与机制灵活的民办培训机构争夺培训市场,才能增强社会的认同感,获得更多生源,从而保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培训的快速发展。

(八)开展认定评价,确保评价质量

深化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快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努力实现技能类职业(工种)对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全覆盖。通过集中报备、重点培育、加快申请评估等形式,鼓励高职院校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申报工作,充分发挥高职院校资源优势,使高职院校成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主力军。管理部门要对各类评价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创新认定考评形式,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评估,实行培训视频监控全过程可追溯。在鉴定过程中,要规范评价行为,严禁评价机构随意降低标准、违反评价规范要求,确保技能评价质量。

(九)对接证书制度,实现培证融合

2019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称“职教二十条”)。“职教二十条”明确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倡导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学习多种技能,获取职业技能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8]。正如有人指出的,“职业技能培训成效关键在考证持证,最终看持证率、就业率、增收率”[9]。“职教二十条”将教育系统负责开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三级,而人社部现行的职业证书分为五级。院校及管理部门要尽快制定技能证书之间互通互认管理办法,防止出现“重复培训、滥发证”的现象。

(十)举办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

职业技能竞赛是技能人才展示生产技能的窗口和舞台,已成为展示国家和地区技能水平的重要平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人才评选表彰可以激励技术人员努力钻研技能,附以适合的奖励机制,有助于激发技能人才提升技能的愿望。举办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和开展职业培训相生共荣,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和选拔,促进劳动力就业,加快社会创新发展。河南省人社厅为落实楼阳生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 技能河南”,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自2021年起,每两年举办一届全省综合型职业技能大赛。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克服高职院校技能培训社会生源不足,推动高职院校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2021年5月28日,人社部、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扩大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适当扩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补贴覆盖范围,完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管理,推动落实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做好院校应届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将补贴性培训对象扩大到年度毕业生,支持应届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3]。这项政策必然极大推动高职院校技能培训工作。

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都是职业院校的基本要求,高职院校需要用新的视角看待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再结合院校办学实际,分析培训中的特点和要求,及时掌握国家职业教育的政策与导向,规范使用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妥善处理高职院校开展职业培训面临的新挑战,强化职业培训在学校整体功能中的定位,借势、借力、合作、共享职业培训教学资源,促进高职院校融入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主阵地作用,为地方经济谋发展,为高职院校培训改革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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